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合集下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1―2018)实施⼯作的通知⽂号:交办运[2018]44号颁布⽇期:2018-04-04执⾏⽇期:2018-04-0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新疆⽣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进⼀步加强营运货车安全技术管理,有效遏制因车辆安全性能不⾜导致的运输安全事故,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了交通运输⾏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以下统称JT/T 1178.1标准),2018年5⽉1⽇起正式实施。

为积极稳妥做好JT/T 1178.1标准的贯彻实施,抓好营运货车安全技术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刻认识标准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国道路运输安全⽣产形势总体呈现稳中趋好的态势,但重特⼤道路运输事故依然时有发⽣,给⼈民群众⽣命财产造成重⼤损失,产⽣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特别是近⼏年货车肇事的事故⽐例明显上升,2017年发⽣的较⼤以上道路运输事故中,货车肇事事故起数和死亡⼈数分别占总数的70%和64%,同⽐上升14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

货车整体安全性能不⾼,已经成为制约当前道路运输安全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解决营运货车制动协调性与⾏驶稳定性差、安全防护与配置⽔平低等突出问题,交通运输部坚持问题导向,⽴⾜⾏业安全发展需要,组织制定了JT/T 1178.1标准,对营运载货汽车安全性能和结构配置提出基本的技术要求,并明确了相应检测⽅法。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货车⽣产企业、道路货运企业、汽车检测机构等有关单位,要⾼度重视JT/T 1178.1标准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把有效提升货车安全性能、遏制货车肇事事故作为构建交通运输安全发展体系、促进交通强国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不断增强标准实施的⾃觉性、严肃性,严格规范地贯彻执⾏好JT/T 1178.1标准。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1.25•【字号】青交办〔2016〕49号•【施行日期】2016.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6年重点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青交办〔2016〕49号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现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重点工作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1月25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重点工作分工意见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于1月13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了2016年重点工作,为确保今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十三五”顺利开局,现就2016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分工意见:一、加强科学谋划,确保“十三五”顺利开局(一)全面推动《青海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做好信息化建设、公路养护、综合运输服务等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十三五”规划是引领未来五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牵头领导:厅各领导,责任处室和单位:厅综规处、科技处、养管处、运输处,配合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州交通局)(二)谋划好2016年各项重点工作,厘清思路,谋好项目,落实抓手,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为“十三五”规划开好局奠定基础。

(牵头领导:厅各领导,责任处室和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州交通局) (三)全面推进交通扶贫攻坚,落实全省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细化分解交通精准扶贫各项任务目标,加快实施交通精准扶贫规划,发挥交通运输在扶贫攻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牵头领导:厅各领导,责任处室:厅规划处,配合处室和单位:厅办公室、人事处、运输处、省公路局、各市州交通局)(四)根据三年滚动计划编制要求,结合“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各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2016年交通运输八大重点任务

2016年交通运输八大重点任务

2016年交通运输八大重点任务作者:来源:《大陆桥视野·上》2016年第01期2015年12月28日,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部署了2016年我国交通运输领域八大重点任务。

一、继续深化改革攻坚一是深化综合交通运输改革,促进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二是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三是继续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四是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推进竞争性领域环节价格改革,深化港口收费改革,落实《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五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继续深化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出租汽车改革,选取有代表性的城市开展试点,创新对互联网平台新兴服务业态监管的模式和技术手段。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一是健全法规体系。

加快推进《海上交通安全法》《民航法》等重点立法项目制修订进程,推动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基三化”建设。

三是完善法治监督体系。

探索制订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强化执法考评,研究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四是依法加强监管。

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继续联合相关部门深入长效推进“治超”工作。

三、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一是全面推进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完善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制定部省联动相关办法。

二是有力支撑国家“三大战略”。

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加快建设6大走廊交通基础设施主通道,完善境内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沿海港口,拓展国际运输网络。

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取得新突破,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法规标准对接,加快建设多节点、网格状、全覆盖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快北京新机场集疏运通道建设。

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制定《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交通运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推进长江航运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实施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组织做好三峡枢纽水运新通道航道关键技术研究,推进沿江港口转型升级。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水运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交办安监函〔2017〕225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水运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交办安监函〔2017〕225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水运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水运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交办安监函〔2017〕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6〕508号)安排,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6〕86号),2016年8月至12月,交通运输部组织6个督查组,对山东、重庆、广西、海南、广东等5个省(市)和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开展了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经部领导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基本情况2016年,部抽查了8个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港口工程7项,码头岸线长度共计3942.4延米,航道工程1项共计里程227公里,共抽查8家建设单位、10家设计单位、11家施工单位、11家监理单位;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5家检测机构对山东、重庆、广西、海南等4省4个项目和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项目进行了工程实体质量抽测,抽检各类原材料48组;抽测混凝土强度450测区(点);抽测混凝土外形尺寸偏差及裂缝宽度504点(条);抽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1134点。

