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规定下的房贷“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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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规定下的房贷“地震”
顾列铭
【期刊名称】《西部大开发》
【年(卷),期】2005(000)003
【摘要】近来,广州的不少商业银行都刊登大篇幅的“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其中有部分是针对个人购房贷款的催缴。

【总页数】4页(P60-63)
【作者】顾列铭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45
【相关文献】
1.情势变更原则在解决汶川地震房贷问题中的运用 [J], 杨红光
2.震灾后按揭房贷该如何继续--以雅安地震为例 [J], 洪露萍
3.震灾后按揭房贷该如何继续——以雅安地震为例 [J], 洪露萍;
4.加强住房贷款权证归行管理工作刻不容缓——关注江苏高院《关于执行疑难问题的解答》对住房贷款管理带来的影响 [J], 杨长海[1];黄建军[2]
5.北京市高院公布房贷纠纷案指导意见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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