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关于虚开发票的界定和处罚方式
发票管理办法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处罚1. 前言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会涉及到大量的进销项发票记录和管理。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在发票管理中可能会存在违规行为,例如虚开、假开、重复开等不合规的行为,这些行为都有可能受到税务部门的处罚。
本文将介绍发票管理办法中的处罚规定,以帮助企业避免不必要的罚款或其他处罚。
2. 发票管理办法发票管理办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规定企业在开具和使用发票方面应该遵循的准则。
该法规明确了企业应该开具和使用什么样的发票,规范了发票的管理流程和使用规则。
同时,该法规也规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3. 处罚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部门可以对违规企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3.1 处以罚款企业在发票管理过程中,如有虚开、假开、重复开等不合规的情况,税务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以罚款。
罚款的数额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罚款数额在开具发票的金额上加上罚款金额的一定比例。
3.2 暂扣/吊销发票如果企业的违规行为较为严重,且多次被发现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可以暂扣或吊销企业的发票。
暂扣/吊销的期限为3个月至1年不等,期满后给予发还。
在暂扣/吊销期间,企业无法开具、领取、使用任何发票。
3.3 查封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税务部门可以对发票库房、存储地点等进行查封。
查封的期限通常在30天至6个月之间。
在查封期间,相关的发票无法被使用,也不能被移交或转移。
3.4 罚款+暂扣/吊销发票对于特别严重的违规情况,税务部门可能对企业同时处以罚款和暂扣/吊销发票的处罚。
在此种情况下,企业需同时承担罚款和不能开具发票等的后果。
4. 处罚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税务部门并不会对每一个不合规的企业都进行处罚。
处罚的标准通常包括:•扣罚比例:违规行为是否结构严重,对社会影响有多大;•违规次数:违规行为是否属于一次性的失误还是经常发生的惯性行为,累计次数是多少;•情节严重程度:违规行为对税收工作的影响程度和侵犯法定税收纪律情节的严重程度。
取得虚开发票的罪与罚
取得虚开发票的罪与罚摘要:所谓虚开发票,新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了几种情形:为自己或他人开具的与实际业务经营情况不相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的与其实际业务经营情况不相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的二语实际业务经营情况不相符的发票。
关于取得虚开发票问题,税企争议较为突出,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纳税人取得虚开发票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二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取得虚开发票如何处理和处罚?三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取得虚开发票的处理、处罚是否应区分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从企业所得税法立法精神、相关条文和陆续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发,结合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刑法的规定,分析取得虚开发票所得税前扣除、违法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等问题,剖析取得虚开发票的罪与罚。
关键词:虚开发票善意恶意一事不二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已颁布实施五年了,关于取得虚开发票可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以及如何处理处罚等问题一直倍受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取得需开发票应该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以罚款,同时对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已经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应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另一种观点认为,纳税人取得虚开发票与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是一个连续行为,发生的支出不应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已经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应该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而不再对虚开发票行为进行处罚。
也有观点认为,取得虚开发票应该按照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处以罚款,但对于真实发生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下面,本人结合《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发票管理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简称决定)以及总局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就取得虚假发票的定性与处罚问题进行谈一下自己肤浅的认识:一、符合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的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明确指出,企业生产经济过程中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包括费用、成本、损失、税金以及其他等合理支出,均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相应的扣除。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定义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定义虚开增值税发票,这个在税收领域里备受关注的词汇,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只是听说过,但并不真正了解其内涵和严重性。
简单来说,虚开增值税发票指的是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它违反了国家的税收法规,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为了更清楚地理解虚开增值税发票,我们先来说说增值税发票是什么。
增值税发票是一种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它对于企业和国家的税收管理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会收到增值税发票,上面记载着交易的相关信息,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金额、税率等等。
而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也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买方。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算是虚开增值税发票呢?比如说,没有真实的交易发生,却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或者虽然有交易,但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比如发票上的金额、货物或服务的数量、名称等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还有一种情况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或者为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之所以被严格禁止,是因为它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首先,对于国家来说,虚开增值税发票会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用于支持国家的各项建设和公共服务,如果大量的增值税发票被虚开,国家的税收收入就会减少,进而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其次,对于企业来说,虚开增值税发票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那些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的企业,在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竞争时,可能会处于不利地位,因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可以通过这种非法手段降低成本,从而在价格上更具竞争力。
再者,虚开增值税发票也会给企业自身带来巨大的风险。
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处,企业不仅要补缴税款、缴纳罚款,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企业的声誉也会受到严重损害,影响其长期的发展。
为了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加强了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发票的开具、使用、抵扣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
会计干货之虚开是坑儿虚开刑事犯罪之单位犯罪小结及案例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虚开是坑儿:虚开刑事犯罪之单位犯罪小结
及案例
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
具体到虚开犯罪,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虚开罪。
再详之,就是单位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犯罪。
再次强调,单位也构成虚开犯罪的主体。
一、相关法律规定
1、《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四款规定,单位犯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1999]14号)第二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
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量刑标准(含普通发票)
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量刑标准(含普通发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罚则,即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发票也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虚开普通发票的,依据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处罚。
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量刑的标准更加具体。
