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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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
高速公路是现代交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和管理需要依赖于收费规章制度来保障公路运营的有序和安全。

《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是为了统一管理和规范高速公路收费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规章。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根据《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对于车辆的收费标准以及收费的具体方式都有着详细的规定。

比如,不同类型的车辆应按照不同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而收费的方式则可能包括ETC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人工收费窗口和自助缴费机等。

此外,《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还规定了超载车辆的处罚措施,对于超载的车辆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理。

同时,针对恶意逃费行为,《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一旦被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除此之外,《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还对收费站的管理和服务质量进行了规范。

要求收费站必须保障通行车辆的安全和畅通,为驾驶员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

总的来说,《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的出台,为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持,保障了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同时,也为驾驶员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出行体验。

因此,各
方必须严格遵守《高速公路收费规章制度》,确保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

黑龙江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印发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印发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印发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5.08.24•【字号】黑交发[2005]288号•【施行日期】2005.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黑龙江省交通厅、物价局关于印发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二○○五年八月二十四日黑交发〔2005〕288号)黑龙江哈西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改扩成一级路后呈批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及改迁收费站置的请示》(黑哈西字[2005]18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同意黑龙江哈西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对通过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的机动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

现将《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收费标准暂定试行收费期一年,届时重新向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申报。

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为加快我省公路的建设步伐,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的机动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起点位于兰西城南出口黑大公路K532+000处,终点位于呼兰县朱家黑大公路K580+800处,路线长48.8公里,建设标准为一级公路。

设庆丰收费站,位于黑大公路K566+075,具体负责该路段全程的车辆通行费的征收工作。

同时,撤销现兰西收费站。

第二条征收范围凡通过黑大公路兰西至朱家段的各种机动车辆,除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外,一律征收通行费。

2018-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条例-实用word文档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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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条例
据了解,高速公路运营以征收通行费为主营收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目的
主要是用于高速公路日常的运营管理、偿还建设贷款本息。

目前近三分之一的
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事业化管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许
多问题。

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条例
特别是随着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迅猛增长,对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提出了
更高要求。

《高速公路收费使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征收补助,设立了突发事件准备金,规定服务区及兴办多种经营实体的政策,加快了路产赔付资金拨款时间等。

现决定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在第三条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和第三款:“非收费公路的发展资金由公共财政承担;收费公路以高速公路为主体,其发展资金除公共财政投入外,可利用社会融资方式筹集,通过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偿还。

收费公路不得无偿划拨。

除收费权益以外,收费公路不得转让和上市交易。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及养护管理的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将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别修改为:“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部令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交通部令第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交通部令第一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按照国家规定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并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可供汽车行驶的公共道路。

第三条公路分为国家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自治区、直辖市干线公路(以下简称省道),县公路(以下简称县道),乡公路(以下简称乡道)和专用公路五个行政等级。

国道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联结首都与各省、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的公路,联结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

省道是指具有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治、经济意义,联结省内中心城市和主要经济区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的省际间的重要公路。

县道是指具有全县(旗,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联结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的公路。

乡道是指主要为乡(镇)内部经济、文化、行政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公路的乡与之间及乡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专用公路是指专供或主要供厂矿、林区、油田、农场、旅游区、军事要地等与外部联络的公路。

第四条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划分,应以是否形成街道或近期城市发展规划区域为界限,由省级公路主管部门与当地城建部门共同商定,并随城市建设区域的发展变化进行合理调整。

高速公路通行费最新规定

高速公路通行费最新规定

高速公路通行费最新规定关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最新规定一直以来,高速公路通行费收不收、收多少是社会公众广泛关注并持续热议的问题。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大会议上,两大会议代表纷纷提案,建议修改现行的收费公路政策。

日前,交通运输部答复了一批相关提案。

作为行业主管单位,交通运输部对这些建议怎么看,背后又有哪些考虑呢?免费现状1重大节假日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小型载客汽车,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法定节假日及其连休日,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2“绿通”政策军队和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可以减免车辆通行费。

3其他情形高速公路与城市相互融合,部分路段成为连接城市内的主要干道,各地采取收费站外迁、绕城高速年票优惠等一系列办法,方便市内交通,如北京政府取消了五环路的收费,将所有收费站调整至五环以外,深圳政府通过政府回购方式取消了梅观高速公路收费,并启动了市政化道路改造工作。

