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工作制度[1].doc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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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双向转诊工作,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双向转诊,是指医院之间以及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按照一定标准和程序,相互转移患者的一种医疗协作模式。

第三条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分级诊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方便患者就医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成立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全院的双向转诊工作。

领导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急诊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医务科负责具体实施双向转诊工作,包括制定双向转诊流程、建立转诊网络、协调转诊事宜等。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应积极配合双向转诊工作,按照医院规定和要求,及时完成患者的转诊和治疗。

第三章转诊标准第七条上转标准: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1. 疑难危重病例,需要上级医院提供更高水平的技术支持;2. 患者所患疾病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的诊疗范围;3. 需要上级医院进行特殊检查或治疗。

第八条下转标准:上级医院在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将患者转回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进行后续治疗或康复:1. 患者病情稳定,不需要上级医院的高级医疗资源;2. 患者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可以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四章转诊流程第九条双向转诊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向上级医院提出转诊申请,并附上患者的病历资料;2. 上级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接收患者;3. 上级医院接收患者后,应及时进行治疗,并在患者病情稳定后,通知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做好下转准备;4. 基层医疗机构或下级医院接到上级医院的下转通知后,应及时安排接诊,并做好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康复工作。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对双向转诊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转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医院医联体双向转诊制度

医院医联体双向转诊制度

为减轻患者负担,并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医联体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医联体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

双方医院分别成立医联体办公室,负责联络转诊事宜。

二、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联体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三、医联体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转诊办公室电话,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五、医联体单位资源共享,检查结果互认,如非必须,不做重复检查。

六、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七、转诊程序(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实行先看病后付费;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向医务科报告后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

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

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八、加强管理与监督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注意密切与上级医院沟通,改进转运协调能力,加强与上级医院的联系,同时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与医院双向转诊行为,建立分级管理的双向转诊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向转诊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知情选择的原则。

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经济、有效。

(2)分级管理的原则。

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疑难病、危急重症在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确诊治疗。

(3)综合权衡的原则。

为提高患者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基层医疗机构上转患者到医院时应考虑患者病情与医院的专科、专病特色。

(4)资源共享的原则。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交流,促进卫生资源合理利用。

(5)连续医疗服务的原则。

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双向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连续性医疗服务。

第三条双向转诊执行标准:(1)基层医疗机构向医院转诊的指征:①临床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基层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人。

⑥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⑦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指征:①医院门诊或出院后需要进行跟踪、随访、康复、卫生宣教和建立家庭病床的病例,而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

②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病情稳定需要维持治疗的病例。

③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④其他应当转诊且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处置的病例。

第四条双向转诊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基层医疗机构患者转往医院:①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转诊原则及转诊指征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一、双向转诊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由经治医师确定转诊。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积极为患者提供方便、经济、有效、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3、坚持逐级转诊、属地管理、就近就医的原则,以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为指导。

二、双向转诊的指征
(一)医院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征
1、住院病人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且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

2、慢性病患者稳定期的门诊治疗。

3、精神障碍疾病康复期的患者。

4、产后42天内进行产后访视的产妇。

5、计划生育术后随访的患者。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医院指征
1、临床各科室急危重症,重大伤亡事件中的患者。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患者。

3、临床各科病种中,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

4、疾病诊治超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患者。

5、诊断不明确、需要到医院做进一步检查的患者。

6、急性传染病患者或慢性传染病急性发作患者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患者。

7、可疑肺结核、麻风病等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可疑和确诊的职业病患者。

8、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患者。

9、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患者。

10、恶性肿瘤需要放疗和化疗的患者。

11、常见病、多发病经规范治疗3天症状仍无明显改善的患者。

12、拟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患者。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一、引言为了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确保患者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医院双向转诊制度的定义、原则、流程、分类、标准、程序及管理、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风险评估和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

二、定义与原则2.1 定义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因需要,在医生建议下从一家医疗机构到另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和治疗的服务。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患者治疗效果,增加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以及帮助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水平。

