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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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差不多理论(略)
第二节专利法律制度
一、专利权的主体
1、发明人(P532)
(1)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制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制造性奉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
(2003年综合题)
(2)由于发明制造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因此,不论从事发明制造的人是否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要其完成了发明制造,都能够被界定为发明人。
2、专利申请人(P533)
(1)专利申请人能够是发明人,也能够不是发明人。
(2)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制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托付所完成的发明制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益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相关链接1】托付开发完成的发明制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益属于研究开发人。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托付人能够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托付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相关链接2】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制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益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
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当事人一方舍弃申请专利的,另一方能够申请专利;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益。
二、职务发明(2007年多选题)
1、职务发明的界定(P533)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制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制造。
(3)退休、退职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制造。
(4)要紧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制造。
【说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制造,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益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相关链接1】(1)对利用法人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约定返还资金或者缴纳使用费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2)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验证、测试的,不属于职务技术成果。
【相关链接2】(1)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法人能够就该项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2)法人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益。
【例题1·单选题】某研究所的研究员王某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之前王某与研究所就该项发明有一份协议,约定了专利申请权和专
利权归王某。
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以下关于该项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研究所
B、专利申请权归研究所,专利权归王某
C、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王某
D、专利申请权归王某,专利权归研究所
[答案]C
【例题2·多选题】甲是乙公司的研发人员,经长期研究,完成单位交付的研发任务,开发出了一种抗癌新药,现欲申请专利。
以下关于该成果权益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7年)
A、专利申请权及专利权均归乙公司
B、专利申请权归乙公司,专利权归甲
C、专利申请权归甲,专利权归乙公司
D、乙公司转让专利权时,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答案]AD
[解析](1)选项ABC:关于职务发明制造,申请专利的权益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2)选项D:法人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益。
2、对发明人的奖励措施(P541)(2009年新增)
(1)奖金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许多于2000元,一项有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许多于500元;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金,企业能够计入成本,事业单位能够从事业费中列支。
(2)酬劳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有用新型专利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外观设计专利不低于0.2%,作为酬劳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说明】能够每年支付一次,或者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酬劳。
(3)专利实施许可
被授予专利权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实施该项专利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作为酬劳支付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例题·单选题】甲国有企业职工张某在本职工作中完成一项新的外观设计,甲企业申请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
依照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企业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张某奖金,奖金最低许多于1000元
B、甲企业能够将发给张某的奖金计入成本
C、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甲企业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权所得利润纳税后提取不低于2%作为酬劳支付给张某,或者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张某一次性酬劳
D、假如甲企业许可乙企业实施该项专利,则甲企业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5%作为酬劳支付给张某
[答案]B
三、专利权的客体
1、发明(P534)
(1)产品发明专利权仅及于其产品本身;方法发明专利权不仅及于其方法本身,而且及于用该方法直截了当获得的产品。
(2)产品发明专利被侵权后,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原告;方法发明专利被侵权后,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在被告。
2、有用新型(P535)(2007年单选题)
(1)有用新型仅限于产品,不包括方法。
(2)有用新型要求产品必须是具有固定的形状、构造的产品,气态、液态、凝胶状或颗粒粉末状的物质或者材料,不属于有用新型的产品范畴。
【例题·单选题】依照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某汽车制造厂完成的下列新技术成果中,可能获得有用新型专利的是()。
(2007年)
A、汽车新燃料
B、汽车防冻液
C、汽车发动机
D、汽车节能方法
[答案]C
1、新颖性的地域标准(P536)
我国采纳了混合标准:出版物的公布采纳世界性的标准,其他方式的公布采纳本国标准。
2、新颖性的时刻标准(P536)
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说明】判定发明制造是否具备新颖性,我国未采纳“发明日标准”,而采纳“申请日标准”,即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先后日期为标准。
(2003年综合题)
3、抵触申请(P536)(2005年判定题)
(1)由于在先申请的存在,使得在后申请的同一发明制造不具备新颖性。
(2)假如先申请在被公布往常撤回、舍弃,则不能构成抵触申请。
【说明】申请人能够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专利申请被撤回后,该申请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假如专利申请的撤回是在专利公布往常提出的,在撤回之后,申请人能够重新提出申请,其他人也能够就相同的发明制造提出专利申请。
假如撤回是在专利公布以后提出的,则该发明制造已丧失新颖性,任何人就此发明制造提出申请都会被驳回。
4、丧失新颖性的例外(P536)(2008年多选题)
申请专利的发明制造在申请日往常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泄露其内容的。
【例题·多选题】甲于2008年8月1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一个关于吸尘器的发明专利申请。
在甲申请专利之前发生的下列事实中,可不能阻碍甲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有()。
(2008年)
A、2008年3月15日,甲在中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这种吸尘器
B、2008年4月10日,应当承担保密义务的工作人员乙,未经甲同意擅悠闲一个学术会议上公布了该发明
C、2008年5月12日,甲在国家商务部组织召开的一个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了介绍该发明的演讲
D、2008年6月18日,甲在某国际性学术刊物上首次刊登了介绍该发明的学术论文
[答案]ABC
五、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P537)
1、科学发觉。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说明】进行智力活动的设备、装置或者依照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设计制造的仪器,能够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说明】(1)关于脱离了人体的物质(血液、毛发等)的化验方法能够授予专利权;(2)用于诊断或者治疗疾病的仪器设备能够授予专利权。
4、动植物品种。
【说明】对动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能够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要紧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7、违反法律、社会公徳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制造。