三大焦点8月,交通运输部答复了15项两大会议提案,其中关于收费公路政策的内容聚焦于以下三点。

根据答复内容,可以窥见当前一段时间内的收费公路政策导向。

焦点一:免费好VS收费好政协提案第1337号提出“逐步取消或减免道路收费”;人大建议第7559号提出“取消公路收费”。

交通运输部答复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公路特别是高速公路的发展,仍然需要依靠收费公路政策,收费公路政策将按照“用路者付费、政府性债务风险可控、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加强政府监管”等原则逐步完善。

我国将加快构建“两个公路体系”,即“统筹发展以普通公路为主的体现政府普遍服务的非收费公路和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收费公路”,从严控制并逐步减少一级、二级收费公路,最终实现只有联网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目标。

公路桥梁通行费管理制度

公路桥梁通行费管理制度

公路桥梁通行费管理制度公路桥梁通行费管理制度是指在公路桥梁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通行车辆收取费用的管理规定。

它是维护公路桥梁设施良好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旨在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本文将围绕公路桥梁通行费管理制度展开论述,包括其背景、目的、管理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背景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公路桥梁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公路桥梁的建设、维护和运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传统的财政拨款已经难以满足需求。

因此,引入通行费管理制度成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

二、目的公路桥梁通行费管理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为了实现公路桥梁建设和运营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筹集:通过对通行车辆收取费用,实现公路桥梁资金的自我筹集,减轻财政负担,保证投资的长期可持续性。

2. 抑制交通拥堵:适度收取通行费可以引导交通流量合理分布,减少交通拥堵的发生,提高交通效率,改善道路出行条件。

3. 促进公路桥梁建设和维护:通行费的收取可用于公路桥梁的建设与维护,提升公路桥梁的服务能力和安全性。

4. 环境保护:适当定价的通行费可以引导车辆选择,减少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促进环境保护。

三、管理模式在公路桥梁通行费管理制度中,存在着多种管理模式,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模式进行实施。

常见的管理模式包括:1. 固定费率:按照固定的费率标准对通行车辆收取通行费用,适用于车流量较为稳定的路段,如收费桥梁。

2. 浮动费率:根据交通拥堵情况或不同的时间段对通行车辆收取不同的费用,以引导车流分散,减少交通拥堵。

3. 区域收费:设立收费区域,在区域内对车辆进行收费,适用于城市交通繁忙区域。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在实际的公路桥梁通行费管理制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以及相应的建议:1. 不合理定价:有些地区的通行费定价不够科学、合理,未能很好地引导车流,建议在定价过程中充分考虑交通拥堵、环境保护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费率标准。

山东省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管理办法

山东省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管理办法

索引号:公开目录:行政法规发布机构:国道临沭收费处发布日期:年月日名称:山东省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管理办法文号:主题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通行费(以下简称通行费)的收费管理工作,提高收费站(处)(以下简称收费站)的管理水平,树好山东公路收费部门“依法收费、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确保省通行费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交通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交公路[]号)、《山东省交通厅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鲁交财审[]号)和《山东省交通厅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及违规处理规定》(鲁交体发[]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使用于山东省公路系统各还贷性通行费收费站,公路系统参与管理的经营性收费站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收费管理第三条各市公路管理局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项公路收费站规定,各收费站的设置、展期和迁址工作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关于印发设置公路收费站审批程序的通知》(鲁财综[]号),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公路收费站审批权限等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鲁财综[]号)和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明确公路收费站点设置、展期问题的通知》(鲁交财审[]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各市公路局要严格执行省政府通行费收费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在批准位置设站收费,严禁私自迁移站址。

各市公路局、收费站不得设置旨在实行内部票据监督的停车验票点。

第五条各收费站要严格执行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文件规定的收费期限和收费标准,按规定的时间开征通行费,不得拖延开征时间;按规定的期限停止收费,严禁未经批准超期收费;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第六条因收费道路大中修确需封闭而暂停收费工作时,要向山东省交通厅公路局(以下简称公路局)书面报告暂停收费时间、区间,并于工程完工后尽快组织实施收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停止收费工作。

