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强者更能体现道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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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强者更能体现道德的意义
尼采的出发点是人类的不平等——他是反对人类平等的——人有强者和弱者之分,他很坦率的承认他偏爱上等人的好坏善恶标准。
强者或者是主人的道德体现了刚健的、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强力意志,他们能够不受限制的释放他们的本性,因此就是善的。
与此相反奴隶则是出于怨恨的心理,由他们所认为恶的--他们生活中有价值但却得不到的东西--权力、财富、强健、智慧,然后推出他们所谓善的--良心、禁欲、负罪感等,弱者试图掩盖他们的本能,限制强者的本能,道德是他们的武器,弱者没有改变残忍的本性,他们只是在道德的掩盖下实施这一本能,而强者顺应强力意志的要求的公开的残忍则更为正当。
其实,并不是弱者不想像强者那样,弱者也希望有朝一日成为强者,使尼采极力是厌恶弱者使自己成为强者所使用的手段,称那时是发生了生理障碍的生命为了维护其生存而进行的殊死搏斗时采取的伤害性举动,是病态的,他们发明了自我摧残的手段。
在《道德的谱系》中,尼采写道:“……他们说无疑软弱应被当作…功绩?来称赞,……不报复的无能应被称为…善良?,卑贱的怯懦应改为…谦卑?,向仇恨的对象屈服应改为…顺从?(根据他们对一个人顺从,这个人吩咐他们屈服,这个人他们称之为上帝),弱者的无害,他特有的怯懦,他倚门而立的态度,他无可奈何的等待,在这儿被冠上好的名称,被称为…忍耐?,甚至还意味着美的,无能报复被称为不愿报复,甚至还可能成为…宽恕?。
你认同他的这个说法么,我觉得部分有理呢
他认为良心不是出于神圣的道德律,还是一种残酷的本能,“制造痛苦能够最大限度的产生快感,……”、“制造痛苦本来是一种庆贺,……看到别人受苦使自己快乐,给别人制造痛苦是人更快乐。
”能够使本能得以释放,这是强者的权力;而弱者的残酷的本能不能得到对外释放,就转向反对自身,在良心的名义下折磨自己。
“究竟是谁发明了良心谴责?--正是怨恨者”,“仇恨、残暴、迫害欲、突袭欲、猎奇欲、破坏欲,所有这一切都反过来对准这些本能的拥有着自己:
这就是…良心谴责?的本质。
我们懂了,只有这残暴的迫使潜匿的自由是本能,被压退回去的,锁入内心的最后只能向着自己发泄和释放的自由之本能才是良心谴责的萌发地。
”
有两个点是我们经过讨论后得出来的:
一是制约强者比保护弱者更能缩小两者的差距。
这里的差距指的是具有负面影响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差距,如贫富差距。
二是制约强者比保护弱者更能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这里可以举西方一战二战时候的例子,当时政府也有给平民补贴等保护政策,但是在强国调整税率等经济操控带来的巨大破坏力时,这些保护效果甚微(此为同学口述例子我并不是十分了解)。
至于道德意义,我们讨论得出的结果是只要一件事情符合正面的价值取向就能体现出道德意义,若深究的话这辩论就不好打。
比如上述的两点总的来说都是对社会有正面意义的(让社会更稳定了更和谐了),所以就能体现出道德意义。
附带为你的辩论提供一个例子:
A例:张三看到李四持刀欲杀王五,此时张三挺身而出对抗李四(制约强者)。
B例:张三看到王五落水,此时张三跳水救人(保护弱者)。
可以认为A例中张三需要更大的勇气(更能体现行为人的自我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说,更能体现道德意义。
上面这些分析并非逻辑上牢不可破,如前所述,关键的不是结论是否正确,而是辩论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辩论水平。
我提供的思路并不是正确答案,而是尽量给你
启发。
但我认为无论如何,不要把辩题拉到从客观结果上看哪个更“正面”,那样一定是失败的,对正反双方来说都是。
---------2013.10.17补充----------
以上提供的,是一个能够形成内在论证逻辑性的思路,以便让辩手有发挥辩论技巧的机会,并不是说我就赞同“制约强者更能体现道德意义”。
辩题设计都是没有绝对正确答案的,也不要求辩手分析出正确答案。
按题主原来的思路,恐怕没有办法形成自己的论证逻辑性(单纯举例不是辩论,举再多例子都不是)。
而自己没有一个讲得通的逻辑,没辩就先败了。
题主原来的分论点是:一是制约强者比保护弱者更能缩小两者的差距;二是制约强者比保护弱者更能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即使千辛万苦地证明了以上分论点成立,也没法逻辑推出总论点(更体现道德意义)成立。
你找了两个方面来说明,对方可以找三个方面来反对;你再找两个,对方可以再找三个……
这是举例式辩论,没有内在的论证逻辑可言。
所谓逻辑,是类似这样的东西:
(a)如果某人不满14周岁,则不负刑事责任;
(b)小明不满14周岁;
所以有(c)小明不负刑事责任(标准三段论)。
所谓辩论,是类似这样的东西:
你努力证明(a)、(b)成立,以及由(a)(b)可得(c);
对方尽量反驳(a)、(b)不成立,比如说“小明去年填的入团申请书说明他已经有14岁了”。
当然也可以试图证明(a)(b)不能得到(c)。
对方也会提出自己的论证观点,比如他说:小明是火星人,不适用中国法律;你则可以反驳说:小明虽然是火星人,但他是在中国犯罪,应该适用中国法律。
而套用题主原来的思路是:
你说:(a)小李没负刑事责任;(b)小张没负刑事责任;
对方说:(c)小王负了刑事责任;(d)小杨负了刑事责任;
这不是在辩论,是比谁举的例子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