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林则徐纪念馆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林则徐纪念馆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林则徐纪念馆停车场收费标准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3.10.24
•【字号】榕价服[2003]72号
•【施行日期】2003.10.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福建省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林则徐纪念馆
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榕价服[2003]72号2003年10月24日)
福州市林则徐纪念馆:
你馆“关于要求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悉。
根据市物委榕价公字2001)20号文件精神,现核定你馆停车场收费标准为:汽车临时停放每辆次2元,过夜停放(当日20∶00-次日8∶00)每辆次5元。
以上核定的标准自2003年10月15日起执行,你馆应在停车场醒目位置设明码标价牌,自觉接受物价部门和群众的检查监督。
《城市停车规划规范》(51149-2016)

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4)4停车需求预测与停车位供给 (6)4.1停车需求预测 (6)4.2停车位供给 (7)5停车场规划 (8)5.1停车场规模 (8)5.2停车场规划要求 (8)6建筑物配建停车位 (11)本规范用词说明 (14)引用标准名录 (15)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 (1)2Terms (2)3Basic Requirements (4)4Parking Demand Forecasting and Supply (6)4.1Parking Demand Forecasting (6)4.2Parking Space Supply (7)5Parking Lot Planning Requirements (8)5.1Size of Parking Lot (8)5.2Planning Requirements (8)6Parking Space for Buildings (11)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14)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15)1总则1.0.1为科学合理安排停车设施,构建有序的停车环境,规范城市停车规划,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所涵盖的停车规划。
1.0.3城市停车规划应贯彻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应以城市发展及交通发展战略为指导,统筹现状停车供需关系,考虑未来机动车发展水平,结合交通需求管理措施,制定停车位总量控制和区域差别化的供给策略,划分城市停车分区,统筹配置城市停车资源,并应满足交通安全、综合防灾等要求。
1.0.4城市停车规划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术语2.0.1停车场parking lot供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及地上、地下构筑物。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1.11.30•【字号】闽价成[2011]428号•【施行日期】2011.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价成〔2011〕428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42号令)的有关规定,我局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自2011年12月15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游览参观点经营者实施的门票定价成本监审。
本办法所称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游览参观点运营成本基础上,核定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成本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游览参观点门票定价成本,是指保证游览参观点正常运营的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包括历史定价成本、成本合理预期以及其它成本事项,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基本依据。
历史定价成本是指依据监审年度对经营者运营成本核定的定价成本。
成本合理预期是指在监审期后可以预知的可能增加的合理成本。
其他成本事项是指在监审期后可能发生的会影响成本变化的事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游览参观点包括:(一)风景名胜区、自然与文化遗产地、红色旅游区、自然保护区、人文景观(含文物古迹、宗教场所、博物馆(院)、纪念馆、科技馆等),各类公园(含动植物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等供游览参观的场所;(二)游览参观点内配套的观光车、游船(艇)、漂流竹筏、索道、停车场等设施或者场所。
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

4 停车泊位配建参考指标
4.1 区域划分
本导则为不同的规划管理区域制定相应停车设施的泊位参考 指标,将河北省设区市(主城区)划分为三个类别,见表 4.1-1 的 规定,其它县(市、区)可参照Ⅲ类执行,雄安新区停车设施配建 标准按照新区有关政策、规划等要求确定。
表 4.1-1 建筑项目配建停车位指标的区域划分
独立餐饮娱乐 餐饮娱乐
附属配套餐饮娱乐
商业设施*
泊位/100 ㎡建筑面积 2 2 1 按独立餐饮、娱乐指标的 80%执行
泊位/100 ㎡建筑面积 1 0.7 0.7
商业
大型超市*
泊位/100 ㎡建筑面积 1.2 1.1 0.7
配套商业设施(小型超市、便利店、 泊位/100 ㎡建筑面积 0.6 0.6 0.6
1.0.3 城市停车设施的配置应坚持节约资源原则,贯彻“供 需统筹、以供定需”,“区域差别化”的基本理念,明确“配建为 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为补充”的供应结构,规范“分区、分时、 分类、分价”的管理,保障静态交通配置合理,使用方便。
1.0.4 城市停车设施的形式应因地制宜。根据停车设施需求 和供应分布状况,合理选用地面停车场、地上停车楼(库)、半地 下停车库、地下停车库、路内停车和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库)等不 同形式。
4.1 区域划分......................................................................... 6 4.2 机动车标准泊位配建指标下限参考值........................ 5 4.3 机动车特殊泊位配建指标下限参考值........................ 8 4.4 非机动车标准泊位配建指标下限参考值.................... 9 5 停车设施建设要求................................................................12 5.1 一般规定....................................................................... 12 5.2 配建停车场(库)....................................................... 13 5.3 路外公共停车............................................................... 14 5.4 路内公共停车............................................................... 16 5.5 老旧居住区停车........................................................... 17 5.6 新能源汽车停车........................................................... 17 5.7 机械式停车................................................................... 18 5.8 智慧停车....................................................................... 20 附录........................................................................................... 21
福州市免费停车大全

11、去联邦第五街,pizzahut,五一路好又多。收费的,就停在铁道大厦边上。免费的,就停在邮电管理局楼下(白天好像有人看车,晚上肯定免费) 12. 鼓西路268号边上可停好多车,绝对免费!
