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发〔2008〕1号
税收新政
应注意的关键词: 宏观税负偏低 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利用“四小票”骗抵税款 骗取出口退税 制售假发票
4、推进所得税制改革 *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做好新老税法的衔接工作 *清理相关优惠政策 *制定和完善收入确认、税前扣除、税收优惠 政策目录、减免税认定管理等相关配套管 理制度和办法, *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 *妥善处理好总分机构地区间所得税源转移问 题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 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 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 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 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得继续享受或者重新 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企业所 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号成文日期:2008-02-22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的优惠政策 (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 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 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 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 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 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 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 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 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 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 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9、加强国际税收管理
加大税收协定执行力度; 完善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机制; 加大对外籍个人和外来承包工程与劳务的税收管理 力度; 加强反避税管理,健全和完善反避税工作制度、规 范业务规程,解决通过转让定价、资本弱化、 受控外国公司等方式逃避税收问题; 加强我国居民企业境外投资所得税管理和“走出去” 企业的税收管理服务工作; 做好
土地储备的前世今生
土地储备的前世今生土地储备的前世今生来源丨天风研究·固收孙彬彬/高志刚土地储备流程主要包括:(1)征购,(2)储备,(3)供地。
土地储备机构制度规范的变迁:2016年4号文规定,每个县级以上(含县级)法定行政区划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土地储备机构,并要求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一律不得再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
土地储备机构与城投公司的合作:按照2016年4号文及2017年87号文,土地征收、收购、收回涉及的拆迁安置补偿服务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合作,土地前期开发需要通过政府采购工程或PPP。
财政部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17]62号),土地储备机构资金来源正式开放了“地方专项债”开门。
而同样是今年,5月份,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六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要求“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6月份,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财预[2017]87)号文,严禁将“储备土地前期开发”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两大文件共同封住了土地储备机构融资的“后门”。
7月14日,首批土储专项债由北京市政府成功发行。
我们认为,有必然再次回顾一下土地储备的前世今生:了解清楚什么是土地储备,土地储备融资的历史,以及现有政策潜在的影响。
一、土地储备的基础知识1什么是土地储备?根据62号文:土地储备,是指地方政府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由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
其中,前期开发涉及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实施单位。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已于2008年7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2008年9月18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辽宁省营口市《通用知识》事业单位考试
辽宁省营口市《通用知识》事业单位考试《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刑事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权属于()。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监狱【参考答案】C2. A.科技让世界更美好B.知识是治疗恐惧的良药C.读万卷书,行万里路D.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参考答案】B3. 采矿、煤炭、石油等资源开发业,多年来一直是我国重点扶植的产业,这对于一定时期内振兴国民经济和实现经济资助是有积极意义的。
但是,由于资源开发缺乏中长期整体规划,采矿、煤炭、石油等部门只知道单纯地增加年度产量,忽略了资源的合理利用,从而导致资源枯竭已见端倪,同时,由于地方利益动机的支配,各地小铁矿、小煤矿、小金矿、小冶炼炉的滥采滥用,不仅得不到限制,反而受到不同程度的鼓励和保护,导致资源严重流失和浪费。
最能准确复述这段话主要意思的是()。
A.我国多年来扶植一些资源开发业,对于一定时期内振兴国民经济和实现经济资助是有积极意义的B.资源的无计划使用和浪费,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对生产力的最严重的破坏C.资源开发业应重视资源的合理利用D.地方保护主义受利益驱动,滥采滥用资源,导致资源严重流失和浪费【参考答案】B4. 毛泽东同志的著名诗句“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包含的哲理是()。
5. A、正当防卫B、防卫过当C、假想防卫D、事后防卫【参考答案】D6. 虽然我国农村一对夫妇大多生育二胎以上,但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一拨一拨到城市打工。
因此,年轻的高素质移民将不断对冲大城市老龄人口,使人口年龄相对下降或持平,大城市的活力就会保持下去。
而在一些地方,老年人支撑农村,已显端倪,甚至可能成为常态。
日本的偏僻农村就是前车之鉴。
这段文字说明()。
A.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与日本同样严重B.农村可能比大都市更早进入老龄化时代C.人口状况直接决定一个地区的发展D.人口流动将加剧城乡发展的不均衡性【参考答案】B8. 成文日期是指公文的生效日期,以()为准。
财税2008年1号文解读
财税[2008]1号文件的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2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该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对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进行了系统规定,给纳税企业带来了一道丰盛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套餐。
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财税[2008]1号文件对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了系统规范,很大程度上是延续了2000年6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文)、2000年9月22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文)以及2002年10月10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文)的内容,但也有一些调整变通。
