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甘岭林业局高保护价值森林经营和保护、管理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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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甘岭林业局高保护价值森林经营和保护、管理工作建议于建军;于立峰
【摘要】严格按照《高保护价值森林经营规范》要求,遵守《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对该局湿地生态系统、原始林生态系统及珍贵物种、濒危物种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区域实行特别保护、经营和管理.
【期刊名称】《林业勘查设计》
【年(卷),期】2018(000)001
【总页数】3页(P62-64)
【关键词】高保护价值森林;经营;保护;管理
【作者】于建军;于立峰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第一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牡丹江,157010;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人民政府,牡丹江,157017
【正文语种】中文
1 上甘岭林业局高保护价值森林基本情况
根据高保护价值森林判定标准,在上甘岭林业局二类调查的基础上,与分类经营相结合,对咨询搜集到的可能判定为高保护价值的森林区域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类别逐一判断出该森林区域是否具有高保护价值,然后再根据符合高保护价值森林判定的六个标准确认为属于那类高保护价值森林。
判定并统计出上甘岭林业局高保护价值森林总面积41216公顷,占全局经营面积28.0%,具体类型是符合高保护价值
森林判定标准一、三的珍贵林森林分布区域,面积23184公顷、有库尔滨河湿地
自然保护区森林,面积17902公顷;符合高保护价值森林判定标准四的母树林,
面积202公顷;符合高保护价值森林判定标准六的革命纪念地森林,面积63公顷。
我国林业在“天保”工程实施前长期处于重采轻育、重利用轻保护的政策,单纯向森林索取,缺少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经营。
尤其是对具有高价值的森林认识不足、经营不利、保护管理不到位,造成高保护价值森林拥有的特殊价值没有得到应有发挥。
根据上甘岭林业局高保护价值森林的具体特征,结合《高保护价值森林经营规范》、《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联合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
统筹兼顾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经营主体与社会利益。
对该局湿地生态系统、原始林生态系统及珍贵物种、濒危物种、特种森林区域等高保护价值森林提出经营和保护、管理工作建议。
2 上甘岭林业局高保护价值森林经营工作建议
2.1 做好高保护价值森林抚育工作
高保护价值森林坚持“宜抚则抚、宜封则封”的原则。
对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地区要采取封山育林政策。
适宜抚育的林分要根据地块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抚育方式,以抚育和更新性质为主的高保护价值森林应尽量采用近自然经营模式,抚育方式多为透光抚育、生态抚育和综合抚育。
抚育作业过程中,尽量避免对保留木和幼苗、幼树的机械损伤,禁止对地表造成过度破坏。
坚持综合抚育为主减少抚育次数,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2.2 做好高保护价值森林营林工作
高保护价值森林的营林工作包括更新、造林及补植。
更新方式的选择应根据林分因子、林地自然状况等因素合理选择更新方式。
采用天然更新为主、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为辅的方式,无法进行天然更新的宜林地可采取人工造林进行更新,对天窗、空
地实施补植补造。
造林树种必须选择品质优良、抗性强、耐贫瘠深根系的乡土树种,在苗木质量上要选择优质壮苗、根系发达、木质化程度好的Ⅰ级苗木。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合理混交方式、混交树种及混交比例。
3 上甘岭林业局高保护价值森林的保护、管理工作建议
3.1 做好区内高保护价值森林的护林防火工作
护林防火工作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区护林防火工作: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防火;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防火功效与多种效益相兼顾,强化防火体系的“网化”建设,做到长期、高效护林防火。
3.2 做好区内高保护价值森林的病虫鼠害防治工作
高保护价值森林的病虫鼠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坚持物理机械防止为主,化学药物防止为辅的原则,以林学技术防治为重点,高保护价值森林的营造以混交林为主,造林树种应选择乡土树种,混交树种及比例配比要适当,提高林木抗病能力。
要及时清除高保护价值森林的病腐木,改善林分的卫生状况,避免病虫害的发展及蔓延。
加强生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的力度以及植物检疫工作,适时监测及时掌握病虫害的动态,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控。
3.3 做好区内高保护价值森林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保护生态环境措施按照FSC原则和标准及《黑龙江高保护价值森林判定与保护研
究技术方案》、《生物多样性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要求,制定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3.1 水土保护措施:坡度大于15度的高保护价值森林的林地应该带状或穴状整地,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采取反坡梯田,水平阶整地方式。
林道修建要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暴雨季节大规模施工,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恢复表土和表面植被,做好废弃土石方处理工作。
3.3.2 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高保护价值森林不得进行以生产为目的的任何性质的采伐,不进行大强度的森林抚育。
尽量采用近自然方法促进森林的天然更新,以形成近自然的混交林。
3.3.3 林地地力保护措施:改良经营技术措施,科学整地、施肥、合理作业,做好天然林的地力维持。
开展系统长期的地力监测,摸清土壤的肥力状况和养分变化,以利于配方施肥。
同时通过保护枯枝落叶和地被物,有针对性地施肥,营造混交林,提高土壤肥力和地力维持。
3.3.4 林地环境卫生保护措施:适时适量使用化肥和农药,严禁使用剧毒和残留期长的农药,育苗时使用可回收或可降解容器,对包装袋、农药瓶等包装物要回收。
3.3.5 林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区内必须是生态抚育,抚育后不允许给森林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抚育剩余物应尽量返还林地,抚育时不能对附近的幼苗、幼树造成破坏,保留野生动物栖息巢穴,不能对野生动物生境构成威胁。
3.4 做好高保护价值森林化学药品使用管理工作
为确保高保护价值森林的安全,必须规范化学药品的采购、贮存、使用、废弃处理工作,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应遵循FSC原则和标准及《国际金融组织关于人
工林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世界卫生组织杀虫剂危险性建议性分类及分类指南1998-1999:1a与1b类》等的要求,林业局要制定《化学药品管理办法》,指导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3.4.1 按照规定不使用、禁用不合格的化学药品。
尽量使用生物药剂或低毒、高效、残留期短的农药,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4.2 安全地贮存化学药品,专人管理化学药品。
3.4.3 严格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
在使用化学品前先对使用人员进行作业培训,作业时遵守操作规程。
3.4.4 环保处理废弃物。
制定林业局《废弃物管理办法》,在森林管护、生产作业
和生活过程中所泄漏的化学药品、废弃物等要及时处理。
3.5 做好高保护价值森林“三级”管护工作
建立高保护价值森林“三级”管护机制。
高保护价值森林的管护工作要由总局、林业局、林场“三级”负责管理。
林场(管护责任人)负责经常巡查管辖区高保护价值森林管护状况,对存在问题每月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整改措施上报林业局。
林业局定期检查各林场高保护价值森林管护情况,并每半年向总局上报检查情况。
总局不定期抽查督导,并随机考核各层次的管护基础工作和管护成效。
4 结束语
通过对高保护价值森林实施有效的经营和保护、管理,维护和提升高保护价值森林的特征,使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改善;生物多样性切实得到恢复;林区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得到显著提高;森林资源经营步入可持续发展良性循环的轨道。
确保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持续稳定发挥。
参考文献
【相关文献】
[1]《高保护价值森林经营规范》
[2]《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