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合集下载

2014年报检员考试复习讲义(第五讲)最新

2014年报检员考试复习讲义(第五讲)最新

2014年报检员考试复习讲义复习框架二、《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1.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位为入境货物报检类代码“1”,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

3、报检单位登记号:应填写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取得的10位数代码。

4、联系人:报检本批货物的报检员的姓名。

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5、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的日期。

6、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

7、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入境货物的发货人一般为国外公司,许多公司没有相对应的中文名称,因此发货人中文一栏可以填制“***”。

8、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

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不得填写笼统的名称或与客户约定的代码。

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不得直接使用H.S.编码对应的品名。

9、H.S编码:是指由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及符合海关要求的附加号码组成的10位编号。

10、原产国(地区):填写本批货物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的国家或地区。

11、数/重量:应填写本批货物的数/重量,注明数/重量单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一致。

重量一般填写净重。

填制数/重量时,对于H.S.编码对应的第一计量单位必须输入,且不得对计量单位进行修改。

第一计量单位填制完毕后,可以同时填制另一项数/重量。

12、货物总值: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货物价格。

应按合同、发票所列的货物总值和币种填写。

对于非贸易性进出口货物等没有合同、发票情况的,按报关价填制。

13、包装种类及数量: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和数量,选择填写相应的包装种类及数量,注明包装的材质。

