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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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通报
一、参合情况
2008年,全省134个有农业人口的试点县(市、区)参合农民6357.78万,覆盖农业人口6556.04万,参合率96.98%,比2007年提高6.67个百分点。

2008年全省及各市参合率与2007年比较见下图:
图1 2007、2008年各市参合率变化情况(%)
二、基金筹集情况
本年度按照年初人均不低于70元的筹资标准计算,应筹集资金47.89亿元,已经全部到位。

其中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9.16亿元,市级财政补助到位7.52亿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2.13亿元,乡镇财政补助资金到位0.87亿元,农民个人缴费8.10亿元,其他0.11亿元。

今年11月,省里在中央补助基础上,提高了新农合补助标准,对东、中、西部地区的补助达到24、36、56元,省财政在原来补助基础上增加了6.41亿元,并要求有条件的市县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力争今年将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80元。

截至12月底,烟台、济宁、威海、日照、莱芜、聊城6市和41个县(市、区)进行了资金配套,全省共筹集新农合基金55.74亿元,省、市、县追加新农合补助资金到位7.81亿元。

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到位9.37亿元,省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6.26亿元,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占筹集基金总额的45.98%;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8.19亿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2.31亿元,乡镇财政补助资金到位1.01亿元,农民个人缴费8.10亿元,其他0.50亿元。

按照年初人均不低于70元的筹集基金计算,全省人均筹资标准为73.25元/人,追加补助资金后,全省人均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87.67元/人,人均筹资100元以上的县(市、区)26个,人均筹资最高的青岛市崂山区和黄岛区达150元。

全省新农合基金到位情况见下图:
图2 2008年全省新农合基金到位情况(亿元)
三、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
2008年,全省新农合基金总补偿支出46.87亿元,占当年筹集资金总额的84.09%,扣除第四季度省、市、县提高补助标准追加的补助资金后,基金使用率为97.88%。

东营市、德州市基金使用率较高,分别为98.46%和92.46%。

有14个县(市、区)年度基金使用率超过100%,有40个县(市、区)年度基金使用率不足80%。

各地要及时对方案运行情况做出评价,基金结余较多的县(市、区)要做好二次补偿和2009年方案调整工作,确保年度基金使用率控制在合理水平。

全省及各市2008年与2007年基金使用情况比较见下图:
图3 2007、2008年各市基金使用情况比较图(%)
在新农合总补偿支出中,用于住院补偿34.56亿元,占支出总额的73.74%;用于门诊支出9.66亿元,占20.62%;体检支出0.64亿元,占1.35 %;其他补偿支出2.01亿元,占4.29%。

参合农民年度次均住院补偿额为855.53元,比上年增长35.26%;实际住院补
偿比为31.37%,比上年增长4.91个百分点。

参合农民年度次均门诊补偿额为12.27元,比上年增长13.73%;实际门诊补偿比为
28.49%,比上年增长1.52个百分点。

全省新农合基金住院和门诊补偿支出情况见下表:
表1 2007、2008年同期住院、门诊补偿支出情况表
住院补偿门诊补偿
补偿总支出(万元)次均补
偿额
(元)
实际补
偿比
(%)
补偿总
支出(万
元)
次均补
偿额
(元)
实际补
偿比
(%)
2007年
191740.3
5632.5226.46
67117.5
1
10.7826.97
2008年
345621.0
3855.5331.37
96635.6
12.4928.49
增长
153880.6
8223.01 4.91
29518.1
9
1.48 1.52
增长率
(%)
80.2535.2618.5643.9813.73 5.64
四、参合农民受益情况
全年共有8888.91万人次参合农民得到补偿,受益率为139.81%。

其中住院补偿403.99万人次,占参合农民的6.35%;门诊补偿7884.52万人次,占参合农民的124.01%。

住院补偿万元以上的共24266人次,比上年增长108.72%。

各地还通过开展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定额分娩等补偿方式,使58.89万人次参合农民受益。

全年还有541.51万人次参合农民享受到健康体检。

全省参合农民受益情况见下表:
表2 2007、2008年同期参合农民受益情况比较表
项目受益人

受益率
住院受益
人次
住院受
益率
门诊受益
人次
门诊受
益率(万人
次)
(%)
(万人
次)
(%)
(万人
次)
(%)
2007

7302.98 121.66 303.14 5.05 6228.14 103.76
2008年8888.9
1
139.8
1
403.99 6.35 7884.52 124.01
增长15853.9 18.15 100.85 1.30 1656.38 20.25
五、医疗费用控制情况
全年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110.17亿元,其中可纳入补偿的91.34亿元,占总费用的82.91%。

门诊总费用33.91亿元,其中可纳入补
偿的32.45亿元,占总费用的95.68%。

住院和门诊可补偿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较上年都有所上升。

但仍有13个县(市、区)住院总费用中可纳入补偿的费用占的比例低于70%,其中蓬莱市最低,仅为57.56%。

有关市、县(市、区)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可行措施,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的比例,确保参合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表3 2008年与2007年同期参合农民医疗费用可纳入补偿情况比较
2008年,全省参合农民次均住院费用2726.99元,次均门诊费用43.01元,分别比上年上涨了14.09%和7.66%。

各地要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监管和控制,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全省2007年、2008年不同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情况比较见下表:
表4 2007年、2008年不同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比较表
从住院就诊流向来看,全省参合农民住院主要集中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占总住院人数的85.67%。

住院医疗费用则集中在县级和县以上医疗机构,占总住院费用的83.46%,尤其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人次仅占14.33%,而住院费用则占到40.30%。

各地要严格控制县外转诊,加大对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控制。

表5 2007年、2008年参合农民住院就医流向及基金补偿流向
七、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情况
全省新农合县、乡两级管理经办机构编制2210人,实际工作人员7417人。

其中县级经办机构编制927人,实际工作人员1178人,平均每个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参合农民5.4万。

2008年全省县乡
两级经办机构落实工作经费4389.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352.52
万元,其他收入36.82万元。

实际工作支出5375.43万元,其中人员费用支出3235.19万元,公用支出1709.22万元,专项支出375.05万元,其他支出55.97万元,收支差为-986.09万元。

各地要认真落实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切实满足新农合工作需要。

2008年各地共确定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42823个,其中省级13个,市级195个,县级613个,乡镇卫生院1991个,村级医疗机构定点40011个,平均每万人参合农民拥有定点医疗机构6.74个。

八、新农合信息报告质量情况
总的来看,今年新农合信息报表质量比上年明显提高,各市能够遵循规范、统一的原则,认真核对数据,努力提高数据质量,按时上报,保障全省新农合信息质量。

济南、青岛、枣庄、东营、莱芜、德州、滨州、菏泽等市上报及时,且质量较高,个别县(市、区)仍出现误填、漏填、计算和逻辑错误现象,影响了全省新农合信息质量。

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报告工作,落实责任,专人专报,发扬成绩,纠正差错,不断提高信息报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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