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宝政办函[201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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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
知
正文: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暑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宝政办函〔201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立足防范,完善机制,强化监管,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市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依然很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
特别是5月6日,我市营运大客车在西宝高速公路咸阳辖区发生一起死亡7人、多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也暴露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就切实做好暑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暑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责任感。
暑期将至,驾车出行机会逐渐增加,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频繁,加之酷暑天气易使人情绪急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事故预防工作任务非常艰巨。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把加强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作为保障民生的一个重
要目标,作为改进社会管理的一个重大举措,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措施,从源头排查和消除暑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暑期气候特点入手,分析事故特点和规律,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制定完善应对暴雨、交通拥堵、重大事故等处置预案;要全警动员,集中开展暑期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从严管理的高压态势;要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主要旅游线路为重点,科学制定勤务计划,运用科技手段,严密监控交通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对复杂交通态势的驾驭管控能力。
各级安监部门要全面排查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督促限期整改。
各级公安、交通、农机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和发证关,并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培训和违法驾驶员的再教育工作,保持驾驶员队伍健康发展。
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关,最大程度消除各类隐患。
三、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抓住开展“大走访”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暑期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形成道路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格局。
要突出宣传重点,对所有运输企业法人、客货运驾驶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大力倡导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职业操守。
要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并通过媒体跟踪报道典型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增强全社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从根本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夯实责任,确保暑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县区、本部门的事故预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真正把暑期事故预防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各级公安、交通、安监、农机、路政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着力解决暑期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各交通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各项安全措施分解细化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每个环节。
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定期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协调解决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运转不畅、衔接不紧等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最大限度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