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化检测结果质量保证相关规定
理化实验室的检验质量控制要点
理化实验室的检验质量控制要点在理化实验室检验工作开展期间,做好检测质量的全面控制计划,不仅可以保障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可以针对理化实验室的检验质量控制点、检测质量控制计划实施情况、适用性、有效性作出综合性评价分析,从而更好的推动理化实验室检测结果质量的不断改进与提高。
但是在理化检验过程中会受到多种内外在因素影响,导致检验样品出现问题或者是限制样品处置等。
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有关于理化实验室检验控制要点都有哪些。
一、规范操作在进行理化检验时,必须要保障操作过程的规范详细,同时还要制定出详细的作业指导书,这样可以引导实操人员严格按照方法与程序进行操作。
如果方法对取样要求准确称取或者是准确量取的话,应该严格按照取样量所需,并保留小数点位数,从而选择天平或者是量器等级。
如果化学反应需要一定时间的话,比如放置、摇振等时间,必须按照要求掌握反应时间,保障反应充分。
另外化学反应在进行到一定时间后,需要中止反应的话,必须要对每个标准、样品管做到详细把握,确保中止时间一致,保障每个管的反应时间与条件相同。
二、防止污染作为理化检验人员,必须要树立明确的样品不可污染的理念。
1、样品必须独立存储,有单独的样品储存空间和冷藏冷冻设施。
2、检验前处理的实验区必须与检验的实验区分开。
3、理化分析检验涉及的器皿必须在实验前严格清洁,保证其不会对测定项目造成干扰,使用过程中需独立使用,不可未清洁重复使用4、检测过程中必须有具体可行措施防止样品在流转过程中受污染。
5、当实验室中有其他项目同时测定时应注意其是否会对该项目造成污染。
三、实验室质量控制在疾控中心的理化检验中,主要采集的就是水、食品,其次是公共场所空气等样品,但是也有少数为其它样品,如土壤,化妆品等,这些样品的检验结果会因为其样品采集与处理不当而发生不同变化,最终也会影响到检测结果。
所以在进行检验工作时,样品的正确采集与处理工作是保障检测结果的重要基础,因此各样品采集人员、送检者及检验人员要严格的规范样品的采集和运送。
理化检验分析质量的保证
理化检验分析质量的保证1分析数据的质量与检测报告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1。
1分析数据的质量理化检验是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品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的分析和综合运用数据的过程,因此,鉴于理化检验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检验数据的质量当然被提供数据和运用数据的各个方面所关注。
检测工作贯穿于整个产品生产过程中,监测数据的质量也受到了各种引述的影响和制约,检测数据的质量保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实验室的质量控制是不够的。
检测质量保证应该是科学管理水平和检测技能的综合体现。
监测数据的失真,可因其评价结果的失误,说明科学管理中的失控,最终将导致整个检测工作失败,因此,保证检测数据的质量是检测机构业务中的重要和措施。
检测数据的质量应该是(一)代表性:保证数据质量的第一环节是样品的代表性,代表性决定于调查或取样的方案,采样人员的资质和技能,样品的采集、保存与运输的技术措施。
样品的质量受到时间与空间的影响与诸多因素的制约,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样品不具代表性,检测的结果越明确,造成的危害越大。
(二)可靠性:数据的可靠性决定与分析技术,它有数据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组成,精密程度是指检测结果之间的符合程度,即检验结果的要有良好的重复性和再现性,用精密度表示。
准确程度是指检测结果与被测样品真值的符合程度。
习惯称谓准确度.实际工作中只能获知检测结果的不准确程度,即误差。
准确结果的获得受到很多因素限制,在国际上和国内统一采用的对检测实验室资格要求的有关标准如ISO/IEC17025:2005;GB/T15481—2000和CANS-CL07:2006等都列出了用不确定度表示检测结果质量条文.(三)可比性:是指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实验室的检测结果的符合程度。
可比性的获得唯一的方法依赖于实验时所用的标准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的实现。
分析数据的代表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的实现和保证体现了检测机构和检测实验室的全面质量管理水平和检测技能水平。
国家标准物质技术规范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质量,规范药品标准物质的研制工作,根据《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研究、制备、标定、审核、供应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三条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系指供药品质量标准中理化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用以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给供试药品定性或赋值的物质。
(一)理化检测用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系指用于药品质量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用,具有确定特性,用以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校准设备的对照品,按用途分为下列四类:1. 含量测定用化学对照品:系指具有确定的量值,用于测定药品中特定成分含量的标准物质。
2. 鉴别或杂质检查用化学对照品:系指具有特定化学性质,用于鉴别或确定药品某些特定成分的标准物质。
3. 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系指用于鉴别中药材或中成药中某一类成分或组分的对照物质。
4. 校正仪器/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对照品:系指具有特定化学性质用于校正检测仪器或供系统适用性实验用的标准物质。
(二)生物检测用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系指用于生物制品效价、活性、含量测定或其特性鉴别、检查的生物标准品或生物参考物质,可分为生物标准品和生物参考品。
1.生物标准品系指用国际生物标准品标定的,或由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生物标准品者)用于定量测定某一制品效价或毒性的标准物质,其生物学活性以国际单位(IU)或以单位(U)表示。
2.生物参考品系指用国际生物参考品标定的,或由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生物参考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或指用于定量检测某些制品的生物效价的参考物质,如用于麻疹活疫苗滴度或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的参考品,其效价以特定活性单位表示,不以国际单位(IU)表示。
