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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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6自动扶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6.1设备进场验收

主控项目

6.1.1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技术资料

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或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随机文件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般项目

6.1.2随机文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装箱单;

2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6.1.3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6.1.4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6.2土建交接检验

主控项目

6.2.1自动扶梯的梯级或的踏板或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2.3m.

6.2.2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1.2m.

一般项目

6.2.3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

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6.2.4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6.2.5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6.2.6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的值不应大于4Ω.

6.3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6.3.1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无控制电压;

2电路接地的故障;

3过载;

4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5附加如果有动作;

6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的部件如或断裂或过分伸长;

7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8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9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4.03.15

•【文号】国市监特设发〔2024〕28号

•【施行日期】2024.03.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特设发〔202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单位:《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以下称新版检规)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 T7008—2023,以下称检测规则)已由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14号公告发布,于2023年4月2日起施行,过渡期为1年。为确保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更好实施,结合过渡期内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检测工作顺利实施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新版检规和检测规则的贯彻实施,充分调动电梯使用、生产单位积极性,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行检测,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一)规范检测准入条件。

满足检测规则第2.2条要求的检测单位,即可从事电梯自行检测工作,不得新增任何限制条件或设置任何事前审批环节。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1—2004)核准的具有电梯定期检验TD1资质的甲类综合检验机构,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从事电梯检测工作。

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

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

扶梯移交检查项目及标准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扶梯作为现代化交通工具之一,已经广泛应用于大型商场、机场、地铁等公共场所。为确保扶梯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扶梯移交检查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本文将提供针对扶梯移交检查的项目及标准,以确保从设计到运行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1. 设计文件检查

在进行扶梯移交之前,必须对设计文件进行检查。该项检查旨在确保扶梯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以及设计师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和立面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整体结构及零部件的尺寸、材料和加工工艺符合规定;

(3) 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安全;

(4) 扶手带、踏步链、链轮、传动系统等配件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 施工质量检查

扶梯施工质量的检查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都达到相关标准。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扶梯支架和扶手带的固定是否严密,防止发生位移或摇晃;

(2) 扶梯链轮、传动装置的安装是否正确,保证传动系统的平稳运行;

(3) 踏步间距、高度及平整度是否符合要求,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4) 扶手的高度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

3. 功能性测试

扶梯作为乘客的交通工具,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功能性测试是扶梯移交检查的关键环节,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扶梯的启停控制是否灵活可靠;

(2) 过载保护装置的设置是否合理;

(3) 紧急停止按钮的灵敏度和响应时间是否符合标准;

(4) 乘客扶手带速度和方向的正常运行;

(5) 扶梯的噪音、振动和温度是否在安全范围内;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 T7005-2012

自动扶梯新检规TSG T7005-2012

• 4、第九条 本条对新版检规中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检验程序 进行了明确,实际也是对不同类别检验项目的定义进行了规 定。与旧版各梯种检规的重要项目(※项)、非重要项目相 比,分类更细,选项原则上也进行了一些调整。比如一些涉 及查验零部件配置是否合理的项目未予选入或者不再列为重 要项,主要考虑目前已经具有型式试验全面把关的基础,只 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及其调试有可能出现偏差的项目才 保留下来;考虑到检修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本 版检规A、B项的设定以保障乘客安全直接相关的内容为选择 原则,一些涉及检修人员安全的项目不再列为重要项,因此, 今后电梯检验人员、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这方面能力素 质的考核把关应当更加严格。另外,执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与老检规的主要不同点
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件A)
老检规:
(1)描述了自动扶梯与自动 人行道的相关内容; (2)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GB16899-1997 (3)项目分类:重要项, 一般项; (4)检验方法描述较详细 ;大多由检验人员现场操作
新检规:
(1)描述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 行道的相关内容; (2)主要技术指标依据: GB16899-2011;EN115 (3)项目分类:A,B,C (4)检验方法描述较简洁; C类项目检验方法改变较大
附件A 解读与提示
项目 项目类别
序号
附件A结构
内容与要求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自动扶梯验收规范

6 自动扶梯、安装工程质量验收

设备进场验收

主控项目

6.1.1 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技术资料

1梯级或踏板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或的断裂强度证明文件复印件;

2对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应有扶手带的断裂强度证书复印件;

2 随机文件

1土建布置图;

2产品出厂合格证;

一般项目

随机文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装箱单;

2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3 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原理图;

设备零部件应与装箱单内容相符;

设备外观不应存在明显的损坏;

土建交接检验

主控项目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的踏板或上空,垂直净高度严禁小于;

