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奔驰”商标案获最佳案例奖
2019年法治热点时评素材积累

2019年法治热点时评素材积累整理人董营涛告别维权靠嗓门,还得靠“柠檬法” (1)个案可以暂停,追问还要继续 (2)联想1990年北美宝马案,奔驰维权完了吗? (3)奔驰车主已和解,消费者保护应升级 (4)奔驰事件的共同一课:敢较真、莫侥幸、强监管 (5)以规则意识保护知识产权 (6)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7)个人信息保护应与技术进步同向同行 (8)警惕我们的脸被坏人拿去“刷” (9)刷脸时代个人生物信息保护也要跟上 (10)告别维权靠嗓门,还得靠“柠檬法”来源:光明网2019-04-18 11:14昨天(4月17日)有媒体报道说,“奔驰女车主”已经与奔驰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奔驰方同意为其换车、退还金融服务费等。
但是,多名购买奔驰车的车主反映他们据此要求同等“待遇”,退还在购车过程中被收取的金融服务费,却被4S店拒绝退款。
这一周,“奔驰女车主”的相关新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进入“汽车时代”之后,中国的车主们并非只在奔驰车经销商那里遭受到了种种不公的对待,也绝非仅仅在德系车经销商那里有过不愉快的经历。
最近几天奔驰车买主集中反映的奔驰车及其经销商的问题,其实也大量且普遍地存在于德系车、日系车和美系车及其经销商那里,一些国产品牌的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因此,解决这些问题,不能“按闹分配”,不能谁闹就给谁解决问题,不能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摆脱维权靠嗓门的解决问题方式,还要靠法律以及由此带来的购车环境和购物环境的整体改善。
汽车是现代制造技术集大成者,一部车上的技术、专利及部件、材料不仅来自不同厂家,甚至来自不同国家,普通消费者甚至汽车生产线上的装配工人都难详其功理。
也许是因此,汽车的买卖常被作为经济学教科书中有关产品信息不对称的案例。
实际上,汽车的一些在——既有可能是设计方面的、也有可能是生产过程中乃至运输销售过程中出现的——瑕疵,都并非眼见可察——“奔驰女车主”能够在出店时眼见车辆漏油实属幸运。
商标行政诉讼经典案例

商标行政诉讼经典案例商标行政诉讼是指在商标权利纠纷中,当事人通过提起诉讼,请求行政机关作出的商标行政行为无效或者请求确认自己享有商标权利的一种诉讼方式。
下面列举了十个经典的商标行政诉讼案例。
1. "三叶草"商标权纠纷案该案涉及德国运动品牌阿迪达斯公司与中国公司的商标纠纷。
阿迪达斯公司认为对方公司注册的"三叶草"商标侵犯了其商标权,随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
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撤销对方公司的"三叶草"商标注册。
2. "LV"商标权纠纷案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公司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一家中国公司注册的"LV"商标。
法院认定对方公司的商标注册行为侵犯了路易威登公司的商标权,最终判决撤销对方公司的商标注册。
3. "星巴克"商标权纠纷案美国连锁咖啡品牌星巴克公司在中国曾多次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他人注册的与其商标近似的商标。
法院判决认定对方的商标注册行为侵犯了星巴克公司的商标权,撤销对方商标的注册。
4. "苹果"商标权纠纷案美国科技巨头苹果公司曾多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他人注册的与其商标相近的商标。
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对方的商标注册行为侵犯了苹果公司的商标权,撤销对方商标的注册。
5. "可口可乐"商标权纠纷案美国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公司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一家中国公司注册的与其商标相近的商标。
法院判决认定对方公司的商标注册行为侵犯了可口可乐公司的商标权,撤销对方商标的注册。
6. "耐克"商标权纠纷案美国运动品牌耐克公司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一家中国公司注册的与其商标相近的商标。