在申报系统中无法选择对应的包装种类的,应选填“其他”,并手填上具体的包装种类。

14、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

报检培训

报检培训

一、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二、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人员的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三、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工作程序(09年新增) 四、出入境邮寄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09年新增) 五、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工作模式(六个一):一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 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 三电工程包括: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放行
二、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人员的检验 检疫工作程序
(一)出入境集装箱的报检 1、入境集装箱的报检 (1)进境集装箱的报检人应在办理报关前,向进 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空的集装箱,或者集装箱装的是非法检货物 (2)对于装载法定检验检疫货物的进境集装箱, 与进境货物一起报检,一起签证放行
二、出入境集装箱、交通工具、人员的检验 检疫工作程序 2、出境集装箱的报检 (1)出境集装箱的报检人应在装货前向所在地检 验检疫机构报检。 (空的集装箱) (2)对于装载出境货物的集装箱(实箱),口岸检 2 ( 验检疫机构凭启运地检验检疫出具的检疫证单验证 放行。 (3)对于在出境口岸拼装货物的集装箱,由出境 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
三、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09年新增)
三、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出入境快件由快件运营人 快件运营人负责报检 快件运营人 快件运营人按有关规定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凭检 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单向海关办理报关。 入境快件到达海关监管区时,快件运营人应及时向所在地 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出境快件在其运输工具离境4小时前,快件运营人应向离 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念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部门和检 验检疫机构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惯 例等的要求,对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 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及签发官 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督管理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
四 出入境检验检疫旳主管机关
四 出入境检验检疫旳主管机 关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旳主管机关 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称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 验检疫局.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程序
检验检疫程序:出入境货品,运送工 具,集装箱,人员及其携带物,从报 检/申报,采购/抽样,检验检疫, 卫生除坏处理,计/收费到签证放行 旳全过程.
一 报验 二 抽样及制样 三 检验检疫 四 卫生除坏处理 五 收费 六 签证放与放行
一 报验
1.报验 报验:是指申请人按照法律,法
规或规章旳要求向检验检疫机构 报请检验检疫工作旳手续.及 检验检疫机构接 受申请人报验是 检验检疫工作旳开始。
2 报验单位
检验检疫机构接受申请人报验是 检验检疫工作旳开始.
六 签证与放行
签证,放行是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 工作旳最终一种环节。
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国际公约 要求需经过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旳 出境货品,经检验检疫合格旳,签发 “出境货品通关单”,作为海关放行 货品旳根据,同步,国外有要求签发 有关检验检疫证书旳,检验检疫机构 根据对外贸关系人旳申请,经检验检 疫合格旳,签发相应旳检验检疫证书。 经检验检疫不合格旳,签发“出境货 品不合格告知单”。
五 收费
收费方法和原则是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联合制定旳
收费对象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 检验检疫,鉴定等业务旳货主及其代 理人。
收费内容:涉及出入境检验检疫 费, 考核费,注册,认可认证,签证,审 批费,查验费,出入境动植物试验室 检疫项目费,鉴定业务费,检验处理 费等。
收费方式,一般有预收费和月底结算 量种。
四 卫生除坏处理
运载过程中发生流行病学上有主要意义事件旳;经卫生检 验鉴定原卫生处理没有实际效果旳.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国际物流学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简介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念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惯例
等的要求为准则,对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 检疫、认证及签发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督管理工作。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 1. 国家主权的体现 2. 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 3. 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保障
受进出境收发货人的委托,为委托人办理报检的 从事代理报检业务的境内企业。
特点:接受进出境收发货人的委托,为委托人办 理报检;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
(三)自理报检单位 1. 自理报检单位的范围 自理报检单位主要如下。 1)一般进出口企业。 2)出口运输包装生产企业。 3)境外企业和组织。 4)进出境动植物及包装物、运输工具。 5)科研单位。 6)其他。
三、报检员
报检员是指获得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资格,在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注 册,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业务的人员。
1.报检员资格 参加报检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
可取得报检员资格,并获得《报检员资格证书》。 2.报检员注册 (1)前提 1)获得《报检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申请报
2. 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
凡属自理报检单位范围的,在首次报检时须办理 备案登记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
(1)申请地点 (2)备案登记的程序
(3)备案需提交的单证 (4)“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3. 备案登记的监督管理 (1)接受监管 (2)终止备案登记 (3)撤销备案 (4)异地报检
(二)报检单位的类型 报检单位按其登记的性质,可分为自理报检单位
和代理报检单位两种类型。 1. 自理报检单位 自理报检单位是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办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预警系统
建立全球预警系统,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提醒各国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趋势
06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入境的商品、人员、交通工具等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检疫、认证等合格评定活动,以确保商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符合规定,保障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定义与目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要任务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流程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监管手段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国际合作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趋势
contents
目录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定义与目的
01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入境的商品、人员、动植物及其产品等进行检验、监督和认证,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卫生要求和安全规定,防止疫情传入和保护国家安全。
THANK YOU
感谢观看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要任务
02
确保进出口商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防止低劣商品进入市场。
对商品进行抽样检测,评估其外观、性能、材料等是否符合规定。
对商品的包装、标签、认证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
对涉及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商品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测。
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进行风险评估,防止其进入市场。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监管手段
04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入境的商品、人员、交通工具等进行的检验、检疫、认证等措施,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标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类健康。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国际合作
05
世界贸易组织(WTO):WTO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ISPS协定)要求成员国采取必要的检验检疫措施,以保护人类、动物和植物的生命或健康。

出入境检验检疫基础知识.

出入境检验检疫基础知识.

出入境检验检疫根底知识1. 检验检疫的概念出入境检验检疫〔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是指对出入境人员携带的物品、动植物及其产品、工业原材料、装备和生产工具等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工作。

其目的是保护国内动植物卫生、生态平安和人民健康,预防外来病原体、有害生物入侵,防止携带动植物病害、害虫等对国内农产品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2. 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检验检疫工作对于国家的经济开展和人民生活的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

它可以阻断病害、害虫等外来物种对国内作物和动物的侵害,维护国内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平安性。

此外,检验检疫还可以保护国内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出现不合格和有害的进口商品流入市场,从而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3. 检验检疫的具体内容检验检疫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入境食品检验检疫、入境商品检验检疫以及入境人员卫生检查等。

3.1 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是指对携带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工作。

其目的是防止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和传播,维护国内农业生产的平安和稳定。

3.2 入境食品检验检疫入境食品检验检疫是指对携带的食品及饮料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工作。

其目的是保障人民的饮食平安和健康,防止携带有害物质、含病原体的食品流入国内市场。

3.3 入境商品检验检疫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是指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的工作。

