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民政局、东营市慈善总会关于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实施“寒冬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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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民政局、东营市慈善总会关于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实施“寒冬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东营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0.12.29
•【字号】东民函〔2020〕105号
•【施行日期】2020.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
正文
东营市民政局、东营市慈善总会关于对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实施“寒冬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综合部)、慈善总会:
为积极应对寒潮天气影响,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温暖过冬,经研究决定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孤困儿童等实施“寒冬送温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
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
二、救助方式
对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和孤困儿童每人发放1床御寒棉被,由村、社区和志愿者组织协助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进行发放。
同时,定期对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加大对其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排查力度,发现有困难的,及时落实临时救助等措施。
三、资金来源
棉被资金从市、县区(开发区)慈善资金中统筹安排,市、县区(开发区)各负担50%,临时救助资金从现有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寒冬来临,尤其是近期寒潮天气影响,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关键时期更应该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各县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好这次“寒冬送温暖”活动。
要严格纪律要求,保证发放棉被质量,发现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把底数摸清,防止漏发、重发,确保12月31日前将棉被发放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家中。
要建立定期走访联系机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落实好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和身体状况,持续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疫情防控工作。
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市局社会救助科,每周五持续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东营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