第二章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制备第四条在建立新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时,研制部门应提交研制申请,标准物质管理处负责评估研制的必要性。
理化实验室规章制度
理化实验室规章制度理化实验室规章制度篇一:理化实验室管理制度理化实验室管理制度1、实验室必须保证清洁、整齐、安静。
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
进行实验时,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
操作高温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
10、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东西,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
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并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
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药品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3、农药样本应在冷冻状态下运送和保存,一般需在-20℃,样本提取浓缩液应在0-5℃下保存。
通常植物样本需匀浆。
样本检测前需混匀。
4、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的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
14、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标准处理好三废物质。
经批准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化学试剂必须分类存放,剧必须安全存放,做到双人双锁保管,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1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后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以保证实验室安全。
(对需要系统恒温的仪器可不关闭电源)实验室安全制度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理化实验室规章制度篇二:理化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理化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第一节实验室检验工作的管理为了保证质量检验工作顺利进行,出具准确可靠的数据,除按质量监督保证体系的规定管理外,化验室具体技术工作还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出以下相关规定:1、负责检验样品的标准文书、相关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
2、使用说明书齐全、仪器的操作规程上墙。
3、规章制度齐全,岗位职责、各类人员工作标准、程序文件齐全。
理化试验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理化试验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理化试验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提高实验效率,保障实验数据准确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理化试验工作,所有从事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管理者,对实验室内理化试验工作环境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其他试验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实验室主任的管理。
第四条实验室内所有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学习并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实验室内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五条实验室内所有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必须尊重实验室设备,维护实验室设备设施的完好,禁止私自更换设备及改变实验室内部结构和设备。
第六条实验室内所有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时间规定,按时上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私自外出。
第七条实验室内所有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实验数据和实验方法,不得私自泄漏实验数据和方法,保护实验室内部知识产权。
第八条实验室内所有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纪律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参与任何有损实验室声誉的活动。
第九条实验室主任有权随时对实验室内的理化试验工作进行检查,并要求试验工作人员配合。
第十条实验室内所有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主任的指导和管理,服从实验室主任的安排和工作安排。
第二章安全规定第十一条实验室内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安全规定,遵守实验室内的安全操作程序。
第十二条在进行理化试验工作时,试验工作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实验原理,掌握安全操作要点,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实验室内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实验服,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如手套、护目镜等。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所有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在进行危险性试验时,必须事先填写危险性试验报告书,经实验室主任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试验。
第十五条实验室内所有理化试验工作人员在进行危险性试验时,必须在实验室主任的监督下进行,确保试验过程中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国家标准物质技术规范标准[详]
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技术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质量,规药品标准物质的研制工作,根据《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管理办法》,制定本技术规。