13. 实验小学对面的可以免费的
23. 去联邦第五街,pizzahut,五一路好又多。收费的,就停在铁道大厦边上。免费的,就停在邮电管理局楼下(白天好像有人看车,晚上肯定免费)
24. 去联邦第五街,pizzahut,五一路好又多。收费的,就停在铁道大厦边上。免费的,就停在邮电管理局楼下(白天好像有人看车,晚上肯定免费)
25.交通路南侧全线免费
38.杨桥路房地产管理局门前的一段路免费;
39.杨桥路与达明路原海峡人才市场楼下免费;
40.衣锦华庭(灿坤店)门前的一整条巷子免费。
41.广达路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一侧有停车线,免费(偶单位门口,呵呵)
42.鼓屏路27号边,鼓楼公交车站旁边的工商银行有个很大的免费停车场。
43.群众路市规划局里面也可以停车,大楼前后都有停车场(保安基本不会管),不过要记住6点下班,如果忘记取车,只好等第二天了。
31.:东街口往杨桥路方向,路北边(东街口国美),自行车道边上,有七八个划了线的免费停车位,从那以后到东街口再也不愁免费停车了。再往西,杨桥路光盘店边的自行车道上,也有类似的停车位,但是有时候会有人过来收费,你要是强硬不给,也没问题的。 32.吉庇路绿洲书店前面的人道还挺宽,停个三五辆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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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免费停车地点收集
1、井大路西侧停车都不要钱,但是车位经常爆满。 可以停在二我也酒楼南侧的停车场,2元。可以再往里头开一些,也可以免停车费!
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

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 (2)二、停车场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 (2)2.1 管理组织架构图 (3)2.2 各部门职责 (4)2.2.1 停车场安保部门职责 (5)2.2.2 停车场收费部门职责 (6)2.2.3 停车场服务部门职责 (7)三、车辆进入与停放管理 (8)3.1 入场管理 (9)3.1.1 登记制度 (10)3.1.2 检查制度 (11)3.2 停放管理 (12)3.2.1 停车线划分 (14)3.2.2 车辆停放规范 (14)3.2.3 车辆安全设施 (15)四、停车场收费管理 (16)4.1 收费标准 (17)4.2 收费方式 (18)4.3 收费流程 (19)五、停车场安全管理 (20)5.1 安全检查 (21)5.2 应急预案 (22)5.3 安全宣传教育 (23)六、停车场维护与管理 (24)6.1 清洁卫生 (26)6.2 设施维护 (27)6.3 路面保养 (28)七、监督与考核 (29)7.1 监督机构 (30)7.2 考核内容 (31)7.3 考核方法 (32)八、附则 (33)8.1 解释权 (34)8.2 修订日期 (34)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停车场的管理,提高停车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来访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公共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医院停车场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停车场管理职责、服务内容、管理规定及相关事项等,为患者和来访者提供安全、有序、便捷的停车服务。
所有进入医院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加强医院工作人员的车辆停放管理,以确保医疗工作不受干扰,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停车场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停车场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物业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审议停车场管理制度、费用收取标准、预算和决算等重大决策。
停车场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停车场管理制度,包括车辆进出管理、收费管理、安全巡查等工作,确保停车场秩序井然、车辆安全。
GB 55011-2021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GB55011-2021

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 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 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丁.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 ,是保 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 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 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7下-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了、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 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 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 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T.程建设标准是经过 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 一 般情 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丁,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 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程建设规范协 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 ,T. 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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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2 3 路线…………………………………………………………… 4
3. 1 一般规定……….................………..................……. 4 3. 2 平面…………….................……………·…........……. 6 3. 3 纵断面........….........…..................…................... 6 3.4横断面…………........…·…………….................……. 7 4 交叉……………………………………………………………8 5 路基路面......................................……........…........ 10 6 桥梁.............................…........................….......... 13 7 隧道..............................….......................….......... 16 7. 1 一般规定 …........…........................................... 16 7. 2 主体结构 …........…...........................…·…......... 17 7. 3 设备设施 …........………..................……….......... 17 8 公共电汽车设施及客运枢纽....................................... 19 8. 1 一般规定 …........………..................……….......... 19 8.2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BRT) .................……….......... 19 8. 3 有轨、无轨电车交通设施 ................................……·20 8. 4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 20 8. 5 公共交通站(场、厂) …….................……….......... 20 8. 6 客运枢纽 …........………..................……….......... 21 9 其他设施…............................................................ 22 9. 1 排水、照明及绿化设施.......................................... 22 9. 2 城市广场、路内停车设施 ..............…………….......... 22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6.08.12•【字号】闽价服〔2016〕233号•【施行日期】2016.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闽价服〔2016〕233号各市、县(区)物价局(发改委、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交通局(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建局:为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坚持解放思想。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停车服务收费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化解停车市场供需矛盾,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
