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宪法是基本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什么说“宪法是基本法"
摘要:
(1)目的:
为了更容易明白宪法的作用和明确宪法不可缺性。

(2)研究方法:
用已有浅薄知识结合宪法学,刑法学以及网上资料。

(3)结论
宪法是基本法。

正文:
在当今世界,法治国家很多,但完善的法制的国家只有寥寥几个。

在中国,法律依旧让很多人无法触及,法律的不普及,国民对其的不积极性都让法律的实施步履艰难。

虽然法条并非人人能懂,即使是法学学子也无法掌握完全。

但宪法地位是不可以动摇的,国民必须清清楚楚知道它的约束性。

宪法仅对公民提供基本权利之保障,比如我们熟悉的——选举于被选举权。

倘若没有这些基本权利,我们无法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人类从奴隶社会发展到当今现代社会,漫长而艰辛。

宪法还对政府施加尊重权利之义务,这就说明了政府要对公民负责,不能肆意妄为。

然而宪法不对公民施加法律义务,所以我们需要其他部门法补充,这也就说明了我们宪法是母法,部门法依附于它。

在这个意义之上,宪法是“控制法律的法律”。

在我们中国五千年历史中,封建社会处于主宰地位,直到一九四九年被打破。

新中国的到来也让人们反思,为什么一直以来我们都没有成文的规定——也就是说我们没有一部宪法。

为此从一九五四年一月九日到三月九日中央组织起草并在九月二十日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称一九五四年宪法。

这部宪法以立法形式固定了中国人民革命成果和新中国成立五年以来的新胜利.但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文化大革命”的洗礼使得宪法尘封,社会秩序混乱,无法促进生产。

中国的经济水平和国民素质远远跟不上世界潮流。

庆幸的是在一九七五年制定了第二部宪法,但令人沉重的是两部宪法时隔了二十一年,在这二十一年里,社会不稳定给国家带来了损失。

宪法的缺失使得部门法无法执行,无法更改。

法治社会的建设几乎望不到头.在改革开放期间,我们国家先后颁布了一九七八年宪法和一九八二年宪法。

时代的变化拉动着社会变化,宪法指引和规范部门法,以免部门法脱离宪政轨道,同时宪法也需要部门法的细化和补充。

部门法无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他们作为部门法,只有对公民不合理行为进行规定并惩罚.宪法告诉我们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政府的地位…。

部门法服从于宪法,宪法为着人民服务,宪法结合我国国情所体现的宪政,规定了统治者是全体人民,人民权利行使依靠人大代表,宪法是所有之基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任何法律的制定和修订的法律依据。

各法律必须以宪法为其立法依据,否则视为违宪。

总之,宪法为母法,各法律为子法,子法必须贯彻母法的基本要求,并为保障母法的实施服务。

宪法是全民通过的基本法,规定国家生活中基本问题。

新中国成立之初,颁布了《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国体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通过确认这个,在通过《一九五四年宪法》里,人民通过选举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通过宪法,充分贯彻表达了宪法是全民通过的基本法.
我们的生活方方面面离不开宪法,宪法规定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实施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在封建社会,人们无法得知什么是生产力,因为是帝王统治的世界,黄宗羲曾试图用“天下之法”替代“一家之法",但是并没有成功。

无法冲破封建社会的牢笼,永远无法有发展生产力这一学说和这一实践。

宪法规定我国政权组
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人民不仅有权选择自己的代表,还可以随时向代表反映自己的要求和意见而且对代表有权监督,有权依法撤换或罢免那些不称职的代表。

这从根本上区别于封建社会。

我们知道,一千多年的秦朝确立了中央集权制,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皇权至高无上。

即使是到了隋唐,官员已经从科举上选拔出来,但是依然无法代表人民的需求和心声。

中国有史以来农民占人数最多,农民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只能用暴力方法解决,比如明朝后期农民起义,太平天国运动领袖人洪秀全领导的金田起义。

.虽然当今社会由于我们的国情和人口基数,无法做到每个人的诉求一一回应,但作为历史的对比,它的进步和未来预见不可估量。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

漫长的一千多年封建历史中,皇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层出不穷,改朝换代的重要原因就是这两者关系处理不当.。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