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师德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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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全面提升学校师德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师德行风建设活动,更好的贯彻落实《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师德考核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民主的原则。
三、师德考核对象
学校在职的全体教职员工。
四、师德考核等次及要求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占30%)、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教职工中凡有《淄博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中规定的十四条违反师德行为情况的,考核既定为不合格。
五、师德考核项目及分值
考核项目包括爱国守法(20分)、爱岗敬业(20分)、关爱学生(20分)、教书育人(20分)、为人师表(10分)、终身学习(10分)六个方面。
六、师德考核办法
师德考核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党支部牵头,工会、
党政办组织实施。
具体采取个人述职、自评互评(10%),处室主任、教研组长评议(30%),领导小组评议(60%)进行量化打分,综合各方面评价意见和教师本人教育教学业绩最后做出考核结论。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在各种评先树优中对师德有要求的,须严格按照师德考核结果推荐申报。
附件一:违反师德行为十四条
附件二:教职工师德考核评价表
附件三:教职工师德考核鉴定表
附件四:教职工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散布、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 干扰、阻挠对违规办学行为调查处理的;
4.对工作敷衍塞责,在工作时间玩网游、炒股、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的;
5.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或酒后上课的;
6. 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7.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
8.违反规定授课、随意调整课程和课时,作业量明显超过规定时长和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的;
9.从事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在校外机构兼职兼课,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10.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者通过擅自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谋取私利,通过不当手段向学生宣传推荐招生谋取私利的;
11.违反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学生费用的;
12. 指责、训斥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13. 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14. 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师德考核评价表
□考核小组成员□教师职员年月日
附件3:
师德考核鉴定表
( 年度)
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内容。
2.本表一式一份,存入学校师德考核工作档案。
附件4:
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
( 年度)
2.本表一式两份,于当年8月底前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