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计量管理办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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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计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能源管理,合理、经济使用能源,杜绝能源浪费,做好节能降耗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 总则
1.1 能源计量是企业计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由公司的计量机构(设在生产部)统一管理,企业通过能源计量管理,促进企业实行能源定量化管理,做到能耗有数据,制定生产工序和产品能耗定额有依据,考核用能状况有标准,为制订节能的操作制度创造条件,同时为合理开展节能技术改造提供可靠依据,有利于采用新技术,提高监测、控制水平。
1.2设置能源计量管理机构,并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负责完成能源计量的管理、检定、测试和维修工作。
1.3 能源计量主管部门按生产工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编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
1.4 能源计量主管部门为实施企业能源计量的统一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有关能源计量的具体管理制度。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成立能源计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2.1.1 能源计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部。
2.1.2 车间安排一名作为兼职能源计量管理员,并成立车间级能源计量管理小组,车间主任担任组长。
2.2 职责
2.2.1 能源计量管理办公室职责
2.2.1.1 宣传、贯彻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节能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用能单位贯彻执行的实施情况。
2.2.1.2合理使用及管理全公司能源介质包括水、电、气,编制能源消耗定额计划。
2.2.1.3收集能源计量数据并进行整理、分类、按时上报能源报表、计量器具报表。
2.2.1.4 协调公司生产用能,对公司进行用能管理。
负责新增用能设备的手续办理、组织投运,按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2.2.1.5 对用能设备进行检查,对用能设备的运行方式进行监督。
了解、掌握设备用能情况,督促科学、合理用能,减少设备空转造成的能源损失。
2.2.1.6 每月组织一次全公司范围的能源计量监察,对能源监察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向上级部门汇报每月的监察处理情况。
2.2.1.7 对全公司水、电、气等动力产品的输送和使用全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动力产品的跑、冒、滴、漏及私接滥用、私自转供等违章用能现象进行调查和处罚。
2.2.1.8 检查节能技术措施实施及应用情况,督促和帮助用能单位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节能技术进步。
2.2.2 能源计量管理员职责:
2.2.2.1 认真做好能源计量器具巡检,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2.2.2.2协助或指导使用岗位对计量器具的使用或维护。
2.2.2.3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和维护,保持完好和清洁。
2.2.2.4计量器具发生故障后,及时与维修人员联系处理。
3 实施细则
3.1 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3.1.1计量器具的申购
3.1.1.1 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发展需要,适时地策划新建计量标准,生产车间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提出申请,报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审核,经公司生产副总批准,一般检测用的工作计量器具的配备与储备,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依照其配备原则或有关文件规定提出计划,按审批权限批准后,转供应部门负责采购。
3.1.1.2 计量器具的配备与购置原则,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3.1.1.3 为加强计划管理,在编制年度计划前,提出下年度的计量器具购置计划,经批准后由供应部门组织实施。
确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临时申购的,应填写申购单予以追加。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无计划或未经批准擅自订购、采购;
3.1.1.4 不准向无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进网许可证(或文件)的单位和个人订购或采购电、气能计量器具。
严禁购买国家禁止经销的计量器具,具体包括:
3.1.1.
4.1 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
3.1.1.
4.2 没有许可证标志的;
3.1.1.
4.3 无厂名、厂址,或者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3.1.1.
4.4 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3.1.1.
4.5 以欺骗消费者为目地的;
3.1.1.
4.6 应实行售前报检而没有报检的。
3.1.2计量器具的入库、领用
3.1.2.1 新购进的计量器具由供应部门进行入库验收,具体内容包括:
3.1.2.2 品名、型号、规格、件数;
3.1.2.3产品(或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有出厂合格证书,以及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并有“CMC”标志;
3.1.2.4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装图;
3.1.2.5外观质量检查:有无碰伤、变形或包装、运输不当造成的损伤等;
3.1.2.6入库检定:委托电、气能计量检定室进行抽样检定。
3.1.2.6.1 经验收合格的计量器具办理建帐、入库手续。
3.1.2.6.2生产车间依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向物流部门填写计量器具领用单,领用人和保管人要当场检查、验收。
3.1.2.6.3计量器具在首次检定合格的有效期内出库领用时可不再行检定,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对于超期的,要重新检定后方可发放。
3.1.3 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1.3.1计量器具使用操作人员应了解计量器具的性能、使用方法、规定和维护保养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1.3.2专用检测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3.1.3.3在用的计量器具必需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在检定周期内、检定合格标志清晰、铅封完整。
3.1.3.4任何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由于使用超过检定周期及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而造成的事故,由使用者直接负责。
3.1.3.5各种计量标准器具及精密计量器具,应有专人管理,定期行维护保养。
计量器具不得外借。
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3.1.3.6各种计量器具必须由使用人定期进行保养,经常保持清洁注意防尘、防潮、防撞,存放在安全位置,计量器具严禁与他工具、杂物堆放。
较长时间不用的仪表要定期通电去潮,防止霉变。
3.1.3.7计量器具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使用,并送相关部门进行修理,严禁计量器具带病工作。
非专业修理人员不得自行拆修计量器具,违者要对造成的后果负责。
3.1.3.8领用、借用的计量器具丢失,应填写器具丢失报告单,按按量器具的原值和实际使用年限赔偿部分余值。
3.1.4计量器具的转移、借用、封存与启用
3.1.