(二)坚持因地制宜。
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区别停车场性质特点,区别停车供求关系,区别山区沿海城市,区别城市区域和停车时段,实行分类定价管理,实施差别化收费政策。
(三)坚持放管结合。
依法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管住管好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下同)管理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强化对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设施服务收费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建立完善分类停车服务收费政策(一)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要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服务收费形成机制:1.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2.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
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28•【字号】•【施行日期】200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06件) (2004年4月2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4年4月28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一、废止的市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70件)1.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文化局《福州市文艺演出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1983]27号)2.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废旧物资行业管理的通告(榕政[1986]11号)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简化国内外商务人员出入境审批手续的通知(榕政[1988]8号)4.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福州市民办科研和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暂行规定》通知(榕政综[1988]100号)5.福州市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拍卖暂行规定(榕政综[1988]32号)6.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商务人员出国(境)审批手续的通知(榕政综[1988]129号)7.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下放审批权限的规定》的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榕政综[1988]194号)8.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综[1989]153号)9.福州市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办法(榕政[1990]10号)10.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福州市邮政通信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1990]25号)11.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整顿市容交通秩序的通知(榕政综[1990]127号)12.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后三轮机动车管理的通知(榕政综[1990]182号)1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福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1991]26号)1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外地驻榕单位审批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1991]27号)15.福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榕政综[1991]43号)16.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知(榕政综[1991]256号)17.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物价委员会关于加强集贸市场摊位费收取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991]273号)18.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福州市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1992]16号)19.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市节约用水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1992]25号)20.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清理外来人口办公室关于清理外来人口、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992]53号)21.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公司审批权限的通知(榕政综[1992]81号)22.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实施〈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2]115号)23.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自建保安组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992]164号)2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加罚没商品和华侨、港、澳、台胞及其他人员携带进口商品定点收购经营单位的批复(榕政综[1992]201号)25.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无委会加强无线电管理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993]34号)26.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基地保护和管理的通知(榕政综[1993]160号)27.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福州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试行办法》的通知(榕政[1994]9号)28.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牲畜屠宰管理工作的通告(榕政[1994]27号)29.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统计开户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综[1994]4号)30.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兴投资区比照享受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榕政综[1994]60号)31.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盐业管理实行食盐加碘的通告(榕政[1995]21号)32.