(一)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发[2000]18号文规定,国家鼓励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财税[2000]25号文进一步明确该部分即征即退形成的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由于财税[2008]1号文件的发布只是替代了财税[2000]25号文的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并不影响财税[2000]25号文规定的增殖税优惠,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在2010年底以前依然可以享受财税[2000]25号文和国发[2000]18号文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7-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输电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文件办基建〔2008〕1号关于印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输电线路部分)的通知各区域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为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使公司系统在输变电工程设计、运行维护等领域有先进适用、协调一致的标准可依,自2007年3月以来,总部基建部会同生产部、安监部、科技部、国调中心等部门,开展了基建类和生产类差异标准协调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按照电网工程全寿命周期内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对输电线路、变电各专业相关规程规范条款进行了广泛调研、研究分析、专家研讨,形成一致意见。
现印发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协调统一条款(输电线路部— 1 —分,共25条)(附件),请公司系统相关部门和专业在工程前期、设计、建设、生产运行中遵照执行。
附件: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协调统一条款(输电线路 部分)二○○八年一月七日主题词:科技基建 生产 标准 通知抄送: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8年1月8日印发 — 2 —附件: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协调统一条款(输电线路部分)说明:为便于说明,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092~1999)简称为“设计规程”;将《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741~2001)简称为“运行规程”;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简称为“十八项反措”;将《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范》简称为“运行规范”;将《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简称为“施工验收规范”。
第1条:关于50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时至5年一遇洪水位的最小垂直距离1.条款原文“设计规程”表16.0.10,50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时至5年一遇洪水位的最小垂直距离为9.5m。
“运行规程”表A7,500kV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时至5年一遇洪水位的最小垂直距离为10m。
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不再适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件
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不再适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件附件6: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不再适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件1.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0〕251号2.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1992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1993年1月1日外汇局公布3.关于颁发《邮政汇兑资金清算办法》的通知银传〔1993〕20号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立即制止不规范发行投资基金和信托受益债券做法的紧急通知(1993年)5.关于颁布《制止存款业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则》的联合通知银发〔1996〕66号6.关于军队保卫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军队单位及有关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1996〕76号7.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章程(范本)》的通知银发〔1997〕474号8.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7〕390号9.关于停止办理不记名式礼仪存单、不记名式储值卡的通知银发〔1997〕66号10.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现场稽核规程(试行)》的通知银发〔1997〕497号11.关于下发《银团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7〕415号12.关于建立境外中资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银发〔1997〕36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结算管理的通知银发〔1997〕143号14.关于调整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范围的通知(97)汇管函字第258号15.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出纳制度》的通知银发〔1998〕524号16.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65号17.关于城市合作银行变更名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94号18.关于印发《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的通知银发〔1998〕588号19.关于加强异地单位存款管理的通知银发〔1998〕538号20.关于印发《防范和处置金融机构支付风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49号21.关于银行、中保系统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通知银发〔1998〕338号22.关于立即停办有奖储蓄的通知银发〔1998〕277号23.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24.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银办发〔1998〕135号25.关于加强金融监管信息管理,规范金融机构竞争行为的通知银办发〔1998〕102号26.关于农村信用社资金融通若干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32号27.关于做好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304号28.关于不得转嫁农村合作基金会风险的通知银发〔1999〕252号29.关于印发《关于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市(地)联合社的试点工作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银发〔1999〕210号30.关于印发《关于县(市)城市信用合作社归口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管理的具体意见》的通知银发〔1999〕168号3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并表监管外资银行在华总体经营情况的通知银办发〔1999〕210号32.关于印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人新增资本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2000〕68号33.关于严格禁止高息揽存、利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的通知银发〔2000〕253号34.关于剥离不良贷款相应的表内应收利息处置问题的通知银发〔2000〕145号3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授权分行审批信托投资公司动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通知银发〔2000〕101号36.关于金融资产接收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函银办函〔2000〕65号37.关于剥离外汇不良贷款资金清算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2000〕585号38.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股东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0〕246号39.