法院最终判决认定对方公司的商标注册行为侵犯了耐克公司的商标权,撤销对方商标的注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佳案例(2020)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佳案例(2020)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7.28•【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佳案例(2020)目录1.陆金所金融服务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网络抢购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认定2.“百威啤酒”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知名商品商业外观模仿行为的规制3.“怪兽”诉“来电”共享充电宝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员工通过社交账号实施商业诋毁行为的认定4.《暗箱》诉《人民的名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思想表达区分理论在文学作品著作权侵权判定中的适用5.“小老板”海苔商标侵权纠纷案--比例原则在商标侵权损害赔偿判定中的适用6.美国“宝拉珍选”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对恶意抢注商标并滥用权利行为的规制7.支付宝与斑马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行为保全案--国内首例涉App唤醒策略网络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8.方某等假冒“dyson”注册商标系列案--戴森“全国打假第一案”9.菲桐公司假冒“波尔多”葡萄酒注册商标罪案--上海地理标志侵权追究刑事责任第一案10.美国李维斯公司起诉商标侵权纠纷案--全国首例境外争议解决机构参与调解知识产权案件陆金所金融服务平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网络抢购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认定【推荐理由】近年来科技金融产业不断发展,通过网络平台推出的科技金融产品广受用户欢迎,但同时也催生了各类网络抢购服务。
网络抢购服务作为经营者实施的市场竞争行为,如何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评价与规范,不仅关乎科技金融企业竞争利益的保护和投资用户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更对维护金融平台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涉案网络抢购服务利用技术手段,为目标平台的用户提供不正当抢购优势,破坏目标平台既有的抢购规则并刻意绕过其监管措施,对目标平台的用户粘性和营商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应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客诉优秀案例

互联网客诉优秀案例客诉案例一:陕西奔驰女车主维权风波案例简介:2019年4月11日,一则“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刷爆网络,视频中,女子坐在发动机盖上哭诉称,自己66万元买的奔驰车,提车5分钟,发动机就漏油了,经反复沟通,得到的答复却是更换发动机,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维护权益。
尽管奔驰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之星4S店)于4月16日晚达成了换车补偿等协议,但在此过程中,奔驰女车主、涉事店家及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奔驰)数次发声,工商、质监、物价等多部门介入调查,维权之路曲曲折折,最终达成“和解。
案例简析:通过采用蚁坊软件网络舆情监测控系统分析得知,4月11日上午,博主@汽车营销分析发布微博视频并配文“花66万在西安某4S店买的奔驰新车,还没开出4S店大门发现发动机漏油”,曝光一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随后博主@漂西安03转发该微博视频,并点明涉事公司为“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在@澎湃新闻、@今日微博头条、@梨视频等媒体官微和@西安身边事、@变态暴走、@余丰慧等大V博主发文推动下,话题#花66万买奔驰还没开就漏油#冲上微博热搜;“北京青年网”“观察者网”等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舆论关注度持续走高。
客诉案例二:给差评遭上门报复案例简介:近日,上海一女子称其因点外卖给了差评,遭到外卖员上门报复、砸门、辱骂恐吓,还被勒索200元的“赔偿”。
爆料视频显示,外卖员吼道:“差评给我取消掉!3分钟解决不了,我就弄死你!”女子表示,在向外卖平台投诉后,对方只是提出补偿100元优惠券。
案例简析:通过采用蚁坊软件舆情监测软件分析发现,对#给差评遭上门报复#一事网友情感倾向进行分析,负面情绪占到了93.9%,可以说是处于一边倒的状态。
舆论热议的方向主要集中在:用户隐私保护、平台转嫁责任、畸形评价机制等方面。
客诉案例三:丰巢收费风波案例简介:伴随着网购概念的普及,作为解决快递业“最后100米”末端交付难题的智能快递柜逐渐兴起,并在疫情影响下,这种“无接触配送”更是成为炙手可热的配送方式。