在安装之前,井道周围必须设有保证安全的栏杆或屏障,其高度严禁小于;

一般项目

土建工程应按照土建布置图进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许误差应为:

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

根据产品供应商的要求应提供设备进场所需的通道和搬运空间;

在安装之前,土建施工单位应提供明显的水平基准线标识;

电源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的值不应大于4Ω;

整机安装验收

主控项目

在下列情况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必须自动停止运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况下的开关断开的动作必须通过安全触点或安全电路来完成;

1 无控制电压;

2 电路接地的故障;

3 过载;

4 控制装置在超速和运行方向非操纵逆转下动作;

5 附加如果有动作;

6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的部件如或断裂或过分伸长;

7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

8 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或胶带支撑结构;

9 无中间出口的连续安装的多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中的一台停止运行;

自动扶梯新国标标准

自动扶梯新国标标准

自动扶梯新国标标准

自动扶梯是现代城市生活中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它为人们提供了便捷的垂直交通方式。为了确保自动扶梯的安全性和性能,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在中国,自动扶梯的新国标标准是GB/T 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

全规范》。下面是该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1. 引言:引言部分对自动扶梯的定义、分类和主要用途进行了介绍,并指出本标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对本标准有引用作用的国内外标准文件,包括GB、GB/T、GB/T 14729等,以及国际上的ISO、EN等标准文件。

3. 术语和定义:对于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进行了界定和解释,例如“自动扶梯”、“梯级”、“横向力”等。

4.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明确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要求,包括使用寿命、静态强度、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速度和制动等方面的要求。

5.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性能要求:规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性能要求,包括上升高度、运行速度、载荷、级数、横向力等方面的要求。

6. 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详细介绍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各种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包括断电制动、紧急停车装置、安

全扶手带、平衡连杆等。

7. 安全规范:包括对安全操作和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者在乘坐自动扶梯时要正确操作,并注意安全警示标志。

8. 维修与保养:规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维修与保养要求,包括定期维护、紧急维修、检查项目和周期等内容。

9. 安装要求:对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要求进行了阐述,包括基础、固定方式、安装空隙等方面的要求。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内容

附件2

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

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

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

(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年10

月29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

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2024自动扶梯年检标准

2024自动扶梯年检标准

2024自动扶梯年检标准

2024年自动扶梯的年检标准可能会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而有所调整,但一般来说,自动扶梯的年检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机械结构检查,包括扶手、链条、链轮、传动装置、轴承等部件的磨损情况、松动程度、变形等情况的检查,以确保扶梯的机械结构安全可靠。

2. 电气系统检查,包括电机、控制器、电缆、接线端子等电气部件的工作状态、绝缘情况、连接是否牢固等情况的检查,以确保扶梯的电气系统正常运行。

3. 安全装置检查,包括制动装置、紧急停止按钮、安全触碰板等安全装置的工作情况的检查,以确保扶梯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停止并保障乘客的安全。

4. 环境卫生检查,包括扶梯周围的环境卫生情况的检查,确保扶梯周围没有杂物堆积、地面平整等,以确保乘客使用时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5. 文件资料检查,包括扶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年检记录等文件资料的检查,以确保扶梯的维护保养和年检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有记录可查。

总的来说,自动扶梯的年检标准主要是为了确保扶梯的安全运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在2024年,相关部门和机构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年检标准进行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当时的技术和安全要求。因此,在进行年检时,建议遵循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以确保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行。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

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

摘要

本文档旨在介绍关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和

定期检验规则。它包括了机械设备的监督检验标准、定期检验周期

和检验要求。本文档的目的是确保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安

全运行,保护使用者使用电梯时的人身安全。

1. 引言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是现代建筑中常见的垂直交通工具。为了确保它们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是必不可

少的。本文档规定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和定期

检验的规则和要求。

2. 监督检验

2.1 监督检验标准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安装监督检验规则》和《电梯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

2.2 监督检验内容

监督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设备运行状态的评价

- 设备外观和结构的检查

- 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的检测

- 安全保护装置的功能检验

- 紧急停止装置和救援系统的测试

2.3 监督检验周期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监督检验周期应为每年一次。具体监督检验日期由相关监督部门确定。

3. 定期检验

3.1 定期检验标准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械的定期检验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相关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电梯维护保养标准》等。

3.2 定期检验内容

定期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安全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测试

- 梯级和踏板的磨损情况检测

- 轴承和传动装置的检查和润滑

- 电气系统和主要部件的检测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设备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这些规则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监督检验

定义

监督检验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由专业机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进行的系统检查和评估。