关于呆帐贷款剥离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0〕89号40.关于组织外资银行三方会谈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00〕6号41.关于重申严禁金融机构不正当存款竞争的通知银办发〔2000〕35号4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并表监管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管〔2001〕35号4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银发〔2001〕397号4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对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资产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184号4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管理费监督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12号4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县(市)城市信用社更名为农村信用社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105号47.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为政府会计核算中心提供账户服务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01〕79号48.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过程中股东资格审查问题的通知银发〔2001〕423号49.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5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减免部分企业表外应收未收利息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发〔2001〕386号51.57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的通知银发〔2001〕330号52.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扶贫贴息贷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银发〔2001〕185号5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173号5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信用社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移交地方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办发〔2001〕357号55.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外资银行并表监管工作分工的通知银办发〔2001〕162号5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年第12号57.《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年第7号58.《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年第5号59.《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年第3号60.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应收利息核算期限若干会计财务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56号6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办理银行汇票及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64号6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外资银行与台湾地区商业银行建立直接业务往来关系的通知银发〔2002〕361号6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30号6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两岸商业银行直接业务往来关系的通知》银发〔2002〕269号65.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和加强邮政汇兑资金清算管理的通知银发〔2002〕25号66.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资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105号。
2008年1月1日以前的经济补偿金规定
【内容摘要】:《劳动合同法》实行之前,《劳动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颁布实施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对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及标准作出了相应规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笔者对2008年1月1日以前的经济补偿金规定进行了归纳。
《劳动合同法》实行之前,《劳动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颁布实施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对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及标准作出了相应规定,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笔者对2008年1月1日以前的经济补偿金规定进行了归纳:一、因工资支付问题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支付克扣或无故拖欠的劳动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克扣或无故拖欠的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劳动者加班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金;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
二、解除劳动合同对付的经济补偿金1、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鉴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判人员的;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8、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9、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10、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11、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1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13、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14、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甘肃省天水市《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
甘肃省天水市《公共基础知识》事业单位考试《说明:本卷为历年及近期公务员(国考)考试真题》本卷共150题,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一、单选题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
A、行政处罚权B、行政复议权C、行政指导权D、行政审判权【参考答案】D2. 哲学的党性是指()。
A、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B、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C、无产阶级政党和资产阶级政党的对立D、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对立【参考答案】A3. 著名古迹"秦始皇兵马俑"位于我国哪个省份?()A、湖北B、湖南C、河南D、陕西【参考答案】D4. 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一般是()。
A、原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是国家的行政机关B、原告是国家机关,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C、原被告均是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D、原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被告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考答案】A5. 在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占统治地位的资本是()。