透视三一与戴姆勒-奔驰20年商标维权之争

透视三一与戴姆勒-奔驰20年商标维权之争2009年10月23日,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焦急地等待着千里之外的判决书。
这一天是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与戴姆勒-奔驰公司有关三一图形商标涉嫌侵权奔驰三星叉商标一案在英国伦敦高等法院宣判的日子。
“我们赢了!”伦敦传回的消息顿时令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上下激情沸腾。
英国伦敦高等法院10月23日判决书裁定,驳回戴姆勒-奔驰公司有关三一商标侵权的诉讼请求,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案件中“勇于维权、理性维权、战略维权”,最终赢得了其海外商标维权第一案。
2009年是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20周年,然而,与戴姆勒-奔驰公司的商标之战这一打也就是20年。
生于忧患的三一商标说戴姆勒-奔驰公司是三一的“商标冤家”一点也不为过。
1989年,三一集团公司初创时,有着百年历史的戴姆勒公司便以图形商标涉嫌侵权为由一纸状书将刚刚起步的三一送上法庭。
“那个时候我们在茅塘乡根本还没听说过奔驰这个品牌,奔驰商标是个什么样子我们都不知道,何谈仿冒。
”三一集团总裁唐修国在当时对戴姆勒-奔驰公司的起诉倍感费解。
三一图形商标的设计者是湖南娄底的一个老师,他根据三一董事长梁稳根的授意,用3个“1”组成的图案表达了三一“创建一流企业、造就一流人才、做出一流贡献”的企业宗旨,3个“1”如离弦之箭冲出圆圈外,象征着企业将日益壮大,走向世界。
当时正是唐修国冒雨骑了60多公里的摩托车往返于茅塘乡和娄底,将图纸带回了公司。
在北京的法庭上,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驳倒了戴姆勒-奔驰公司关于“三一图形商标仿冒三叉星”的诉讼,并以双方和解而告终,三一图形商标顺利通过商标注册并沿用至今。
截至目前,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内已完成了45类全系列商标的注册。
2006年1月,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三一商标(1550868号图形)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的获得,为保护三一品牌构建了一套相对完善的商标保护体系,也为三一实施国际品牌战略提供了先决条件。
然而,与戴姆勒-奔驰公司的商标纠纷这才仅仅只是一个开端。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解读

知识产权经典案例解读知识产权经典案例解读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现代企业经营的重要内容之一。
以下将从三个方面分别解析三个知识产权经典案例,以期阐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及其实际应用。
1.专利知识产权专利是指授予发明者对其发明在预定时期内进行独占性经营的权利。
华为诉三星专利侵权案是专利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大经典案例。
华为和三星是知名的手机厂商,在市场上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法院认定三星侵犯了华为的4项专利,包括的技术领域涉及有关用户界面和数据通讯等方面的技术。
这个案件的意义在于,它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企业为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决心,并且成功减轻了华为在其营销策略上的压力。
2.商标知识产权商标是指可以被表示形式包括文字、图片或者其他图形作为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以区别于其他的同类商品或者服务。
蒙牛与伊利商标权官司是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之一的重要案例。
蒙牛在2009年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将伊利告上了法庭,其侵权的是“万里牛”这个商标。
法院认为,该商标与蒙牛“蒙牛牌”商标相似,容易引起消费者混淆,导致不公平竞争。
从而判定伊利败诉并在6个月内改变相关商标的使用,赔偿蒙牛损失130万元。
这个案例的意义在于,为商标持有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防止其他企业盗用其商标减轻其市场的影响。
3.著作权知识产权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甄嬛传》侵权案是著作权保护的重要经典案例。
经过漫长的诉讼后,某视频网站和央视都遭到了法院的定罪,需要赔偿原著作者的相关费用。
这个案例的意义在于,以前一些人可能会认为在线视频和电视是不存在版权的问题的,但事实上,在线视频平台和电视都需要购买版权,以确保不侵犯著作权,这也就是保障版权所有人的保护措施。