第七条各收费站在车辆行进方向悬挂省交通厅颁发的“收费站”标牌,规格厘米×厘米(长×宽);在收费区适当位置设置“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标牌;在车辆行进方向距收费亭二十米处设置“政务公开栏”,规格为米×米(长×宽),公开收费站收费文件(文号、站点名称、位置)、审批机关、主管机关、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用途、收费期限、收费单位、监督电话等。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2篇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2篇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精选2篇(一)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是指对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征收通行费的管理工作所遵守的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的一般内容:1. 法律依据: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合规操作。

2. 组织架构: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3. 收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行费的收费方式,可以是现金支付、电子支付等多种方式。

4. 收费标准:制定明确的收费标准,包括车型划分、收费金额等,确保费用公平合理。

5. 收费设备:建立科学、先进的收费设备,同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可靠运行。

6. 收费站管理:确保收费站设施设备完好,收费站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7. 收费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系统,及时记录和管理收费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8. 收费监督检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收费过程和费用使用进行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违规行为。

9. 收费问题处理:及时处理收费过程中的问题和投诉,确保公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10. 宣传教育: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总之,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是为了确保通行费征收工作的合规性、公平性和高效性,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和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营。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精选2篇(二)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制度法规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规定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为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2. 《通行费征收管理制度》:详细规定通行费征收的具体操作流程、标准和程序,包括征收对象的确定、计费方式、征收标准、征收时间、征收凭证等方面的规定。

3. 相关法律法规: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公路法》、《道路收费条例》等。

4.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对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进行规范,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管责任。

公司车辆高速费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高速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车辆高速费用管理,确保公司车辆行驶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合理使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公司车辆进行公务出行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费用报销第四条公司车辆高速通行费报销需符合以下条件:4.1 公司车辆行驶高速公路,需出示公司行驶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4.2 高速通行费发票应完整、清晰,并注明车型、车号、通行路段、通行日期等信息。

4.3 高速通行费发票须在通行后三个月内报销。

第五条报销流程:5.1 员工在行驶高速公路前,应向行政部报备出行计划,包括出行时间、目的地、预计行驶里程等。

5.2 员工在高速公路通行后,将高速通行费发票、行驶证、驾驶证等资料提交行政部。

5.3 行政部对报销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实际通行费用予以报销。

第三章费用控制第六条公司车辆高速通行费支出,应遵循以下原则:6.1 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尽量选择经济实惠的通行方式。

6.2 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减少高速通行费支出。

6.3 在确保公务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长途出行。

第七条公司车辆高速通行费报销金额,不得超过以下标准:7.1 公务车:按照国家规定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根据车型、里程等因素计算。

7.2 私家车:按照公司规定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根据车型、里程等因素计算。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公司车辆高速通行费不合理支出的人员,将追究其相应责任:8.1 未按规定报备出行计划,擅自使用公司车辆高速通行的人员,将扣除部分报销费用。

8.2 故意虚报、伪造高速通行费发票的人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3 未妥善保管高速通行费发票,导致发票丢失或损坏的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是指规范通行费征收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指导原则。

以下是
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的一般内容:
1. 法律法规遵守: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必须依法依规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

2. 组织管理机构设立: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明确通行费征收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收费标准制定:制定合理的通行费收费标准,根据交通运输情况、道路状况等因素
确定费用,并及时调整和公示。

4. 收费设施建设和设备管理:建设和维护通行费收费设施,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坚
决防止设备的损坏和安全问题。

5. 用户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的用户信息管理制度,明确用户的身份和车辆信息,确保
收费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6. 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通行费收入和支出的监督
检查,防止财务造假。

7. 服务质量保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通行费征收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处理投诉
和纠纷,保障用户权益。

8. 信息公开和公示:及时向公众公开通行费征收的相关信息,包括费用标准、收费设
施等,确保透明公正。

9. 监督机制建立: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10. 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加强对通行费收费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

总之,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守则旨在规范通行费征收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合法合规,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用户权益。

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收费管理制度

收费管理职责一、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山西省晋济高速公路收费工作的全过程的控制要求,以确保收费运营管理工作能够达到规范、安全的工作要求,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晋济高速公路收费站收费业务管理工作的全过程控制。