A、工业资本B、农业资本C、银行资本D、金融资本【参考答案】D6. 18 世纪末19 世纪初,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垄断组织已经在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垄断资本操纵了" />国家政权。
从这时候起,资本主义()。
A、经济危机开始产生B、社会基本矛盾开始出现C、国家开始对外殖民扩张D、社会进入了帝国主义阶段【参考答案】D7. 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B、人类思维的发展C、统治阶级意志的变化D、国家类型的演变【参考答案】A8. 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
A、改变了经济的资本主义性质B、符合垄断资本家的整体利益C、代表了个别资本家的利益D、消灭了私人垄断资本主义的基础【参考答案】B9.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为被告。
A、复议机关B、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C、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D、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参考答案】C10. 甘肃省酒泉()风电基地是我国规划建设的第一座千万千瓦级风电示范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劳社字[2008]1号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劳社字〔2008〕1号2008年1月24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根据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43号)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现就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
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调整标准。
(一)按缴费年限调整。
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二)按参加工作时间调整。
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领取100%退休费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1960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196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三)按年龄调整。
2007年12月31日前年龄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2007年12月31日前年龄达到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海关总署历任领导
海关总署历任领导海关总署历任领导海关总署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署长孔原(1949年10月-195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署长王润生(1980年-1985年)戴杰(1985年-1993年)钱冠林(1993年-2001年4月)牟新生(2001年4月-2008年3月)盛光祖(2008年3月-2011年2月)于广洲(2011年4月-2018年3月)倪岳峰(2018年3月至今)1953年1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署长孔原说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批准海关与对外贸易管理机关实行合并的决定。
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关与对外贸易管理机关实行合并的决定》,将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划归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领导,成为对外贸易部的组成部分,改称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
十八、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1949. 10-1953. 1) 1949年10月,政务院设海关总署,统一掌管全国一切海关事宜。
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受政务院领导和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并与贸易部保持密切联系,执行贸易部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政策法令所颁布的有关进出口货物的决定海关总署下设办公厅、税则处、货运监管处、查私处、海务处、财务处、统计处、视察处、人事处、总务处。
1950年上半年,海关总署编制310人,1952年底增至354人。
1953年1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政务院关于海关与对外贸易管理机关实行合并的决定,将中央人民政府海关总署划归对外贸易部领导,成为对外贸易部的组成部门,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海关总署。
署长孔原(1949. 10-1953. 1) 副署长丁贵堂(1949. 10-1953.1) 一二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980. 2-1998.3) 1980年2月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改革海关管理体制的决定》,确定“全国海关建制收归中央统一管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业务。
河府办[2008]1号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河府办〔2008〕1号
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偏低问题,较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6000元/年调整为35000元/年。
新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日
—1 —
主题词:社会保障医疗保险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河源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省驻市单位,市各群
团组织,市各新闻单位。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日印发
(共印340份)—2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制剂药物价格的函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制剂药物价格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0.12•【字号】吉发改价监字[2006]158号•【施行日期】2006.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制剂药物价格的函(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吉发改价监字[2006]158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你院关于核定制剂药品价格的申请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对八家医院制剂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省价农字 [2001]5号)精神,经审核,现将你院42种制剂价格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本次制定的医院自制药剂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你院可低于此价格销售;二、医院制剂应当是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只限于本院临床使用。
对市场上已有供应的药品品种,必须低于市场价格销售;三、本次制定的医院自制药剂价格中,若有高于国家公布价格的品种以国家公布的价格为准;四、在核定制剂中若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撤销文号的制剂,该价格自行废止;五、本次制定的药品价格,自2006年10月10日起执行。
《关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自制药物制剂暂行价格的复函》(吉发改价监函字[2005] 146号)同时废止。