其目的是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防止不合格和有害的商品流入国内市场。

3.4 入境人员卫生检查入境人员卫生检查是指对入境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和监管的工作。

其目的是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平安。

4. 检验检疫的法律法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

5. 检验检疫的流程入境检验检疫的流程通常包括检验申报、检验现场查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评定等环节。

根据不同的检验工程和具体情况,流程中的环节可能有所差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述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述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任务一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历程
1950年2月,卫生部召开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卫生检疫会议。1953 年1月,卫生部通知将各地交通检疫所移交有关省、市、自治区卫生厅 直接领导,北京、天津、秦皇岛检疫所仍由卫生部直接领导
1957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88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境卫生检疫条例》(以下简称《卫生检疫条例》)。条例将鼠疫、霍乱、 黄热病、天花、斑疹伤寒和回归热等列为检疫传染病。这是新中国成立 以来颁布的第一部卫生检疫法规,从此卫生检疫工作有了全国统一的行 政执法依据
上一页 下一页 返回
任务一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历程
二、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中国最早的动物检疫是1903年在中东铁路管理局建立的铁路兽医检疫
处,对来自沙俄的各种肉类食品进行检疫工作。1913年英国为防止牛羊 疫病的传入,禁止病畜皮毛的进口,向中国政府提出检疫要求。上海的 英国商人为了使其经营的产品顺利地出口到英国,聘请了英国的兽医派 得洛克在上海做出口肉类检验,并签发兽医卫生证书。1921年英国驻华 使馆照会中国政府外交部,要求执行英国政府颁布的《禁止染有病虫害 植物进口章程》。1922年英国又以中国无国家兽医检查机关为由,禁止 中国的肉类进口。
项目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述
1 任务一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历程 2 任务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地位和作用 3 任务三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机构 4 任务四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内容
任务一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历程
一、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进出口商品检验 19世纪后期,中国近代对外贸易逐渐发展起来。清同治三年(1864年),

第一章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第二章 报检范围PPT课件

第一章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第二章 报检范围PPT课件
自2000年1月1起新通关模式先报检后报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维护根本经济权益与安全的重要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也是突破国外技术贸易壁垒sps和tbt保证我国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对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保障社会生态安全和保护人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境卫生检疫对防止检疫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屏障归纳总结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念简称检验检疫是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过境卫生检疫组合演变出的新名词
八、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 生产危险货物出口包装容器的企业, 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性能鉴定” 。
• 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向检验检 疫机构申请——“使用鉴定” 。
九、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 出具《价值鉴定证书》,凭以办理验资手续
• 在外商投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初始投入和资本增 加变更的条件下,需要做价值鉴定。尤其是在中外 合资和合作企业中,外商投资财产的价值鉴定有利 于保护中方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外商投资财产虚高 或者虚报导致中方权益的损失。这也是国家对于外 商投资作价的硬性规定。
• B出入境检疫局、商品检疫局
• C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 局
• D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量技术监 督局
• 8、( )设立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 ,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国家 商检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管 理所辖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 A 国务院 • C 农业部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意义
•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主权的体现 •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 •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维护根本经济权益与安全的重要
的技术贸易壁垒措施,也是突破国外技术贸易壁垒 (SPS和TBT)、保证我国对外贸易顺利进行和持续发 展的需要 •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对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保障社 会生态安全和保护人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国境卫生检疫对防止检疫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身体 健康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屏障

