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项目投资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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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前支付土地款的80%,即万元人民币;余款在乙方收到《项目开工建设通知》15天内付清。

(3)用地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乙方应按元/亩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用地保证金万元。用地保证金不抵扣土地价款,分三期退还:项目主厂房基础完工后退还20%,项目主厂房封顶后退还30%,项目全部竣工投产,并经投资审核确认后,退还剩余部分。

4、项目用地建设管理

(1)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应将该宗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项目平面规划设计图、整体设计鸟瞰图、主要单体建筑立面效果图)及项目建设方案报甲方审查。甲方应在收到报审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规划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告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审查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方案并报甲方审核批准。

(3)甲方在批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同时向乙方发送《项目开工建设通知》,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项目开工建设通知》后30天内开工建设。逾期,甲方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另做安排,乙方所交用地保证金不予退回。

(4)乙方项目建设周期为月,即应于年月

日前竣工投产。如未按时竣工,每推迟一天扣除用地保证金元,扣完为止;已建的厂房及其用地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不享受优惠政策。

(5)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项目用地、厂房出租或转让。

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市工业园区用地管理办法》实施项目建设管理,兑现落实《市鼓励外商投资办法》的各项优惠政策。

2、负责园区主干道及两厢主排水、绿化、亮化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沿园区主干道建设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及配套设施。

3、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的手续证照。协助乙方招聘员工。

4、在项目主体工程封顶后天内协助乙方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协助乙方办好房产证。

5、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受《某某市鼓励外商投资办法》相关优惠政策,遵守《某某市工业园区用地管理办法》及工业园区相关管理规定。

2、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3、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规划设计组织项目建设,按时开、竣工和投产,确保项目质量(开工、竣工、验收等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函告甲方)。

4、负责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自用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5、乙方生活区的社区管理和厂区治安管理应服从于甲方统一管理。

四、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作影响乙方开工建设,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并顺延乙方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2、乙方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项目,用地保证金不予退回,已建的厂房及其用地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不享受优惠政策。

3、乙方项目注册资金、外汇进资应按时到位,项目建设应按《市工业园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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