第二条本技术规适用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检院)研究、制备、标定、审核、供应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
第三条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系指供药品质量标准中理化测试及生物方法试验用,具有确定特性,用以校准设备、评价测量方法或给供试药品定性或赋值的物质。
(一)理化检测用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系指用于药品质量标准中物理和化学测试用,具有确定特性,用以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校准设备的对照品,按用途分为下列四类:1. 含量测定用化学对照品:系指具有确定的量值,用于测定药品中特定成分含量的标准物质。
2. 鉴别或杂质检查用化学对照品:系指具有特定化学性质,用于鉴别或确定药品某些特定成分的标准物质。
3. 对照药材/对照提取物:系指用于鉴别中药材或中成药中某一类成分或组分的对照物质。
4. 校正仪器/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对照品:系指具有特定化学性质用于校正检测仪器或供系统适用性实验用的标准物质。
(二)生物检测用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系指用于生物制品效价、活性、含量测定或其特性鉴别、检查的生物标准品或生物参考物质,可分为生物标准品和生物参考品。
1.生物标准品系指用国际生物标准品标定的,或由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生物标准品者)用于定量测定某一制品效价或毒性的标准物质,其生物学活性以国际单位(IU)或以单位(U)表示。
2.生物参考品系指用国际生物参考品标定的,或由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生物参考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或指用于定量检测某些制品的生物效价的参考物质,如用于麻疹活疫苗滴度或类毒素絮状单位测定的参考品,其效价以特定活性单位表示,不以国际单位(IU)表示。
第二章国家药品标准物质的制备第四条在建立新的国家药品标准物质时,研制部门应提交研制申请,标准物质管理处负责评估研制的必要性。
食品理化检测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理化检测是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规范食品理化检测工作,提高检测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检测机构1. 食品理化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检测人员、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可靠的技术手段。
2.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食品理化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二、检测项目1. 食品理化检测项目应包括:水分、灰分、蛋白质、脂肪、总糖、膳食纤维、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粗纤维、电导率、色度、浊度、氯化物、总硬度、挥发酚、氨基酸态氮、酒精度、挥发性盐基氮、二氧化硫、硝酸盐、亚硝酸盐、原麦汁浓度等各类食品理化检验。
2. 检测机构应根据食品的种类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检测项目,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检测方法1. 食品理化检测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无相应标准方法的,可以采用检测机构自行制定的方法,但需经过验证和备案。
2. 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和更新,确保检测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四、检测过程1. 检测机构应按照检测方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检测试剂和仪器设备,并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检测人员应按照检测方法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
3. 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五、检测结果1. 检测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依据等信息。
2. 检测机构应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得篡改、伪造检测结果。
六、检测质量控制1. 检测机构应建立和完善检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检测过程的准确性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 检测机构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质量评价,确保检测质量的稳定和提升。
七、检测费用1. 检测费用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收取,确保检测工作的可持续性。
2. 检测机构应合理使用检测费用,不得违规使用检测费用。
食品理化检验方法 总则 标准文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理化检验方法总则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理化检验方法的检验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理化部分。
术语与定义1.1 特异性:指方法定性区分待测物和其它物质的能力。
1.2 准确度:指检测结果与样品真值间的一致程度,准确度大小由定量的正确度和精密度决定。
1.3 精密度:指检测结果间的一致程度,通常用相对标准偏差表示。
1.4 重复性:指在同一实验室在人员、设备、方法等恒定条件下,在短时间内对同一测定对象进行独立测定的精密度。
1.5 再现性:指在不同实验室间,仅在方法相同的条件下对同一测定对象进行独立测定的精密度。
样品采集、保存与检验1.6 样品采集基本要求样品采集应有完整的采样信息如生产日期、批号、数量、生产者等,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
当样品量较大时需要采用四分法选出能反应该食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项目样品量需要的检测样品,一式三份,供检验、复验、备查或仲载,一般每份样品不少于0.5kg,但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除外。
1.7 样品包装建议有包装产品应采集包装产品,散装产品应根据所需开展的检验项目,采用适宜的、且可真实反映产品特性的容器。
1.8 液体、半流体食品植物油、鲜乳、酒或其他饮料和用大桶或大罐盛装的大包装产品应先充分混匀后再采样,并分层采样。
1.9 粮食及固体食品应自每批食品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位分别采部分样品,采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行几次混合,最后取有代表性样品。