第1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总论 《报检实务》PPT课件

第1章   出入境检验检疫总论 《报检实务》PPT课件

● 1.2.3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目的和任务
● (1)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 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
● (2)对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包括其运输工具及包装材料进行检疫和监 督管理,防止病菌害虫等传入或传出,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人 类健康及国际生态环境。
1.2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作用、目的与任务
● 1.2.1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 (1)国家以法律形式从根本上确定了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地位。 ● (2)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为四个法律的行政执法机构,确立了它在法律上的执法主体地位。 ● (3)中国相对完成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体系,是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的执法基础。 ● (4)中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具有完备的监管程序,保证了法律的有效实施。
● 1.4.3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 (1)报检/申报。 ● (2)计/收费。 ● (3)抽样/采样。 ● (4)检验检疫。 ● (5)卫生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的行李、货物、邮 包等物品实施国境卫生检疫和口岸卫生监督,防止传染病的传播,保护人类 健康。
● (4)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SPS(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TBT(技术 性贸易壁垒协议),建立有关制度,在保护我国人民的健康和安全及我国动 植物生命和健康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打破国外技术壁垒。
● 1.1.3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
● 1998年3月,全国第九届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国际动植物检疫局和国家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被形象的称为“三检合 一”,
● 2001年4月10日由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AQSIQ),为国务院正部级直属机构,对 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实行垂直领导。

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
是出口商品报关验放、交货、结算、计费、计税和进 口商品处理质量与残短索赔问题有效凭证。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4页
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主管出入境卫生检疫、动 植物检疫、商品检验、判定、认证和监督管理行 政执法机构。
国际检验机构类型 ➢ 官方检验机构 ➢ 民间检验机构—SGS、OMIC、UL 我国检验机构 ➢ 官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业检验部门 ➢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企业
品质检验证书 数量或重量检验证书 兽医检验证书 卫生/健康证书 熏蒸证书 产地证实书 价值证实书 货载衡量检验证书 船舶检验证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10页
五、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时间和 地点
检验时间和地点三种基础选择:
– 出口国检验
产地检验 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检验
– 进口国检验
目标港卸货 买方及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
--输入其它动物,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它繁殖材料,应在 入境前7天报检。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23页
(二)出境商品检验检疫普通要求
出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应在要求时限内持相关单 证报检,检验检疫机构经审核单证符合要求受理报检, 转施检部门实施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
第11页
第二节 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 程序和普通要求
“三检合一”把进出口商品检验、动植物 检疫和卫生检疫工作合并在一起,实施“一 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 一次卫生除坏处理、一次计收费、一次发证 放行”工作模式,并与海关亲密配合,实施 “先报检、后报关”工作程序。
检疫机构经验证或核查货证合格后,出具《出境货物

第二章-报检报关概述

第二章-报检报关概述

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
检疫监管
过境(含转运)运输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
进境携带、邮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3)国境卫生检疫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3.各类鉴定业务 (1)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 (2)运载工具适载检验鉴定 (3)进口商品残损检验鉴定 4.其他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1)进出口商品免验 ①适用范围
进境口岸
非转关运输
进境口岸
转关运输(检疫物为活动物或来自动植物疫情 流行国家或地区)
进境口岸 指运地口岸 转关运输
输入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 天报检;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入境前15天报检;输入植 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入境前7天报检。
③报检时应当提供的单证。
(一)报关范围与报关人员
报关范围(三种物)
货物 运输工具 物品
报关人员(三种人)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 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或其代理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
(二)报关与通关
二、报关的分类
(一)从是否存在委托关系的角度分为:
1.自理报关 2.代理报关
直接 代理报关
间接 代理报关
含义
含义
绿色通道
带有绿色
(“无申报通道”) 标志的通道
红色通道
带有红色
(“申报通道”) 标志的通道
适用范围
携运物品在数量和价值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且无 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 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海关免于监管的人 员以及随同成人旅行的 16 周岁以下的旅客除外) 应当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 称“申报单”)或其他申报单证,在进出境地向海 关书面申报

检验检疫(教案)

检验检疫(教案)
教学
方法
讲授法、参与法、辩论法、双语教学法,辅以多媒体教学法




1.《中国进出境食品检验检疫实务大全》,洪雷,中国海关出版社,2004年版。
2.《海关报关实务》,孙跃兰 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







1.出入境人员携带哪些物品,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检疫?
2.哪些出入境邮寄物属于检验检疫申报的范围?
方法
讲授法、参与法、案例法,辅以多媒体教学法




1.《中国进出境食品检验检疫实务大全》,洪雷,中国海关出版社,2004年版。
2.《海关报关实务》,孙跃兰 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