督查工作结束后,分别与被督查地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换了检查意见,印发督查意见书,提出质量安全问题63条、意见建议23条。

目前大部分地区已按要求完成了问题整改,广西督查项目整改不到位,已要求继续整改。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4.11•【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施行日期】2016.04.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05年6月16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6年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9.13•【文号】交办运函〔2016〕1034号•【施行日期】2016.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6〕1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2016〕107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现就做好第一阶段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政策落实,细化工作部署。

一是要做好政策落实。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尽快组织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辖区内大型骨干乘用车制造企业、整车物流企业进行宣贯培训,学习领会《工作方案》,确保辖区内乘用车制造企业、整车物流企业充分理解、掌握治理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和关键时间节点。

二是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本地工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车辆运输车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要求,强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路。

各地都要严格执行《工作方案》,保证全国道路运输网络的通畅。

二、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双排车”整改到位。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尽快会同本地工信、公安等部门督促辖区内的整车物流企业,立即启动“双排车”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尽快制定改造计划、确定时间表,要细化落实到每一台车,每一个人。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4.21•【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施行日期】2016.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6年4月14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部长杨传堂2016年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决定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其他已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执行。

”将第六条第四款修改为:“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优先聘用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从事机动车维修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

”二、删除第八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

三、将第十一条第(四)项修改为“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或者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

四、删除第十四条第(一)项中“2.年龄不超过60周岁”和第(二)项中的“3.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

五、将第十六条第(三)项修改为:“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或者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学籍证明”。

六、删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七、删除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证件式样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的规定执行;”以及“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和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2.08•【文号】交运明电〔2016〕35号•【施行日期】2016.1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16〕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期,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严峻,特别是山东、云南、河北、山西、福建、湖南等多地发生了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运输安全事故。

事故暴露出道路运输,特别是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安全隐患突出。

为了做好当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立即部署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当前已经进入冬季,春运将于2017年1月13日开始,这段时期历来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

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抓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加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充装、运输及包车、客运班线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相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省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以下简称槽罐车)安全隐患排查道路运输企业要购置、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的槽罐车,不得擅自改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车辆和罐体进行检验、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和罐体技术状况完好。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6.27•【文号】交公路函[2016]375号•【施行日期】2016.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16]3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为准确掌握国家干线公路网的路况水平,切实加强公路、桥梁和隧道的运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了《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监测工作安排2016年度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工作包括路况抽检、重点桥梁监测、重点隧道监测三部分,监测结果将作为燃油税增量资金分配和“十三五”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成效评估的基础数据。

监测工作的具体组织由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以下简称“部路网中心”)承担。

监测工作具体承担单位和具体时间安排由部路网中心另行通知。

组织协调工作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国家干线公路网监测工作,按照《方案》的总体安排和要求,创造工作环境,积极配合承担单位开展监测工作。

路况现场检测的安全保障工作由检测单位自行负责,根据抽检路线自行安排;重点桥梁和重点隧道监测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请地方配合完成。

检测期间,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部有关要求,按照“一切从简”的原则做好配合工作;检测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承担单位自行承担。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减少陪同人员,部路网中心要加强监测实施过程的督查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实施。

为便于工作沟通,请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7月6日前报部路网中心。

各地在抽检和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部路网中心联系。

部路网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可夫,************,135****4864;传真:************;电子邮箱:zhou.kf@。

2016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2016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积极适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形势、新变化,紧紧围绕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切实增强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深化改革破解难题,严管队伍提升能力,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坚决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努力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积极构建交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升事故预防的针对性、实效性1、构建交通安全风险预警研判机制。

建立部、省、市三级交通安全风险研判机制,推进交通管理大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平台建设,推动跨警种、跨部门信息关联共享,强化交通管理大数据深度挖掘应用,科学、精准预判安全风险,实现信息主导警务。

2、构建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立车辆和驾驶人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依据交通违法、事故和车驾管数据,对客运车辆、“营转非”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及其驾驶人实行动态风险管理。

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建立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对“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3、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贯彻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打造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升级版,扩展防控体系功能。

改革公路交通管理勤务,创新勤务机制制度。

全面完成公路视频监控系统、交警执法站规划建设任务。

推进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做实做强交警指挥中心特别是省级、市级指挥中心,构建快速反应、高效扁平化指挥体系。

推动防控体系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体制机制,规范“两站”、“两员”职责任务。

4、完善交通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

制定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操作规范,实现交通应急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健全节假日疏堵保畅联动机制,坚决防范严重交通拥堵。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5.12.28•【字号】•【施行日期】2015.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2016年元旦、春节将至,全国“两会”也即将召开。