1.10 肉类、水产等食品应按分析项目要求分别采取不同部位的样品或混合后采样。
1.11 罐头、瓶装食品或其他小包装食品应根据批号随机取样,同一批号取样件数,250g 以上的包装不得少于6个,250g 以下的包装不得少于10个。
1.12 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的样品采集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的样品要尽可能反映出其可能具有的中毒因素。
1.13 样品保存定型包装产品应在产品规定有效期按样品的保存条件予以保存,散装产品应参照相关产品的保存条件予以保存,且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样品不变质。
理化检测管理制度汇编
理化检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理化检测管理工作,提高检测质量和效率,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理化检测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技术人员、检测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理化检测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做到规范操作,确保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理化检测管理应依法合规,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检测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管理人员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并监督实验室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工作,保障检测质量和结果准确性。
第二章质量保证第六条实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实验室在参与检测活动前,应对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第八条实验室应定期对检测方法进行验证,保证检测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实验室应建立标准样品库,用于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实验室应加强对实验室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能,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十一条检测人员应按照检测流程进行操作,严格按照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检测人员应对检测样品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检测样品的可追溯性和可比性。
第十三条检测人员应定期对实验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检测人员应及时处理检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检测人员应认真填写检测报告,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第十六条检测报告应由主检测人员审查并签字确认,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十七条实验室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做到勤勉尽责,保证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实验室技术人员和检测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定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定为确保实验室内各项检测活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维护实验室的质量体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质量方针与目标实验室应确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质量方针,并设定以下质量目标:1. 检测结果的准确率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
2. 客户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
3. 实验室内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质量意识,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实验室应设立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如下:1. 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整体工作,对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
2. 质量负责人:协助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对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改进负责。
3. 质量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质量监督工作,对实验室检测活动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4. 检测人员:负责具体检测工作,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三、质量保证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测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以下方面:1. 实验室环境:确保实验室环境满足检测活动需要,防止外部干扰和交叉污染。
2. 仪器设备: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3. 检测方法: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如需使用自制方法,应进行方法验证。
4. 检测样品:对样品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样品在检测过程中不受污染、损坏。
5. 检测数据: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禁止篡改、伪造数据。
6. 内部审核:定期进行内部审核,评估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7. 人员培训: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和技能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四、质量控制实验室应开展质量控制活动,以监测和评价实验室检测质量。