1.各类行政许可所涉及的商品种类?
2.各类行政许可的申请程序、有效期限和许可的作用?
3.如何在进出口贸易中防止报检行为触犯行政许可的规定,如运前检验、贸易关系人注册、检疫许可证申请时间等内容?
•入境商品数量、重量检验报检
难点:
•涉及特殊要求的入境货物报检
教学
方法
讲授法、参与法、辩论法、案例法,辅以多媒体教学法




1.《中国进出境食品检验检疫实务大全》,洪雷,中国海关出版社,2004年版。
2.《海关报关实务》,孙跃兰 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







1.检疫审批管理类商品包括哪些?
•了解特殊区域出入境货物的报检中对监督关管理的要求

出入境检验检疫1

出入境检验检疫1

出入境检验检疫11. 简介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国际旅行和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

旅行者和货物需要在出入境时接受检验检疫,以确保不携带有害物质或疾病,并预防疫情传播和疾病扩散。

本文将介绍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重要性、工作流程和责任。

2. 重要性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检验检疫能够防止疫情的传播。

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一些特定的疫情或疾病,通过检验检疫,可以确保不会将这些疫情或疾病带入其他国家或地区。

其次,检验检疫可以预防疾病的扩散。

在某些情况下,旅行者可能携带有害物质或疾病,如果不经过检验检疫,这些物质或疾病可能会在目的地传播,给当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带来风险。

最后,检验检疫能够保护国家的经济利益。

通过对进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国家可以防止危害经济安全的物质进入境内。

3. 工作流程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申报和登记旅行者或货物所有者在抵达入境口岸或出境口岸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登记。

他们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便进行后续的检验检疫工作。

3.2. 初次检查和筛查在申报和登记后,旅行者或货物将接受初次检查和筛查。

这个阶段的目的是对旅行者或货物进行初步的检查,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详细的检验检疫工作。

如果在初次检查和筛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或风险的情况,旅行者或货物将被要求接受详细的检验和检疫。

在这个阶段,检验员将对旅行者或货物进行各种检验和检疫程序,包括实验室检测、身体检查、货物拆包检查等。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不携带有害物质或疾病,并保护当地人民的生命和健康。

3.4. 结果判定和处理根据详细检验和检疫的结果,检验员将进行结果判定和处理。

如果旅行者或货物符合检验检疫的要求,他们将被允许入境或出境。

如果不符合要求,可能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比如隔离旅行者、销毁货物等。

4. 责任出入境检验检疫涉及多个相关方的责任。

以下是各方的主要责任:国家检验检疫机构是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主要责任方,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检验检疫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学习目标】1. 了解我国检验检疫制度的构成;2. 了解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和发展历程;3. 掌握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4. 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依据;5. 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的项目。

2国际贸易报检实务第一节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与发展一、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含义与制度(一)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含义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部门或机构依照进出口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国际惯例的要求,对报检人申报出入境的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和签发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督管理工作。

(二) 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的构成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制度包括: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制度以及国境卫生监督制度。

1. 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品质、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的制度。

实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制度能够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其目的是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身体健康。

商品检验机构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我国商品检验的种类分为4种,即法定检验、合同检验、公证鉴定和委托检验。

对于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进出口商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检验;对于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的商品,依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

2.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制度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制度是国家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行政管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制度。

它对于保障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及时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及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和人体健康,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出入境检验检疫1

出入境检验检疫1

一.名词解释1.出入境检验检疫: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照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对进出境的商品(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以及运载这些商品的、动植物和旅客的交通工具、运输设备,分别实施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和对出入境人员实施卫生检疫及口岸卫生监督的统称。

2.动物 :依法检疫的动物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3.动物产品:依法检疫的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疾病的产品4.植物:依法检疫的植物是指栽培植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种苗和其他繁殖材料等5.植物产品:依法检疫的植物产品指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病虫害的产品6.其他检疫物: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植物性废弃物。

7.出境动物:指我国向境外输出的家畜、禽类、伴侣动物、观赏动物、毛皮兽、水生动物、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驯化或未驯化的野生动物、实验动物等。