2.2 原则(1)患者自主权原则:患者有权自主选择转诊的医疗机构。

(2)医学必要性原则:转诊必须经过医师的判断,并明确转诊目的、内容、时间等。

(3)连续性原则:转出医疗机构应向转入医疗机构提供完整的病史记录和治疗情况,以便进行连续的医疗服务。

(4)合理性原则:双向转诊应在严格控制医疗资源的前提下,根据医学必要性和患者需要合理安排。

三、流程及分类标准3.1 常规转诊流程(1)转出医疗机构评估患者病情及需求,并发出双向转诊申请。

(2)患者自主选择转入医疗机构后,由转出医疗机构负责安排转诊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3)转入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检查、诊断和治疗工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3.2 特殊转诊分类标准双向转诊根据临床医疗需求和医疗资源配置,分为常规转诊和特殊转诊两类:(1)常规转诊:指一般性疾病的转诊,包括普通门诊、住院病人转诊等。

(2)特殊转诊:指急危重症、恶性肿瘤、高难度手术、特殊检查等专科性疾病的转诊。

特殊转诊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三级,一般病例不予受理:三级:危重病例,需要立即转诊。

二级:中等严重病例,需要在短时间内转诊。

一级:重要但不是特别紧急的病例,应在较长时间内安排转诊。

四、程序及管理4.1 转出医院程序(1)由医生按照医学必要性原则判断需转诊的患者,并向患者提供双向转诊申请、转诊建议书等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2)填写双向转诊申请表。

(3)在电子病历系统或转诊系统上进行操作,将双向转诊申请表存档,并发送转入医院。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

医疗双向转诊制度制定日期:年月日修订日期:年月日一、总则1.1为促进基层医疗与专科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双向转诊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科室、人员。

二、双向转诊的定义2.1 本制度中,双向转诊指患者在基层医院就诊后需要到专科医院进一步诊治时,由基层医院向专科医院进行转诊;患者在专科医院诊治后需要回基层医院随访或继续治疗时,由专科医院向基层医院进行返诊。

三、双向转诊的申请流程3.1 基层医院的管理人员和医生应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转诊,并向专科医院提交书面申请。

3.2 专科医院接到转诊申请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是否接受转诊,并及时通知基层医院和患者本次转诊的具体安排。

3.3 患者在转诊时应提供完整的病历资料和检查结果,并于专科医院完成挂号手续。

四、双向转诊的实施4.1 基层医院应根据患者情况安排合适的专科医院,确保患者得到及时、专业的治疗。

4.2 专科医院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现有资源,提供符合患者需求的医疗服务。

4.3 双向转诊过程中,基层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加强沟通协作,及时交流患者的病情信息与治疗方案。

五、双向转诊的收费标准5.1 双向转诊过程中的医疗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5.2 基层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在转诊时告知患者相关的费用标准。

六、双向转诊的评估与反馈6.1 基层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定期进行转诊工作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以优化转诊制度。

6.2 患者和家属可以通过意见反馈、投诉等途径反映双向转诊过程中的问题和不满意情况。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基层医院: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等。

- 专科医院:指具备较高医疗技术水平和专业特长的医院,如大型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等。

- 转诊申请书:医生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填写的书面申请。

- 沟通协作:指基层医院与专科医院进行信息共享、病例讨论、治疗方案制定等方面的密切合作。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 基层医疗机构: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

医联体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联体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联体双向转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引导病人向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分流,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逐步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双向转诊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联体双向转诊工作,是指通过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实现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需要在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向上转诊,需要在下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向下转诊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医联体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患者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二)分级诊治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就近转诊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四)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到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五)无缝式管理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双向转诊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由医务科科长负责医院双向转诊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监督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五条设立双向转诊服务部,负责医院双向转诊的具体实施工作。

双向转诊服务部设在急诊科,由急诊科负责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六条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及职能科室应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参与、协同推进双向转诊工作。

第三章双向转诊范围与标准第七条双向转诊范围:(一)上转标准:基层医疗机构难以诊断或治疗的病例,需要转至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断、治疗的病例。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1. 引言双向转诊工作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促进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有效转诊。