三、职责3.1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收费政策,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3.2负责编制年度通行费征收计划,收费站经费支出计划,收费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和更新改造计划,并分解下达收费任务。

3.3负责收费、监控等设施的安装维护及票证管理工作。

3.4加强收费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

3.5建立健全员工岗位责任制和收费业务程序,对有关帐簿、凭证、票证的使用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

3.6负责组织收费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定期对费收工作进行检查,开展收费业务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纠正错误,堵塞漏洞。

3.7搞好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负责接受群众举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

3.8建立卫生责任制,营造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严格考勤制度,杜绝弄虚作假;建立值班制度,以便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并组织开展军事训练和学习培训,严格军事化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3.9负责搞好外部的协调工作,如收费投诉的调查和处理。

3.10完成处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3.1.1主要工作权限:3.1.2有权对本站职工进行政治、道德教育及军事化管理;3.1.3对本站工作行使管理权。

4.1站长岗位职责4.1.1主要职责: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收费业务和收费站工作正常进行。

4.1.2主要工作内容:4.1.2.1全面负责收费站工作,组织领导收费站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全面完成管理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1.2.2当好带头人,抓好收费站基层员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保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规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法

规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法

****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管理方法发文单位:****人民**文号:****人民**第7号令发布日期:1997-7—7执行日期:2006-4—12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通规费征收的范围、标准、时间和办法第三章交通规费征收稽查第四章交通规费的使用和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nbsp;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规费的征收使用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公路建设和养护的资金来源,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规费,是指**和**人民**决定向有机动车(含拖拉机、畜力车,下同)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车主)征收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货运交通建设附加费、客运交通建设附加费、车辆交通建设附加费、非农用地交通建设附加费组成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以及其他有关专项收费。

除**和**人民**外,其他任何部门、组织、单位和个人不得决定征收或者不征收交通规费。

第三条在本**行政区域内落籍的机动车和调驻本**行政区域内的外籍机动车,车主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交通规费。

第四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交通规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征收机构和地(市)、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征收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 **级人民政论应当加强对交通规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级人民政论的**有关部门应当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交通规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交通规费征收的范围、标准、时间和办法第六条**交通规费征收机构和地(市)、县交通规费征收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负责具体征收工作:(一)车辆购置附加费、新增车辆交通建设附加费和本条第(二)项规定以外的交通规费由**征收机构负责;(二)拖拉机、二轮和侧三轮摩托车、畜力车的公路养路费、货运交通建设附加费、车辆交通建设附加费、非农用地交通建设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由地(市)、县征收机构负责。

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

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

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
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一般包括一下内容:
1. 征收范围和标准:明确规定通行费的征收范围,包括适用通行费的道路、车辆类型等,同时规定不同车型的通行费标准。

2. 征收主体:明确通行费的征收主体,一般为交通部门或公路管理单位,规定其职责
和权限。

3. 征收方式和时间:规定通行费的征收方式,可以是收费站、电子收费等,同时明确
通行费的征收时间,如按年、按月征收。

4. 征收程序:规定通行费的征收程序,包括车辆通行前的准备工作、进站检查和收费
等程序。

5. 征收收据和凭证:规定通行费的征收收据和凭证,一般为收费发票或电子收费凭证,用于核实车辆的通行费缴纳情况。

6. 征收违规处罚:规定通行费的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未缴纳通行费的罚
款金额、逾期未缴纳通行费的滞纳金等。

7. 监督和管理:明确通行费征收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可以是交通部门、财政部门或公
路管理单位,规定其对征收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程序。

8. 法律责任:明确通行费征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违法征收行为的处罚措施和
补偿措施等。

以上是常见的通行费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实施中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情况的不同有所调整和补充。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及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办法-宁财规[2013]1号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及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办法-宁财规[2013]1号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及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办法正文:----------------------------------------------------------------------------------------------------------------------------------------------------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及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车辆通行费收支管理办法(宁财规[2013]1号南京市财政局)第一条为规范南京长江第四大桥、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车辆通行费的收支管理,根据《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京市交通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高管中心),负责南京长江第四大桥、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南京长江第四大桥、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应当按照《省政府关于同意南京长江第四大桥、南京绕城高速公路东北段开征车辆通行费批复》(苏政复〔2012〕90号)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南京长江第四大桥、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苏价服〔2012〕334号)等省文件执行。

