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自主实习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阳自主实习规定
第一条:申请原则。

(一)就业和学习统筹兼顾。

既要稳定教学秩序、提高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要保证学生顺利就业,提高就业率。

(二)专业对口。

毕业班学生自主实习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度高。

(三)保障重点。

对于自主创业、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入职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等高质量就业单位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批准外出自主实习。

(四)学有余力。

存在因学习成绩无法正常毕业可能性的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前原则上不予批准外出自主实习。

(五)申请比例。

各学院批准自主实习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35%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报学校教务处、学工部审批。

第二条:申请时间。

毕业班学生自主实习申请于每年11月下旬开始。

第三条:审批程序。

(一)毕业班学生外出实习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出具并盖章的要求毕业生前去试用或实习的函件。

2.已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3.毕业班学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4.毕业班学生校外实习安全承诺书。

(二)学院认真审核毕业班学生自主实习材料,学院领导签署审
批意见,建立毕业实习档案。

(三)学院及时汇总更新毕业班学生自主实习申请汇总表,并报送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和发展规划与质量评估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