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牧责任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禁牧责任书
篇一:禁牧责任书
禁牧责任书
为保证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顺利进行,巩固绿化成果,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禁牧的命令》之规定,特签订禁牧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禁牧的命令》等保护森林资源的政策及法规。

2、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地巡山检查,对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封护区进行维修。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二、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在天然林保护区、封山育林区、工程造林区、退耕还林还草区、旅游景区和其他需禁牧措施的地区,在工程实施期间,严禁牛羊进入、从事放牧活动。

对封山禁牧区积极主动地保护好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种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

2、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十不准”条款。

三、责任期限:
年月日至工程实施完成。

四、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开展禁牧令活动的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你们好:
首先对各位领导来我场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于20XX年8月发布的《禁牧令通告》,我场结合林区具体情况,积极响应,开展了有关禁牧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发放青海省人民政府禁牧令通告60余份,发放传单3500余份。

并结合每年11月份护林防火宣传月,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同时,积极宣传《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禁牧的命令》,使宣传面达90%以上。

二、加大保护力度。

首先从“三大工程区”着手抓起,对封护设施专人守护,定期不定期检查,对破坏了的封护设施及时修复,每年达10000余米。

三、在封护区,设置了永久字牌43块(2面),墙面标语18条,每年张贴标语1000余张,共出动宣传车每年20余次,对农牧户签订禁牧责任书60份。

为了适应目前工作的需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投入到禁牧工作中。

虽然我林区的禁牧工作有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林情、社情、山情更加复杂化,禁牧管理难度加大,难以做到全封闭式管理,少数群众对禁牧认识不够;
第二、北山林区处于农林牧相互交错的地区,林区内林牧矛
盾突出,牲畜严重超载,农牧民的生活困难,致使林木破坏严重,天然林保护工作难度大;
第三、禁牧基础设施薄弱,人为的破坏各种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严重,近年来,虽然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仍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禁牧工作的需要;
第四、禁牧后的后续产业无法得到落实,这给禁牧工作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第五、公益林建设面积不断扩大,禁牧任务日益加重。

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全面实施,林区内封山育林区、退耕还林(草)区、工程造林区逐年增加,截止目前,林区内完成退耕还林3969.3亩,封山育林98820亩,工程造林17290.13亩,这对禁牧工作又是一个大的挑战;
第六、禁牧经费短缺,有些基础设施破坏后无法得到及时的修复,无法正常开展禁牧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为了使我林区的禁牧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重点面向农牧户群众,教育引导开展禁牧活动及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在天然林保(:禁牧责任书)护区、封山育林区、工程造林区、退耕
还林还草区、旅游景区和其他需禁牧措施的地区,在工程实施期间,严禁牛羊进入、从事放牧活动,对封山禁牧区积极主动地保护好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各种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

三、加大打击盗伐林木、侵占林地、私搭乱建的违法行为。

四、积极争取筹备资金,主要用于各种封护设施及宣传设施的维修及刷新。

五、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狠抓各项禁牧措施落实。

禁牧是我区重中之重的大事,今天县领导对我区禁牧工作莅临指导工作,是对我区工作的鞭策和支持,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求真务实,全力以赴,保证退耕还林还草工作顺利进行,巩固绿化成果,保护我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篇二:禁牧责任书
贵德县草原禁牧草畜平衡与减畜责任书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是国家从草原牧区实际出发,促进牧区发展,保护草原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全面完成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禁牧和草畜平衡各项任务,贵德县草原监理站与常牧镇村草原承包户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禁牧草场面积(亩),草畜平衡草场面积亩,减畜羊单位。

其中: 禁牧草场:
地理位置:,面积(亩),利用时间:;
地理位置:,面积(亩),利用时间:;地理位置:,面积(亩),利用时间:; 草畜平衡草场:
地理位置:,面积(亩),利用时间:;核定载畜量。