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1995]29号)3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小货车、私人小客车实行限量报牌的批复(榕政综[1995]104号)3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我市外贸出口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995]172号)35.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耕地开发资金使用管理意见报告的通知(榕政综[1995]175号)36.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发展若干事项的通知(榕政综[1995]238号)37.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集中年检的通知(榕政综[1995]249号)38.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建坟墓、摒除丧葬陋习的通告(榕政[1996]16号)39.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1996]8号)40.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贯彻《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996]10号)41.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外商投资产品出口、先进技术企业确认和考核若干事项报告的通知(榕政综[1996]75号)42.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异地搬迁联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通知(榕政综[1996]155号)43.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行车年检纳税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997]10号)44.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管理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997]26号)45.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交通局《关于加征出租小汽车营运牌证使用金和新投放营运牌证实行公开竞买的意见》(榕政综[1997]53号)46.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旅游重点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7]102号)47.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交企业异地搬迁联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榕政综[1997]119号)48.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政综[1997]196号)49.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一栋楼”退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7]224号)50.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投资项目审批“一栋楼”管委会关于投资项目审批联合踏勘组织工作若干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1997]225号)51.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审批“一栋楼”受理项目呈报市一级机构审批内部运转程序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政综[1997]235号)52.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健康教育工作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7]249号)5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办法》的补充通知(榕政综[1997]266号)5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市区木材市场的通告(榕政[1998]10号)55.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周边地区用地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8]6号)56.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的补充通知(榕政综[1998]39号)57.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8]123号)58.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的通知(榕政综[1998]174号)59.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8]193号)60.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8]318号)61.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9]100号)62.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类展销活动管理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999]183号)6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市市区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综[1999]223号)64.福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加强我市村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意见的通知(榕政综[1999]343号)65.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一日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综[2000]259号)66.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旅游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00]317号)67.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运用价格收费政策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意见(榕政综[2001]42号)68.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市宾馆酒店接待车客运管理规定》的通知(榕政综[2001]55号)69.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用途变更登记问题的批复(榕政综[2001]315号)70.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不宜收购的经营性用地出让的补充通知(榕政综[2002]127号)二、废止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36件)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关于音像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办[1988]246号)2.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1989]264号)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春节、元宵期间文化市场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榕政办[1989]29号)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五家单位《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榕政办[1989]260号)5.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管理的通知(榕政办[1990]117号)6.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颁发的《福建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政办[1990]185号)7.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务出国人员政审工作的通知(榕政办[1990]226号)8.