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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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专)科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维护正常教学秩序,预防教学过程中各种教学事故的发生,并使各类教学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妥善的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2、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中由于当事人(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导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3、教学事故分为六类:教学秩序(A)、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B)、考试环节(C)、成绩及证书管理(D)、教材管理(E)、教学保障(F)。

4、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和后果,教学事故分为以下三级:⑴重大教学事故(Ⅰ级):教学事故的性质恶劣、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

⑵较大教学事故(Ⅱ级):教学事故的情节和后果较为严重,影响较大。

⑶一般教学事故(Ⅲ级):教学事故的情节和后果不良。

二、教学事故的等级认定1、各类教学事故依照如下事故情节认定事故等级:2、上表未列入的情节但属教学事故的,参照相应等级、类别进行认定。

三、教学事故的核实1、各级教学事故均由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进行核实,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依据本办法进行监督。

2、发生(现)教学事故的单位或部门在收到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下发的《教学事故核实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附有核实结果的《教学事故核实单》上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按一次一表的方式做好登记。

3、《教学事故核实单》应明确列出责任人,不得以部门集体代替。

四、教学事故的处理程序1、各级教学事故均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做出处理决定,并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人对事故责任人签发《教学事故处理通知书》,并报事故责任人所在单位、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

重大教学事故(Ⅰ级)必须在校长办公会上进行通报。

2、若事故责任人对教学事故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教学事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学事故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请,该委员会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

高校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绩效评估的研究与实践——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为例

高校二级学院本科教学绩效评估的研究与实践——以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为例

u n d e r g r a d u a t e t e a c h i n g a c h i e v e me n t e v lu a a t i o n s y s t e m a n d r e l a t e d p r o mo t i n g me t h o d o l o g y a r e r e q u i r e d b y u n d e r g r a d u a t e e d u c a t i 0 n f o
李平 L I P i n g ; 侯 立刚 HOU L i — g a n g ; 杨崇 Y ANG C h o n g ; 栾艾华 L U AN Ai - h u a
( 辽 宁 石油 化 3 - 大学 , 抚顺 1 1 3 0 0 1 ) ( L i a o n i n g S h i h u a U n i v e r s i t y , F u s h u n 1 1 3 0 0 1 , C h i n a )
S h i h u a u n i v e r s i t y f o r e x a mp l e , t h i s a r t i c l e d i s c u s s e s p r o b l e ms o f u n d e r g r a d u a t e t e a c h i n g a c h i e v e me n t e v a l u ti a o n .
u n i v e r s i t y . Wi t h t h e p r o p o s e d e v a l u a t i o n s y s t e m a n d t h e p r o mo t i n g r u l e s ,t h e u n d e r g r a d u a t e t e a c h i n g t a s k o f s c h o o l l e v e l u n i t c a n b e t o t a l l y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课程表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课程表
最优化方法在储运中的应用(0)
谢飞18周整周教五A101
5
/
6
油库设计与管理(0)
刘德俊7-10周整周教五A202
天然气输送设计与管理(0)
王卫强7-18周整周教三Βιβλιοθήκη 05天然气输送设计与管理(0)
王卫强7-17周整周教三101
7
/
8
专业日语3(0)
夏爱冰1-5.7-17周整周教五B206
专业俄语3(0)
星期三WED
星期四THU
星期五FRI
星期六SAT
星期日SUN
1
/
2
油库设计与管理(0)
刘德俊7-18周整周教三501
油库设计与管理(0)
刘德俊7-18周整周教三505
3
/
4
最优化方法在储运中的应用(0)
谢飞7-18周整周教三405
油气集输(0)
申龙涉7-17周整周机械楼301
油气集输(0)
申龙涉7-17周整周教三405
唐伟平1-5.7-17周整周教五B212
9
/
10
11
/
12
星期一MON
星期二TUE
星期三WED
星期四THU
星期五FRI
星期六SAT
星期日SUN
如果上方的按钮不能正常工作请用IE浏览器自身的打印设置功能设置为:
A4纸、纵向打印上下左右边距均为10毫米、并清空页眉页脚的内容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班级课表
院系: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油气储运工程年级:2010[四年级]班级:10020401[储运1001]
星期一MON
星期二TUE