质量控制活动包括以下方面:1. 空白试验:进行空白试验,评估实验室内环境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2. 平行试验:进行平行试验,评估检测方法的重复性。
3. 质控样品:使用标准物质或质控样品进行检测,评估实验室检测能力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理化检验基本要求
(5)标准物质的核查 标准物质的核查: 标准物质的核查 应定期对实验室使用的标准物质进行检查,及时清理 并撤离过期或失效的标准物质,防止误用。有条件的, 可采用比对的方法对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和次级标准物 质进行期间核查。 (6)检验结果表达的控制 检验结果表达的控制: 检验结果表达的控制 对全分析或多项检测的报告应检查是否有逻辑错误。 数据结果的修约必须符合《数字修约规则》。检验结果 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必要时应给出结果的不确定度。(客户有要求或测量 结果临近卫生标准评价指标限值时。)
一、理 化 检 验 工 作 的规 范 性 要 求
理化实验室质量管理
●
GB/T 27025-2008 ( ISO/IEC l7025---2005)《检测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建立适合实验室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了资格认证和能力认可: 1.卫生监测机构认定 2.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 3.实验室国家认可等。
(11)作出检验结果仅对检测的样品有效的声明。 (12)必要时或检验结果处于标准限(临界值)时,检验
报告上应给出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
2.检验报告的核发 2.检验报告的核发
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必须经同一检验室的检验人员 校核签字,由实验室负责人或授授权签字人审核签发。
3.检验报告的修改 3.检验报告的修改
样品在检验流转过程中应作检验状态标识, 分区 存放,防止因不同检验状态的样品混淆而漏检。 有特殊存放要求的样品,应按规定要求存放。
2.检验前的准备 2.检验前的准备 (1) 选择、确认能满足检验要求的标准方法; (2)选用能满足检验要求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仪器; (3)按检验方法的规定,配制试剂和标准溶液。 3.实施检验 3.实施检验 (1)样品处理 样品处理 必须按检验方法的操作要求进行样品预处理或 试样准备, 取样量应满足检验方法测定下限值的 要求。
理化检验基本要求
2. 非标准方法
▲ 使用非标准方法应事先对方法的准确性及适 用性进行验证实验和确认,并经审批。使用 非标准方法应经客户同意。 ▲ 使用先进的检验设备或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替代现行有效的检验方法时,视同采用非标 准检验方法。
3.允许偏离的标准方法
允许偏离的标准方法应经验证,编制偏离标准的作业指 导书,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 试样处理必须注意: a)防止被测成分的损失或样品受污染;
b)被测物质的浓度满足灵敏度要求。
理化实验室应根据质量体系规定的工作 职责、工作范围和质量要求,切实做好从样 品的接收、样品的管理、检验条件保障、检 验的实施、数据处理、检验报告等环节的质 量控制,保证检验结果的质量。
理化检验的质量控制
1). 检验事故包括: (1)因过失造成样品损坏或丢失; (2)违章操作引起仪器告,引起客户异议或投诉。
2).发生检测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 按相关制度和程序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确定事 故原因和性质,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及时 纠正处理。
二.理化检验样品制备和检验总则
本节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实施的国家标准和卫生部发布实施的卫 生规范等的理化检验部分有关理化检验 样品制备和检验总则为依据: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200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2006)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 ) 《消毒技术规范》(2002 )等。
以下列情况时,标准方法允许偏离: a)通过对标准方法的偏离(如试验条件适当放宽,对操
作步骤适当简化),以缩短检测时间,且这种偏离已被 证实对结果的影响在标准允许的范围之内; b)对标准方法中某一步骤采用新的检测技术,能在保证 检测结果准确度的情况下,提高效率,或是能提高原标 准方法的灵敏度和准确度; c)由于实验室条件的限制,无法严格按标准方法中所述 的要求进行检测,不得不作偏离,但在检测过程中同时 使用标准物质或参考物质加以对照,以抵消条件变化带 来的影响。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引言食品卫生检验是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中,理化部分是食品卫生检验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对食品的理化性质进行检测,可以准确判断其是否合格,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食品的安全可靠。
本文将围绕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总则展开深入讨论。
一、理化部分的主要内容理化部分是食品卫生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检测项目的确定合理的检测项目的选择对于保证食品卫生检验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在理化部分中,需要确定需要检测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以及微生物指标等项目。
通过合理的选择和设置,可以全面地评估食品的安全状况。
2. 样品的采集与处理正确的样品采集与处理是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前提。
在理化部分中,应该根据样品的特点和检测要求,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样品的采集,同时要注意样品的保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安全。
3. 检测方法的选择与应用在进行理化分析时,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是保证分析结果准确的基础。
不同的食品种类和检测项目需要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
在理化部分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正确地应用到实际的检测工作中。
4. 设备与试剂的使用与维护正确使用、维护和管理检测设备与试剂对于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至关重要。