8、发明制造本身的目的并不违法,但事实上施能够破坏社会公徳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万能钥匙)。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猎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靠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制造。
10、专门用于伪造货币的方法或者工具。
【例题·多选题】依照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授予专利权的是()。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丙发觉了某植物新品种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答案]ABC
六、专利申请原则
1、先申请原则(P538)
(1)先申请的判定标准是专利“申请日”。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假如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P540)
(3)假如两个申请人在同一日就相同的发明制造申请专利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例题·单选题】2009年6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了甲公司递交的一项方法发明专利申请,6月5日收到乙公司相同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乙公司的申请是邮寄的,邮戳日为6月1日。
依照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该项专利应授予()。
A、第一完成该方法的当事人
B、第一使用该方法的当事人
C、甲公司
D、由甲、乙公司协商确定的申请人
[答案]D
[解析](1)选项A:判定发明制造是否具备新颖性,我国未采纳发明日标准,而采纳“申请日标准”,与当事人实际完成发明制造的时刻无关;(2)选项C: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假如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在本题中,甲、乙公司的申请日均为6月1日,甲公司没有优先权;(3)选项BD:假如两个申请人在同一日就相同的发明制造申请专利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与“使用在先”无关;只有注册商标的申请涉及“使用在先”的原则。
2、单一性原则(P538)
(1)一件发明、有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文件仅限于一项发明、有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
(2)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有用新型,能够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P539)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从一家跨国公司购进一套生产速溶咖啡的技术资料,因技术力量薄弱,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遂与乙科研所签订技术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所需要的科研经费100万元,但对开发出来的研究成果如何申请专利,合同未进行约定。
乙研究所通过不懈努力,成功开发出速溶咖啡新产品的生产方法。
依照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假如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甲公司和乙研究所
B、假如申请专利,申请权属于乙研究所
C、假如申请专利,关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能够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D、假如申请专利,关于速溶咖啡新产品与生产该产品的方法能够作为两件申请提出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B: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制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托付所完成的发明制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益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本题中,由于双方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对专利申请权未予以明确,因此,专利申请权属于完成人乙研究所;(2)选项CD:一件发明、有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申请文件仅限于一项发明、有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有用新型,“能够”(而非必须)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3、优先权原则(2004年多选题)
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视为后来一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在他国或者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享有优先权的首次申请日称为优先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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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优先权
①发明专利、有用新型专利:12个月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有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享有优先权。
②外观设计专利:6个月
申请人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享有优先权。
【相关链接】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享有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有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能够享有优先权。
【说明】本国优先权仅限于“发明或者有用新型”,外观设计谈不上本国优先权。
提出专利申请后,在下列期限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能够享有优先权的有()。
(2004年)
A、自发明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
B、自有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
C、自有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3个月
D、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
[答案]ABCD
七、发明专利的审查批准程序(P540)
1、初步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应当进行初步审查。
2、公布
经初步审查合格的,自申请之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3、实质审查
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能够依照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要求,对其进行实质审查。
4、授予
经实质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相关链接】发明专利权的爱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运算。
5、复审
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复审。
对复审决定还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例题·单选题】美国某公司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就某口服药品提动身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2005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
中国专利局于2008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
关于该中国专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爱护期从2004年12月1日起运算
B、爱护期从2005年5月9日起运算
C、爱护期从2008年4月1日起运算
D、该专利的爱护期是10年
[答案]A
[解析](1)口服药品的专利权应为发明专利权(不可能是外观设计和有用新型),其爱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之日起运算;(2)发明专利权的优先权为12个月,当事人于2004年12月1日在美国提出申请并被受理,于2005年5月9日就同一发明向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并未超过12个月,享有优先权;(3)优先权原则是指专利申请人首次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视为后来一定期限内就相同主题在他国或者本国提出专利申请的日期。
在本题中,当事人在中国获得的专利权的申请日视为2004年12月1日,其20年的爱护期限应当从2004年12月1日开始运算。
八、专利权的行使(2009年新增)
1、共有(P541)
(1)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益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的,共有人能够不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独实施或者以一般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但收取的专利权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除此之外,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相关链接】托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隐秘”,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益,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一般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隐秘,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益。
当事人一方将技术隐秘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隐秘,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2、专利权的转让(P542)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而非公告)之日起生效。
九、专利权的终止和无效
1、专利权的终止(P542)(2005年多选题)
(1)专利权的期限届满;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3)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舍弃其专利的;
(4)专利权人死亡,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
2、专利权的无效(P542)