期间客流、物流、车流集中,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频繁,交通运输保安全、保畅通的要求高、任务重、压力大。

为切实抓好我省“两节”、“两会”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保持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做好“两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针对“两节”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我省2016年“两节”及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动员、早宣传、早部署、早落实、早预测、早防范,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全力为全省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两节”和全国“两会”的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针对气候特点,加强应对防范各单位要针对“两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天气寒冷干燥、寒潮大风频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大雾天气易发的气候特点,在借鉴近年来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抗击此类灾害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项安全应急保障和救援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应急物资和设施设备以及应急运力的储备,充分做好运输安全保障及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废
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6.05.30
•【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7号
•【施行日期】2016.05.30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57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已于2016年5月25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30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6年5月3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20件交通运输规章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4.29•【文号】交办公路函〔2016〕411号•【施行日期】2016.04.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6〕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已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6年4月29日2016年全国公路服务区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和运营管理,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出行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服务社会公众安全便捷出行为主线,以解决社会公众反映最迫切、最突出的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和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建设与运营管理,推动公路交通服务全面提质增效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一)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不达标服务区经过整改全部达标,未启用的服务区基本投入运营,各地达到百佳示范推荐标准的服务区数量比2015年增长50%以上。

(二)规划建设400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两年内建成)。

(三)健全和落实日常监管机制,监管覆盖率达到100%,确保服务质量持续向好、稳步提高。

三、深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明服务创建(四)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间服务管理。

加强公共卫生设施改造和配置,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根据实际需求,配备总量满足使用需求的应急卫生间,切实解决顾客长时间排队如厕的问题。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1.19•【字号】闽交运〔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情况考核结果的通报闽交运〔2016〕11号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闽交运〔2015〕16号),2015年12月下旬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运行管理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于2016年1月14日至18日在我厅网站进行了公示,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重视考核工作,由分管领导向考核组汇报相关工作,内业资料及管理台账基本到位,人员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有一定程度提升,对管理分中心工作职责的理解和认识比较到位,全省考核情况总体良好。

考核情况较好的有泉州、漳州、南平、宁德4个地区。

泉州管理分中心全省考核第1名,管理制度建设比较完善,内业资料整理较为规范,对辖区内县级平台及卫星定位运营服务商管理水平较强,制定了统一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及运营服务商监控台账,台账记录详尽,闭环管理落实,与公安交警等联席会议部门联动较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平台的监管工作实现流程化、标准化,充分发挥了监管平台的作用。

平台运行情况较差的有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

福州管理分中心对辖区内运营商管理薄弱,未按要求开展辖区内运营商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县级平台建设滞后,至今未完成辖区内所有县区监管平台的建设,日常工作记录不全,相关制度建设及工作流程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考核结果泉州、漳州、南平、宁德4个地区考评结果为优秀;三明、厦门、漳州开发区、龙岩、莆田5个地区考核结果为良好;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公路上跨铁路桥梁移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公路上跨铁路桥梁移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公路上跨铁路桥梁移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8.25•【字号】闽交建〔2016〕89号•【施行日期】2016.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普通公路上跨铁路桥梁移交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闽交建〔2016〕89号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省公路局:2016年4月7日,省厅与南昌铁路局召开专题会议,就普通公路跨越铁路桥梁移交接养工作达成共识,并签署《移交管养框架协议》(厅专题会议纪要[2016]12号)。

专题会议后,各级交通公路部门与铁路部门按照框架协议确定的联动沟通机制,加强协作,互相配合,抓紧签订移交协议书,推进移交管养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移交工作,结合近一时期各地工作有关要求,经8月17日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拟移交的桥梁需通过检测来评估承载能力和技术状况的,省厅将按最高不超过18万元/座的标准对检测给予专项补助,超出的费用由管养单位自行筹措解决(合同检测费用低于18万元/座的,省级按检测合同费用额补助)。

检测补助资金列农村公路养护省补资金支出。

请各地在检测承担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后,由移交接养联动市级沟通小组负责将检测合同报送省级沟通小组,省公路局分批次审核汇总后报厅一次性下达。

3座属专养公路的移交桥梁(S303线武夷山马部头桥、G324线福清牛尾山桥、S203线新罗雁石铁路立交桥)的检测省补费用,由省公路局另行安排。

二、本次公跨铁桥梁(含公路统计范围外但实际承担公路通行功能的公跨铁桥梁)经检测需维修整治或实施改造的,或者接养单位提出需实施整治改造的,由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确认、并报省公路局核备列入省级危桥管理数据库。

入库项目按照省级危桥改造政策补助。

三、请省公路局组织各地交通部门充分发挥省、市两级沟通小组作用,进一步加强移交接养的协调督促,加强与南昌铁路局工务处(相关工务段)联系协作,加快剩余未签订协议桥梁的协议签订,并做好桥梁检测、改造及养护管理的指导,确保移交工作顺利推进,保障铁路、公路安全正常运行。