附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42种制剂药品价格表┌───┬───────────┬──────┬──────────┬────┬───┐│ 序号│制剂名称│剂型│规格│单位│零售价│││││││格││││││││├───┼───────────┼──────┼──────────┼────┼───┤│1│前列腺口服液│口服液│20ml×lO│盒│ 70.0 │├───┼───────────┼──────┼──────────┼────┼───┤│2│护肤l号│软膏剂│20g│支│ 6.9││││││││├───┼───────────┼──────┼──────────┼────┼───┤│3│1%碘甘油│甘油剂│10g│瓶│ 2.6││││││││├───┼───────────┼──────┼──────────┼────┼───┤│4│硫酸锌眼药水│滴眼剂│8ml×2.5%│支│ 2.8││││││││├───┼───────────┼──────┼──────────┼────┼───┤│5│氯链合剂│滴眼剂│8m1│支│ 5.1││││││││├───┼───────────┼──────┼──────────┼────┼───┤│6│癣药水│酊剂│100ml│瓶│ 4.5││││││││├───┼───────────┼──────┼──────────┼────┼───┤│7│水氯酊│酊剂│100ml│瓶│ 4.5││││││││├───┼───────────┼──────┼──────────┼────┼───┤│8│ 10%碘化钾口服液│口服液│100ml│瓶│ 8.2││││││││├───┼───────────┼──────┼──────────┼────┼───┤│9│洗发剂│洗剂│lOOml│瓶│ 4.0││││││││├───┼───────────┼──────┼──────────┼────┼───┤│10│婴儿霜│乳剂│20g│支│ 6.2││││││││├───┼───────────┼──────┼──────────┼────┼───┤│11│烧伤霜│软膏剂│20g│盒│ 2.2│├───┼───────────┼──────┼──────────┼────┼───┤│12│麻黄素滴鼻剂│滴鼻剂│8ml×1%│支│ 2.2│├───┼───────────┼──────┼──────────┼────┼───┤│13│益智口服液│口服液│lOml×6│盒│ 28.0 │├───┼───────────┼──────┼──────────┼────┼───┤│14│呋喃西林│溶液剂│100ml×0.02%│瓶│2.8││││││││├───┼───────────┼──────┼──────────┼────┼───┤│15│复方咽喉喷雾剂│喷雾剂│25m1│支│ 31.4 ││││││││├───┼───────────┼──────┼──────────┼────┼───┤│16│咽喉含漱液│含漱液│200ml│瓶│ 19.8 ││││││││├───┼───────────┼──────┼──────────┼────┼───┤│17│薄荷酚洗剂│洗剂│100ml│瓶│ 5.2││││││││├───┼───────────┼──────┼──────────┼────┼───┤│18│抗风灵2号口服液│口服液│10ml×10│盒│ 58.0 │├───┼───────────┼──────┼──────────┼────┼───┤│19│抗风灵口服液│口服液│lOml×10│盒│ 69.0 │├───┼───────────┼──────┼──────────┼────┼───┤│20│生血灵│口服液│10ml×10│盒│ 59.0 │├───┼───────────┼──────┼──────────┼────┼───┤│21│护肤2号│乳剂│20g│支│ 6.8││││││││├───┼───────────┼──────┼──────────┼────┼───┤│22│硫磺软膏│软膏剂│20g│盒│ 2.6│├───┼───────────┼──────┼──────────┼────┼───┤│23│酚甘油滴耳剂│甘油剂│10g×2%│支│ 2.6││││││││├───┼───────────┼──────┼──────────┼────┼───┤│24│l%阿托品眼膏│眼膏剂│5g│盒│ 1.2││││││││├───┼───────────┼──────┼──────────┼────┼───┤│25│水尿霜│霜剂│20g│盒│ 2.4││││││││├───┼───────────┼──────┼──────────┼────┼───┤│26│硒芪胶囊│胶囊剂│0.2×20粒│盒│ 34.0 │├───┼───────────┼──────┼──────────┼────┼───┤│27│降脂抗栓灵│胶囊剂│0.2×60粒│盒│ 22.2 ││││││││├───┼───────────┼──────┼──────────┼────┼───┤│28│乳痛宁│胶囊剂│0.3×50粒│瓶│ 34.5 ││││││││├───┼───────────┼──────┼──────────┼────┼───┤│29│养阴镇静丸│丸剂│0.9×10丸│盒│ 9.8│├───┼───────────┼──────┼──────────┼────┼───┤│30│碳酸氢钠滴耳剂│滴鼻剂│8m×5%│支│ 2.1│├───┼───────────┼──────┼──────────┼────┼───┤│31│薄荷樟脑石蜡油│滴鼻剂│8m1│支│ 2.5│├───┼───────────┼──────┼──────────┼────┼───┤│32│速效排石口服液│口服液│lOOml│瓶│ 60.O ││││││││├───┼───────────┼──────┼──────────┼────┼───┤│33│前列舒浴液│合剂│200ml│瓶│ 10.O ││││││││├───┼───────────┼──────┼──────────┼────┼───┤│34│肠炎康口服液│口服液│100ml│袋│ 8.1││││││││├───┼───────────┼──────┼──────────┼────┼───┤│35│温胃饮口服液│口服液│lOOml│袋│ 8.6││││││││├───┼───────────┼──────┼──────────┼────┼───┤│36│三参滋胃饮口服液│口服液│100ml│袋│ 8.6││││││││├───┼───────────┼──────┼──────────┼────┼───┤│37│脑心康1号口服液│口服液│100ml│袋│ 9.8││││││││├───┼───────────┼──────┼──────────┼────┼───┤│38│肝脂胶囊│胶囊剂│0.45g×50粒│盒│ 38.8 │├───┼───────────┼──────┼──────────┼────┼───┤│39│舒肝解郁饮│合剂│100ml│袋│ 10.8 ││││││││├───┼───────────┼──────┼──────────┼────┼───┤│40│疱疹止痛灵│合剂│100ml│袋│ 8.9│├───┼───────────┼──────┼──────────┼────┼───┤│41│肝特灵片│片剂│0.5g×100片│盒│ 52.5 │├───┼───────────┼──────┼──────────┼────┼───┤│42│复方灵丹胶囊│胶囊剂│0.35g×50粒│盒│ 44.0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11.21•【字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施行日期】2007.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京地税法〔2007〕433号)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办发〔2006〕92号)文件要求,市局于2007年4月至10月间,对截止2006年3月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现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各局应结合目录内容,迅速着手对本单位2006年3月1日前自行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工作。
二、各局要成立专门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各业务处室的主要领导是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部门,负责部署、督促清理的各项工作及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各部门意见。
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业务分工,负责组织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并对清理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三、清理工作中,各局可借鉴总局和市局清理工作的经验,制定明确、详细的清理标准,使所有参与清理的工作人员准确掌握清理原则和方法。
要仔细梳理,将所有本单位单独发布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纳入清理范围,要特别注意整理当地党政部门制发的涉税文件,确保清理对象的完整性;要做好清理意见的分析评估,力争使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要通过适当方式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保证全部税收执法依据的现行有效。
案例1某市三甲医院副院长陈某某贪污受贿案
案例1
某市三甲医院副院长陈某某贪污受贿案
案件经过:
(1)2008年至2012年间,陈某某利用担任某三甲医院副院长、外科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在负责某市医学会专科分会会务等工作中,通过医院工作人员蔡某及某旅行社总经理李某侵吞金条、美元,报销个人机票、旅游费,侵吞公款购买手表等共计159万余元。
(2)2005年至2012年间,陈某某利用担任医院副院长、外科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物业费用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医药销售人员、医疗器材公司销售经理、物业公司经理、医疗小组负责人等给予的现金、金条等款物共计318万余元。
(3)至案发时,陈某某的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尚有1300余万元的差额不能说明来源。
案件解析:
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属严重违纪违规,因涉嫌犯罪于2014年8月25日被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根据上述案件,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决陈某某有期徒刑19年。
案件警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心存侥幸、违纪违法的,必将受到法律纪律的严惩,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所有的职务权力、执业权力背后都存在着职务犯罪的巨大风险,不管是谁,在法律法规面前都应心存敬畏,否则,就会轻视法纪,心存侥幸,放纵自我,最终受到法纪的惩罚。
钢街发[2008]1号.