学习效果评价机制

学习效果评价机制

7.4对学生学习效果的分析机制、方式和近四年分析情况说明一、学生学习效果的分析机制及方式1.过程评价过程性评价就是通过收集学生学习状况的数据和资料,并根据一定的标准对其发展状况进行描述和判断。

在一定的目标指引下,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予学生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

方法主要有:检查学生出勤率、课堂听讲状况、回答问题的准确率、随堂测试的成绩、课后作业完成的质量等。

2.学习效果评价学习结果评价就是对学生的课程学习效果进行终结性评价,通常在一个学期结束后,根据学生在一门课中的表现,包括出勤、课堂表现、回答问题、作业完成情况、期末考试成绩等,对其学习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对考试类科目通常采用百分制得分加以考核,对考查类科目通常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加以考核。

该评价结果不仅可以用来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也可用来评价教师的授课质量。

3.定量评价针对每一门考试课,按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效果。

根据学生每学期学分统计情况,将学习困难的学生分为警示退学、警示编入下一年级、警示无学位,并对受到警示的学生进行帮扶。

4.其他评价除所学课程外,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可作为该学生的自主创新学分加以认定。

二、近四年分析情况说明1.应用软件进行学习效果分析为全面分析学生的学习效果,学校购置了试卷分析软件GITBDG,用于考试类课程学生学习效果的分析。

总体分析的内容包括:试卷是否以教学大纲为出题依据,是否符合大纲重点、难点、题量和覆盖面、试题难度、试卷区分度、试卷信度等。

具体包括:全班参加考试学生的平均分、标准差、置信度,每项题目的通过率、标准差、区分度,最高分及最低分、每个分数段学生的人数和占比等内容,以具体了解试卷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中的重点、难点部分、试卷的难易度、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

通过图表分析平均分以及均方差情况,看分布是否合理;通过最低分,最高分的比较分析,了解学生考试成绩差的原因;通过对每道题目的得分情况进行分析,了解题目得分低的原因,探求改进讲授方法或其他方式提高学生的知识掌握程度的措施等。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管理制度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管理制度

xx石油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学校设置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别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三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9~25人组成,任期三年。

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会主席由校长担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名单经研究生院提名,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xx省教育厅批准,转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办公室,具体处理日常事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长由研究生学院分管学位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副秘书长分别由学生处、教务处和研究生学院相关负责人兼任。

第四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立,同时兼顾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运作。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xx人组成,应有一定数量的、符合条件的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参加。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至两名。

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或该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担任,委员以教授为主。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成立由学院(部)提出,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组成由所在学院(部)提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做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二)做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三)做出撤销违反规定而授予学位的决定;(四)研究和处理学位授予中有争议的问题和其它有关学位授予的问题;(五)审查、上报增设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申请;(六)审定已有授权学科专业点硕士生指导教师的申请;(七)审核硕士学位课程设置、考试科目、门数、专业课的考试范围;(八)审批有权授予硕士学位专业的研究方向及变动;(九)审批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辽石化大教通字[2006]第52号
关于200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重点建设课程项目评审
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0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课程建设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学校组织专家对2005年52项教改立项项目和9门重点建设课程立项项目进行了评审。

评审专家本着“集中力量、扶植重点、发挥优势、提高效益”的原则对立项项目给出了评审意见,并将评审意见进行了一周的公示。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重点资助项目16项、一般资助项目15项、其他项目30项,具体情况见附件。

确定为重点资助和一般资助的项目,学校分期划拨资助经费。

所有项目在项目评审结果公布后即启动执行项目申报书,学校将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检查和验收。

