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核发常见问题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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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核发常见问
题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8.05.08
•【字号】辽环函〔2018〕114号
•【施行日期】2018.05.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正文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核发常见问题清
单》的通知
各市环境保护局,鞍山、辽阳、朝阳市行政审批局:
为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环保部《关于报送火电、造纸和有色行业排污许可证抽查结果的函》的要求,我厅组织技术力量开展了2017年核发排污许可证质量评估。

现将梳理出的常见问题印发给你们参考,请在今后的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附件:排污许可证核发常见问题清单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8日
附件排污许可证核发常见问题清单
一、缺少申请材料相关附件
1、缺少承诺书;
2、缺少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重点管理项目);
3、缺少环评批复文件或清理违规项目备案文件;
4、缺少总量确认文件;
5、缺少附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及工艺流程图等;
6、缺少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
7、缺少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情况说明;
8、缺少非可行技术达标证明材料;
9、缺少自行监测方案(《办法》要求);
二、附件不规范
1、《承诺书》:a.内容与模板不一致,b.不是法人或实际负责人签字(签章),c.未盖单位公章,d.主送单位不是核发机关;
2、《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a.公开日期少于5个工作日,b.信息公开方式未标明具体网址及名称,c.信息公开内容中:勾选其他内容,但未注明具体内容,d.信息公开内容:前4项内容未全部勾选或自行改动,e.无信息反馈未标明“无”,f.不是法人或实际负责人签字(签章),g.签字时间早于信息公开截止时间,h.未盖单位公章,i.基本信息遗漏或错误;
3、《厂区平面布置图》:a.不清晰,b.与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例如:未标明雨污水走向、指北、排污口位置及排放去向、运输路线等),c.上传图片上下左右颠倒;
4、《工艺流程图》:a.不清晰,b.与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c.上传图片上下左右颠倒;
5、《达标证明材料》:a.提供监测报告的,无CMA章和骑缝章(专用章),b.
提供在线监测数据的,未提供在线数据有效证明;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常见问题
(一)表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表》
1、经纬度错误;
2、重点管理与简化管理识别错误;
3、核发机关错误,如越权核发等;
4、重点区域识别错误;
5、注册地址与营业执照不一致;
6、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未精确到镇级。

(二)表2,《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表》
1、遗漏生产单元(必填项);
2、遗漏主要生产工艺及生产设施(必填项);
3、未填报产品名称(必填项);
4、产品名称与技术规范不符;
5、生产设施参数不全、参数错误,计量单位错误,设计年运行时间与环评不符;
6、同类生产设施未逐行填写(审核要点规定的除外);
7、主要生产工艺与生产单元不对应;
8、相同的生产设施计量单位不一致。

(三)表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信息表》
1、原辅料、燃料缺少;
2、年最大使用量、计量单位错误;
3、原辅料硫元素占比和有毒有害成分及占比未填;
4、燃煤信息未全部填报(其他信息除外)。

(四)表4,《废气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1、遗漏产排污环节;
2、产排污节点选择错误;
3、遗漏污染物种类;
4、排放形式识别错误;
5、遗漏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
6、污染治理措施不属于可行技术,但填报“是”;
7、排污口未规范化设置的,但选择“是”;
8、废气一般排放口与主要排放口识别错误;
9、污染物种类错误,例如,将“颗粒物”填为“粉尘”、“总悬浮颗粒物”等;
10、漏报排污口;
11、污染治理设施名称与污染治理设施其他信息填反。

(五)表5,《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1、缺少废水类别,如初期雨水等;
2、缺少废水污染物种类;
3、排放去向错误;
4、污染治理措施不属于可行技术,但填报“是”;
5、排污口未规范化设置的,但选择“是”;
6、一般排放口与主要排放口识别错误;
7、漏报排污口。

(六)表6,《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1、排气筒高度不符合相关要求,企业未做出整改承诺,且管理部门未提出整改要求;
2、经纬度错误;
3、排气筒高度和出口内径数据填报错误。

(七)表7,《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表》
1、标准选择错误;
2、标准限值选择错误(含单位错误);
3、应填报排放速率限值的,未填报;
4、年许可排放限值计算错误;
5、一般排放口应许可排放量的,但未填写。

(八)表9,《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表》
1、漏填厂界无组织排放;
2、漏填产污环节(厂界除外);
3、标准选择错误;
4、标准限值选择错误(含单位错误);
5、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与表4不一致;
6、应许可排放量的,但未填写。

(九)表10,《排污单位大气排放总许可量》1、许可排放量未取严。

(十)表11,《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1、排放口地理坐标经纬度错误;
2、排放去向错误;
3、间歇排放,未填写排放时段;
4、受纳自然水体名称错误;
5、受纳水体功能目标填写Ⅰ和Ⅱ类;
6、汇入受纳水体坐标错误。

(十一)表12,《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1、排放口地理坐标经纬度错误;
2、排放去向错误;
3、间歇排放,未填写排放时段;
4、受纳污水处理厂名称错误;
5、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中污染物种类漏填;
6、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中污染物种类和执行标准限值错误(不得填报企业污水排放口标准,污水处理厂出口标准选错)。

(十二)表15,《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表》
1、废气监测内容填写污染物名称(应填写烟气温度、烟气流速、烟气含湿量、烟气量等烟气参数);涉及折算浓度的,监测内容缺少氧含量(如火电、锅炉、水泥[窑尾]等行业);
2、废水监测内容填写污染物名称(应填报温度和流量);
3、漏报无组织排放监测;
4、应采取自动监测的,未采取,且未承诺或未提出管理要求的。

5、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错误;
6、手工监测频次错误;
7、手工测定方法错误;
8、自动监测设施安装位置描述错误。

(十三)表16,《环境管理台账信息表》
1、类别不全;
2、记录内容不全(缺少非正常工况、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内容);
3、记录内容与技术规范不一致;
4、记录频次错误(原辅料及燃料应按批次记录,污染治理设施应按班次记录,DCS曲线应按周记录等);
5、记录形式错误;
6、其他信息未备注“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四、核发部门常见问题
(一)表17,《执行(守法)报告信息表》,
1、未填该表;
2、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如频次、内容等);
3、上报时间错误。

(二)表18,《信息公开表》
1、未填该表;
2、公开方式不全,未填写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辽宁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3、公开内容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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