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废旧金属管理的通知(榕政办[1990]245号)9.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医药公司等单位《关于治理整顿我市医药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1990]246号)10.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化肥农药专营管理和冬储工作的通知(榕政办[1990]257号)1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商业局等关于加强对个体饮食、理发美容业整顿管理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榕政办[1991]157号)12.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强福州市抗震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报告的通知(榕政办[1991]166号)1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专营管理和冬储工作的通知(榕政办[1991]187号)1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园林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榕政办[1991]234号)15.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广电局关于加强福州市有线(闭路)电视单位节目播放和供电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政办[1992]117号)16.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榕政办[1993]87号)17.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宗教局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意见的通知(榕政办[1993]88号)18.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福州市社会团体兴办第三产业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榕政办[1993]117号)19.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建委、市城管委关于加强对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车辆管理的通知(榕政办[1994]21号)20.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外地驻榕单位审批和管理的补充通知(榕政办[1994]73号)2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计委、市财委关于清理成品油批发机构、整顿成品油市场秩序意见报告的通知(榕政办[1994]110号)22.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1994]168号)2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委关于开展禁止养犬综合治理意见报告的通知(榕政办[1994]175号)2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在涉外建设项目中设置国家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规定的通知(榕政办[1994]188号)25.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关于加强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和桌(台)球管理意见的通知(榕政办[1995]59号)26.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外经贸局关于整顿我市对外劳务经营秩序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榕政办[1995]244号)27.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户粮籍迁移工作的补充通知(榕政办[1996]220号)28.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救助困难企业职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办[1996]291号)29.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福州地区宗教用品市场管理的通知(榕政办[1997]115号)30.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一栋楼”各成员单位办事窗口审批工作的通知(榕政办[1997]211号)31.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市环保局《福州市禁止生产经销使用一次性难以降解塑制餐盒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榕政办[1999]37号)32.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粮食局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00]39号)3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州市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00]210号)3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施工建设中路名牌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0]219号)35.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委《福州市技术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01]97号)36.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2]133号)。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档案寄存保管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档案寄存保管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正文:----------------------------------------------------------------------------------------------------------------------------------------------------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正式核定档案寄存保管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06年3月30日)市档案局:你局《关于申请将档案咨询寄存费正式列入收费范围的函》(榕档函[2005]02号)悉。
根据一年的试行情况,经研究,核定你局开展档案保管、鉴定、消毒、杀虫、复制、修复、整理、编目等服务的收费标准见附表。
本通知自二00六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榕价服[2004]77号文试行期延至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附件:福州市档案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项目│计算单│收费标准│成本说明│││位│││├─────────────┼───┼──────┼─────────────┤│一、档案寄存保管费││││├─────────────┼───┼──────┼─────────────┤││份│0.12元/年│含鉴定、分类、组卷、编目、││1、未经整理散份文件│││打印及管理费用等。
│├─────────────┼───┼──────┼─────────────┤│2、已整理编目档案│米或卷│210元/年.米│每米约70卷。
含人工管理、场││(包括文书、科技、专业档案││3元/年.卷│地、装具、消毒、防虫过程及││等)│││温湿度调控等费用。
│├─────────────┼───┼──────┤││3、会计凭证档案│米或卷│140元/年.米│││││2元/年.卷││├─────────────┼───┼──────┼─────────────┤│4、特殊载体档案│米或盘│200元/年.米│每米约50盘。
福州停车场收费标准

福州停车场收费标准
福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是根据市区停车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制定的,主要根据停车场的位置、停车时间长短和车辆类型来确定收费标准。
以下是福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停车场位置。