综上所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重要,知识产权不仅可以存储一些软硬件源代码、版权证书、硬件规格书之类的知识资产,也涵盖了公司与其他机构之间的竞争和商业机密,企业在竞争中需要注意保护知识财产。
从西安奔驰女事件看企业危机公关短板

——本文涉及的分析内容与角度,并不想说明社会意义上的谁对谁错,也不涉及道德层面的态度倾向,仅是从企业公关的角度,站在危机事件处理的层面上,阐述一些中小企业应当明白的实际问题。
这些问题,在有些企业中早已存在,由其是那些还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小企业更是普遍存在,侥幸的是,这些问题还没有遇到点燃的爆点。
但防患于未然,是所有中小企业公关的最高境界,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却是危机公关的常态情况,二者不能分割,又常常彼此互为动态因果关系,而中小企业公关的艰深难点,恰恰在于此。
一、事因2019年,4月11日,一则“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在网络上开始发酵。
视频中女车主哭诉花了20万首付在西安利之星4S店购买一辆奔驰车,但还没有开出4S店的院子就发现发动机漏油问题,车主多次找4S店协商,在接连被4S店拒绝退款、换车之后,被要求只能更换发动机,女车主被逼无奈爬上引擎盖。
二、负面影响“哭诉维权视频”微博、短视频平台上传播之后,多个相关热搜上榜,阅读量纷纷过亿。
其中“66万买奔驰还没开就漏油”,阅读已经超过7.3亿,讨论14万。
将有关此事的过亿阅读量话题汇总,总阅读量超过22亿,讨论50.2万。
至此,对奔驰品牌的影响史无前例,西安利之星已无回天之力。
三、利之星的前期失误在哪?在网络时代,一条负面信息会瞬间传播到任何角落,即使平时不关心奔驰的人,也会花时间看上一会,因为奔驰的品牌效应已作用于所有的人,而同时,网上互动又是人们看负面新闻的一种常态行为,顺手写上几句评论,也是负面的居多。
而在这种情况下,女车主发布的那一条视频,在负面评论的引导下,被无数次转发,客观上,也就形成了上亿条负面新闻,而此时,公众舆论对于利之星的讨伐,已经势不可挡,形成燎原之势。
由此可以看出,在前期阶段,利之星并没有想到事件会发展如此之快,总认为,奔驰的品牌是不可撼动市场保垒,显然,这是麻痹大意在作祟,忽视了网络传播的快速性和互动性。
而此时,利之星最应当做的,就是及早发起网络公关,请一些汽车界的专家来从正常故障概率上化解人们对奔驰技术上的质疑。
李建东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

李建东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郑民三初字第137号上传者知盟网原告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济南经济开发区沃德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平,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秦三宽,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永强,河南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建东。
原告济南沃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德公司)诉被告李建东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沃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永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建东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对其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沃德公司诉称:沃德公司始建于1956年,原名济南汽车配件厂,是中国规模最大的专业生产和销售汽车发动机气门和气门挺柱的企业,所生产的气门产品覆盖重、中、轻、微、轿等全部车型,每年开发新产品几十种,长期为上海大众、美国福特、天津丰田、神龙富康、中国一汽、中国重汽、南京菲亚特、奇瑞、东安等几十家最重要的汽车厂和主机厂配套,沃德公司生产的气门年产量始终位居国内同行业第一。
沃德公司使用在气门产品上的“山河”商标已经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商标注册证号为第1597747号,专用权期限为2001年7月7日至2011年7月6日。
2010年5月,沃德公司的技术人员在进行市场调查时发现李建东在其营业场所销售标有“山河”注册商标的假冒产品,严重侵犯了沃德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因此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李建东:1、立即停止销售侵犯沃德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2、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3、诉讼费由李建东承担。
