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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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长江河道砂
石资源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水利局,南京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0.09.28
•【字号】宁水政[2010]400号、宁财农[2010]739号
•【施行日期】2010.09.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南京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0年长江河道砂石资源
费的通知
(宁水政〔2010〕400号、宁财农〔2010〕739号)
江宁、栖霞区水利、财政局,市长江河道管理处,市水政监察支队:为进一步抓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和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工作,依据省苏财农[2010]218号文,现将省级补助2010年度砂石资源费下达给你单位(详见附表),请列2010年“2130332砂石资源费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本次下达的经费主要用于补助长江采砂管理、基地建设、执法装备条件改善和执法补助等。

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

你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请你单位于2010年底将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执行情况上报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附件:南京市2010年砂石资源费分配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附件
南京市2010年砂石资源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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