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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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丰富我校校园文化生活,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清新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校园文化活动层次和品位,让学生在浓厚的艺术氛围里开启多种感知通道,激发学生对文化艺术的兴趣与爱好,培养学生文化艺术鉴赏力、创造力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综合技能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3月—5月举办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艺术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校党委和团省委中心工作,以“舞动青春”为主题,以纪念中国共青团成立90周年为主线,坚持育人为本,以先进文化为导向,面向全体在校学生,立足于提高审美修养和人文素养,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集思想性与艺术性于一体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展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弘扬雷锋精神,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二、内容与形式
本届文化艺术节分为两个部分:文化鉴赏月与艺术实践月。
内容:文化鉴赏月将欣赏到省杂技团、省芳华越剧团、省艺术剧院等专业团队的文艺演出。
艺术实践月将开展微电影、辩论、歌
手、模特、舞蹈、创意组合等赛事。
形式:辩论赛、十佳歌手大赛、“微”系列活动由学院单独参赛,其他项目学院可以选择单独参赛或组队参赛,由组委会抽签确定组队学院名单。
在各项比赛中,鼓励融入雷锋精神的元素,以艺术形式弘扬雷锋精神。
三、评奖办法
(一)本届艺术节活动设立的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学院优秀组织奖8名。
要求各学院在艺术节期间学院自主开展文化艺术活动,活动效果突出(占该奖项总分50%);组织学院学生积极参与校文化艺术节“微”系列活动(占40%,由各项子活动学院学生参与比例计算);承办校级文化艺术活动情况(占10%)。
2、团体总分奖:以院为单位,以单项比赛加权得分累计团体总分。
评比出总分第一至第八名的学院(设第一名二个)。
单独参赛的学院,在最后得分(加权分)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系数(舞蹈大赛加权系数为2;模特大赛、创意组合大赛加权系数为1.5;十佳歌手赛、辩论赛加权系数为1;“微”系列活动不计入团体总分奖,只设立单项奖项)。
3、艺术表演奖:各比赛项目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4、指导教师奖:各项艺术表演节目前三名的指导教师。
(二)获奖学院以及个人奖励
1、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奖金1000元。
2、获得团体总分奖的学院,第一名奖金1000元、第二名至第四名奖金800元,第五名至第八名奖金500元。
3、获得艺术表演奖的团体及个人,团体: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个人: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
附1: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附2: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表
附3: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比赛项目要求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学生文化艺术节通知
抄送:校领导。
福州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2年3月10日印发附1:
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名单
组委会主任:陈少平校党委副书记
组委会副主任:庄莉校宣传部部长
程文忠校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
杨晓翔校教务处处长
黄阿火校团委副书记(主持)
组委会秘书长:叶志清校团委副书记
组委会办公室主任:张茜茜校团委文化部部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附2:
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表
附3:
福州大学第二十五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比赛项目要求
1、“微”系列活动
(1)微小说
比赛形式:以个人的形式参赛,通过网络投票、现场投票等环节评选出最终结果。
作品截止上交时间为5月1日。
比赛要求:“我的青春我的团”为主题的原创作品,小说长度在140字以内(含标点符号)。
参赛选手统一登录校社联官方网站“微小说大赛平台”上传作品,作品署名为学院+学号+姓名+手机号(不计入作品字数)。
(2)微电影
比赛形式:以小组(6人以内)的形式参赛,通过网络投票、现场展示评分等环节评选出最终结果。
作品截止上交时间为5月1日。
比赛要求:“我的青春故事”为主题的原创作品的原创作品,时长在35分钟以内。
参赛选手统一发送原创微电影到优酷上,并将链接上传到校社联官方网站“微电影大赛平台”,作品署名为学院+学号+队长姓名+手机号。
(3)随手拍
比赛形式:以个人的形式参赛,通过网络投票、生活一区现场投票等环节评选出最终结果。
作品截止上交时间为5月1日。
比赛要求:随手拍内容必须是与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有关的原创作品,允许经过电脑软件的技术加工,图片格式统一为JPEG,图片名为作品名称。
参赛选手统一登录校社联官方网站“随手拍大赛平台”上传作品,作品署名为学院+学号+姓名+手机号。
2、辩论赛
比赛形式:以学院为单位,每学院组织一至二支代表队参加校园辩论赛。
以雷锋精神、廉政文化等主题为辩题。
比赛要求:比赛采用海峡辩论赛赛制。
各院参赛人员名单于3月25日前送交辩协,比赛具体流程见校社联辩协发文。
3、十佳歌手赛
比赛形式:独唱的形式参赛,唱法不限。
比赛要求:比赛采用现场演唱形式。
选手自带伴奏(CD)或其他乐器伴奏;选手名单及参赛曲目于4月1日前送交组委会。
获过校艺术节十佳歌手称号的同学不参加此项比赛。
4、模特大赛
比赛形式:比赛分三个环节进行:运动展示(4人)占总分的30%、个性展示(人数不限)占总分的40%、晚装展示(一男一女2人)占总分的30%。
比赛要求:个性展示环节每只队伍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此环节选手自备音乐及画外音。
参赛作品及选手名单请于4月13日前送交组委会。
5、舞蹈大赛
比赛形式:可分为个人、团体表演。
舞蹈种类多样化,可分为民族、现代、街舞等。
比赛要求:选手自备伴奏带(CD)。
参赛作品及选手名单请于4月23日前送交组委会。
6、创意组合大赛
比赛形式:以演唱、舞蹈、器乐、小品、音乐剧等表演形式参赛。
参加人数为2人以上。
比赛要求:选手自备伴奏带(CD)、乐器。
时间不超过8分钟,每超时二分钟内的作品扣除1分(百分制),以此类推,参赛作品及选手名单请于5月10日前送交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