沃德公司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第一组:1、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公证文本;2、“山河”商标及沃德公司所获相关荣誉证书。
该组证据证明沃德公司对“山河”注册商标依法享有专用权,“山河”商标在汽车零部件行业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
第二组:1、(2010)郑黄证经字第1889号公证书;2、公证处封存的被控侵权产品;3、沃德公司产品实物;4、产品鉴定书。
中国打赢首起国际知识产权案三一商标不侵权

超值胜诉,欧盟商界大跌眼镜
ﻫ 10月23日,英国伦敦高等法院判决书公布判决结果,认为三一在英国市场使用标识的“意图”,只是因为这一标识是三一在很久以前已经创立并且被该公司一直使用的商标,最终驳回戴姆勒的侵权诉讼。
中国打赢首起国际知识产权案-三一商标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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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打赢首起国际知识产权案 三一商标不侵权
三一与奔驰的商标之争纠结十余年,国际诉讼历时三年,最终以三一胜诉结案。近日,三一集团总部收到了来自英国伦敦高等法院的判决书,驳回了戴姆靳·奔驰公司有关三一商标侵权其三叉星商标的诉讼。
ﻫ 尽管戴姆勒放弃了第一条“三一图形商标与奔驰的‘三叉星’近似,混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但伦敦高等法院仍作出判决,认为没有证据充分说明三一标识的表现形式接近三叉星。这对三一来说是一个额外的奖励,意味着戴姆勒再也不能以相同理由向欧盟任何一个成员国提起诉讼。至此,尽管目前英国商标局对三一商标注册的异议审查还未完成,但有法院的权威判断,三一商标在英国的注册成功应该是水到渠成的。
ﻫ 作为中国知识产权国际胜诉第一案,被告三一的胜诉震动欧盟。因为在英国和欧盟进行的知识产权诉讼中,还从来没有一家中国企业作为被告赢过·奔驰公司是世界500强中的“百年老店”,已在全球100多个国家注册商标。三一注册的商标,主要有纯文字“SANY”、图形标识、文字加图形标识三种形式。ﻫ ﻫ 上世纪90年代,年轻的三一在成立之初,便与奔驰这家世界500强企业在商标使用上有过第一回合的较量。在北京的法庭上,戴姆勒公司诉称“三一图形商标仿冒三叉星”,而三一董事长梁稳根慷慨陈词:“三一图形商标由三个'1'组成,它们如离弦之箭冲出圆圈外,象征企业将日益壮大,走向世界。其三个'1'体现的是‘创建一流企业、造就一流人才、作出一流贡献’的企业宗旨。”最终诉讼以双方和解而结束。
公关案例分析(ppt 18张)

WHY :为什么危机会出现?
企业一旦出现危机,新闻媒体和公众不仅会问,为 什么会出现危机?消费者也同样有知情权,到底是 什么原因导致了危机的产生?这是一个敏感而又复 杂的话题。不少企业面对危机,要么对事件本身避 而不谈,要么借些理由,要么找些托词,自以为很 聪明,能够蒙混过关。其实,这样做恰恰会更加促 使媒体和公众对造成危机产生的原因发生兴趣。 这 个时候,企业应该勇敢的站出来,尤其是企业的负 责人更勇敢的站出来,把事情的原委与真相告诉给 公众,以取得公众的谅解。当然,这是需要企业的 负责人有足够的智慧、勇气与信心。企业要调查危 机的前因后果,受害者也应该及时将危机的发生、 发展及时和企业进行沟通,减少之间的不必要的误 会,消除产生危机的根源。这种本着事实求是的态 度来陈述事实的情况,有的时候不但不会遭受更大 的危机,反而提升企业的品牌形象。
奔驰标志的来源
戴姆勒于1909年为三星标志申请专利权,但本茨则属 于一个圆形徽章。奔驰的标志来源于戴姆勒给他妻子的 信,他认为他画在家里房子上的这颗星会为他带来好运, 这颗三叉星还象征着奔驰汽车公司向海陆空三个方向发 展。1909年,戴姆勒先生为了纪念他的VELO型车大批 量生产,将三叉星内的齿轮图案改为月桂枝,以示胜利, 而标志内的“梅赛德斯”则取自埃米尔· 耶利内克美丽 女儿的名字。“梅赛德斯”在西班牙语中有幸运的含义, 可惜这位美女于四十岁死于不幸的婚姻,而以她命名的 做法却不径而走。到了1916年,星形的标志与奔驰的 名字终于合二为一,而随着这两家历史最悠久的汽车生 产商的合并,厂方再次为商标申请专利权,而此圆环中 的星形标志演变成今天的图案,一直沿用至今。并成为 世界十大著名的商标之一。
奔驰公关的错位
首先是制度的刻板导致反应的迟缓,德国公司大多如此,稍大 点 儿的事要报总部层层审批,新闻稿和采访稿都要字斟句酌。 另外,奔驰公司显然是技术替代公关、律师替代公关,这是奔 驰公关败笔最根本原因。在奔 驰的每次表态中,技术和律师 都是主角,技术专家讲一通谁也听不懂的名词,律师再来一通 不是每个都能懂的术语,这些话可能都没有错,但别人听了却 不是滋味,不因别人的只是因 为没有经 过公关过滤和包装。 奔驰可能没有意识到,让那些严谨而较真的律师取代公关真是 一种灾难 ,因为他们对法律的忠诚和信仰真可以到什么都不 设想一下,那位因车祸痛失爱子的车主,当听到严谨的检测报 告和技术专家“绝对没有任何 缺陷”的结论时,怎么可能接 受!一位公关界专业人士以此为例说:“你的客户,家里的人 都 死了,你只对他没完没了地讲技术技术技术,你表示一下 哀悼又能怎么样?德国人不会都这 样不尽人情吧?”