附件一:200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结果
附件二:2005年度重点建设课程立项项目评审结果
教务处
二〇〇六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一:
200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评审结果
附件二:
2005年度重点建设课程立项项目评审结果。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合理的智能结构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它的基本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实验技能的基本训练,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创新精神,并获得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第二条实验课是学生重要的必修课程之一,不得免修,成绩不及格,必须重修。

第三条各级领导要重视实验教学工作。

有实验教学任务的学院要有主管实验教学的副院长,或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兼管。

实验教学任务较重的基础和技术(专业)基础实验中心要成立实验教学领导小组,并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对实验教学的改革、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及组织管理进行研究。

第四条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和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学时、开出基本教学实验,有条件的应增开选修实验。

第五条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改革,更新实验内容,增开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

基础课和覆盖面大的技术(专业)基础课实验(如物理、化学、电工电子、力学、机械基础、计算机基础等)须开出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其余含有实验的课程亦应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

基础课实验要做到一人一组,技术(专业)基础实验要做到二人一组。

学校鼓励所有的实验室向学生开放。

第六条为充分发挥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各学院实验室的管理体制应向中心型、综合型、基地型方向发展,要开展学院间的联合。

第七条独立性较强且学时较多的实验课可单独设课,每32学时计1学分,最小学分单位0.5学分。

第八条实验项目名称应规范,同一内容的实验不能出现不同的实验项目名称。

教学实验项目一般按2学时为最小单位。

第九条接纳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是实验室的一项基本任务,列入实验室评估内容。

第十条加强实验设备、实验材料管理,按要求帐物卡一致。

第十一条实验材料费由学校划拨到各学院,由各学院统筹使用。

实验材料费要专款专用,不允许挪做它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学院或实验室将减拨下一年的实验材料费。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试行)
-1-
分成绩、学业课程成绩、学生日常行为减分、学生失信行为减分、 体育素质测评得分加权计算,其在总评成绩计算中所占百分比分 别为 25%、50%、15%、5%和 5%,各项乘以相应的比例后相加之和 为综合素质测评总分 Z, 即 Z=Z1×25%+Z2×50%+Z3×15%+Z4×5%+Z5 ×5%。 第四条 凡在我校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普通本科生, 均应由学院(部)依据本办法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并做出班 级、同年级同专业综合素质排名。 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学期进行计算。自主学习加分、 日常行为和诚信评价由测评小组(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 成)评议计分,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课程学习成绩部分 测评由年级辅导员负责,报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学生在校各个方面表现的 集中体现,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积极分子推荐、党员推优发展、 评奖评优、学生干部选拔、就业实习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第七条 自主学习加分测评办法 自主学习量化考核是指学生在学习、 工作、 科技和社
表二 SCI、SSCI、EI、ISTP 论文 13 发表学术论文评分明细 国家核心 期刊 8 公开发行的 学术刊物 5 出版的学术 合法的内部学术 论文集表中所列分值均为第一作者加分值,第二作者需乘以系数 0.8, 第三作者乘以系数 0.6,其他排序作者不加分。 表三 国家级权威报刊 或新闻媒体 5 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评分明细 学校学报、校团刊,校园网主 页, 其它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地 方新闻媒体 2 学校主办的其它报 刊或媒体(官网和 校报) 1
(五)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C5) 对积极参加“三下乡”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 入团队获得国家、省、市、校、院立项的,按表五细则进行加分。 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加分项及级别认定由校团委进行审核。 该项加分不超过 20 分。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成绩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成绩单
1格式及字体不要改变只可修改红色字体2课程可按照不同专业情况进行增减课程顺序参照a3大成绩单顺序错误不予认定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成绩单
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材0902班姓名:金海锋学号:09320602102012-10-30 10:06:01打印
课程名称
学期
学时
学分
成绩
课程名称
学期
学时
学分
成绩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
1
2
3
0.75
4
1.5
2
1
2
80

