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区荒山荒地管理利用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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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区荒山荒地管理利用情况的调查
2 随着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日趋加快,农业耕地逐年减少。

农村荒荒地作为资性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开发成本低、办理手续简便的优势,越越引起土地所有者和开发者的重视。

在我区,对荒荒地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对荒荒地的规划管理和开发利用,也已成为各级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题。

为了加快对荒荒地的规划管理和有效利用,笔者对全区多个村社进行了调查。

调查统计荒荒地面积公顷,占全区土地面积的。

其中,包括国有宜林地公顷,集体造林地公顷,集体宜林地公顷,农民开荒地公顷,二、三产业建设用地公顷。

一、管理利用情况
调查表明,由于全区利用荒荒地植树造林,在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态平衡、美化环境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利用荒荒地招商引资、发展二三产业,在农业产业化发展、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和壮大税方面,也收到了可观的效益。

其主要管理利用方式,有以下几个方面。

植树造林。

全区共有集体林地公顷。

其中,近几年新造人工林公顷,预计年增加蓄材量立方米,为集体和农民增加收入万元。

农民个人植树方式:一是林场组织农民自愿承包;林场为发包方,农民自愿承包荒荒地造林,林场收取承包费。

二是村委会组织农民承包;村委会为发包方,农民平均分得荒荒地,村委会收取承包费。

三是林业站
组织农民自愿承包;林业站为发包方并收取费用。

四是农民利用零星荒地自发栽树,农民不交承包费。

集体造林主要是迹地更新和义务植树造林。

退耕还林。

我区从某年开始,由林业部门组织对农民耕种的册外地,在二十五度坡以上的实行有计划退耕还林,国家给予补贴,林权归退耕者所有,鼓励了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全区退耕还林达公顷。

招商引资办企业。

全区利用荒荒地办企业、修建旅游点面积达公顷。

在开发形式上,一是租赁承包,即将实际土地面积按年限承包出去,集体收取承包费,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合同期限一般为至年;二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即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计划、规划手续,将荒荒地使用权转让给单位和个人。

近几年,全区通过利用荒荒地招商引资办企业、租赁承包、变卖等,共为集体增加收入余万元。

发展多种经营。

全区利用荒荒地发展多种经营公顷。

其中养鹿、养牛、养羊占地公顷;栽植果树公顷;种植药材公顷;种植瓜类公顷。

从经济效益上看,养殖业优于种植业,多种经营优于非保护地粮菜生产。

置换或变卖。

盘活可开发利用的荒荒地,兴办社会公益事业。

全区共置换出荒荒地(其中包括部分有林地)公顷,用以修建标准化道路公里。

此外,有公顷被农民开垦耕种,约占全区耕地面积的十分之一;其中,大部分在二十五度坡以下,全部为册外地,农民不交纳农业税。

还有公顷未被利用的荒荒地,主要指宜林地未利用部分和不宜林地;
其中,宜林地公顷、不宜林地公顷。

二、存在的问题
管理不到位。

一些村社对荒荒地管理不严,农民开小片荒无人管、无人问,开荒种地后既不交农业税,又不交承包费,耕种与弃种具有较大的随意性,集体经济组织开发使用时从中作梗;有的地方随便取土挖沙,埋坟修墓,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产生火灾隐患;有的农民承包荒荒地后,不及时植树造林,闲置或改为他用;有的植树后得不到有效保护,被割柴、放牧、毁坏;还有的是义务植树成活部分林权不清,无人看管。

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经济损失和资浪费。

村社对荒荒地开发缺乏规范。

一是开发利用时无规划,有些是业主占为王,随意扩大面积,有的已妨碍了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二是开发建设时不履行有关手续、不交纳有关费用,喊着先上车后买票,结果是上了车也不买票;三是各业干扰,你栽树、我放牧、他养蛙,谁也没发展起。

开发效果差。

一些开发商(业户),依据优惠政策或托关系、找熟人,以较低的价格获取了开发权,但开发建设后,都不完全履行合同。

如有个村,几年引进三产业户户,占地公顷,其中有一半以上业户尾欠开发费用,合计金额达多万元。

为了发展旅游业,村为旅游点修建了标准水泥路,业户应分摊费用万元,而他们却一分也不交。

有的业户以经营效果不好为借口,逃避纳税。

还有的个别业户开发占地后,始终不建设、不投产,造成资浪费。

地界不清,权属关系不明确。

关于荒荒地所有权问题,林业部门
与村社集体争议较大,林业部门依据本部门的林相图,认为大部分荒荒地应属于国家所有。

村社依据土地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所有证,认为大部分荒荒地属于集体所有。

争议的面积在公顷以上。

近郊几个乡镇这方面问题比较突出。

林业部门发包荒荒地,村集体上访告状;村集体发包荒荒地,林业部门去收费罚款。

三、建议措施
荒荒地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实行有效的开发利用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针对我区荒荒地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搞好规划。

在摸清全区荒荒地底数前提下,根据荒荒地的地类和数量制定出植树造林、村政建设和经济开发的计划。

制定规划时,应区别对待,二十五度坡以上和远郊以封育林、植树造林为主;近郊以城镇建设和经济开发为主。

要冷静思考和正确对待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要控制规模小、效益差、占地量大的开发项目,杜绝私建滥建行为。

同时,区、乡、村三级要建立健全荒荒地管理档案,实行报批和登记制度。

明确荒荒地的权属关系。

根据国土资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法明确荒荒地的所有权界限,并予以发证。

加强制度建设,实行监督管理。

为更好地发挥荒荒地的作用,充分利用这部分资,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

一是要建立使用管理制度,对土地变卖、出租、出让、合股等方面进行审批,完善手续,防止矛
盾和纠纷产生;二是实行村民议事制度,在荒荒地使用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防止少数人说了算、暗箱操作、低价出售和人情发包等现象;三是打击侵占国家和集体资行为,对在荒荒地上滥占、挤占、多占行为进行清理,保证荒荒地的有效利用。

建立激励措施。

鼓励农民承包荒荒地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在林权确定、请示砍伐指标、收取砍伐费用等方面予以明确和优惠,使他们安心生产、大胆发展,促进荒荒地合理利用。

要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平衡的关系。

在加快对荒荒地开发过程中,要防止环境污染,要考虑农民的长远利益,要节约和保护资。

引进企业要有复垦和美化绿化措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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