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报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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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报案材料
报案材料
XXXXXX 分局:
报案人:xxxx ,XXXXXXXX 出生。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住址: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2019年4月15日越家萍找到报案人,以大家互相帮助,以解决日常生活所需大额款项为由向报案人进行集资,并拿给报案人一张单子,上面写了已经参加该集资的人的人名及排列序号,越家萍告诉报案人她若进行集资,则排在27号,每人每月交给越家萍1000元,但在该集资终结期结束之前,已领到钱的人每月必须在1000元的基础上付给越家萍6%的利息,以此进行类推和循环,直至到单子的最后一人得钱为止。
随后,报案人每月交给越家萍人民币1000元整。
2019年3月报案人听说越家萍已经携款潜逃,隧找上门,发现其确实已经不知去向,隧后四次走访,询问其他单子上的人员所了解的情况得知,最近3个月以来,按单子上集资人员的顺序排列,轮到自己该得钱的人均未领到钱,他们说越家萍谎称的某家人并未领到此款项。
直到2019年3月,报案人交给越家萍的钱共计人民币11000元整,因结资期未满35个月,报案人至今一分钱未得。
据悉,越家萍还向吉林村附近的其他200余名居民进行集资,人员分为6——8组,
其每月的资金为1000——2000元不等,每组第一个月所筹集的资金均交给越家萍,隧后
产生的6%的利息她不用付给其他人,相当于她自己当上了小银行,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
又加上其在失踪前的3个月欺上瞒下所集资的所有资金,经大
家初步估算,其卷走的所有集资款项大约有上百万元。
从案发至今日已过去近2个月,越家萍一直杳无音讯,经知情人透露,其一家三口均不知去向。
越家萍,女,于1964年6月17日出生,身份证号[***********],住花溪区
吉林村三组;其丈夫周勋第,男,54岁,福建省人,身份证号[***********];其儿子周文钢,原是贵阳市花溪区人民医院正式职工,但具体工种不详,在他母亲越家萍失踪的同时他也辞去了工作。
综上所述,越家萍的所作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直接损害了报案人及其他居民的合法权益。
据此,现报按人本着事实求是向相关部门举报越家萍的行为,望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立案侦查。
此致
敬礼
报案人:XXXXX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