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一、安全防护1. 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制定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
3. 安装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隔离带,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 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5. 加强高处作业、电气作业、爆破作业等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6. 在必要时,采取隔离、封闭、防护等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7. 配备消防器材和设备,建立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二、场容卫生1. 施工现场设立集中垃圾暂存点,按时清理垃圾,保障现场环境卫生。
2. 定期对施工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3. 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卫生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4. 将施工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5. 对施工用品和物资进行分类储存和堆放,确保施工现场环境整洁。
三、环境保护1. 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对施工现场进行环保治理,减少二次污染。
2.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确保施工现场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 实施节能措施,采用环保型材料,减少能源消耗和资源浪费。
4.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等污染物进行治理,保持空气清新。
5. 对施工现场的水源进行保护,减少对地下水和周边水体的污染。
四、保卫消防1.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方案。
2. 对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逃生自救和灭火救援能力。
4. 抽调专人负责消防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5. 加强与消防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和消防培训。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是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可以有效地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稳定,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工程品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系统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实用标准DB11_945-2012
实用文档ICSDB 备案号: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The Facilities Standards for Safety & Protection,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and Safeguards&Fire Fighting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编号:DB111XXX-2012备案号:XXXX – 2012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2012年XX月XX日2012年北京前言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第3.1.4、3.3.4、3.3.5、3.3.6、3.4.6、3.4.9、3.4.13、3.4.17、3.4.18、3.4.19、3.4.24、3.4.26、3.4.28、3.5.2、3.5.4、3.5.5、3.5.9、3.5.13、3.11.4、3.11.5、3.12.8、3.12.13、3.15.8、5.3.12、5.3.13、5.3.14、5.3.25、5.3.2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1〕74号)文件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安全处及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建工集团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
本标准主要内容分为:总则、术语、安全防护、场容卫生、保卫消防及附录,共5章和1个附录。
其中附录A为规范性(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四号中路16号院3号楼施工处邮编:100039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钢、魏吉祥、董良、孙宗辅、解金箭、吉祖友、吴建、徐良、胡晓琦、聂澄宇、王静宇、王彦昌、寇德全、戴宝均、刘立平、孙海东、冯世基、曹裕平、于祥琳、杨镭、贾连静、王秀善、唐华、董鹏、薛晶、潘振东、李稳全、罗建忠、夏义荣、刘刚唐伟、陈路、姜华、申强、严玉材、阎伟东、杨菊欣、魏铁山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安全防护 (3)3.1 一般规定 (3)3.2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作业防护 (3)3.3 大模板作业安全防护 (4)3.4 脚手架作业防护 (5)3.5 工具式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 (7)3.6 安全防护用品 (8)3.7 洞口防护 (8)3.8 临边防护 (8)3.9 高处作业防护 (9)3.10 料具存放安全防护 (9)3.11 临时用电安全防护 (10)3.12 施工机械安全防护 (12)3.13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 (14)3.14 钢结构作业安全防护 (14)3.15 拆除工程安全防护 (14)4 场容卫生 (16)4.1 现场场容 (16)4.2 现场材料 (17)4.3 垃圾管理 (17)4.4 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 (18)5 保卫消防 (19)5.1 一般规定 (19)5.2 保卫工作 (19)5.3 消防工作 (20)5.4 内业资料 (22)附录A 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 (24)本标准用词说明 (25)引用标准名录 (26)CONTENTS1GeneralPrinciple (1)2Terms (2)3SecurityProtection (3)3.1GeneralRules ······························································· (3)3.2Foundation Trench、Pit、Ditch and Large diameter piles workprotection (3)3.3Large Template Erect SecurityProtection ··························· (4)3.4Scaffold OperationsProtection ··························· (5)3.5Tool Type Scaffold Operations SecurityProtection ··························· (7)3.6Secure Protective Equipment ·················································· (8)3.7Hole VergeProtection ···························································· (8)3.8PeripheryProtection ···························································· (8)3.9High OperatingProtection ···························································· (9)3.10Materials and Tools Storage SecurityProtection ··························· (10)3.11Temporary Power Supply SecurityProtection ··························· (10)3.12Construction Machine SecurityProtection ··························· (12)3.13Limited Space Work SecurityProtection ··························· (14)3.14Steel Structure Install SecurityProtection ··························· (14)3.15Demolition