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受理申报2013年度广州市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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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受理申报2013年度广州市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3.13
•【字号】穗建技[2013]355号
•【施行日期】2013.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受理申报2013年度广州市建筑节
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的通知
(穗建技[2013]3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穗府〔2012〕1号)的有关要求,加强我市建筑工程使用绿色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质量的提高,我委决定开展2013年《广州市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编制和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主要为已经成熟应用的以下技术成果和材料产品:
1.更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

2.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新农村节能住宅模式、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适用技
术。

3.建筑节能与建筑用能管理集成应用技术。

4.绿色建筑设计标识项目的标准化技术成果。

5.建筑节水与雨水收集、中水回用技术。

6.适合本地气候条件和有工程应用成功案例的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产品、材料、设备。

(1)自保温墙体材料。

(2)墙体屋面保温隔热材料。

(3)节能门窗及配件。

(4)节能幕墙及配件。

(5)节能玻璃及制品。

(6)建筑遮阳产品。

(7)节能通风空调设备与系统。

(8)建筑可再生能源设备与系统。

(9)节能光源灯具及其配件。

(10)太阳能热水器与系统。

(11)节能泵与风机。

(12)建筑节能控制系统。

(13)其它建筑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广州地区注册企业。

外地注册企业在广州市已设立分公司或有代理企业的,可由广州市的分公司或代理企业提出申报。

2.产品与技术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经法定程序认定的企业标准,具有良好的节能降耗效果。

3.属于新技术新产品的应通过市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估),并具有科技示范工程总结出的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且通过科技示范工程验收(技术鉴定),鉴定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

4.属于国家和行业规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建筑节能产品,应当依法获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

5.已在实际工程中应用一年以上,在广州市有1个或以上可供现场考察的实施案例或用户意见,且用户反映良好。

6.无成果或权属的争议。

三、申报资料
1.《广州市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

2.营业执照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代理企业的代理合同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

3.技术或产品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必须提供经过备案的标准文本)。

4.一年内有效型式检测报告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

5.属于新技术新产品的,应提供市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

6.用户单位应用证明和主要工程应用清单(含工程名称、使用面积、时间和效果等)。

7.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按国家规定的需提供,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

8.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

四、申报程序
1.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向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
节能墙革办”)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
2.广州市建筑节能科技协会(以下简称“市建筑节能协会”)的会员企业直接将申报资料提交到市建筑节能协会,由协会汇总后再送市节能墙革办;
3.经市节能墙革办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核验后,报我委组织专家审查。

五、评审与发布
1.我委根据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的申报情况,分期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部分需要进行考察的项目组织现场核查,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推荐目录(征求意见稿)》。

2.《推荐目录(征求意见稿)》将在“广州城乡建设网”和“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将编入正式《推荐目录》予以公布,供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等单位优先选用。

3.申报单位应对入编《推荐目录》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对弄虚作假或经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抽查发现质量不合格的技术产品,经查实,将从目录中删除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

技术产品被删除的企业3年内不得再申报。

4.《推荐目录》有效期2年。

入编《推荐目录》的申报单位应在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内重新申报。

六、申报受理时间及地址
申报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的受理时间为每月1至10日(应同时在网上填报申报相关内容,网址为:http:///jzjn/)。

联系方式: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人民北路691号金信大厦B20楼);联系电话:************,88900637。

市建筑节能协会(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3号208;联系电话:020-********)
附件:《广州市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申报书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3月13日附件
《广州市建筑节能技术产品推荐目录》项目申报书
注:申报书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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