通过双向转诊,患者可以获得更全面、高效的医疗服务,提高诊疗质量和效果。

本文将介绍双向转诊的定义、目的和基本原则,并详细阐述双向转诊的实施流程、责任和互动关系,以及措施和建议。

2. 双向转诊的定义和目的双向转诊是指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根据需要从一个医疗机构向另一个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患者能够获得更全面、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减轻医疗机构的负担,提高患者就医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3. 双向转诊的基本原则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基本原则:•病情为主: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转诊。

•协调合作: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要建立协调合作的关系,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信息共享:医疗机构之间应及时分享患者的相关病史、检查结果等信息,以便于更好地诊断和治疗。

•患者选择:患者有权选择自己的医疗机构和医生。

医疗机构应充分尊重患者的意愿。

4. 双向转诊的实施流程双向转诊工作的流程如下:步骤一:初步诊断与评估当患者在一家医疗机构就诊时,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症状和检查结果进行初步诊断和评估。

如果初步诊断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或专科医生的帮助,医生会与患者讨论是否需要转诊。

步骤二:转诊申请与审批如果患者同意进行转诊,医生会帮助患者填写转诊申请,并向下一家医疗机构提交转诊申请。

下一家医疗机构会对转诊申请进行审核并确认是否接受转诊。

步骤三:转诊安排与预约一旦下一家医疗机构接受了转诊申请,医生会与患者协商确定转诊时间和相关事宜,并帮助患者预约转诊科室和医生。

步骤四:转诊过程的跟进在转诊过程中,原医疗机构和目标医疗机构应保持沟通,及时传递患者的相关病史、检查结果等信息,确保医疗过程的顺利进行。

步骤五:转诊结果的反馈和复诊当患者在目标医疗机构完成转诊后,原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患者了解治疗效果和转诊后的复诊情况,确保患者得到全程关怀。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合理分流病人,我院实行双向转诊制度。

一、向上级医院转送:
1、基层医院因限于技术及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病员转入我院者,按诊医生应按首诊负责制认真接诊,不得推诿,需住院者应尽快住院,对急、危、重病员接诊医生应护送至病房,对疑难病人、应组织会诊,一般应在三日内确诊并修正诊断。

2、因我院技术及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科主任提出,写出病情摘要,报请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可转往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二、向下级医院转送:
1、对手术后或治疗后病情稳定需继续治疗及正在康复中的病员,可根据当地医疗条件,建议转回基层医院或厂矿医院继续治疗
2、向下级或厂矿医院转送病员,需将住院诊治情况及继续治疗意见详细记录于门诊病历,以便接收单位参考。

3、对上级医院转回我院继续住院治疗的病员,我院应积极收住,并参考上级医院治疗方案积极治疗。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为了规范和完善双向转诊工作,逐步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机制。

为社区病人提供畅通的双向转诊医疗通道,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 双向转诊办公室为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接诊的病人中需要做该院尚未开展的检查项目,或接诊的疑难、重症病人需上转我院进行诊治时,提供预约检查、预约专家会诊、预约住院服务。

2. 向各下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我院双向转诊办公室及负责转诊工作人员通讯电话,并保持二十四小时通讯通畅,随时接听及安排各项转诊工作。

3. 工作人员在接听各种要求上转检查、上转住院的电话时,需详细了解转诊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疾病初步诊断、病人生命体征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根据需要及时与相应科室联系落实,同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所联系的医生及告知注意事项。

对需上转的危重病人根据情况安排“120”救护车接诊,并告知相关科室作好接诊病人的准备工作。

4. 接待转诊病人检查时,再次确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需检查项目,了解检查前相关准备情况;派人陪同或指导病人交费及检查,并协助领取检查结果,回当地医院治疗。

较远的检查病人检查完毕可先回当地社区或医院,检查结果传真反馈。

5. 住院病人转诊到我院时应有专人接待,严格执行门诊分诊制度,再次确认转诊病人的基本信息,观察了解生命体征、费用类别及所需住院科室,诊断明确及病情允许者可直接护送入住相应科室,诊断不明或病情危重的病人交急诊分诊,按急诊急救转接服务流程及急诊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实施救治。