(1)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①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制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制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关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或者专利申请文件修改范畴的规定;
③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制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有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④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制造不符合先申请原则和单一性原则;
⑤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制造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能授予专利权的项目;
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制造属于依照专利法关于申请在先取得专利权的规定而不能取得专利权的项目。
【说明】依照当事人的申请,经专利复审委员会(而非人民法院)审核后宣告无效。
【例题1·多选题】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能够导致专利权终止的有()。
(2005年)
A、专利权人有严峻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B、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
C、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舍弃其专利
D、专利权人拒绝执行差不多生效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决定
[答案]BC
【例题2·多选题】依照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情形有()。
A、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制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B、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舍弃其专利权的
C、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制造不符合先申请原则和单一性原则
D、专利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答案]AC
[解析]选项BD属于专利权的终止。
(2)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法律效力(P543)
①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②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差不多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差不多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决定,以及差不多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溯及力。
③假如专利权人不向对方当事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专利权人应当向对方当事人返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
十、强制许可(2009年新增)
1、强制许可的类型(P543)
(1)合理条件
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发明或者有用新型”专利的,只要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要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刻内获得许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能够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予以实施的强制许可。
【说明】该类型的强制许可,只有在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的,当事人才能够申请。
(2)垄断(P543)
“发明或者有用新型”的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排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阻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能够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予以实施的强制许可。
(3)公共利益
在国家显现紧急状态或者专门情形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能够给予“发明或者有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4)药品
为了公共健康的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能够给予“制造、出口”的强制许可。
(5)从属专利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有用新型”比此前差不多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有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事实上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有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能够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有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上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能够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有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说明】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要求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刻内获得许可。
【例题·多选题】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然而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
依照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能够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B、乙能够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
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
D、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答案]AB
(6)半导体技术
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制造为半导体技术的,事实上施仅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为排除或者减少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垄断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阻碍的情形。
2、强制许可的法律效力(P544)
(1)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2)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当事人不必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就能够实施专利,但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使用费的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3)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当事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同时无权承诺他人实施。
十一、侵害专利权的行为(P544)
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1)专利产品(5条):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2)外观设计(4条):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说明】外观设计的侵权行为中不包括“使用”。
2、不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P545)
(1)专利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说明】当事人买完“合法产品”后(专利权人差不多通过销售其专利产品而获利),再“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侵权行为。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差不多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差不多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预备,同时仅在原有范畴内连续制造、使用的。
(3)专为科学研究和试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
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构成专利侵犯的是()。
A、购买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后自己使用
B、购买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后自己使用
C、购买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后销售给丁公司
D、购买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后许诺销售给丁公司
[答案]C
[解析](1)选项AC:外观设计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不包括“使用”;(2)选项BD:专利权人甲公司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专利侵权。
3、专利侵权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P545)
(1)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缺失确定;实际缺失难以确定的,能够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益人的缺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益人为禁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的开支。
权益人的缺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能够按照不同情形,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赔偿
(2)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明白是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P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