83
60

79

60


马列原理
仪器分析
材料科学导论
石油化工基础
功能高分子材料
聚合物合成工艺学
高分子材料研究方法
涂料
环境科学与工程概论
聚合物流变学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生产实习
6
48
48
32
32
32
48
48
32
32
32
16
32
3
3
2
2
2
3
3
2
2
2
1
2
60


68
32
80
48
8
4
4
1
2
2
5
1.5
0.5
87
80

69
74
67

及格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大学外语2
体育2
C语言程序设计
高等数学2
大学物理1
物理实验1

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第三十六条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评阅无关的字迹,严禁改动考生原始试卷答案。
第三十七条对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试卷,评阅总成绩以零分记。
第三十八条 试卷评阅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填写《大学试卷分析报告》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试卷分析原则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基本数据状态分析,正态分布曲线情况;
2.试题分析,包括试题的难度、区分度等;
第四十四条 当前学期课程考核全部结束并录入成绩后,课程归属学院教务办公室应收集经任课教师签名确认的所有课程考核成绩表并按照学校档案要求归档。
第四十五条 学生如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可于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课程归属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经课程归属学院教学院长同意后,由教务办和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并将最终结果和处理意见告知学生本人。确属阅卷错误或登分错误的,由任课教师按程序申请办理成绩更改。
第三十一条学生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测试时,经校医院证明,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可以选修保健体育课。
第七章试卷评阅与试卷分析
第三十二条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立即按要求组织教师评阅试卷。统考课程要求三人以上集体评阅,采用分题评分,流水作业的方式,确实不具备流水阅卷条件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可自己评阅。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课程性质、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本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三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程的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在教学计划上给予明确,课程教学大纲应注明该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含成绩评定方式),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初将该课程考核方式(含成绩评定方式)明确告知选课学生。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3-
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 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期限内取消其评定奖
学金和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担任学生干部的,撤销其学生干 部职务。
第三章 违纪行为和处分 第十六条 有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 结,扰乱社会、学校秩序等行为的,视情节和认识态度,分别 给予如下处分: 1.有反对或攻击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领导和反社会主 义的言论、行为,经教育坚持不改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危 害和影响较轻的,经教育后对错误认识较好,并有真诚悔改或 显著进步表现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2.组织、主办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等观点的有损学生身 心健康的报告会、讲演会、沙龙等的,视情节和认错态度,给 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3.违反学校保密规定,泄露有关机密的,视情节和造成后 果的程度,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煽动扰乱学校、社 会秩序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5.张贴非法宣传品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错误 没有深刻认识或坚持错误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张贴非法
-6-
2.策划者(出谋划策或指使他人打架斗殴者) (1)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打架后果的,给予严重警告或 记过处分。 (2)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人员伤害或损坏公、私物品的, 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策划他人打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 分。 3.打架者 (1)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动手打人致他人轻伤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动手打人致他人重伤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4)持械打人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对动用刀、 匕首、铁器等伤人的,参照相应条款加重一级处分。 (5)先动手打人的,参照相应条款加重一级处分。 4.参与者 (1)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殴斗事态发展,未 直接动手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严 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以各种形式召集、 引入矛盾双方以外的本校学生参 与打架斗殴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3)引入非本校学生参与打架斗殴的,给予留校察看及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教务处通知教务处通知尊敬的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师生: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安排,现将近期学校的一些重要通知事项告知如下,请师生们密切关注并做好准备。

1. 学期开始与结课日期调整为了更好地组织教学工作,学校决定对新学期的开始和结课日期进行调整。

根据教务处的通知,2022年春季学期将于2月25日(星期一)正式开始,学期结束时间定为7月8日(星期五)。

请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准备,并按时返校。

2. 选课系统开放时间延长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完成选课流程,教务处决定延长选课系统的开放时间。