在理化部分中,需要严格控制设备的使用环境和条件,定期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对试剂的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可信度。
理化部分产生的原始数据需要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得出准确的检测结果。
在理化部分中,需要严格控制数据的采集和记录过程,采用适当的统计分析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并对结果的可靠性进行评估。
6. 结果的评价与报告最终的检测结果需要进行评价和报告,以反映食品的安全状况,并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在理化部分中,需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合理的评价,包括与相关标准的比对等,同时将结果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二、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要求为保证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下是对该部分的具体要求:1. 标准的制定与遵守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检验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对实验室理化检测过程中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思考
B 质 量保证仪器的要求 .
实验室应配备进行检 测所 要求 的所有设备,并保证在用 仪器 理 与定期检查、实验室应具备的基础条件、技术管理与质量管理制 度 、实验室环境、用水 、器皿 、化学试剂 、溶液 的配置和标准溶液 设备性 能处于完好的和经检定合格的受控状态 ,满足检测工作 的 的标定和技术资料等方面的内容 Ⅲ 质量控制是质量保证方案中的 要求 ,确保检测数据 的质量。建立仪器 设备使用、维护、核查记 。 个核心内容 , 目的在于监视过程并排除导致不符合 、 其 不满意的 录制度 ,精密、大型仪器 设备 的操作人员必须获得相关知识和操 原因。因此, 进一步强化理化检 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是 作技能 的培训 , 经考核持证上岗。 建立仪器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 档 尤为重要,本文从理化检测分析前、分析中、分析后的质量保证与 案的收集包括仪器设备装 备计划、调研 论证报告、采购合 同、验 质量控制进行阐述,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供参考。 收记录、仪器 出厂合格证 、安装调试报告 、仪器使用说明书、历 1 测分 析 前 的 要求 .检 年检定校; 隹证书、检定校准结果确认记录、历年仪器使用 、维护、 分析前 的质量控 制包括采样、样品处理 、样品运输 、样 品贮 核 查记录 、性能评价和报废处理记录等。仪器设备使用前 必须经 存的质量控制。要确保采集的样品在空间、时间及环境 条件上 的 检定、标识 、校准 ,对检定合格的仪器 设备在检定周期内应对其 合理性和代表性。根本的是保证样 品真实性 , 既满足时空要求 , 又 进行维 护和进行期间核查 ,确保检测数据符合质量要求。 C 质量保证实验室的要求 . 保证样 品在 分析之前 不发生物理化学性质 的变化。应具 有有 关的 实 验 室 应建 立 一 套 比 较完 整 的技 术 规范 与质 量 体 系 的 管理 制 样 品采集 的文件化程序和相应的统计技术 。要切实加强采样技术 度。实验室应根据检测需求来配置相应的设施和对可能影响检测 管理 ,严格执行样品采集规范和统一的采样 方法。应建立并保证 切实贯彻执行的有关样 品采集管理的规章 制度。采样人员切 实掌 工作的环境 因素进行有效 的控制、记录 ,使设施和环境 条件 满足 握和熟练运用采样技 术、样品保存、处理和贮运等技术 ,保证采 检测需要,有利于检 测的正确实施 ,并确保 实验室生产安全和实 样质量。建立采样质量保证责任制度和措施 , 确保样品不变质 , 不 验室人员的安全。实验室除了配备必需的能源、照明外,应根据 实验功 能的不同配备相应的实验室 , 并对诸如生物消毒 、 灰尘、电 损坏 ,不混淆 ,保证其真实、可靠、准确和有代表性。 2 .检测分析过程中的要求 ’ 磁 干扰 、辐射 、湿度、供 电、温度、声级和 震级等影响检验结果 分析过程 中的质量保证包括人员的技的检测活 与定期检查 、实验室应具备的基础条件 ( :技术管理 与质量管 动进行有效 的隔离 对于 有高污染的实验室 ,应根据工作流程设 如 理 制度 、技术资料、实验室环境、水、器皿 、化学试剂、溶液配 置污染区、非污染区并予以明显标识 :对影响检测质量和高污染 制、 标液等 ) 。分析过程中质量控制包括样品的前处理、分析过程、 区的实验室应有 限制进人标识。实验室还应考虑对实验产生 的废 室内复核 、登记及填 发报告等 ,具有代表性 的样品送到实验室进 气、废水和废渣 ( 废弃物 ) 进行收集 、降解、破坏等无害化处理 , 行检 测时,实验室必须在 分析过程中实施 各项质量保证 与质量控 不允许随便排放和丢弃而 污染环境和危害健康。实验室的实验用 制的各项新技术、新方法 、新措施和控制程序 ,具体 见理化检测 水、器皿 、试剂 、标 准溶液 、技术资料、原始记录都必须满足实 分析质量保证框 图 1 。 验 的要 求。
检测实验的管理制度
检测实验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检测实验工作,保障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检测实验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检测实验的管理责任由实验室主任承担,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实验室的检测实验工作。
2. 检测实验的实施和监督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须遵守实验室相关规定和标准。
3. 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实验室设施1. 实验室应具备符合要求的实验设备和设施,确保检测实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2. 实验室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行正常,不得有任何影响试验准确性的故障。
四、实验人员管理1. 实验人员应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者的安排,认真执行实验计划,保证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实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3. 实验人员要严格按照实验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动或省略实验步骤,确保实验结果的可靠性。
五、实验质量管理1. 实验室要建立健全的实验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实验流程,确保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实验数据要进行及时归档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被篡改,保证实验结果的可追溯性。