Work SecurityProtection ··························· (15)4 Construction Site Health (16)4.1 Construction Site Environment (16)4.2 Construction Site Materials (17)4.3 Waste Management (17)4.4 Construction Sit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Immunity···································.185 Safeguard The Fire Protection System (19)5.1 General Rules (19)5.2 Safeguardwork (19)5.3 Firefighting work (20)5.4 Industry Datas (22)Appendix A Approval form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which with limited space dangerouswork (24)Professional(standard) term use explanation (25)Professional(standard) list reference (26)1总则1.0.1为促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本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DBJ01-83-2003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1.总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行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1.2.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次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企业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槽坑沟边1米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01-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编制人工挖大孔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DB11T-1469-201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2部分:防护设施.pdf
UG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DB11/T 1469-2017备案号:56024-201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2部分:防护设施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ecurity protection facilitiec in constructionsite Second parts: protective equipment2017-09-22发布2018-01-01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2部分:防护设施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ecurity protection facilitiec in constructionsite Second parts: protective equipment编号:DB11/T 1469-2017备案号:56024-2017主编部门: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2018年1月1日2017北京II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增补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14〕94号),由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临边安全防护;5洞口安全防护;6钢结构安全防护;7操作平台;8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北京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归口并组织实施,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属首次编制,为了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2部分:防护设施》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
精品文档 .ICS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DB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精品文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The Facilities Standards for Safety & Protection,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and Safeguards&Fire Fighting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编号:DB111XXX-2012备案号:XXXX – 2012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2012年XX月XX日2012年北京.精品文档.前言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第3.1.4、3.3.4、3.3.5、3.3.6、3.4.6、3.4.9、3.4.13、3.4.17、3.4.18、3.4.19、3.4.24、3.4.26、3.4.28、3.5.2、3.5.4、3.5.5、3.5.9、3.5.13、3.11.4、3.11.5、3.12.8、3.12.13、3.15.8、5.3.12、5.3.13、5.3.14、5.3.25、5.3.2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1〕74号)文件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安全处及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建工集团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
本标准主要内容分为:总则、术语、安全防护、场容卫生、保卫消防及附录,共5章和1个附录。
其中附录A为规范性(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ppt课件
2平安防护
• 2.3.7 大模板吊运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和作业 人员必需站在可靠平安处。模板吊运时应采取措 施防止起吊模板碰撞相邻模板,起吊应平稳,不 得倾斜或大幅摆动。制止同时吊运两块及以上大 模板。
现场围挡墙、沙石料围挡墙必需有专项措 施,确保施工时围墙稳定。挡土墙一次砌 筑高度不得超越1.5m,到达相应强度后, 方可进展下一次砌筑,回填应分步进展。
2平安防护
• 2.3.1 大模板存放区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m 的围栏并封锁管理
• 旧版: • 1.8.1 设置模板存放区必需设置1.2m高围栏
• 旧版规范中无强迫性条文
1总那么
• 1.0.1 为促进北京市建立工程施工现场平安消费和文明施工 管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消 费任务方针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任务方针, 知道本规范。
• 旧版对应条款
• 1.1.1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 建立工程平安质量管理任务,保证职工在消费过程中的平 安和安康,促进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和?北京市建立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方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践情况,指定 本规范
• 旧版 • 1.3.2木脚手架运用小头有效直径不小于8厘
米,无腐朽、折裂、枯节的杉篙
2平安防护
• 2.4.7 落地式脚手架立杆根底必需铺设垫板 或底座,且有排水措施,其底面标高宜高 于自然地平50~100mm,垫板厚度不小于 50mm,单块垫板上应设不少于2根立杆。