8.出境动物产品检疫:系指对来源于国内的饲养或野生的动物畜类、禽类、爬行类、鱼类、甲壳类、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动物产品、从国外来料或进料加工后再出口的动物产品依法实施检疫。

9.监督管理:检验检疫机关对大批量、经常性输出动物的生产企业及中转包装场进行常年性、全过程的检疫监督管理,并实行出境动物检疫许可证制度。

10.过境动物:经陆路、水路、航空运输从我国口岸入境,经我国同一口岸更换航班或轮船运往第三国或地区,以及从我国口岸入境,经我国境内运输后从另一口岸运往第三国或地区的家畜、家禽、伴侣动物、水生动物、两栖爬行动物、皮毛动物、观赏动物等。

11.检疫审批: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有关农、林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对输入境内的植物、植物产品进行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允许进境的过程。

12.过境植物检疫:系指对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继续运往境外的植物、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及其包装容器、包装物和运输工具实施检疫检验和必要的检疫处理13.检疫鉴定:是检验检疫物否附带、混杂、污染有害生物,并对发现的有害生物进行种的鉴定,为判断检疫物是否合格或为检疫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
我国加入的国际组织:世界贸易组织(WTO) 联合国食品法典委 员会(CODEX) 亚太地区植物保护委员会(APPPC) 我国签署的国际规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POPs)斯德哥尔摩 公约》 检验检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卫生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我国签署的国际规约和我国自行制订检验检疫法律同属于法律层次 检验检疫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检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 例》 检验检疫规章及规范文件:
11



第五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管理体制与机构P9-10


新中国检验检疫管制体制的发展历程: 检验检疫系统原来是归对外贸易部领导,各地方检验检 疫受对外贸易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双重领导。1980年2月检验检疫机构恢复了统一的垂直领 导体制。 检验检疫的组织机构



现行的组织机构:2001年4月30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 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分管全国质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 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 国家质检总局同时成立。 2001年1月1日起,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行“一 次报检、一次采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 次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先报检、再报关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的性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 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 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
7
第三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P6-7
一、法律职责 检疫检验主要依据的四部最重要法 律《商检法》、《动植物检验检疫 法》、《卫生检疫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际操作 中的依据还包括这四部法律对应的 实施细则 检验检疫操作由检验检疫机构执行
8
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 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和出入境卫生检疫工作,各地 区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分管各自辖区内的: 进出境商品检验工作 对外开设口岸和进出境业务集中地的进出境动植物检 疫工作 国境口岸的进出境传染病检疫、检测和卫生监督工作 ☆国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检验检疫机构是以上工作的 主管机关,确立了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家行政机关的行 政执法主体地位。 ☆国务院批准检验检疫部门实行垂直领导体制。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体系(二) P5~6

检验检疫行政规章:由质检总局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以质检总 局令的形式对外公布。 规范性文件:由质检总局或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按照规定制定,以质检 总局公告或公告(由直属检验检疫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外 公布。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
12
检验检疫的组织机构(二)P9-10

国家质检总局的职能调整:


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 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理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承担。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 督管理职能划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929年5月,工商部上海商品检验局成立(此为商品检验机构)。 1932年国民政府农矿部和工商部合并成立实业部,并由各地商品检 验局统一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和动植物检疫业务(商品检验局具备 了动植物检疫的功能)。 随后,由卫生部海港检疫管理处统一领导,建立了由中央政府统一 垂直管理的国境卫生检疫管理体系。 我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体系在此时基本成型,形成了一套相对独立、 系统的技术执法体系。 4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的性质:简 称国家认监委,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国务院授权的行政管理 职能,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可工 作的主管机构。
13
检验检疫的组织机构(三)P9-10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化管理局):简称国家标准委, 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的事业 单位,履行国务院授权的行政管理职能, 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 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 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 标准的制定和类型按使用范围划分有国际 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专业标准、 企业标准。
四、新中国检验检疫发展历程P4