1. 市中心区域,市中心区域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相对较高,主要是因为市中心区域停车位紧张,需求量大,所以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
2. 市郊区域,市郊区域的停车场收费标准相对较低,因为市郊区域停车位相对较多,需求量较小,所以收费标准会相对较低。
二、停车时间长短。
1. 小时计费,大部分停车场都是按照小时计费的,通常为每小时5元至10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会根据停车场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2. 日计费,部分停车场也会提供全天停车的服务,日计费一般在50元至100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也会根据停车场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三、车辆类型。
1. 小型车,小型车的停车费用相对较低,一般为标准收费的80%至90%。
2. 大型车,大型车的停车费用相对较高,一般为标准收费的110%至120%。
以上是福州市停车场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收费标准还会根据停车场的管理政策和市场需求做出调整。
希望市民在选择停车场时,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停车场,合理规划停车时间,避免因停车费用过高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同时,也希望停车场管理部门能够合理制定收费标准,提高停车场的管理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停车服务。
福州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

福州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福州火车站停车场是福州市内主要的交通枢纽之一,每天都有大量的车辆进出。
为了规范停车收费,保障停车秩序,制定了福州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以便广大市民和游客了解相关收费规定,合理安排停车时间和费用支出。
首先,针对不同车辆类型,福州火车站停车场采取了不同的收费标准。
对于小型车辆,每小时收费5元,全天最高收费50元;对于大型车辆,每小时收费10元,全天最高收费100元。
此外,对于摩托车和电动车,每小时收费2元,全天最高收费20元。
这些收费标准均是根据市场调研和成本核算所确定,旨在保证停车场的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
其次,福州火车站停车场还针对停车时长制定了相应的收费规定。
对于停车时间不足1小时的车辆,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计费;超过2小时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这一规定旨在鼓励车主合理安排停车时间,避免长时间占用停车位,同时也方便了车主的停车成本控制。
此外,福州火车站停车场还对特殊车辆和特殊停车需求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
例如,对于残疾人车辆,可以享受免费停车待遇;对于临时停车需求,可选择临时停车区域,按照相应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这些规定旨在照顾特殊群体的停车需求,体现了停车场的人性化管理理念。
最后,福州火车站停车场还对长期停车用户提供了相应的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购买月票的车主,可以享受相应的折扣优惠;对于定期长期停车的用户,也可以根据停车时长和次数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这些措施旨在鼓励车主选择长期停车方式,减少车辆的频繁进出,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
总之,福州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停车秩序,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营,方便市民和游客的停车需求。
希望广大车主和停车场的管理者都能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停车环境。
福州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

福州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
福州火车站停车场是福州市内交通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市民和旅客出行的重要场所。
为了规范停车场的管理,合理收费,现将福州火车站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1. 普通车辆停车收费标准:
小型车(轿车、小型SUV等),首小时5元,之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封顶费用为30元/天。
大型车(客车、面包车等),首小时10元,之后每半小时加收4元,封顶费用为50元/天。
2. 月租车辆收费标准:
小型车,月租费用为500元/月,不限次数。
大型车,月租费用为800元/月,不限次数。
3. 特殊车辆收费标准:
残疾人车辆,免费停车,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公务车辆,按小时收费,不享受封顶费用优惠。
4. 收费说明:
停车收费以小时计费,不足一小时按照半小时计费。
封顶费用指的是在同一停车周期内(24小时内)的最高停车费用,超过24小时将重新计费。
5. 付费方式:
现金支付,停车场设有人工收费点,现金支付。
电子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
6. 其他注意事项:
停车场内禁止随意停放,违规车辆将被贴条处罚。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违规者将被处以相应的罚款。
以上为福州火车站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希望广大车主和市民朋友遵守停车场规定,文明停车,共同维护好停车场的秩序和环境。
感谢您的配合!。
福州出租车收费标准

福州出租车收费标准福州市出租车是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也是外地游客出行的选择之一。
出租车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市民和游客的出行成本,因此,对于福州出租车收费标准的了解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的规定,福州出租车的收费标准分为日间和夜间两个时段。
日间时段是指每天的5:00-22:00,夜间时段是指每天的22:00-5:00。
在日间时段,起步价为10元,行驶1公里内(含1公里)收费为2.6元,超过1公里后,每公里加收1.8元;在夜间时段,起步价为11元,行驶1公里内(含1公里)收费为2.9元,超过1公里后,每公里加收2元。
此外,福州市出租车还有一些附加收费项目,如,等候费、返空费等。
等候费是指在乘客要求停车等候的情况下,每分钟收取0.6元的等候费;返空费是指在行驶过程中,因乘客原因导致出租车需要返空的情况下,按照实际行驶距离收取费用。
对于市民和游客来说,了解福州出租车收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可以避免因为不了解收费标准而被司机宰客的情况发生;其次,可以在乘车前对出租车司机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后,也可以在出行前对出租车费用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做好出行的预算。
同时,福州市交通运输局也对出租车的服务质量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出租车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应当礼貌待客,主动为乘客提供帮助,保持车内整洁等。
对于乘客来说,如果在乘车过程中遇到出租车司机服务态度恶劣、拒载、议价等情况,可以通过拨打投诉电话或者向交通运输局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福州出租车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市民和游客的出行成本,了解收费标准对于维护自身权益非常重要。
同时,对于出租车司机的服务质量也是需要关注的,如果遇到服务质量不佳的情况,可以通过投诉渠道进行维权。
希望市民和游客在乘坐出租车时能够了解相关规定,保护自身权益,共同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博物馆停车标准

博物馆停车标准
博物馆停车收费标准因地区和停车场的类型而异。
一些博物馆的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1. 免费停车时间:在2小时内(含)免费停车,超过免费时间后开始计费。
2. 计费标准:1元/车位·30分钟,全天24小时时段内每超过30分钟累加元。
3. 最高限价:每日每车位的收费最高不超过15元,不足最高限价的据实收取。
4. 工作日白天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七座以下)停放2小时(含)之内,每辆每小时3元;车辆停放2小时以上,每辆每半小时加收2元,白天最高