6. 在病情符合下转社区或当地医院康复治疗、主管医生确认、病人自愿的前提下,协助医院各临床科室按下转社区住院流程做好相关转诊工作。

7. 定期对双向转诊结果追踪随访,通过定期走访转诊单位及电话回访方式,了解社区医生和病友对双向转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8. 定期对双向转诊追踪随访结果进行分析与总结;将转诊单位和病友反映的问题及时与相关科室沟通,协调解决办法并及时向转诊单位和病人反馈;定期将双向转诊工作情况向相关职能科室及院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与流程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与流程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1、双向转诊的定义
双向转诊是指两个医疗机构之间流动的病人,可以充分使用各自的优
势和资源,及时、准确地诊断、治疗,以更好地提高病人的诊疗水平。

2、双向转诊的目的
(1)提高病人的诊疗水平,增强病人的信心。

(2)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之间的优势,提高各机构的功能。

(3)减少病人的就医负担,提高病人的获得感。

(4)增强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合作,促进医疗卫生系统的整合。

3、双向转诊的原则
(1)严格遵守患者的人权,保证患者的自主权,并尊重病人的意愿;
(2)依法施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相关协议;
(3)维护公平正义,保证各方公平受益;
(4)充分调动双方合作精神,保持双向转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双向转诊工作流程
1、病人转诊申请流程
(1)病人持有效就诊卡前往转诊医院或医生指定的医疗机构寻求诊
疗的协助;
(2)转入医院或医生的诊断人员收集相关材料,并开具属实转诊申请书;
(3)转出医院或医生审核转诊申请书,并准备相关病历资料;
(4)转入医院或医生审核转出医院或医生的申请书及病历资料;
(5)转诊完成,审核机构审批,完成转诊申请。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为病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双向转诊原则(一)患者自愿、保证安全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享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有效、经济、安全、连续的医疗服务。

(二)分级医疗、资源共享原则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诊治,疑难病、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诊治。

(三)无缝对接、有效管理原则建立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对基层医疗机构转入我院的病人开通绿色通道,方便转入患者及时获得诊疗服务;同时协助和指导转出的病人选择合适的三级医院,并提供相关诊疗资料,方便转入医院获得可靠信息,减少重复检查。

三、双向转诊流程(一)上转流程基层医疗机构按患者病情需要或患者要求,将病人转至我院。

上转病人时,基层医疗机构应填写《双向转诊单》,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情及转诊原因,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我院对基层医疗机构转入病人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

(二)下转流程我院医生在病人符合下转条件时,将诊治情况、出院医嘱及注意事项详细填写在《双向转诊单》上,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我院在下转病人时,应提供诊疗情况、有关检查资料、后续治疗建议方案,并与下级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必要时可协助联系相关专家会诊、指导治疗。

四、双向转诊标准(一)上转标准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本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明确诊断或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标准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医疗机构有能力诊治的病例;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危重症稳定期以及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诊断明确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老年护理病例;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从三级医院转回后,我院医生认为需要继续治疗的病例。

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1.由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患有精神疾病的镇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1、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病等;2、老年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的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患所致的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障碍;3、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5、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四、转诊指征(一)上转指征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派出所协助转诊。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1] 2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1] 2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1] 2(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双向转诊工作制度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巾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6]244号)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卫医字[2006]172号)和《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社区卫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07]45号)文件精神,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推进我院对社区卫生支援工作的开展,恃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双向转诊服务工作。

第三条建立医院联系制度医政赴召开双向转诊单位之间月例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題。

第四条医院接待双向转诊办公室设在社区转诊患者限务部负责与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取务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

并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

第五条双向转诊原則(一)患者自愿的原則: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莩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

(二)分级诊治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流动,促逬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连续治疗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一)医政处1、建立医院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专家库,备案。