目的

- 确保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

- 检测设备运行中的缺陷和故障,及时进行修复和维护;

- 保障乘客和用户的人身安全;

检验内容

监督检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设备结构和外观检查;

2. 电气系统的检测和评估;

3. 传动系统的检查和调整;

4. 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的测试;

5. 设备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的查阅。

定期检验

定义

定期检验是指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由专业机构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进行的检验和维护工作。

目的

- 检测设备运行中的故障和潜在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 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 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检验流程

定期检验的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1. 设备外观和清洁检查;

2. 电气系统的检测和维护;

3. 传动系统的清洁、润滑和调整;

4. 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的测试和校准。

结论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对于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所有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应积极配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检验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乘客和用户的安全。

2023新电梯检验检测标准

2023新电梯检验检测标准

2023新电梯检验检测标准

2023年新电梯检验检测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性、可靠性、舒适度和环保性。

首先,安全性是电梯设计与生产的核心要求之一。新电梯的安全性要求在2023年的标准中应更加严格。例如,需要确保电梯的承载能力符合设计要求,电梯运行速度与制动距离在标准范围内,电气控制、保护装置等安全关键部件的可靠性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其次,可靠性是电梯使用过程中必须要求的品质。新电梯的标准应包括对电梯故障率、平均故障修复时间等指标的要求。同时,还需对电梯的保养和维护规范制定相应要求,以确保电梯在长期使用中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舒适度是我们使用电梯时需要关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新电梯的标准应对电梯的振动、噪音、平稳性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例如,电梯运行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噪音水平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以提高乘坐体验。

最后,环保性也是新电梯标准的一个重要内容。新标准应对电梯节能降耗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例如,要求电梯在空载或低负载时能够自动进入节能模式,减小能耗。同时,新电梯标准应规定电梯所使用的材料和涂料应符合环保要求,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此外,新电梯标准还应包括电梯的使用寿命、维护管理要求、

电梯事故预防等其他相关要素。例如,要求电梯的设计寿命达到一定要求,要求电梯在安装和维护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电梯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2023年新电梯检验检测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主要涵盖了安全性、可靠性、舒适度和环保性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电梯在设计、安装和维护过程中能够达到相关的国家标准,并提供舒适、安全、可靠的使用体验。这些标准内容的制定能够为电梯领域的技术发展和产业规范提供指导,促进电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扶梯检规pdf

扶梯检规pdf

扶梯检规是用于确保扶梯的安全运行和符合相关标准的规范。以下是扶梯检规的一些主要要求:

1.扶梯的制造和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安全防护、电气安全、设备性能等方面的要

求。

2.扶梯的检验和检测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机构或人员进行,并且需要遵循国家或行业的相关

标准。

3.扶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定期进行,并记录保养情况。

4.如果发现扶梯存在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以确保扶梯的安全运行。

5.扶梯的乘客也要注意安全,遵守相关规定和提示,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总的来说,扶梯检规是为了确保扶梯的安全运行,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如果您是扶梯的使用单位或维护人员,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扶梯的安全性能。

2024年电梯安全检验要求(三篇)

2024年电梯安全检验要求(三篇)

2024年电梯安全检验要求

一、总则

1、为了加强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电梯运行时发生伤害事故,确保人身安全,根据GB/T7588-9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T10060《电梯安装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电梯的国家标准要求,使用电梯应遵守下列规程。

2、凡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实施安全检测:

①新装或更新的电梯在交付使用前。

②在用电梯,每年一次。

③重大改造或事故后。

④年检时,可对在新检后不改变的项目,不进行检测,但对于可能变化及部分安全试验必须检测。

二、电梯安全检测时,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新装检电梯)

1、制造厂或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和文件。(其中①-⑧项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

①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②电梯机房、井道平面图。

③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④电梯的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⑤电梯电气接线图。

⑥电梯部件安装图

⑦电梯安装调试说明书。

⑧备品备件目录。

⑨下列装置式实验报告副本:

a.层门锁闭装置。

b.限速器。

c.安全钳。

d.缓冲器。

2、电梯安装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①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梯生产许可证、安装许可证或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安装安全认可书证书副本。

②电梯安装合同。

③按安装规范验收的自验报告。

3、变更设计时,电梯使用单位应提供经制造厂或土建设计部门同意的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4、以往历次安全检测记录、报告、运行许可证。

三、电梯安全检测前的基本条件

1、电梯正常工作应符合GB/T10058-97中3.2条的规定:

