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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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疾病预
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3.26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疾病防控
正文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市精神卫生保健所: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本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工作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2018年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2018年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以“五个坚持”为工作原则,即坚持问题导向,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坚持健康为中心,服务于人民美好生活的多样化需要;坚持预防为主,解决社会重治轻防的传统观念;坚持创新驱动,解决现行防病模式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矛盾;坚持部门协同,抓住健康融万策的历史机遇深化部门合作,扎实地做好2018年疾病预防控制
工作。
2018年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适应首都发展建设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健康北京建设,增强首都疾控系统的政治担当,不断完善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加大公共卫生管理统筹协调力度,积极推进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平衡发展、充分发展,着力推动京津冀疾病预防控制协同发展。
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传染病防控能力的持续提升
1.不断提高对重点、新发、输入性传染病的早期识别能力和处置能力,动员多部门参与,强化社会治理责任;完成各区的国家致病菌识别网建设,达到全市100%区级覆盖;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边远地区传染病识别和诊疗服务能力。
2.建立北京市流感综合评价指标和分级管理体系,实施分级管理。
3.进一步规范学校、托幼机构的传染病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定期督导机制,主动适应走班制等教育体制改革对现行防病模式的挑战。
4.完善艾滋病多元化检测服务模式,合理布局实验室网络,鼓励区级艾滋病筛查实验室“一体化”建设;固化艾滋病感染者绿色转诊工作模式,推广在药店、高校内尿液检测工作,探索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模式提高发现艾滋病及感染者的能力。
5.推进我市结核病防控体系调整,完善疾控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的“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体系;推进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试点工作;出台我市结核病医疗质量质控方案,修订北京市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强化各级各类学校的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化管理。
6.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疫苗储存和运输的管理;成立北京市预防接种技术服务中心,搭建特殊体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网络;实现第二类疫苗异常反应补偿商业保险
保障全覆盖;探索北京医务人员岗前预防接种制度;推进疫苗可预防疾病的覆盖种类。
7.组织开展全市疾控系统典型案例评选与互鉴交流,提升疾控系统专业技术水平。
二、推进慢性病早期发现和综合防控能力
1.深入贯彻落实防治慢病中长期规划,完成西城区、房山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推进大兴区、密云区和延庆区市级示范区建设。
2.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深入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发标准健康处方,推广适宜技术和工具。
加强“体医融合”建设,在市体检中心试点运行运动健康管理项目,探索体医融合的适宜运动健康管理运行模式。
3.加强对慢性病发病趋势及重点人群的信息管理、早期干预和监测评价;强化重点癌种、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筛查,在社区推广大肠癌高危人群及心血管十年风险评估工具,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识。
4.启动城市改变糖尿病项目,推广糖尿病社区诊疗纲要,探索糖尿病综合管理的“北京模式”。
5.以脑卒中防治为重点,探索建立社区干预指导、医疗机构急救溶栓治疗、社区康复管理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
6.制定《北京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30)》,推进“营”在校园平衡膳食行动,加强中小学校健康食堂建设,不断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三、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深化
1.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力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单位的信息公开,提升群众对项目的知晓度。
2.强化市、区两级专业机构的作用,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培训、指导、督导与考核,突出考核结果应用。
3.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明确考核办法、标准和内容,通过绩效考核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高质量开展。
四、推进精神和心理健康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1.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政策,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服药及监护人申领补贴工作;健全街乡(镇)和村(居委会)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村(居委会)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建设。
2.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的工作体系和服务网络,制发北京市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
3.加强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的管理,促进心理服务人员专业化发展。
4.推广朝阳区和海淀区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试点经验,扩大示范区创建范围;鼓励社会资源和社会工作者参与精神卫生工作,促进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心理和精神卫生的氛围。
5.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推广居民心理健康测评工具,推进心理健康促进行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
五、推进项目引领的健康社会建设
1.充分利用首都公共卫生体系研究成果,从基础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实验室能力建设等加强首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释放疾控发展活力。
2.与环保部门协同开展健康研究,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研究攻关工作。
3.与环保和水务部门联合推行区级饮用水监测信息公开。
4.推进和落实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继续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与健康风险评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并做好相应职能调整。
5.积极推进健康促进星级校评选,营造学校健康支持环境。
6.开展食盐加碘、水氟含量监测,持续推进地方病防控和消除工作。
六、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放管服”要求
按照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依法开展放射、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的许可备案工作。
组织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能力考核,强化检测机构的技术能力。
规范全市公共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七、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
强化京津冀传染病、公共卫生联合监测,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疫情、精神卫生报告、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数据共享、信息互通的机制。
深化三地艾滋病宣传合作,继续做好大学生防艾辩论赛工作。
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口腔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的资源共享与协作。
做好冬奥会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保障,强化区域技术能力提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