2、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目前的检验,大型设备裣金项目目录.3、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支援专家名单,包括专业特色及在院出诊时间,介绍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及专业特色.特长,提髙医院的知名度-4、根据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需求,组织具有中岛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以专家门诊、专家咨询、健康课堂、专家带教等多神形式,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制定工作时间表,提前送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宣传工作.5、制定双向转诊的标准(见附件1)6、制定双向转诊的洗程(见附件2)7、制定对口支援社区方案。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工作制度旨在提供全面、连贯且高效的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健康管理。

该制度建立了一个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平台,促进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协作,以便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

本文将从双向转诊的定义、工作流程、优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双向转诊的定义双向转诊是指在医疗卫生体系内,由低级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病人至高级医疗卫生机构同时也指由高级医疗卫生机构下转病人至低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一种医疗服务模式。

在这个转诊过程中,患者可以在医疗资源紧张的情况下,获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双向转诊的工作流程1. 诊断和建议:初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通过初步诊断和治疗后,发现疾病需要进一步治疗时,在充分向患者解释后,建议其接受双向转诊。

2. 转诊申请和评估:初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向高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交转诊申请,并提供患者的病历资料和初步诊断报告。

高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接受转诊。

3. 接诊和治疗:高级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患者并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同时将治疗结果和建议反馈给初级医疗卫生机构。

4. 跟踪和管理:初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生跟踪患者的治疗进展,并在治疗结束后进行总结和复诊安排。

三、双向转诊的优势1. 提供优质医疗资源:双向转诊可以使患者得到高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优质医疗资源,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2. 加强医患关系:初级医疗卫生机构与高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使患者获得了更好的医疗体验,并增进了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3.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合理的转诊安排,双向转诊可以有效减轻高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负担,提高就诊效率,减少排队时间和等待时间。

四、双向转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 资源分配不均:有些地区的高级医疗卫生机构相对集中,导致患者转诊时需要长时间等待。

解决方案是推进医疗资源合理布局,加大对初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提升其医疗服务水平。

2. 信息共享不畅:初级医疗卫生机构和高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信息共享不充分,导致转诊的顺利进行受到影响。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制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制度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双向转诊制度为提高患者的治疗管理水平,体现分级诊治的原则,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按照双向转诊有关规定,特制定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一、对社区医疗站设备技术不足的、不能处理的病例,由全科医生负责会诊、转诊。

二、为专科医院医生提供病人的健康资料,包括病史、临床检查资料等.
三、对转诊病人进行随访,随时与专科医生联系,掌握病人在转诊治疗期间的治疗情况以及病情的发展变化。

四、病人结束在专科医院的治疗后,要求专科医院提供转诊索间治疗及用药情况,并把病人转回到社区服务站,作到双向转诊。

五、医生应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甲方医院,避免患者盲目选择和减少医疗开支。

六、医生转病人时,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情况、转诊原因等情况,由经主治医师签字井加盖公章。

七、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社区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八、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九、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十、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甲方,得索取任何费用。

十一、对上级医院转回社区服务站进行后绩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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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
新农合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和副院长的领导下,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把双向转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双向转诊程序
转入病人:接到上级医院转诊单后,接诊医生负责登记,门诊就诊者免受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缴费、取药;组织会诊;需要住院者优先安排,接诊医生将登记表定期送至医院负责人员。

下转病人:符合下转条件者,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填写下转通知单,责任医师负责与其村卫生室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后,医院安排患者附带诊断证明,辅助检查、治疗方案、预后评估及诊治医生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送至村卫生室。

三、双向转诊条件
1、上转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重大工伤、严重交通事故的重危病人。

(2)、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

(3)、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我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4)、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5)、法定甲、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的新发传染病
人。

(6)、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

(7)、恶性肿瘤患者需要放疗者。

(8)、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2、下转条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经其同意后)
(1)、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进入疗养康复期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或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患者。

(3)、手术愈合后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4)、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或临终关怀的病例。

(5)、老年病人护理和照顾。

(6)、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具有出院指征,家属要求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四、加强管理和督导
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本院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做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出方、转入方及被转者三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院长及副院长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并将考核情况通报全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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