“闹”不该是消费者维权的最佳选择

“闹”不该是消费者维权的最佳选择作者:来源:《作文评点报·作文素材初中版》2019年第29期素材导读前不久,“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的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后,迅速引发舆论关注。
在视频中,一女子表示她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首付2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奔驰车。
岂料,新车还没开出4S店,就发现车辆发动机存在漏油问题。
此后,她多次与4S店沟通解决,却被告知无法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按照汽车三包政策更换发动机。
素材呈现一“以闹维权”难效仿毕舸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汽车引擎盖上维权的事,引发了全国的广泛关注。
受这一事件的影响,有些人也想效仿这样的维权方式。
据光明网报道,4月21日下午3点多,南京鼓楼分局接到辖区某楼盘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闹事,故意损坏了楼盘价值不菲的宣传沙盘。
据警方调查,坐在沙盘上的是女性准业主宫某,因从相关渠道得知,楼盘的实际情况和销售所说的情况不符,为此一气之下坐在售楼处沙盘上维权,经警方多番规劝后才离开。
经沙盘维修方在现场进行测量以及检查后,初步确定毁坏沙盘的维修价格在5万元左右。
目前,宫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已被鼓楼分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遇到纠纷采取维权行动,本是人之常理。
但在行动之际,一定要保持相对清醒的认知,自身行为要严守法律与理性边界,而不是一味照搬他人“成功”的例子。
从南京准业主坐在沙盤上维权不成反被追究责任一事来看,这位准业主首先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就是西安奔驰女车主坐在汽车引擎盖上维权,是因为这是她所购买的自家车辆,女车主对于私有财产的处置有相应的自由裁量权。
而准业主所坐的沙盘属于开发商所有,准业主的行为造成了沙盘的损毁,涉嫌毁坏他人财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这也意味着,当时准业主本来正常的维权行为,如今却演变成涉嫌违法的行为,给自己带来了严重后果。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领域发展迅速,并涌现出了许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典案例。
本文将介绍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10大经典案例,旨在展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第一大案例:《乐视案》乐视案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该案件涉及乐视网在视频版权方面的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乐视网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做出了巨额赔偿。
这一判决为其他类似案件打下了重要的先例。
第二大案例:《新宝拉案》新宝拉案是中国奢侈品行业的关键案件之一。
该案件涉及知名奢侈品牌新宝拉在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法院判决新宝拉在中国注册商标的行为合法,并对一系列侵权行为做出了处罚,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对奢侈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大案例:《华为诉三星案》华为诉三星案是中国在全球财富500强企业中对抗外国竞争对手的关键案件之一。
该案件涉及华为对三星在智能手机技术相关专利的侵权指控。
法院最终判决三星侵犯了华为的知识产权,并要求赔偿数额庞大,这一判决对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地位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四大案例:《优衣库案》优衣库案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大里程碑。
该案件涉及优衣库在中国市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
法院判决优衣库的侵权行为,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权利人巨额损失。
这一案件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大案例:《QQ战士案》QQ战士案是中国网络游戏行业的典型案例。
该案件涉及知名网络游戏QQ战士的版权侵权问题。
法院判决侵权行为,并做出了重大赔偿。
这一案件加大了对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对中国游戏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六大案例:《海瑞景观案》海瑞景观案是中国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案例。
该案涉及海瑞景观公司使用他人设计方案的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海瑞景观公司需停止使用侵权设计,并赔偿权利人损失。