• 旧版 • 1.3.3脚手架根底必需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1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1 总则1.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1.2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1.2.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1.2.1 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1.2.2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1.2.3 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1.2.4 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1.2.5 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1.2.6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企业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1.2.7 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2.8 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 DBJ01-502-99《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1.2.9 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2.10 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系统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实用标准DB11_945-2012
实用文档文案大全ICS备案号: 北京市地方标准DB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实用文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The Facilities Standards for Safety & Protection,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and Safeguards&Fire Fighting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编号:DB111XXX-2012备案号:XXXX – 2012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2012年XX月XX日2012年北京文案大全实用文档文案大全前言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第3.1.4、3.3.4、3.3.5、3.3.6、3.4.6、3.4.9、3.4.13、3.4.17、3.4.18、3.4.19、3.4.24、3.4.26、3.4.28、3.5.2、3.5.4、3.5.5、3.5.9、3.5.13、3.11.4、3.11.5、3.12.8、3.12.13、3.15.8、5.3.12、5.3.13、5.3.14、5.3.25、5.3.2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1〕74号)文件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安全处及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建工集团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
本标准主要内容分为:总则、术语、安全防护、场容卫生、保卫消防及附录,共5章和1个附录。
其中附录A为规范性(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
UG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DB 11/X X X X -201X备案号:J×-20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The Facilities Standards for Safety &Protection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and Safeguards &Fire Fighting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1×-××-××发布201×-××-××实施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DB联合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第1部分:通则The Facilities Standards for Safety&Protection,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and Safeguards&Fire Fighting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编号:DB11/XXXX-201X备案号:J×-201×主编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20××年×月×日201×北京前言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4〕9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完成。
本标准主要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安全防护;4、场容卫生;5、消防保卫。
本标准主要修订的内容:1、修订了安全防护类中的高处作业吊篮及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方面相关内容;2、补充了场容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增加了建筑垃圾清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车辆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3、补充了场容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细化了生活区及食堂卫生防疫相关要求;4、调整了场容卫生管理中的施工现场图牌管理的相关规定;5、进一步明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竖管的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配置及对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提出了明确要求;6、增加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防护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地铁工程、管线工程、桥梁隧道工程等施工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及安全管理要求,特别增加了洞口临边、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内容。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1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1.1 总则1.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1.2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1.2.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1.2.1 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
1.2.2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1.2.3 土方开挖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1.2.4 雨季施工期间基坑周边必须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和设施。
1.2.5 危险处和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1.2.6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 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
开挖深度超过2 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封闭。
基坑深度超过5 米的,必须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经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由企业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1.2.7 槽、坑、沟边1 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1.2.8 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DBJ01-502-99 《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1.2.9 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1.2.10 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北京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强制性标准26条