钢街发[2008]1号
钢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核定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
报告
市财政局、农业局:
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柴油化肥综合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钢山街道根据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核定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邹政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
好了街道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截止到2008年2月18日,经种粮农民自报,各村和街道核实、公示等程序,确定本年度全街小麦种植面积为11974.76亩。
特此报告。
附:2008年度钢山街道办事处粮食补贴面积
2008年2月28日
主题词:农业小麦种植面积报告
钢山街道党政办公室2008年2月28日印
发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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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发〔2008〕1号
关于印发《四川农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复试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所):
《四川农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已经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请遵照执行
2008年4月7日附:四川农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四川农业大学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
为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依据教育部“教学[2006]4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
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复试的组织管理
1.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院(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院(所)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3.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5-7人),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4.复试小组负责命制专业综合知识笔试试题并组织阅卷,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研究生院负责英语听力考试的命题,组织统一考试、阅卷。
6.严格保密制度,英语听力测试、专业综合知识笔试试题及评分标准等在启用前为国家机密材料。
三、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属于二区招生单位,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中的B类考生要求。
学校可在不低于招生年度国家基本要求的情况下,根据各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情况制定具体要求。
四、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的调整
1.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数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按专业下达。
为保证培养质量,导师招生限额按“川农大校研发[2006]1号”《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招收指导研究生数量的有关规定》执行。
2.若各专业上线人数不平衡,对生源不足的专业,考生复试专业可在相应学科内进行调整。
调整专业考生本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研究同意,报研究生院核准后参加所调专业的复试。
3.本单位第一志愿考生,在符合原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分数基本要求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分数基本要求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可在相关专业进行调剂。
4.生源不足专业在最大限度调剂合格生源仍不足额的情况下,可同意部分初试成绩略低于国家标准(总分和单科成绩差分之和一般不超过5分)的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考生(尤其是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破格参加复试。
由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所)填写《四川省硕士研究生招收线下生复试录取审核表》,并详细陈述线下复试理由,申报学院(所)负责人签字、签章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学校审批。
不得复试非第一志愿的线下生。
5.考虑各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各研究生招生专业每年至少招生2名。
五、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1.英语听力测试
采取笔答方式,全校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时间30分钟,总分100分。
2.专业综合知识笔试
按专业预先公布的考试科目,由专业点命题,统一安排考试,专业点统一阅卷。
考
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3.面试
具体要求:①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②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完整的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③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测试内容:①口头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基本情况及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反应、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综合归纳能力;②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测试考生对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和考生对专业及所学专业方向的认识;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④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口语能力;⑤条件许可的专业可单独组织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仅具有专科学历或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两类考生须加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按专业预先公布的复试方案确定的考试科目由专业点命题,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和阅卷。
5.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进行。
6.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
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7.档案审查和政审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函调人事档案并审查。
8.导师意见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为有利于人才培养,各专业在录取时应充分尊重
导师意见,录取名单须经导师签字确认。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内容中4-8项不计入复试总分。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下列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分×60%+复试成绩总分×40%
初试成绩折算分=20%英语成绩+20%政治成绩+20%业务1成绩+20%业务2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听力成绩×20%
各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务必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
开通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