①海拔高度不超过计划1000米。

②机房内温度保持在5到40度。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新版扶梯检验规定要求

附件2

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

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

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

(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年10

月29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

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扶梯新国标

扶梯新国标

扶梯新国标

梯子,又称为楼梯,被誉为建筑物的“支柱”,是改善建筑物结构美学质量,改善空间空气流通,提出建筑物环境安装利用功能的重要设备类型。近面惜义,梯子已经成为改造建筑外观,建筑物特色的象征。

新国标对电梯的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首先,它规定,新建、改扩建建筑物安装电梯应符合新国标规定,执行标准为GB 7541《电梯安全规范》;安装电梯时,应先进行基础承载检查,保证基础能够承受电梯和乘客的重量,确保安全。其次,新国标重新明确了电梯的安装高度,其上下站台的高度应保证安全及方便乘客的搭乘和离开,同时,新国标还对电梯的安全门有严格的要求,要求安全门反应迅速,符合安全要求。

此外,新国标还提出了节能减排的要求,即要求电梯在使用中应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节能率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国标还规定,电梯操作控制系统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可靠,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以确保电梯安全可靠。

新国标对电梯的安全性和使用情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旨在保障市民乘坐电梯的安全与舒适。在实施此新国标的同时,我们也要对电梯的搭坐者负责,严格遵守新国标的规定,尊重电梯的规则,拒绝乱坐乱下,拒绝利用电梯进行危险行为,比如斗殴等,以期电梯的安全可靠可用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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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版检规修订项目检验要求

关于贯彻实施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新版标准与

检验规则有关事宜的通知

质检特函〔201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2011,2011年7月29日发布并实施,过渡期至2012年7月31日,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2012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新版检规),经商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产品供应执行的标准版本

(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扶梯)供需双方于新版标准批准发布实施日期2011年7月29日(不含)之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或者已经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及供货,但迟后(最迟2011年10月29日前)才首次签订扶梯供货、安装或者改造正式合同的,可以按照1997版GB16899标准(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二)扶梯供需双方于2011年7月29日(含)之后签订电梯供货、安装或改造正式合同的,如合同中约定交货期在

2012年7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版本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没有约定执行标准的版本,也可以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如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在201 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的,必须按照新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

(三)符合以上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扶梯产品的项目,由扶梯制造、安装或者改造单位填写《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见附件),于2012年5月31日前,一次性报告扶梯安装地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各地质监部门可对备案的合同项目进行抽查确认,发现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

二、关于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和制造许可

(一)凡取得扶梯项目制造许可的单位,应当尽快约请电梯型式试验机构,进行执行新版标准扶梯的型式试验。

(二)型式试验扶梯的参数如不超出已取得制造许可参数上限的,原制造许可范围不变;但在安装监督检验时应当提供能覆盖所安装扶梯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三)2012年7月31日(不含)之后,在进行扶梯项目制造许可或增项时,许可范围以执行新版标准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为准。

三、扶梯检验执行的检规版本

(一)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新版标准的扶梯,自2012年7月1日(含)起,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等配套资料应当符合新版标准要求,并依据新版检规进行监督检验。

(二)按照本通知要求可以执行旧版标准且已在质监部门备案的扶梯,型式试验合格证书等配套资料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以下简称旧版检规)的规定执行。其中2012年7月1日(不含)前进行监督检验的,可以按照旧版检规进行检验;2012年7月1日(含)后进行监督检验的,应当按照新版检规进行检验,但“防碰挡板”、“防夹装置”、“扶手带下缘距离”、“使用须知”和“制停距离”之外的修订项目,以及已经按照旧版标准配置的“防夹装置”,可以按照旧版检规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

(三)自2012年7月1日(含)起,扶梯的定期检验一律按照新版检规执行。

四、关于执行新版检规中相关项目的整改

本次扶梯新版标准关于“防碰挡板”、“防夹装置”、“扶手带下缘距离”、“使用须知”和“制停距离”等修订项目已列为新版检规定期检验项目,凡未达到相应要求的扶梯(已经按照旧版标准配置“防夹装置”的除外),应当按照新版检规及以下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一)符合本通知要求按照旧版标准供应的扶梯,尚未投入使用且需在2012年7月1日(含)后进行安装、改造监督检验的,供需双方应当协商落实整改。

(二)已经投入使用且执行旧版标准的扶梯,使用单位应当尽快联系原制造单位或者具有扶梯制造、改造、维修相应资质的单位,落实整改工作,最迟在下次定期检验前完成相关项目的整改。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抄送:中国电梯协会

附件:

执行旧版标准合同项目情况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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