同学们可以从2月18日(星期一)至2月22日(星期五)期间,登录选课系统进行选课操作。

请大家灵活安排时间,尽早完成选课,并确保选课结果准确无误。

3. 课程表调整提醒教务处近期对课程表进行了些许调整,请同学们留意相关通知并及时调整自己的上课时间。

调整后的课程表将于开学后发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请同学们密切关注。

4. 校内考试安排变动由于近期学校举行的一些重要活动,校内考试的安排也相应发生了一些变动。

具体的考试时间表将由各学院通知到各位同学,请同学们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学院和教务处发布的相关通知,以确保不会错过任何考试安排。

5. 学籍管理事项提醒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的规定,本学期学生的课程退选时间调整为开学后的第二周周五(具体日期为3月4日),请同学们在此期限内完成退选流程,以免给自己的学业和学籍管理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6. 毕业生论文格式要求变动为规范毕业生论文的撰写要求,教务处稍作调整了论文的格式要求。

详细的格式变动内容将由各学院发布通知,请毕业生们密切关注学院和教务处的通知,确保按照最新要求完成论文撰写工作。

总结通过本次通知,教务处向师生们传达了学期开始与结课日期调整、选课系统开放时间延长、课程表调整、校内考试安排变动、学籍管理事项提醒以及毕业生论文格式要求变动等重要事项。

希望师生们密切关注各项通知,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的准备和调整,以确保学业顺利进行,并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和考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考试(考查)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考试(考查)违纪作弊处理办法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考试(考查)违纪作弊处理办法为严肃规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和正常的考试秩序,根据教育部2005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对原《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考试(考查)作弊处分处理办法》进行修订。

一、考试纪律第一条学生持考试证、准考证及必备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普通计算器等)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并将证件放在座位上,以备核查。

第二条闭卷考试不准带电脑记事簿及其他电子辞典(如快译通、文曲星等)和书籍、笔记、手册等资料入场。

开卷考试可以携带主考教师指定的书籍、笔记和手册等资料入场。

无论开卷或闭卷考试都不准携带传呼机、手机,已带入考场的,必须在发卷前关机,并集中放置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

第三条无故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

开考后30分钟内不准交卷出场。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考场,否则按交卷处理。

第四条发试卷后,考生应首先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专业班级、姓名,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工作人员允许,不准互借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

如对试题字迹不清或有疑问时,考生应先举手示意,等待监考人员前往处理,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交谈。

第五条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留在座位上。

经监考人员验收,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第六条考试后,学生不得直接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更不得要求教师改动分数。

第七条国家级、省级特殊考试(如国家大学外语考试等)若有与上述考试纪律要求不一致的,依照国家级、省级特殊考试的特殊要求执行。

二、考试违纪、作弊第八条考生不遵守考试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属违反考场纪律:1.不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参加考试;2.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3.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且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4.在考试规定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5.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进出考场;6.考试结束后继续答卷;7.交卷后又涂改答案;8.不按时交卷;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学生成绩登录操作指南

学生成绩登录操作指南

学生成绩登录操作指南尊敬的老师:感谢您使用成绩登录系统。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中的要求,课程考核由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

为了配合《办法》的具体实施,规范成绩考核方式,同时也为了让同学们和您有更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从2015-2016秋季学期开始,学生成绩登录将由两部分组成,即:”平时成绩录入”和”期末成绩录入“。

为了方便您随时查看和登录学生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录入”模块将从学期初一直开放到学期末,您在学期结束前的任意时间段都可以进行平时成绩的维护;”期末成绩录入”模块与以往一样,开放时间为考试周前一周至考试周结束后一周,您需要在这期间完成期末成绩的录入。

本指南将为您具体介绍两个成绩维护模块的操作方式。

一、学生平时成绩登录1、登录微人大2、找到“应用导航”板块,选择教务,点击“学生平时成绩登录”3、平时成绩录入选中图2所示成绩录入页面的成绩录入按钮,进入相应的课程页面(图3所示),点击“平时成绩录入”,进入平时成绩登录界面。