这一判决对中国建筑行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示范作用。
第七大案例:《茅台商标案》茅台商标案是中国酒类行业的重要案件之一。
公关案例——砸大奔事件

v背景梅赛德斯-奔驰公司是世界十大汽车公司之一。
该公司按销售额为第一大汽车公司,按产量则位居第二。
它创立于1926年,创始人是卡尔·本茨和戈特利布·戴姆勒。
它的前身是1886年成立的奔驰汽车厂和戴姆勒汽车厂。
1926年两厂合并后,叫梅赛德斯-奔驰汽车公司,简称为奔驰汽车公司。
现在,奔驰汽车公司除以高质量、高性能的豪华汽车闻名外,也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大客车和重型载重汽车的生产厂家。
奔驰车在汽车里是豪华和质量的象征,是服务第一的象征,它代表的是尊贵和人们对它的信心。
在每年全世界消费者对汽车的评比中,奔驰车的质量和服务总是名列前茅。
v事故武汉森林野生动物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森林公园)于2000年12月19日,在北京宾士汽车销售中心购买了一辆奔驰SLK230轿车,在不足3个月内,接二连三地出现方向机漏油、动力明显不足和警示灯闪亮等问题。
武汉森林公园只得将该车从武汉运到北京修理,往返2 000多公里,所有费用都是武汉森林公园自理。
此后,该车继续出现问题,经多次交涉,售车单位也曾派人来修过,但既修不好,也不给退。
2001年12月11日,武汉森林公园给奔驰在北京的办事处北京宾士汽车销售公司及奔驰在中国的两个区域代理南星汽车公司和北星汽车公司发去传真,要求其退车,否则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并首次在传真中提到“如得不到答复就砸车”。
12月13日,南星汽车公司发来传真:已将投诉信件转给奔驰公司的相关人士,望等待。
2001年12月19日,奔驰车保修期的最后一天,武汉森林公园对媒体的发布会如期举行。
会上武汉森林公园表示:该车买了1年,坏了5次,只跑了不到1万公里的奔驰轿车,令他们大失所望,他们将在武汉广场砸掉这辆奔驰车。
v反应梅赛德斯-奔驰(香港)有限公司于12月20日下午5时18分给武汉森林公园发了传真,表示:“我们希望在此强调汽油中存有杂质而影响车辆的运作的问题,由于车辆的问题为外在的因素所致,因此我们不能答允贵公司提出退车的要求。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擅自将“奔驰”商标用作专修店名称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擅自将“奔驰”商标用作专修店名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01.06•【文号】工商标字[1999]第2号•【施行日期】1999.0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擅自将“奔驰”商标用作专修店名称的通知(工商标字[1999]第2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北京市商标事务所代理德国戴莫勒-奔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奔驰公司)《关于奔驰商标侵权认定的申请》(见附件)。
该申请称,位于上海市淮海路的“上海奔驰汽车维修公司”未经奔驰公司授权,擅自使用奔驰公司的“奔驰”商标作为其企业名称,并在该公司在橱窗、车辆维修保养合约上使用奔驰公司的英文及图形商标,使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误认,以为该公司与奔驰公司有某种联系,从而给奔驰公司及消费者造成损害,为此,要求撤销该公司的企业名称。
奔驰公司在车辆及其附件商品上注册了“奔驰”商标(注册号为669658、676581),在车辆维修服务项目上注册了“奔驰”商标(注册号为835927、835928)。
该商标在我国享有很高声誉,他人未经授权在相同或相关行业中使用,很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请你局接此通知后,尽快对奔驰公司反映的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事实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关于禁止擅自将他人注册商标用作专卖店(专修店)企业名称及营业招牌的通知》(工商标字〔1996〕第157号)的规定,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件:《关于奔驰商标侵权认定的申请》(略)一九九九年一月六日。
企业危机公关案例2015

企业危机公关案例2015总结整理了一下2015年上半年企业危机公关案例:一、西安“哭诉维权”事件事件简介:起因于2015年2月25日,奔驰女车主在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首付20多万购买了一辆奔驰车,还没开出4S店就发现车辆发动机存在漏油,和4S店沟通无果,既不能退款也不能换车,只能更换发动机,被逼无奈开始维权之路。
最终被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以合计一百万元罚款,奔驰女车主也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
启发:对待危机公关,及时处理才是企业应该遵循的原则。
奔驰事件爆发后,奔驰的官方声明“姗姗来迟”,还是在西安工商部门宣布介入事件后。
如果奔驰的公关能力能够与其在汽车界的业界地位成正比,事件发生后及时作出反应,正确引导舆论,消除公众误解,或许企业形象还能及时挽回。
二、视觉中国版权门事件事件简介:2015年4月11日上午,主打“正版商业图片”的视觉中国网站上出现了黑洞在互联网上疯传一夜的“甜甜圈”照片,并打上了“视觉中国”标签。
而实际上黑洞照片原版权方属于欧洲南方天文台,署名标签也应该归欧洲南方天文台所有,视觉中国却擅将版权归于自己,因此引发公众质疑。
启发:面对危机除了及时处理,勇于担当、坦诚相待并保持克制也不可少。
视觉中国涉嫌侵权事件发生后,发表的声明把第一责任推给“供稿人”,自己却从直接获益者成为“第二责任人”、2天之内连发三份声明等等行为很显然没有表现出一个企业的担当与责任,看不到对公众坦诚相待,更是缺乏足够的克制。
