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南山学院考务中心(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烟台南山学院09年思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
规章制度考试试题(考务)
(考试对象:电子工程学院李喜林)
(考试时间45分钟。满分100分。共30题,40空,每空2.5分)
1、校内考试开始十五分钟考生不准入场,考试进行四十五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2、考生在答题前必须在答题册、草稿纸上填写班级、姓名、学号。
3、监考人员不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考题中的其他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4、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行为,监考教师应立即宣布取消其考试资格,将情况记录在考场记录单中,抓取的作弊证据应由考生签字并贴在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报二级学院并存档。
5、监考教师不参加考务会,扣 3 分。
6、监考教师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后,试卷未拆封前处于无人看管状态,扣 10分。
7、监考教师将手机带入考场;监考过程中拨打或接听手机,利用手机发短信、玩游戏,发现一项扣10分。
8、监考教师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务室,迟到扣 1 分;旷监考,扣 10分。
9、监考教师监考过程中吸烟、看报、聊天、打瞌睡,发现一项扣 1 分。
10、教师每学期结束学校对监考工作进行总结,对监考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予以表扬,对于一学期内校外考试监考少于三场次的个人(含三场次),扣发学期末奖金100元。
11、监考教师扣分有扣分记录的,按10元/分由当事人监考费或奖金中扣除,符合教学事故或管理事故条件的还需按学院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12、考生携带考试规定用品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行为,视为违反考场纪律。
13、考生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行为,视为考试违纪。
14、考生故意扰乱考场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威胁、侮辱、诬陷考试工作人员及其它考生的行为,视为考试作弊。
15、考生将试卷、答卷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行为,视为考试违纪。
16、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行为,视为违反考场纪律。
17、考生由他人冒名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的行为,视为替考。
18、考生偷看、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资料的行为,视为作弊。
19、教师及有关人员在考前辅导及其它形式无意中造成试题泄露的行为,视为失职。
20、教师及有关人员监考迟到、缺勤,监考期间擅自离开考场的行为,视为失职。
21、教师监场不严,造成替考学生进入考场的行为,视为失职。
22、教师阅卷过程中有意送人情分的行为,视为作弊。
23、教师擅自涂改试卷或改动成绩的行为,视为作弊。
24、教师评分标准不统一、不严格、考分统计出现失误的行为,视为失职。
25、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的,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通报批评。
26、毕业班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的,给予记过处分并作结业处理,结业后如表现突出,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于第二年参加学校的考试,考试合格的换发毕业证书。
27、有作弊行为的在读学生,本门课程考试成绩记为零分,由所在二级学院给
予劝退学处理,或学生写出检查,经学校批准同意后,可对该生给予交保证金一万元试读一学年的处罚,在试读期一年内能严格要求自己,没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经批准解除试读,返还保证金。学生不交保证金给予休学一年处理。对再次作弊的学生给予停学处理,退还保证金,限期离校。
28、违规考生对违规事实及处分有异议的,应在通报下达五日内通过所在学院向学校提出申诉,相关学院应做好思想教育及善后工作。
29、教师及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失职或作弊行为的,按学校《关于校内外考试监考奖惩工作办法》及《关于考试工作中失职及作弊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30、二级学院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和授课教师及班主任对发生违纪作弊行为应承担管理和教育不到位的责任。学生违纪作弊,按违纪作弊学生人数相应扣班
主任、授课教师奖金。同班内出现一名学生作弊,各扣奖金 50 元;出现两名学生作弊,各扣奖金 150 元;出现三名学生作弊,各扣奖金 350 元;出现四名学生作弊,各扣奖金 750 元;出现五名及以上学生作弊,则扣发全部奖金并取消班主任任职资格。同时追究二级学院院长、助理的责任,分别扣发该学院内所扣班主任、授课教师奖金总和的10%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