收费不超过40元。
其他型车辆(七座以上)停放2小时(含)之内每辆每
小时4元;车辆停放2小时以上,每辆每半小时加收元,白天最高收费不超过50元。
5. 其他时间(工作日夜间及节假日):小型车辆(七座以下)停放每6小时以内每辆每次2元;其他型车辆(七座以上)停放每6小时以内每辆每次4元。
6. 免费或减免情况:进入停车场停放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的机动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及市政工程
抢修维护车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随身必备的专用车辆等)可以免费或减免停车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收费情况请参考当地博物馆的公告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文物勘察费

文物勘察费第一篇:文物勘察费文物勘察费国家文物局文件(90)文物字第248号关于颁发《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文物局、文管会):为了加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管理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已征得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同意,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直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函告我局。
国家文物局一九九○年四月二十日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考古经费管理,保证考古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文物考古单位为科学研究和配合建设工程及其他动土工程而进行的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第二章考古调查、勘探预算定额第三条考古调查是为了解地面,地下的古代文化遗址而进行的查阅文献、实地踏勘、采集标本并做出文字、绘图、摄影记录,提出勘探或考古发掘计划等工作。
调查经费预算定额的内容有:调查人员的交通、住宿、补助费、民工费、技术工人费、文具及工具损耗费、设备更新折旧费、文物包装运输费、资料整理费及不可预见费。
调查经费按每平方公里500-1000元编列。
调查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
调查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由文物部门核收10%的管理费。
第四条考古勘探是为了解地下古代文化遗存的性质、结构、范围、面积等基本情况而进行的钻探工作。
勘探经费预算定额内容有:勘探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补助费、民工费、技术工人费、文具工具损耗费、设备更新折旧费、资料整理费、回填费、不可预见费等。
第五条普探采用每平方米布孔5个的梅花点布孔法而进行的勘探工作。
普通土质、孔深在2 5米深之内的普探定额标准以每百平方米用工数量为6-8工/日计算。
第六条重点勘探指为了解墓葬及其他遗迹现象并在地面作出形状标记而必须进行的钻探工作。
关于停车收费的声明

关于停车收费的声明本文档旨在对停车收费问题进行明确和详细的说明,并阐述相关政策和措施。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车辆数量的快速增长,停车需求日益紧张。
为了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问题,并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我市引入了停车收费政策。
政策内容根据市政府的相关规定,自即日起,对市区内的停车场和路边停车位进行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 停车场收费标准:- 白天时段(7:00-22:00):- 每小时收费:¥10- 夜间时段(22:00-7:00):- 每小时收费:¥52. 路边停车位收费标准:- 白天时段(7:00-22:00):- 每小时收费:¥5- 夜间时段(22:00-7:00):- 每小时收费:¥3收费方式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支付停车费用:1. 现金支付:市民可直接使用纸币或硬币进行支付。
2. 电子支付:市民可使用手机扫码支付或使用停车卡进行支付。
市民权益保障为了保障市民的权益,我们采取以下措施:1. 收费标准透明公开:我们将在停车场或停车位周边明显位置公示收费标准,确保市民清楚了解相关费用。
2. 服务质量监控:我们将建立投诉渠道和监控系统,对停车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确保服务满意度。
3. 收费问题解决:如果市民在停车收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我们将及时解决您的疑问和困扰。
总结停车收费政策的实施旨在缓解市区停车压力和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我们将积极监控和管理停车场和停车位,提供高质量的停车服务,确保市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联系我们](tel:电话号码)。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渡江胜利纪念馆门票价格的批复-宁价服字[1999]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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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渡江胜利纪念馆门票价格的批复
正文:
----------------------------------------------------------------------------------------------------------------------------------------------------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渡江胜利纪念馆门票价格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五月七日宁价服字[1999]211号)
南京渡江胜利纪念馆:
你馆《关于提高渡江胜利纪念馆门票收费标准的请示》悉。
鉴于你馆为迎接渡江战役胜利暨南京解放五十周年,投资170万元对纪念馆及纪念碑进行了改造。
使纪念馆的陈列及周围环境有了很大的改观,经研究,同意你馆自五月十七日起门票价格由每人次2元调整为每人次3元,其他对游客的优惠政策仍按市物价局宁价服字[1997]306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结束——。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暂定山西博物院门票试行价格的通知-晋价市字[2005]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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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暂定山西博物院门票试行价格的通知
正文:
----------------------------------------------------------------------------------------------------------------------------------------------------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暂定山西博物院门票试行价格的通知
(晋价市字[2005]168号)
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核定山西博物院门票价格的通知》(晋文物函[2005]13号)收悉。
山西博物院是我省建国以来新建的最大的文化设施,为了充分发挥其大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示范作用,本着以文养文,合理调剂客流量,保证博物院正常开放的原则,参照国内同规模档次博物馆门票价位,经研究,暂定山西博物院门票试行价格如下:
一、门票价格暂定为每人次20元。
其中: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老年人(70岁及以上)参观予以免费;对学生、未成年人、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及社会团体参观,实行半价优惠。
二、门票试行价格暂定后,门票收入要用于博物院的文物保护,不得挪作它用。
博物院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改善陈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显著位置明确公示门票价格及相关优惠政策,不得在售票时代收其它任何费用。
三、门票试行价格从8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请另行申请核定正式价格。
二○○五年六月一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