4.1 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对计量器具进行内部调整使用,应当经计量器具管理部门同意。
3.1.
4.2由于长期闲置或因故暂不用,以及技改、设备更新或计量性能、工作条件等原因而拆除或停用的电能计量器具,应由计量管理部门安排统一管理。
3.1.5计量器具的降级、报废
3.1.5.1凡计量标准和在用工作计量器具,因使用年限太长或准确度不能保证、经检修未达到原计量技术指标,需降级使用者,由计量部(外送检:凭省试验研究院或上级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降级检定证书)填写降级申请表,经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审批后执行。
3.1.5.2 对淘汰产品或使用年限过长、计量性能低劣或因故造成损坏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计量器具,由计量部填写报废申请,经公司计量管理机构审核、公司生产副总批准后,转物资供应公司、计划科、财务科审批后方可作为报废处理。
届时,应及时做好“消账”工作。
3.2 能源统计分析
3.2.1 各车间每月25日将本车间用能计量点数据电话报生产部,未完成每次考核20元。
3.2.2 按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单位每日应对本单位管辖的各能源介质测量数据进行监控,发现数据异常,应及时通知生产部,并做好记录。
3.2.3 计量仪表由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乱动或调整各种计量仪表及器具,若发现违章乱动计量仪表及器具,每次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
3.2.4相关部室、车间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计量不准确或计量设备人为损坏,考核责任单位500~1000元。
3.3 能源计量数据记录的管理
3.3.1 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记录的管理,并按规定负责记录的收集、经整理后装订成册,立账登记。
3.3.2 记录人员要按指定份数和格式用墨水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清晰。
3.3.3 记录所写的字体必须规范,计量单位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
3.3.4 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不能随意涂改,数据的修改应盖上修改印章。
3.3.5 记录必须有记录人的签名或盖章,对记录内容真实性负责。
3.3.6 记录的存放要有适宜的环境,防止霉变、损坏,方便存取。
3.3.7 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
3.3.8 超过保存期的记录,审核确认无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处理。
能源计量人员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能源计量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计量法规、条例、办法和上级计量机关制定有关计量文件并组织实施。
2、对本校能源计量工作实行直接领导,熟悉本校的计量工作情况,并能及时处理有关计量工作问题,对整个计量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规划、有措施。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计量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计量工作中存在的涉及面较广的问题。
4、组织制定本校计量工作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有关计量方面的技术措施,并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
5、审批有关本校计量文件和贵重计量仪器添置计划,并负责属于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报废的审批工作。
二、能源计量办公室职责
1、在总务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编制本校能源计量工作计划。
2、认真贯彻计量法令和上级计量机关文件,要求确保本校量值准确统一。
3、组织编制计量技术措施年度计划。
4、组织编制计量检测网络及计量检定系统及计量技术文件。
5、组织制定本单位计量管理制度和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6、负责组织本校计量人员、业务、技术考核。
7、负责本校计量指标的考核工作。
三、管理员
1、能源管理员
(1)根据能源流动情况编制相应的能源流向图;
(2)根据能源实际消耗情况定期编制能量平衡表;
(3)进行节能监测和用能分析。
2、能源数据采集员
(1)按有关规定对能源数据的实物量、能量值等进行计量或测试和记录。
(2)按有关规定对能源消耗各环节的计量数据采集点进行定期数据采集和记录。
3、能源计量分析员
(1)建立和维持能源消耗计量检测数据计算机管理系统。
(2)对能源消耗的定期抄表记录进行复核。
(3)按有关规定对能源消耗数据进行处理、统计上报和消耗分析。
(4)对计算机内存数据资料进行安全性保护。
4、计量管理员
(1)编制和修订计量网络图、计量器具量值溯源图等技术性文件。
(2)制定能源计量器具购置计划和对新购能源计量器具进行验收。
(3)制定能源计量器具的周期性检定/校准、期间核查计划和送检/送校。
5、计量校准员
(1)依据有关计量校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并按校准技术规范正确填写各项记录。
(2)对能源计量标准进行期间核查,确保其使用的可信性。
6、设备维护员
(1)能源计量器具使用过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2)建立和维护能源计量器具管理台账、档案。
7、人事管理员
(1)建立和维持能源计量人员技术档案。
(2)制定能源计量相关人员培训和学习计划。
(3)组织开展能源计量人员内部专业培训。
8、统计核算员
(1)按月、季度统计学校能源消耗数据。
(2)将供电公司和供水公司的能源结算数据与能源数据采集系统采集的能耗数据进行核验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