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鲍永清等14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鲍永清等14位见义勇为先进
人物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6.02.06
•【字号】浙政发〔2016〕5号
•【施行日期】2016.02.0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鲍永清等14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
决定
浙政发〔2016〕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省政府决定追授鲍永清、胡小丽、吴章信、方友松、罗腊英、熊斌“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吴志钱、朱晨航“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追记一等功;授予李安猛、王运涛“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王刚、任代晖、俞夏龚、詹三敏“浙江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记一等功。

全省人民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两美”“两富”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鲍永清等14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6日附件
鲍永清等14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