图2图3平时成绩登录界面如下:4、设置平时成绩分项点击图5中“平时成绩分项比例设置”会弹出右侧的平时分项管理,点击“增加平时成绩分项”,可对平时分项进行增加、修改、删除等操作。

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删除平时考核项目。

可修改的项目包括名称、所占比例、成绩类型及学生可查(“学生可查”默认为“否”,届时录入的该项平时成绩,学生无法查询到,若是允许学生随时可查,可将“学生可查”修改为“是”)。

如果需要删除平时考核成绩,选中一条记录,点击删除,则该条平时考核项目下的所有内容均被删除。

图5根据《办法》规定,平时考核包括课程作业、课堂表现和期中考试三个环节。

其中,课程作业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参照《关于加强本科生课程作业管理暂行办法》(2013-2014学年校办字39号)执行;课堂表现由您根据学生的出勤率、课堂讨论和课堂演示的综合表现给出成绩;期中考试可以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大学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高效利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研究决定,自2016级学生开始,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

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四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1.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2.选修课:是指为反映专业培养方向,扩大学生知识面, 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修读的课程。

选修课又分限制选修和任意选修两种,学生可按照专业培养方案学分的规定结合个人志趣和能力选修。

第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

1.一般课程以16学时计1学分。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课程设计、研讨课、习题课等以32学时计1学分。

3.实习、社会调查等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类课程, 以一周计1学分。

4.毕业论文(设计)的学分按时间计算,一般以一周计1学分。

第六条学生应按要求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课程的修读并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七条鼓励学生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或修读经学校认定的在线课程,修读的课程学分(成绩)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三章学习年限第八条基本修业年限指规定的、学生完成专业培养目标一般所需要的必要学习时间。

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4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专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第九条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参考, 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提前或者延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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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试
行)
为促进教育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推进学生学习方法和学风的改进,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理,规范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及学习效果。

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经常性的工作,各课程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保证平时成绩的真实、准确。

二、平时成绩的计分比例
考查课程的成绩主要通过平时考核的各单项成绩综合评定,各考核项目的具体比例由课程所属教学系确定。

考试课程每门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即:总成绩=(平时成绩×百分比)+(考试成绩×百分比)。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3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教学系根据课程性质、类型确定。

进行教学改革的课程,若需调整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可由任课教师提出,教师所在系讨论通过,报所在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平时成绩的组成
平时成绩考核项目有:出勤、课堂表现(包括学习笔记、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精神面貌)、平时作业、测验(期中考试)、课程实验等,平时成绩考核至少包括出勤和平时作业两项。

四、平时成绩考核要求
1、任课教师须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该门课程成绩考核办法,包括平时考核项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其平时成绩评定原则等。

2、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和教育。

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示。

3、平时成绩要公开、透明,任课教师在结课后一周内向学生公布,向所在学院提交平时成绩报告单和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及原因,并告知学生本人。

4、平时成绩考核要在《教师授课手册》中有详实记载,平时成绩的评定须有痕迹依据,要真实、准确。

《教师授课手册》由教师所在学院保存备查,平时成绩考核与评定作为教学(考试)检查的重要内容。

5、若学生对平时成绩有异议,应在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和开课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可进行查证。

五、平时成绩的管理
1、旷课累计达总课时1/5以上学时或缺课累计达总课时1/4以上学时,取消当学期本门课程考试资格。

2、平时成绩不足一半者,视为平时成绩考核不合格,取消当学期本门课程考试资格。

3、课程考试成绩无平时成绩视情节轻重按教学事故(Ⅲ或Ⅱ级)对任课教师进行处理。

4、平时成绩无出勤、平时作业考核项目视情节轻重按通报批评或教学事故(Ⅲ级)对任课教师进行处理。

5、对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不负责任、学生意见大乃至影响到学生成绩的公平与公正性的教师,参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专)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D2项认定并进行处理。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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