ICSDB 备案号:J12175–2012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安全防护(合计21条)★一般规定(1条)1、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大模板作业安全防护(3条)1、无支腿大模板和角模模板必须放入专门设计的模板插放架内,插放架应使用钢管搭设,应设有行走马道和防护栏杆,架体高度不得低于大模板高度的80%。
2、木质大模板吊环应采用可重复周转使用的配件,连接应牢固可靠。
严禁使用铁丝或钢筋焊接制作吊环。
3、大模板吊装入位后、拆卸之前,必须使用钢丝绳索扣(保险钩)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或火烧丝固定大模板。
★脚手架作业防护(8条)1、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木脚手架作为结构、装修用脚手架。
2、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必须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3、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4、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
5、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
6、架体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沿外立杆内侧进行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用专用绑绳与架体固定。
7、承重或上人的悬挑脚手架,其悬挑梁应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8、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应不小于16mm,材质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使用螺纹钢。
★工具式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5条)1、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的安全装置。
2、严禁使用自制式吊篮架施工作业。
3、吊篮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悬挑结构边缘。
4、吊篮内必须2人同时作业,操作人员应佩带好安全带,安全带与安全绳通过锁绳器连接。
5、悬挑式钢平台主绳、保险绳吊点应分别设置,不得采用钢丝绳从平台下兜底的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ICSDB 备案号:北京市地方标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四号中路16号院3号楼施工处邮编:100039 )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王钢、魏吉祥、董良、孙宗辅、解金箭、吉祖友、吴建、徐良、胡晓琦、聂澄宇、王静宇、王彦昌、寇德全、戴宝均、刘立平、孙海东、冯世基、曹裕平、于祥琳、杨镭、贾连静、王秀善、唐华、董鹏、薛晶、潘振东、李稳全、罗建忠、夏义荣、刘刚唐伟、陈路、姜华、申强、严玉材、阎伟东、杨菊欣、魏铁山本规程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安全防护 (3)3.1一般规定33.2基槽、坑、沟,大孔径桩作业防护43.3大模板作业安全防护73.4脚手架作业防护83.5工具式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133.6安全防护用品153.7洞口防护163.8临边防护163.9高处作业防护173.10料具存放安全防护193.11临时用电安全防护203.12施工机械安全防护253.1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293.14钢结构作业安全防护303.15拆除工程安全防护314 场容卫生 (34)4.1现场场容344.2现场材料374.3垃圾管理374.4现场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395 保卫消防 (41)5.1一般规定415.2保卫工作425.3消防工作435.4内业资料50附录A 建设工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 .. 52 本标准用词说明 (53)引用标准名录 (26)CONTENTS1GeneralPrinciple (1)2Terms (2)3SecurityProtection (3)3.1GeneralRules ··········································· (3)3.2Foundation Trench、Pit、Ditch andLarge diameter piles workprotection (3)3.3Large Template Erect SecurityProtection ····································· (4)3.4Scaffold OperationsProtection ····································· (5)3.5Tool Type Scaffold Operations SecurityProtection (7)3.6Secure Protective Equipment ············ (8)3.7Hole VergeProtection (8)3.8PeripheryProtection (8)3.9High OperatingProtection (9)3.10M aterials and Tools Storage SecurityProtection (10)3.11T emporary Power Supply SecurityProtection (10)3.12C onstruction Machine SecurityProtection ····································· (12)3.13L imited Space Work SecurityProtection ····································· (14)3.14S teel Structure Install SecurityProtection ····································· (14)3.15D emolition Work SecurityProtection ····································· (15)4 Construction Site Health (16)4.1 Construction Site Environment (16)4.2 Construction Site Materials (17)4.3 Waste Management (17)4.4 Construction Site Environment Protection and Immunity (18)5 Safeguard The Fire Protection System (19)5.1 General Rules (19)5.2 Safeguard work (19)5.3 Firefighting work (20)5.4 Industry Datas (22)Appendix A Approval form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which with limited space dangerous work (24)Professional(standard) term use explanation (25)Professional(standard) list reference (26)1总则1.0.1为促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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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110016/ZK-2013-000740 公开责任部门: 科技与村镇建设处 信息名称:
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3-01-17 关键词: 地方标准 施工 公开类别:
文号: 京建发〔2013〕25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1]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编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 备注:
公开日期:2013-01-17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1]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编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已经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编号为DB11/ 945-2012,代替DBJ01-83-200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1.4、2.3.4、2.3.5、2.3.6、
2.4.6、2.4.8、2.4.11、2.4.15、2.4.17、2.4.21、2.4.23、2.4.25、2.5.2、2.5.4、2.5.5、2.5.9、2.5.13、2.10.4、2.10.5、
2.11.8、2.1
3.9、
4.3.12、4.3.13、4.3.14、4.3.25、4.3.2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