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2001-2005年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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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2001-2005年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2.02.01
•【字号】云政办发[2002]9号
•【施行日期】2002.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事厅
2001-2005年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2]9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精神,省人事厅拟定了《2001年——2005年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二月一日
2001年—2005年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
为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我省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省公务员队
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2001年——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2005年国家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和《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结合我省公务员队伍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贯彻实施科教兴滇战略、人才战略和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为重点,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为主线,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为目的,紧紧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我省公务员培训的新思路、新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具有公仆意识的公务员队伍,为云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团结稳定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确立培训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

培训是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把公务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

(二)坚持依法培训、规范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规范各类培训。

建立公务员培训和管理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把公务员培训与考核、使用结合起来。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

根据“要精、要管用”的原则,确定培训重点和内容,提高公务员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
到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

(四)坚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注重质量。

根据公务员的职位要求和职业发展特点,着眼于公务员能力建设,按照“干什么会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
什么”的原则,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以需求为导向,形成分层次、分级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把提高质量放在培训工作的首位。

(五)坚持改革、创新。

树立现代培训意识,运用现代培训手段,逐步实现培训方式现代化,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开发个性化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
活力。

三、总体目标
根据“十五”期间我省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特别是加入WTO后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当务之急是加强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

要按照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有计划分级分类对公务员进行培训,着重提高公务员七个方面的能力,即政治鉴别力和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织领导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专业化行政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以适应加入WTO和国内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公务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其精神实质,不断树立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

开展思想道德和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使全省公务员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规范初任培训。

坚持新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试用期内接受培训,做到先培训后定职。

省、地(州、市)每年组织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三)突出任职培训。

凡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特殊情况的,必须在任职1年内接受培训。

任职培训根据所任职务分层次进行,全省处级公务员的任职培训安排在省行政学院,科级公务员的任职培训在地州市进行。

(四)深化专门业务培训。

省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在5年内确定两门以上专业课程,对公务员进行强化培训,使公务员精通行政管理知识和工作领域相关的
专业知识。

(五)强化更新知识培训。

每年由省人事厅组织一门更新知识的专题培训,完成国家人事部关于公务员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7天培训时间的要求。

继续抓好外语、计算机话通话方面的技能培训,“十五”期间全面提高我省公务员外语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水平。

加强对公务员普通话的培训,原则上要求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的公务员达到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六)提高公务员的文化素质。

引导和鼓励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年轻公务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参加各种学历层次的培训,改善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

到2005年,省、地(州、市)两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力争达到85%,县级行政机关达到60%,力争实现我省1.5%的公务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积极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
的行政管理人才。

(七)积极组织出国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事厅拟每年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公务员出国(境)进行短期和中长期培训,培养高层次的后备管理
人才。

(八)做好东西部公务员对口培训。

根据人事部西部人才资源开发计划,我省每年组织1—2个约60人左右的副科级以上公务员骨干专业培训班,到东部发达地区学习。

加强滇沪合作人才培训工作,重点培训处级干部。

省人事厅
二00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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