三、格力举报奥克斯门事件简介:2015年6月10日,格力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指出奥克斯部分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
奥克斯则表示格力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同行,目的是影响奥克斯旺季的销售,属于一种行业的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于是开启了这场618电商大战。
启发:不论格力与奥克斯之间是利益之争,为报积怨的“黑公关”,还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争夺公司自身利益的“举报式公关”,努力提升产品(服务)质量,提高企业形象,并对行业竞争对手产品、服务、市场等项目实时监测才是企业应对危机公关的根本。
未经授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未经授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标题:未经授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例——打击侵权保护消费者权益案例概述:本案主要涉及一起企业未经授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侵权行为。
涉案企业利用未获授权的商标和包装,在未获授权的销售渠道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了财产和身体上的损失。
具体时间和细节:1998年至2005年期间,涉案企业上海汽车零部件厂(以下简称“汽零厂”)非法复制某知名国内汽车制造商“ABCDE”品牌的零部件,并在市场上销售,赚取高额利润。
2002年,ABC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BC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假冒零部件,并注意到这些假冒零部件与其自家生产的零部件名称、商标和包装高度相似。
ABC公司对此进行了调查,追踪发现,这些假冒零部件均来自汽零厂。
2003年,ABC公司向上海市质量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公安机关报案,指控汽零厂未经授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恶意侵犯了ABC公司的商标权。
2004年,公安机关展开调查,查明了汽零厂的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
在汽零厂的工厂和仓库中,大量假冒零部件被缴获。
经过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发现汽零厂通过向多个中间商销售,将假冒零部件大规模投放市场。
2005年,公安机关将汽零厂涉嫌侵权的证据移送至检察机关,并提起公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沉重的证据表明汽零厂销售的零部件与ABC公司的正版产品在商标、包装、质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庭审中,汽零厂辩称并未盗用ABC公司的商标,尽其辩驳意图为减轻其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
2006年,法院判决汽零厂侵犯了ABC公司的商标权,且销售的零部件构成了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汽零厂被判赔偿ABC公司经济损失300万元人民币,并责令其停止非法生产和销售行为。
律师的点评: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权案件,违法企业通过伪造商标和包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该案中,ABC公司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向相关部门报案,为打击侵权行为提供了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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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奔驰”商标案获最佳案例奖成都晚报消息: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将上海海关查获的侵犯“奔驰(图形)”商标专用权案件,评为“2003-200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奖”。
2003年8月7日,上海海关驻外高桥港区办事处在查验一批上海某进出口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至摩洛哥的汽车附件中发现,出口的353箱车头进气面罩和车窗开关上标有“奔驰(图形)”商标,价值7421.8美元,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
权利人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代理人戴姆勒克莱斯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验货后确认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了没收侵权353箱车头进气面罩和车窗开关,并处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