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 初中 道德与法治 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单元梳理 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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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人民当家作主》单元梳理
八下第一课从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两个方面说明为什么要维护宪法权威。
关于公民权利保障书,教材围绕宪法的两个原则展开说明,原则之一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其中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奠定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经济基础,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制度明确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本途径和形式。
原则之二就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要求各级国家机关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关于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教材强调宪法组织国家机构,宪法规范权力运行。
第一课中提到的国家制度、国家机构方面的内容,在第三单元中进行了具体的展开说明。
因此,讲好第三单元的内容,能够更好地理解为什么要坚持宪法至上。
八下第三单元的编写也充分体现了宪法专册部分的编写意图。
首先从凸显宪法精神的角度看单元内容,第三单元教材的编写继续体现了以宪法精神为主线,教材通过宪法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宪法将国家权力赋予国家机构并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的内容,凸显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即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其次从增强公民意识和国家意识的角度看单元内容。
增强国家意识,强化学生对国家的认同感,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特别是“法治教育专册”的重要目标。
正如第三单元的单元导语部分所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
度基础,为中国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
对学生进行宪法规定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机构的教育,让学生了解我国的国家制度如何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国家机构如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助于增强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激发学生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情感。
最后,从培养法治素养的角度看单元内容。
虽然本单元讲述的主要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机构的内容,似乎与法治素养的培养联系不甚紧密,但是,当我们将这部分内容纳入到宪法规定的范畴中去认识,理解的时候,学生对于制度、机构的理解不再仅仅停留在内容本身,而是潜移默化地形成了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
有利于学生理解国家制度的确认、国家机构的建立和运行离不开法治作保障。
了解本单元在本册教材中的地位和单元立意后,我们需要清晰单元的整体架构。
从单元的整体架构可以看出,本单元包括两课,第五课“我国的基本制度”,第六课“我国的国家机构”。
第五课,介绍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介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介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
阐明我国基本制度对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意义,引导学生理解我国基本制度的内容与价值,增强学生的制度自信。
第六课,重点介绍我国的权力机关、国家主席、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阐明这些国家机关的性质与职权。
引导学生认识到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机构,从而增强学生的国家认同。
本单元对于初二学生来说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如何通过我们的教学让学生走进这个单元的内容,理解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需要通过国家制度来保证,通过国家机构来实现,是我们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厘清相关概念,引导准确有效。
第三单元中的很多内容在之前的初中教学很少涉及,例如,什么是民主集中制?如何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人大代表享有的提出议案的权利和提建议是不是一回事?人大代表享有的质询权,其中质询是否就是指询问?等等,需要我们老师首先对相关概念、观点有准确完整的认知。
一位老师在讲人民法院时,提到了专门人民法院,老师在课件中给出的表述是我国的专门人民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
如果我们翻看教材,或者是查阅相关的法学书籍,会发现,我国的专门人民法院除了军事法院、海事法院外,像北京、上海等地还有知识产权法院。
显然,老师课堂上PPT中的表述是不准确的,这个不准确可能是老师制作课件时的粗心,但是粗心背后还是反映了教师对这个内容掌握得不够准确。