1964年我国检验检疫形成了有进出口商品检验、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三个独立机 构组成的体系。 1998年4月,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卫生部 卫生检疫局和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合并组建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三检 合一) 2001年4月30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成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分管全国质量认证、认可和标准化工作的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 员会和国家质检总局同时成立。

对外经济贸易顺利进行的保障


国家职能

维护政权的稳定,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 组织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 国民生活水平。


发展科教文卫等事业。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
文化素质。 保护环境,发展公共设施事业和卫生事业。 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创造有利于本国发展的国际环境。
14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 机构分为直属局和分支局,是负责所辖区 域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 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单位;实行垂直管理 的体制,即直属局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直接领导,分支局隶属属于所在区域的 直属局。
15
各机构的职责



国家质检总局是主管三检的,负责制定关 于三检的政策,主要是管理协调的职能, 不涉及具体操作。 直属检验检疫机构主要负责执行国家质检 总局制定的方针政策,管理、协调各自辖 区内的检验检疫机构 国家认监委负责认证认可方面的工作,标 准委负责全国标准化方面的工作,主要是 制定发展规划,具体的标准和一些管理细 则。
2
二、近代检验检疫制度的传入P2-3



近代具有出入境商品检验、鉴定功能的机构称 为洋行 中国第一个代办商检机构:1864年 清同治三年 英商劳合氏创立上海仁记洋行 代办水险和船 舶检验、鉴定业务 在近代国外的公证检验、检验机构和卫生检疫 制度开始传入我国,但是由于近代我国实力衰 弱,主权沦丧,这些机构和制度虽带来了先进 的科学理论和管理方法,但主要还是为外国殖 民者的利益服务,并不能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 益,甚至严重贻害我国的商民。
第一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概述


主要内容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与发展,出入境检验 检疫的地位与作用、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 体系和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体制与机构。 学习技巧 把握重点、提高效率
Hale Waihona Puke 1第一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与发展
出入境检验检疫分为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商品检验 三部分 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产生 1.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萌芽:具有商品交换双方之间,为贸易双方开 展数量和质量评品的职业,这种职业在我国成为牙人,在西方 成为经纪人。P1 2.我国的牙人最早出现在东汉,隋代开始出现由牙人组成的半官方 组织——牙行P2 3.各朝代具有出入境商品检验功能的组织机构:P2 1)隋唐:交市监(官方) 牙行(半官方) 2)唐代:交市监 市舶使(在广州设立的职位) 3)宋代:榷易院(官方)内设牙行 4)元代:市舶司(官方)内设舶牙人 5)明代:市舶司(官方)内设牙行 6)清代:牙行组织:十三行
16
3
三、中国检验检疫体系的初步形成P3-4



在晚清时期,我国的有识之士开始着手建设我国的检验检疫体 系,在边境建立了一些卫生防疫机构防止传染性疾病跨国境传 播,也建立一些对进出口货物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所,这些检 验所对提高我国出口商品质量,促进对外贸易发挥了一定的作 用。 由于当时我国海关的主权不完整,这些机构仍多是为外国列强 的利益服务,使得中国商民深受其害,有些检验机构干脆成为 地方政府腐败官员的敛财机器。 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开始设立中央政府垂直领导的检验检疫机 构。

9
二、国家依法设立的出入境监督管 理行政机关P7
第四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作用P7~8

是国家主权的体验 是国家管理职能的体现 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保障

出入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 保护人体健康 有效提高我国出口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不 断开拓国际市场 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为对外贸易各方提供 了公正权威凭证 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是建立国家技术保护 屏障的重要手段 10
5
第二节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法律体系P5-6



我国对检验检疫采取了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国务院和质检总局 三级立法体制。 检验检疫三级法律体系: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定的法律为母法, 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质检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为补充。 注释:



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所谓的母法(法律),就是规定了一些大体的原则,行政法规在法律 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一些行为或者情况作出一些量化或具体操作 的规定,部门规章是指行政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主要是对一些 实际操作、流程作出具体的规定。 部门规章不能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行政法规不能和法律的规定 相抵触。 效力等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