一张图看懂珠江航务管理局2016年工作报告

一张图看懂珠江航务管理局2016年工作报告

一张图看懂珠江航务管理局2016年工作报告
佚名
【期刊名称】《珠江水运》
【年(卷),期】2016(000)002
【总页数】2页(P22-23)
【正文语种】中文
1月19日,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2016年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了题为《坚定信念开拓创新当好珠江水运改革发展的先行官》的工作报告。

王建华局长在工作报告中提出,“十三五”期是珠江水运实现通江达海战略目标的攻坚阶段,是珠江水运开拓发展新空间、培育发展新动力的关键阶段。

珠江水运发展面临两大机遇:全面实施国家战略是珠江水运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在新常态下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珠江水运发展的现实机遇。

本刊挑选出其中亮点和干货,让您一图看懂工作报告~。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召开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召开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召开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8.01•【字号】闽交建明电〔2016〕66号•【施行日期】2016.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召开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闽交建明电〔2016〕66号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执法总队、交通质监局、交通科研所、交通通信与应急中心、交通经济信息中心,武警交通八支队一大队:经研究,定于8月4日在漳州市召开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

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地点时间:8月4日上午报到,下午15:00-18:00开会;地点:漳州芗江酒店(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8号,总机************)。

二、参加对象厅领导;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交通执法总队主要及分管领导;其他厅直相关单位、厅相关处室主要领导;邀请武警交通驻闽部队有关负责人参会。

三、会议议程1、视频短片介绍全省“十二五”期公路养护管理情况;2、视频短片介绍漳州市交通局工作情况;3、传达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4、表彰全省“十二五”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5、典型经验交流:漳州市交通局[综合],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各2个单位发言[综合1个、专项1个],综合执法1个单位发言,每个单位8分钟);6、黄祥谈厅长讲话。

四、其他事项(一)本次会议由漳州市交通局具体承办,厅办公室协助指导。

会议经费按照福建省省直单位会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二)根据厅此前下发的会议预通知,部分单位已报送参会人员名单(附件1)。

未报送或参会人员有变更的,请于8月2日上午下班前电话告知厅建管处邱慧芳。

省高速公路公司、省公路局、省交通执法总队还应分别通知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及部分专业直属公司)、设区市公路局、交通执法支队主要领导出席8月4日下午省厅会议,其余负责人也可列席参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9号佚名【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年(卷),期】2016(0)16【摘要】《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6年3月2日经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总页数】8页(P36-43)【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运输部;交通;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会议通【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517.11【相关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号 [J],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J], 无;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20号[J], 无;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 [J], 无;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令第39号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一文库()/总结报告/情况报告2016年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同志们:
今天的全县交通运输工作暨交通大建设动员大会是在交通运输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机遇和新使命的情况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我县XX年交通运输工作,研究部署XX年交通运输工作任务,迅速掀起全县交通大建设高潮,推动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一、XX年交通运输工作回顾
(一)交通建设大会战谱写新篇章。

一是打好通村公路“歼灭战”。

二是打好重点工程建设“攻坚战”。

三是打好城市道路建设“决胜战”。

(二)交通行业监管实现新突破。

一是治超工作成绩显著。

二是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平稳推进。

三是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交通民生服务迈出新步伐。

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是道路运输保障有力。

三是城市公交长足发展。

四是公路养护明显加强。

(四)交通发展活力得到新拓展。

一是创先争优活动纷呈异彩。

二是廉政建设全面加强。

三是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管理再上台阶。

XX年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实现了“xx”开门红,交通运输工作呈现了以下四个特点。

(一)看数据,数据说明工作成效。

(二)摆事实,实事证明率先发展。

(三)比亮点,亮点展现工作水平。

(四)听口碑,口碑反映民心民意。

二、XX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二(一)突出重点,开展交通大建设。

一是干线公路建设:二是农村公路建设。

三是公路养护管理。

四是站场建设。

五是水运建设。

六是桥梁建设。

七是公路绿化。

(二)建管并重,抓好道路大养护。

一是要建立健全养护机制。

二是要扎实开展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

三是要继续保持治超
高压态势。

四是要强化日常养护工程。

五是要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

六是要实施公路绿化亮化工程。

(三)以民为本,推行交通大服务。

一是创建平安交通。

二是创建绿色交通。

三是创建诚信交通。

四是创建智慧交通。

五是创建法治交通。

六是创建廉洁交通。

同志们,历史的长河,翻滚着昔日奋发的浪涛;时光的琴弦,弹唱着今日辉煌的旋律。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的事业任重而道远,我们的责任重大而光荣,我们的未来光明而美好。

在这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关键时刻,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固本强基,创新超越,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县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