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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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YW 云 南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管 理 制 度
QG/YW-DD-02-2009
云南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
调度管理办法
(修订)
2009-03-15发布 2009-04-01试行
云南电网公司 发布
目 次
1 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术语和定义 (4)
4 职责 (4)
5 内容和方法 (5)
5.1 管理原则 (5)
5.2 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的调度管理 (5)
5.3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在施工建设阶段的调度管理 (5)
5.4 新设备投运启动准备阶段的调度管理 (6)
5.5 新设备投运阶段的调度管理 (7)
5.6 新设备投运申请及调度方案变更的管理 (8)
6 检查与考核 (8)
7 附录 (8)
7.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新设备投运启动前调度管理流程 (8)
7.2 附录B(规范性附录)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流程 (8)
前 言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工作,加强投运过程中的调度运行管理,明确各单位职责划分,理顺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相关流程,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依据《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等有关规程和规定,在原《云南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基础上修订而成。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原《云南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废止。
本办法由云南电力调度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办法起草部门:云南电力调度中心。
本办法由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易志生统一编号。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蔡华祥、洪贵平、王凯、张敬东、杨后东、谢一工、朱欣春、赵明、段平生。
本办法主要审核人:薛武、邹立峰、高孟平、杨强、李文云、蔡葆锐、翟海燕。
本办法批准人:廖泽龙。
本办法由云南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解释。
云南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办法(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云南电网内所有输变电(含发电厂升压站)一、二次新设备投运的调度管理。与云南电网新设备投运有关的各级调度机构、通信机构、运行维护单位及工程的规划、建设、设计、施工、调试、试验、监理等单位(部门)及人员均必须遵守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2.1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2.2 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2.3 云南电网厂站、线路命名及新设备调度编号工作管理标准
2.4 云南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管理标准
2.5 云南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计算和定值通知单管理标准
2.6 云南电网二次系统图实相符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新设备: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输变电一次设备及其相关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自动化等二次设备。已投入运行的设备若经过技术改造后在性能、特性、参数或回路上发生变化的也视为新设备。
3.2调度管辖范围:指电网设备运行和操作指挥权限的范围。
3.3调度管辖设备:运行和操作的指挥权限归相应调度机构的设备。
3.4调度许可设备:其他调度机构或电厂管辖的,但运行方式或状态的改变需要经过本级调度许可的设备。
3.5调度指令: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对调度系统下级值班运行人员或新设备投运联系人发布的必须强制执行的有关运行和操作的命令。
3.6新设备投运联系人:由工程的启动验收委员会或大修及技改项目管理部门指定的,作为启动验收委员会或大修及技改项目管理部门与调度机构联系的人员。新设备投运联系人须具备“可接受调度指令”资格。
3.7新设备投运调度方案:调度机构在新设备投运过程中对所管辖设备进行调度管理的方案,一般应包括新设备投运范围、调度管辖设备划分、一、二次设备投运操作及方式安排等。新设备投运调度方案是值班调度员进行指挥投运操作的依据。
3.8工程项目投产启动试运方案:现场投运指挥机构在新设备投运过程中进行现场管理的方案,一般应包括新设备投运范围、组织指挥关系、工程启动运行的内容及步骤等。
4 职责
4.1 云南电力调度中心负责编制、修订、解释本标准。
4.2 各级调度机构按调度管辖范围划分负责编制新设备投运调度方案,负责新设备投运过程中相关调度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4.3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负责在新设备投运申请填报之前确定新设备投运联系人;负责组织编写和批准工程项目投产启动试运方案;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现场启动投产事宜等。
4.4 大修及技改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在新设备投运申请填报之前确定新设备投运联系人;根据调度机构要求,负责组织编写和批准项目投产启动试运方案;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现场启动投产事宜等。
4.5 新设备投运联系人在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挥下,接受调度指令,负责现场的新设备投运启动操作的组织、指挥,并及时向值班调度员和启动验收委员会或大修及技改项目管理部门汇报新设备投运启动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5 内容和方法
5.1管理原则
5.1.1 云南电网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遵循“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云南电网所有新设备的投运,必须服从相应调度机构的统一安排。新设备投运的调度管理与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相一致;涉及上、下级调度的新设备投运,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
5.1.2 电网所有新设备的投运必须由管辖该设备的调度机构批准后方可进行。属上级调度机构调度许可、下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设备的新设备投运,应先报管辖该设备的调度机构,由其对新设备投运工作安排并批复同意后,再转报上级调度机构审批、备案。
5.2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的调度管理
5.2.1 为保证新设备的顺利投运及电网的安全运行,调度机构应在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阶段即介入开展调度管理工作,工程的规划单位和建设单位应提前向调度机构提供工程有关技术资料。
5.2.2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阶段的调度管理内容包括:
——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按云南电网《厂站、线路命名及新设备调度编号工作管理标准》规定,确定新建变电站命名。
—— 参与确定输变电工程系统接入方案及变电规模等相关内容。
—— 在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按云南电网《厂站、线路命名及新设备调度编号工作管理标准》规定,对确定的线路进行命名。
—— 在初步设计阶段,按云南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划分管理标准》规定,确定新设备的调度管辖范围预划分。
—— 在初步设计阶段,明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功能要求和配置原则。
—— 在初步设计阶段,明确远动信息和电能量数据采集传送的单位和传送的方案。 —— 在初步设计阶段,明确涉及调度业务的通信功能要求和配置原则。
5.3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在施工建设阶段的调度管理
5.3.1 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投运前,由工程的建设单位按相关调度机构的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要求向调度机构报送有关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有关技术资料须严格按以下时间要求进行报送。不能按时报送导致工程项目推迟投产的,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5.3.1.1需要进行新设备调度编号和线路间隔调度命名,同时需要进行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的工程项目须在实际投运3个月前报送相关技术资料。
5.3.1.2不需要进行新设备调度编号和线路间隔调度命名,只需要进行继电保护定值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