3. 实验室要定期组织对实验数据进行核查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并对人员进行及时指导和培训。
六、实验安全管理1. 实验室要建立健全的实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过程安全稳定。
2. 实验室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指导实验人员正确使用,防止意外发生。
3. 实验人员要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实验安全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七、实验结果处理1. 实验结果要按照规定方法进行处理和分析,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2. 实验结果要及时报告和传达,提供给相关部门或客户参考,确保实验数据的及时共享和使用。
3. 实验结果要按照要求归档保存,便于随时查阅和审计,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解释,经过实验室全体人员讨论通过后执行。
食品理化检验控制要点
• 环境条件的评审,必要时增添设施; • 原始记录表格和报告格式的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检测方法的验证
方法验证用于判定方法能否完全达到预期目的,或证 明由分析方法误差而导致结果判断错误的概率是否在允许 范围之内而进行的科学证明。
按照GB/T 27404-2008中的要求,需要从回收率、校 准曲线、精密度、测定低限、准确度、提取效率、特异 性和耐用性等8个方面进行验证。
要时用SOP细化检测步骤和操作 • 评价标准: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产品卫生标准、产品标
准 • 无法界定的品种:不做评价
检测方法的证实
• 当实验室将标准方法引入检测工作时,应证实能够正确地 运用该方法。
• 当标准方法发生换版时,应重新进行证实。证实的内容应 考虑新旧标准的差异分析;
• 执行新标准所需人员的评价,必要时进行培训,考核确认 后授权上岗
空白测定:
• 最简单的空白为“试剂空白”,除了不加入实验样品, 其它分析步骤与样品的相同,实际上是测试试剂的纯度。
• 测试分析系统中任何来源的污染,如玻璃器皿、环境污 染,可称之为 “过程空白”。
• 如果能找到与实验材料相似的材料作空白,则可更确切
地称为“空白检测”。
回收实验
在没有质控样品时,样品中加入标准物质,测 定其回收率,可以检验方法的准确程度和样品所引起 的干扰误差并可以同时求出精确度。
质控样品
a.质控样品是插入批中与检验样品一同经历同样分析过程的 物质;
b.质控样品所含被测物浓度必须适当,并被赋予浓度值; c.有相同的基质,包括哪些可能与准确度有关的次要成分也
要相同; d.具有相似的物理状态,如粉碎程度、湿度相同,不限于这
微生物和理化参数及其质量控制措施(填写模版)
微生物和理化参数及其质量控制措施(填写模版)微生物和理化参数及其质量控制措施1. 引言本文档旨在对微生物和理化参数进行详细说明,并提出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
微生物和理化参数是在许多领域中常用的指标,如食品工业、医药行业、环境监测等。
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我们可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证生产和实验的质量。
2. 微生物参数微生物参数通常用于评估产品或样品中的微生物污染情况。
常见的微生物参数包括总菌落计数(TVC)、霉菌和酵母菌计数、大肠菌群检测等。
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质量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确定适用的微生物限值,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确保产品或样品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
- 方法验证:对微生物测试方法进行验证,包括准确性、精密度、重现性和选择性等。
确保测试方法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 内部质控:建立内部质控标准,定期进行内部质控测试,监测仪器和试剂的性能稳定性。
同时,参与外部质控项目,通过与其他实验室的比对,评估实验室的准确性。
- 不合格品处理:及时处理不合格品,如有不符合限值的微生物计数结果,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比如检查和修复问题源头,以确保产品的质量。
3. 理化参数理化参数主要用于评估产品或样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
常见的理化参数包括 pH 值、溶解度、含量分析、重金属检测等。
质量控制措施如下:- 仪器校准和维护:定期对仪器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校准标准应参考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 方法验证:对理化测试方法进行验证,包括精密度、重现性和准确性等。
验证方法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 样品处理:对样品进行适当的处理和准备,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比如,样品的采集、保存和处理等步骤。
- 内部质控:建立内部质控标准,定期进行内部质控测试,监测仪器和试剂的性能稳定性。
同时,参与外部质控项目,与其他实验室进行比对,评估实验室的准确性。
- 不合格品处理:以及时处理不合格品,如有超过限值的检测结果,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比如检查仪器状态、重新测试样品或采取其他措施,以确保产品的质量。
理化检测质量控制
标准物质的作用
• • • • ①用于评价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的准确度 ②用作校准物校准各种测试仪器。 ③作为分析工作的标准 ④用于分析质量保证工作:
标准物质的分类
• 化学成分分析标准物质 • 物理特性与物理化学特性测量标准物 质 • 工程技术特性标准物质
标准物质的分级
• 我国将标准物质分为两级,即 国家一级标准物质(GBW) 二级标准物质(GBW(E))(部 颁标准物质)。
• ACS(美国化学学会)对这一定义作 了更简明的概括:检出限是一个分 析方法能够可靠地检测出被分析物 的最低浓度。
检出限的计算
• 《全球环境监测系统水监测操作指南》 规定:给定置信水平为95%时,样品测 定值与不含待测物质的样品测定值有显 著性差异即为检出限。
检出限的计算
• 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nternati onal Union of Pure and Applied Chemistry,IUPAC)
常规质量控 制技术
一、方法选择
国家标准方法
行业标准方法 ISO EPA JIS CEN方法
新方法
二、方法评价
1. 空白实验
• 空白实验值的大小及重复性,直 接影响着该分析方法的检出限和 精密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实 验室的基本状况和分析人员的技 术水平。
2. 检出限
• 检出限是指对某一特定的分析方 法,在给定的置信水平内,可以 从试样中定性检出待测物质的最 小浓度或量。
