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9.09.08
•【文号】保监财会[2009]885号
•【施行日期】2009.09.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
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9〕885号)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到期转存其他银行的请示》(永保字〔2009〕15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的人民币6200万元资本保证金存款转存至华夏银行西安分行。

请你公司在资本保证金存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本保证金存款协议》原件和背书后的存单复印件报我会。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八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