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电力管廊监控项目招标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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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高压架空线路“上改下”工程电力管廊综合监控系统、软件及后

续服务招标采购项目

综合监控招标技术规范书

建设单位: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3月

目录

投标人专用资质 (2)

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2)

1.总则 (2)

1.1.术语定义 (2)

1.2.一般规定 (2)

1.3.标准和规范 (4)

2.工程条件 (6)

2.1.项目综述 (6)

2.2.安装地点 (6)

2.3.环境条件 (6)

3.招标设备范围 (6)

4.技术要求 (7)

4.1.一般要求 (7)

4.2.电力管廊综合监控系统应具备的功能 (7)

4.2.1.杭州市电力局送电工区电缆状态监测主站应具备的功能 (7)

4.2.2.220kV天湖变电缆状态监测子站应具备的功能 (8)

4.2.3.电力隧道内部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应具备的功能 (9)

4.2.4.电力隧道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的功能 (11)

4.2.5.高压电缆接地电流在线监测系统应具备的功能 (12)

4.2.6.电力隧道身份识别与防护屏蔽系统应具备的功能 (12)

4.2.7.VOIP广播呼叫紧急对讲系统应具备的功能 (13)

4.2.8.可监测遥控电力隧道井盖系统应具备的功能 (13)

4.2.9.电力隧道智能巡检系统应具备的功能 (14)

5.其他说明 (15)

投标人专用资质

详见商务部分及招标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高压架空线路“上改下”工程电力管廊综合监控系统、软件及后续服务招标采购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

1.总则

1.1.术语定义

1.1.1买方:在招标阶段称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以后的签约阶段称为买方

1.1.2卖方:在招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确定其为中标人以后的签约阶段称为卖方。

1.2.一般规定

1.2.1本技术规范书主要用于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高压架空线路“上改下”工程电力管廊综合监控系统的招标,本技术规范书主要提出了技术规范、系统控制功能、设备规范、供货范围、安装指导等技术方面的通用技术要求,它包括功能设计、设备结构、性能和制造、系统设计、包装、运输、安装、接线、调试、试验等方面要求。

1.2.2投标人应按浙江大学紫金港西区高压架空线路“上改下”工程电力管廊综合监控系统的技术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为单价(含安装、调试费),并应对报价的适用范围进行说明。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具体工程的需要对局部技术要求提出更改,若不涉及主要技术参数的修改,投标人不应对中标单价提出更改。具体的交货期及交货目的地以商务合同为准。

1.2.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经过实践的代表当今技术的优质产品。同时必须满足国家的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1.2.4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期工程建设和运行的实际需求,所投产品的设备配置、功能要求和性能指标均不得低于本规范书的要求,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全部设备必需的相关连接设备、专用电缆、插座及其他附件等。

1.2.5投标技术文件中应对投标产品的技术性能、规格型号及主要参数详细描述,并提供对应招标技术规范书的技术偏差表,偏差表中未提及的条款,则视同完全同意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6只有招标人有权修改本规范书。合同谈判将以本规范书为蓝本,并列入招标人所认可的技术偏差,经修改后最终确定的技术协议将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2.7本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除投标人专用资质外,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2.8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在1周内,向招标人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设计、设计联络会、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运输、设备安装调试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1.2.9在具体安装过程中,投标人必须安排人员现场进行指导安装、调试。

1.2.10投标人应在订货技术协议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设计方和招标人提供 2 份如下表所列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图纸。

1.2.11对于其他没有列入本协议,但是又是工程必需的文件资料,一经发现,投标人也及时免费提供,并按招标人施工和设计进度要求随时修正。所有文件、工程图纸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且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1.2.12对本技术规范书各条目的应答应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并在响应中,要求明确满足的程度,做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和描述,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或页码。

1.2.1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应用系统应用设备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有差异,应在投标书中以“技术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2.14如果招标人提出对所供系统进行扩容、升级等工作的要求,投标人应予以协助,并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招标人。

1.2.15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供的应用系统设备本身不能有任何安全隐患,对此应承担终身责任。任何由应用系统设备本身的安全隐患引起的事故,投标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1.2.16本技术规范书应视为保证系统全部功能所需设备、服务及软件模块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优于本规范书的要求投标。如本规范书在具体功能实现方式描述上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中标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1.2.17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2.18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协商确定。

1.2.19投标人的工作范围

1.2.19.1按本规范书和适用的工业标准提供一套完整的系统,包括所必需的硬软件和各项服务。

1.2.19.2根据招标人的系统配置方案,负责整套系统监测点布置及电缆布线的的深化设计、安装指导和调试工作。

1.2.19.3负责培训招标人的运行和维护工程技术人员,使其能得心应手的操作维护、修改和调试监控系统。

1.2.19.4负责系统所有设备、电缆及其安装材料的供货。包括本工程该系统实际需要的所有电缆和安装材料。

1.2.19.5施工过程中,投标人保证设备、电缆、安装材料等主要材料性能、数量、完全长度满足现场要求,不仅限于招标货物需求一览表内的项目。设备的安装要求满足电力行业验收规范。

1.2.19.6投标人应说明所需电源电压等级和电源容量。

1.2.20招标人的工作范围

1.2.20.1招标人在投标人的指导下确定各监控点和就地箱的基本位置,并提供系统所需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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