同样是这节课,老师借助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学生参与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进而感受人民法院是一个公正依法审判的机关,激发学生敬畏法律,信仰法律的情感。
老师在对模拟法庭的审理做总结时,说道“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捍卫了社会公平正义。
”看到这个结论,应该无可厚非。
当我们把这个结论放置在模拟法庭这个活动中时,似乎又缺少了什么。
缺少了什么呢?我们在模拟法庭上看到了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看到了犯罪嫌疑人,公诉席上的检察机关,与此同时我们还看到了辩护
席上律师。
为什么要有辩护席,为什么要有律师或者辩护人,如果老师对这些问题再多一些追问的话,我们会发现,也能更全面地理解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对公民权利提供有效救济和保障,进而捍卫社会公平正义,这里的公民一定不只是被害人。
我想如果老师能够再多一些思考,会让学生对于司法捍卫公平正义的理解更加全面。
唯有我们认识清楚,准备充分,才有课上教学的讲理到位、表述规范,才有面对学生提问循序善诱地引导与解读。
注重观点生成,遵循知识呈现与观点生成相统一。
首先给老师们介绍两个教学片段,一位老师在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时,就兼顾了知识呈现与观点生成的统一。
翻看教材,我们会看到教材对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内容有一个自然段的表述,其中涉及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这位老师在教学中,借助我们熟悉的结构图,逐一展开这部分内容的教学,当老师将结构图的内容解读清楚后,告诉学生这个过程就是体现了民主集中制。
应该说学生对于民主集中制还是很陌生的,如何让学生更形象的理解,这位老师做了进一步的解读,人民和人大之间,人民发扬民主,人大集中行使权力;其他机关在自己权力范围内行使职权,但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两个括号部分的内容让学生看到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不仅如此,老师在给学生解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时,借助学生能够感知的生活实例,引导学生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人大和党的关系)我们来看一下老师的具体操作:老师首先给出了一个辨析问题:既然在国家机关中,人大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那是不是说人大的工作不受任何领导呢?不是,全国人大确实有最高地位,但是无论是什么国家机关都要接受党的领导。
于是老师列举了三个事例:宪法的修订、二孩政策、十三五规划制定——让学生看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重大事件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人大表决通过党的相关建议,通过法律,党和国家机关都要遵守。
这个教学案例带给我们推进教学的启发是,教学中既要注重知识的逻辑体系,也要注重学生思维的逻辑顺序,这就需要我们在教学中在关注知识呈现落实的同时,还需要关注学生生成观点的过程。
源于真实问题,促成生活逻辑与理论逻辑的统一。
有专家说,“讲理和讲例是思想政治课教学的两个基本要素。
从一定意义上说,课堂教学过程就是‘理’与‘例’设计的实施过程。
”讲理是课程实施的主要方向和基本要求,讲理到位不仅是教学实效性达成的基础,更是引导学生理性面对拓展的生活,做出智慧选择的前提。
讲例是学生理解所学理论的必经途径和教学手段,也是教师为学生示范“理”“例”结合、学会分析社会生活和自身成长面临问题的基本载体。
就如前面提到的讲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时,不是简单地表述出这句话,不是简单地把抽象的、去情境化的知识传递给学生,而是基于生活,设计了真实情境,把学习内容分解成具体的知识内容,促成学生的理解和认知。
提供法律条文,判断有理有据。
八下是法治专册,我们在教学的过程中要注重法律思维的培养。
例如,在第三单元介绍国家行政机关时,其中的很多内容对于学生来讲是陌生的,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这是教材中的一句话,如何让这句话成为学生在现实生活中评价、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标准,需要教学中基于学生实际进行有效引导。
一位老师在讲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这个内容时,就做了这样的尝试。
首先,请学生根据学案中所给出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进行判断,哪些事情应该由政府进行管理?通过对法律、法规的现场学习,引导学生根据法律和法规对政府所应该履行的职责进行确认。
在这一活动中,让学生在读法用法的过程中体会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时必须由宪法和法律授权,必须依法行政。
在学生了解了政府的行为标准是依法行政后,教师又带领学生具体分析两个政府行为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
政府行为一:面对小区所在街道出现没有路灯和城市积水问题,政府部门如此解决行不行?学生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可以做出判断,政府应该履行条例的规定,对路灯和积水问题进行解决,帮助学生理解“面对问题,政府不能不作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其职权”。
政府行为二:面对屡禁不止的行人闯红灯问题,政府如此解决可以吗?在这个话题中,基于法律的相关规定,引导学生理性看待政府行为。
一方面政府是在积极想办法履行职责,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为履职而出台的处罚规定也要与相关法律规定相符,不能乱作为,必须正确行使行政权。
基于上述对政府行为的分析,让学生进一步的理解,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的时候必须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和法无授权不可为,即依法行政。
可见,在法律教学的过程中,我们要培养学生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让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