第四条南京长江第四大桥、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车辆通行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全额解缴市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条经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在高管中心设立非税收入汇缴零余额账户,专门办理南京长江第四大桥、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车辆通行费的清算汇缴。

严禁在非税收入汇缴零余额账户坐支、挪用、截留车辆通行费。

南京长江第四大桥、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所属各收费站(点)应按省有关规定将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及时汇缴至高管中心非税收入汇缴零余额账户。

第六条南京长江第四大桥、绕越高速公路东北段车辆通行费因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实行联网收费,而涉及与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的资金结算,以及与其他收费路段的资金结算,由市交通集团自行办理。

通行费安全管理制度

通行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通行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通行费征收环境安全、稳定,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通行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通行费安全管理制度。

(2)协调解决通行费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3)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检查和考核。

2. 通行费安全管理办公室(1)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

(2)负责通行费征收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监督。

(3)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安全管理(1)通行费征收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2)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

2. 设备安全管理(1)定期对通行费征收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对损坏的设备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安全事故。

(3)加强对设备的检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环境安全管理(1)保持通行费征收现场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现场消防管理,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通行安全。

4.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对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通行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公路收费处车辆通行费稽查管理实施方案

公路收费处车辆通行费稽查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管理处通行费征收管理,规范收费管理行为,强化车辆通行费稽查管理职能,切实维护好公司、管理处的合法权益,确保车辆通行费应收尽收,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现根据《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行费稽查管理实施办法》以及《稽查考核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管理处自身的实际,特制定《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处通行费稽查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开展车辆通行费稽查管理工作是确保收费管理规范、文明、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是有效控制和杜绝车辆通行费流失,防止截留、挪用、贪污车辆通行费等违法行为发生的一项必要举措。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处所属各科室、各单位。

第二章稽查工作的原则和职能第四条开展通行费稽查管理工作严格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为准绳”的原则,确保车辆通行费应收不漏、应免不收。

第五条管理处征费稽查科稽查大队代表管理处履行通行费稽查管理工作,负责协助、指导收费站通行费稽查工作的开展,以及向公司上报征费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及相关报表。

其主要职责:(一)负责通行费稽查管理实施办法工作的具体落实,拟定年度稽查管理工作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负责依据公司收费管理制度,对违规违纪的相关单位、人员实施处罚。

(三)建立完善管理处内部专职和兼职的稽查工作网络,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收费站点开展全方位的稽查工作。

(四)负责制定管理处内部稽查工作制度和计划。

并监督- 1 -和指导各收费站的稽查工作,包括监督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管理人员对收费员和内保员的稽查以及收费班长对收费员和内保员的日常稽查等。

(五)协助公司通行费稽查管理科开展稽查工作。

(六)联合地方公安、交警、路政等有关部门,在本路段内积极开展偷逃车辆通行费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

(七)每月5日前完成稽查月报表、偷逃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联防整治月报、偷逃车辆统计表的填制。

(八)认真统计、审核各站点打击偷逃车辆通行费治理成果。

(九)按季度向公司征费处上报、申兑“偷逃车辆通行费违法犯罪联防整治奖励”。

公路收费所管理制度

公路收费所管理制度

公路收费所管理制度一、概述公路收费所是指为了维护和管理公路设施,确保公路的可持续发展,实行对通过车辆进行收费的设施。

公路收费所管理制度是指对公路收费所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包括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管理流程、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二、收费标准1. 收费标准的确定应根据公路的等级、路况、维护费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2. 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确保收费的公平合理性。

收费标准的确定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并在公告栏和网站上公布。

3. 收费标准应根据不同车型和车辆载重量进行区分,确保公路收费所的收费可以覆盖相关的维护和管理成本。

4. 收费标准的调整应经过合理的程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透明,确保公众能够了解收费标准的调整原因和过程。