地理位置:,面积(亩),利用时间:;核定载畜量。

地理位置:,面积(亩),利用时间:;核定载畜量。

地理位置:,面积(亩),利用时间:;核定载畜量。

二、根据青海省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补助标准,承包户享受禁牧补助元/年,草畜平衡奖励元/年。

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补助期限五年。

本责任书期限随国家政策期限自动延长或终止。

三、草原监理站应按照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要求落实本行政区内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减畜任务,及时向草原承包者宣传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履行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义务。

四、牧户须遵守青海省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各项规定,严禁在禁牧区内放牧牲畜,严格按核定的载畜量在草畜平衡草场上放牧,禁止超载。

五、牧户违反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减畜规定超载放牧的,县级草原监理人员依法对其行政处罚外,还有权按照县乡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相关规定扣减乙方禁牧和草畜平衡补助奖励资金。

六、牧户如对草原监理站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向县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草原监理站和牧户各一份。

贵德县草原监理站(签章):牧户(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三:封山禁牧专项责任书
封山禁牧专项责任书
为了切实抓好封山禁牧工作,有效遏制偷牧、夜牧和公开放牧的行为,保护退耕还林成果,促进林草产业和畜牧业的健康发展,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管理责任:
1、不断加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意识,坚决克服知法犯法,视而不见的不负责现象。

2、村委会对本村的封山禁牧工作负总责,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反应本村封山禁牧存在的问题。

3、村支书、村主任是本村封山禁牧的直接责任人。

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封山禁牧工作有序进行。

4、坚决杜绝本村出现严重违反封山禁牧政策的事件发生。

5、严禁本村任何羊出栏散放行为。

二、奖惩考核与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由镇党委、政府在年终组织考核。

2、对不发生违反禁牧政策的村,镇上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3、如在本村发现一群羊散放,将作如下处罚:①每发现一群羊散放,一次罚该村村委会年度转移支付人民币500元,并
从今以后不再给该村分配退耕还林面积。

②对本村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各罚人民币100元。

③对放羊当事人,如果有退耕还林面积,本人不能享受当年的退耕还林款项,并当场每只羊处以10—50元的罚款,每群羊罚款至少不低于500元。

对蓄意违反封山禁牧规定且屡教
不改的“钉子户”,除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外,还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市上检查者发现,每只羊至少处罚500元,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政府、村委会各执一份。

**人民政府镇长(签字):
(章)分管领导(签字):
村村支书(签字):(章)村主任(签字):
养羊户(签字):
二〇一二年月日
篇四:禁牧目标责任书
冯记沟乡封山禁牧暨林草管护
目标管理
责任书
二〇一二年度
冯记沟乡封山禁牧暨林草管护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强化禁牧封育工作责任,切实巩固提高禁牧封育成果,根据盐池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的意见》(盐政发[20XX]4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本责任书的责任对象为各行政村村委会。

二、责任内容
1、按照区、市、县、乡进一步加强禁牧封育工作要求,各村村委会
主任为禁牧封育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自然村队长为禁牧工作具体责任人。

2、各行政村要全面贯彻落实村民自治草原禁牧工作,切实发挥村民自治草原监管职能。

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舍饲养殖。

3、加大草原监管力度,定期对区域内各自然村林草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管护不力或禁牧出现反弹的自然村要限期进行整改。

4、乡禁牧组随时对各村禁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

每月由乡分管领导、林业站、禁牧组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村禁牧工作督查验收并予以通报,通报情况记入年度考核。

三、责任奖惩
1、因禁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村民自治禁牧落实不到位,
致使草原植被破坏严重的行政村,乡党委、政府将按照禁牧封育工作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凡出现偷牧行为被区、市、县领导发现或区、市禁牧督查组发现而通报的村,除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该村年度禁牧工作考核不得分。

3、凡出现前两项所述的情况或被县督查组通报2次以上的村,暂停发放该村草原生态奖补资金,对于直接责任人扣发草原生态奖补资金。

4、本责任书的责任内容将作为各村年度“双文明”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

5、对草原禁牧工作成效显著的村,乡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冯记沟乡人民政府村委会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