质量控制现场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实验室间质量控制质量控制的本质误差控制不确定度控制质量控制的特点基于误差的统计特性旁观性主观性实施质量控制的条件各级检验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一定专业理论知识精通所用分析方法或仪器的测定原理操作正确熟练
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
14. 检测能力 Detection Capability(CCβ) 样品中分析物可被准确检测的最低浓度(假阴性),通常以CC表示。对于 禁用物质,在统计概率为1-时,CC为分析方法的最低检出浓度。对于有
5.4 设备 5.5 测量溯源性
6.3 取样 6.4样品的处置
6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程控制要求 7 结果的质量保证
7.1 内部质量保证 7.2 外部质量保证
6.8 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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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 Safety
残留分析领域质量控制技术有关术语
6.6分包 5.1采购服务与供给
4.5 服务客户 4.6 投诉处理 4.7 不合格工作控制
4.12 持续改进 4.8 纠正措施 4.9预防措施
GB/T 27025 4.13 记录的控制 4.14 内部审核 4.15 管理评审
5 技术要求 5.1 总则 5.2 人员 5.3 设施和环境条件 5.4 测试和校准方法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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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GB/T 27404-2008与GB/T 27205-2008的相互关系 a.本标准与GB/T 27025的关系为“专用标准”和“通用标准”的关系,
是将其在食品安全理化检测实验室领域的具体化和细化。 b.GB/T 27404与27205的内容上存在着对应的关系,因此本次讲述的内
2. 制标依据及制标思路 标准的编制主要以GB/T 2720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IEC 17025)为基础,吸收GB/T19001-2000中的管理思想、持续改 进理念和过程控制思路,参考APLAC TC 007、EN 2002/657/EC指令等国 外先进技术规范,以及国际认可合作组织最新的实验室管理内容的基础上 完成的。提出了针对食品理化检测实验室的能力和质量要求,标准贯彻了 以要素为点、过程为线、关键点控制的质量控制理念。
公司航空理化实验规章制度
公司航空理化实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航空理化实验的管理和操作,确保实验工作的安全、稳定、高效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关于航空理化实验的管理和操作。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司航空理化实验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主要内容公司航空理化实验主要包括试验前准备、试验操作、试验结果处理等内容。
第五条定义航空理化实验是指在航空领域进行的各项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实验研究。
第二章试验前准备第六条试验计划试验前应制定详细的试验计划,包括试验目的、方法、流程、人员分工等内容。
第七条设备准备为保证试验的顺利进行,应提前检查试验所需设备和仪器的完好性。
第八条试剂准备试验涉及到试剂的使用,应提前准备好所需试剂,并做好标识。
第九条人员培训参与试验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试验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条安全防护试验前应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工作,包括佩戴防护服、手套、护目镜等设备。
第三章试验操作第十一条操作流程试验操作应按照试验计划制定的流程进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在试验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实验环境的整洁,不得随意更改试验条件。
第十三条安全措施在试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实验结果试验操作结束后,应准确记录实验过程和结果,并进行数据分析。
第十五条异常处理如果试验中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负责人,并做好相应处理。
第四章试验结果处理第十六条数据分析对试验结果进行数据分析,总结规律、归纳结论,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报告编写根据试验结果,编写试验报告,清晰、准确地表达实验过程和结论。
第十八条成果评价对试验结果进行评价,确定实验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违规处理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告,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修改和解释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统一管理部门所有,如有修改,须经部门主管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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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理化检测结果质量保证相关规定
目的:为了检定、检测工件样品,结果进行控制,严禁控制差错的发生,保证检定、检测的工作质量。
一、职责
1.理化室长及理化人员要对检定、检测的工件、样品的课目真实性负
责。
2.计量室主任负责检测检定过程中质量控制的监督、检查,及监督检
定,检测结果质量问题的处理。
二、检定、检测过程中的质量保证
1.理化员要熟悉检测、检定的工件样品的课目、标准及详细的内容,
使用等级、范围及操作方法、步骤,持证上岗。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检验标准进行检定、检测,并做好原始记录。
3.数据处理。
按检定规程的要求,确定有效数字对检测数据进行处理。
最终结果以修均数据为准。
4.根据理化验收结果与客户提供数据结果对照,查阅相关标准,出具
检定检测报告。
5.理化员要对检定检测结果负责,签字有效。
三、检定检测结果的监督
1.检定检测工件样品结果必须经理化室长审核签字。
计量室主任不定
期对检定检测的样品过程进行监督,做好检查记录。
2.检查内容
a.原始记录是否规范,计算是否正确,更改是否符合要求
b.检测结论是否合理准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c.加盖印章是否规范,结果审核签字是否代签
d.对重大差错建立记录并及时公布
四、下列情况停止工作
1•停电、仪器异常。
温度超标,湿度超标。
2.检定检测过程中出现较大误差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待查明原因后方
可继续工作。
3.对新购的仪器、设备,要提前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