三、收费方式1. 公路收费所可以采取人工收费、电子收费等多种方式进行收费。

应根据公路收费所的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收费方式。

2. 人工收费应设置足够的收费岗亭,确保收费人员的安全和工作效率。

收费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收费规定和操作流程。

3. 电子收费应建设完善的电子收费系统,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电子收费系统应具有安全性保障措施,确保交易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四、管理流程1. 公路收费所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流程,包括车辆通行、收费、结算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流程。

2. 车辆通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车辆通行制度,确保车辆按规定通行,避免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3. 收费管理应建立规范的收费制度,确保收费规定的贯彻执行,避免收费漏洞和不正当收费。

4. 结算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结算制度,确保收费资金的使用合理、透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五、安全措施1. 公路收费所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收费所的安全和秩序。

应加强对收费所周边环境的安全监控,防范火灾、盗窃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2. 收费所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收费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收费所的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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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办

【法规名称】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
【颁布时间】2004-07-21
【正文】
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1条
本办法依公路法(以下简称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2条
本办法用词定义如下:
壹、收费站:系指因应征收公路通行费之需要,而于公路上设置,供营运单位向通过车辆收费之设施物及其关联收费设备。

二、人工收费:系指以收费员于收费车道收取现金、通行票证,以使汽车行经收费站完成缴费之作业方式。

三、电子收费:系指利用电子收费系统技术,于汽车行经收费站时,自动完成缴费之收费方式。

四、收费车道:
(壹)人工收费车道:系指以人工收费方式专供汽车行经收费站依规定缴费之收费车道,包括回数票专用车道及现金找零车道。

(二)电子收费车道:系指以电子收费方式专供汽车行经收费站依规定缴费之收费车道。

五、营运单位:系指负责人工收费或电子收费之收费机关(构)。

六、通行票证:系经核准有案公开发行,用路人持以通过收费站完成缴费行为之票证,包括人工收费和电子收费票证。

七、通行费收储:系指通行费、预售票款、短收赔缴款、溢收款及逃欠费补缴等之现金收入。

第3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通行费征收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征收机关),国道、省道为交通部委任之机关;县、乡道为县(市)政府。

第4条
国道、省道通行费之征收,应由征收机关拟订征收计划,载明收费依据、营运单位名称、收费站站址、预计征收期间、车种、费率计算及费额、差别费率、免征或停征、欠费追缴等有关关联事项,报请交通部核定。

县道、乡道通行费之征收计划,应由征收机关依前项规定拟订,送县(市)议会及交通部备查。

前二项程序完成后,征收机关应于开始征收前二十日将征收计划公告之。

通行费率之调整,准用前三项规定办理。

第壹项国道、省道通行费之费率计算及费额,交通部应于核定征收计划后检附关联资料送财政部同意。

第5条
通行费按小型车、大货车及大客车、联结车和机器脚踏车分类征收,其适用范围如下:
壹、小型车:座位于九座以下之小客车或座位于廿四座以下之幼童专用车,或总重量于三、五○○公斤以下之小货车、小客货俩用车、代用小
客车、小型特种车及小型车附挂七五○公斤以下轻型拖车。

二、大货车及大客车:总重量逾三、五○○公斤之大货车、大客货俩用车、代用大客车、大型特种车、曳引车,及座位于十座之上之大客车或
座位于廿五座之上幼童专用车。

三、联结车:包含全联结车及半联结车。

四、机器脚踏车:包含大型重型机器脚踏车、普通重型机器脚踏车及轻型机器脚踏车。

第6条
通行费费率之计算方式应依公路兴建、营运和维护成本、使用者受益程度,交通量及收费年限等因素,按车辆种类订定,其计算方式如附件。

附件
壹、计次收费之通行费费率计算方式
净固车种i车km净变车种i权数×车种i权
定成×──────+动成×────────────
本∑车种i车km本∑车种i车km×车种i权数
车种i费率=──────────────────────────
车种i通过收费站次数
项目说明及运用准则:
(壹)净固定成本:系工程兴建成本于营运基准年的年初终值乘以该公路系统核定之自偿率后再扣除其他收入合计数于营运基准年的现值乘以用于固定成本之比例。

(二)净变动成本:系维护管理成本于营运基准年的年初现值扣除其他收入合计数于营运基准年的现值乘以用于变动成本之比例。

(三)分摊权数
1、各车种固定成本分摊权数:固定成本之分摊不会因各车种而有所不同,以各
车种的车km占总车km为分摊数;其中各车种
的车km为各车种之平均车km和各车种通过收费站次数之乘
积。

2、各车种变动成本分摊权数:由轴当量及政策需要二项的加权平均值。

政策需要含大众运输政策、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交通量
组成及使用者受益程度等因子组成,经该公路系统主管机关综
合通盘考量订之。

二、计里程收费之通行费费率计算方式
净固车种i车km净变车种i权数×车种i权
定成×──────+动成×────────────
本∑车种i车km本∑车种i车km×车种i权数
车种i费率=──────────────────────────
车种i车km
项目说明及运用准则:
(壹)净固定成本:系工程兴建成本于营运基准年的年初终值乘以该公路系统核定之自偿率后再扣除其他收入合计数于营运基准年的现值乘以用于固定成本之比例。

(二)净变动成本:系维护管理成本于营运基准年的年初现值扣除其他收入合计数于营运基准年的现值乘以用于变动成本之比例。

(三)分摊权数
1、各车种固定成本分摊权数:固定成本之分摊不会因各车种而有所不同,以各车种的车km占总车km为分摊数;其中各车种
的车km为各车种之平均车km和各车种通过收费站次数之乘
积。

2、各车种变动成本分摊权数:由轴当量及政策需要二项的加权平均值。

政策需
要含大众运输政策、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交通量
组成及使用者受益程度等因子组成,经该公路系统主管机关综
合通盘考量订之。

第7条
征收机关基于交通管理需要,需实施通行费差别费率时,应依征收计划办理。

但差别费率之上限值不得高于标准费率之二倍。

第8条
收费站应设置标志、标线或号志,指示汽车依规定驶入适当车道缴费。

前项收费车道发生事故无法继续使用或设备故障时,营运单位应即时作适当之处理。

第9条
通行费之收费方式如下:
壹、收取现金。

二、收取通行票证。

三、藉电子收费系统收取。

四、其他经公路主管机关核准之收费方式。

第10条
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不依规定缴纳通行费,营运单位应将该车辆之车种、牌照号码、通行时间、行驶方向及特征等予以记录,且照相或录影存证送征收机关处理。

第11条
营运单位应每日统计收费站通行费收储及交通量,其起讫时间,自当日零时起至廿四时止。

第12条
各项通行票证及缴费证明单由征收机关制发。

第13条
为灾害防救或紧急危难交通管理需要,征收机关得依征收计划停征通行费。

因应连续假期交通管理需要,征收机关得选定路段及时段,依征收计划停征通行费。

第14条
下列车辆得免征收通行费:
壹、该管公路管理机关和管辖警察机关暨所属单位因公执勤之公务车辆。

二、应该管公路管理机关请求支援公路管理机关处理事故所需之消防车、警备车、宪警巡逻车。

三、挂有或喷有军字牌照之执行战备及训练之国军编装车辆。

四、经该管公路主管机关核发行驶路线许可之市区或公路客运业营业车辆。

依前项第三款及第四款规定免征收通行费者,营运单位应向其收取作业成本费用;征收机关且得会同关联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稽查之。

第15条
汽车通行于应缴通行费之公路,经收费站不依规定缴费者,征收机关应向其追缴通行费及加收追缴作业费用。

前项追缴作业费用包含车籍资料查询费、照片费、帐单列印费、挂号邮资费、人工作业费及缴款手续费,各该费用由征收机关核定之。

有第壹项违规行为者,另由公路主管机关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处罚之。

第16条
不依规定缴费车辆有下列情形之壹者,车主或利害关系人得提出关联证明,向征收机关申请撤销或废止其依前条第壹项规定所作之处分:
壹、汽车或其号牌失窃遭冒用者。

二、汽车报废遭冒用者。

三、汽车号牌遗失遭冒用者。

四、汽车号牌遭伪造变造者。

五、车主死亡者。

六、其他经征收机关同意认有正当理由者。

经征收机关认定符合前项各款情形之壹者,征收机关应即撤销或废止其依前条规定所作之处分,且通知营运单位注销该笔帐款。

第17条
征收机关得委讬民间机构办理公路通行费征收业务。

第18条
本办法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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