一般来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量刑有以下档位:第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万-20万;第二档: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第三档: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无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单位犯罪对单判处罚金,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比照以上规定处罚。
本罪的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怎么把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适用法发〔1996〕30号司法解释数额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法研〔2014〕179号)的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制定前,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以上答复的理解现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和情节标准如下:一、入罪标准:虚开涉税5万以上入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20万罚金。
二、数额较大:虚开涉税50万-250万,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5-50万罚金。
虚开发票罪的认定标准(2018年)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虚开发票罪的认定标准(2018年)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接受完成,增值税成为企业主要交纳的税费,企业提供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需要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以便用于扣税,而虚开税票可以进行套利,那么虚开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由赢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于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决定》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以上的;(2)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30万元以上的;(2)虚开的税款数额接近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抵扣税款或者骗取出口退税100万元以上的,属于“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万元以上并且在侦查终结前仍无法追回的,属于“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基本内容。
会计实务:企业老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老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什么责任有会员在群里问:如果企业老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什么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虚开发票进行了定义: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根据以上规定,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上,应该有以下特征:介绍、参与、收益。
如果企业老板虚开专用发票,财务人员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财务人员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人员(兼职会计不做讨论),负责企业物流、资金流等企业运营的详细资料的整理与管理。
企业老板虚开专用发票,往往需要财务人员在财务核算时,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账、物、资金的调整修饰,以达到掩盖老板虚开专用发票的事实。
如果企业财务人员硬要说无参与、不知情,常理上说不过去。
当然,财务人员是否知情,这个在证据上不好认定。
但一旦财务人员面临企业老板虚开发票的情况,在税务机关问询调查时,一定要积极配合,严谨回答,以避免对一个自己本身“无介绍、无参与、无收益”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毕竟,《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根据此文规定,财务人员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人员,一旦企业老板有了虚开专用发票的行为,说财务人员一点责任没有,也是不合理的。
十大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
十大税务违法行为及处罚措施税务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税务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税收秩序和公平性。
为了维护税收秩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对税务违法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本文将介绍十大税务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一、偷税漏税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利用各种手段,故意隐瞒应纳税款项或虚报减免税额,从而减少纳税负担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和税收公平性。
对于偷税漏税行为,国家将采取罚款、追缴税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指纳税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虚构交易或伪造发票等方式,制造假交易、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
虚开发票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还容易引发经济领域的各种风险。
对于虚开发票行为,国家将追缴增值税发票、罚款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逃避申报纳税逃避申报纳税是指纳税人故意隐瞒或拒不申报应纳税款项的行为。
逃避申报纳税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还影响了税收公平性。
对于逃避申报纳税行为,国家将追缴税款并加收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违规转移资产违规转移资产是指纳税人通过转移资产或虚构债务等手段,规避承担税务责任的行为。
违规转移资产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还干扰了经济秩序。
对于违规转移资产行为,国家将追缴税款并加收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涉税犯罪涉税犯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进行财务造假、逃避税务监管等行为,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行为。
涉税犯罪对国家税收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
对于涉税犯罪行为,国家将处以刑罚,并追缴税款和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偷逃关税偷逃关税是指纳税人在进出口活动中采取虚报货物种类、伪造价值等手段逃避关税的行为。
偷逃关税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
对于偷逃关税行为,国家将追缴关税、罚款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偷逃其他税费偷逃其他税费是指纳税人故意隐瞒或拒不申报其他应纳税费用的行为。
虚开发票的认定、依据及后果【税务实务】
虚开发票的认定、依据及后果【税务实务】一、认定(一)虚开、非法代开发票认定(1)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①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③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对于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依照虚开发票进行处罚。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包括:(1)没有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购销,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理解:这里指完全没有发生交易。
(2)有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购销,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理解:这里指进行了交易,但有一部分数量或金额不真实。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理解:这里指进行了交易,但是开票方与实际销售方不一致。
注意:不是所有的接受虚开都是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具有主动性,是指具有主观故意性的受票人。
明知是虚开而加以接受,不论是主动找别人,还是别人找上门,都是虚开。
2、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行为的认定“善意”的认定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有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购销,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2)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
(4)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如有证据表明购货方在进项税款得到抵扣或者获得出口退税前知道该专用发票是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应按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3、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虚开发票一万税额就判刑!看完再也不敢虚开发票了-20171124
2016年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随着增值税发票系统对增值税货物、劳务和原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全覆盖,全国增值税发票电子底帐系统和稽核系统开始发力。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连续下发了十几批涉嫌虚开发票的检查名单,越来越多的企业卷入了虚开发票的漩涡,被补税、罚款、移送司法、判刑……那么,面对越来越严厉的税收监管,企业该怎么办?先奉劝一句话,“遵纪守法,远离虚开。
”然后,老五会推出系列笔记,讲解虚开的刑事、信用风险。
何为虚开发票罪?根据《刑法》和《立案起诉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虚开发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广大老板和财务人员需注意发票风险,规范开具发票。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开具,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何为虚开发票有的人对虚开存在理解偏差,以为自己不开假发票就能远离虚开发票。
不是这样的,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虚开发票有三种情形,自己不开假发票只是其中之一。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谨以此文纪念虚开的先烈们,并警醒前赴后继的替补队员。
(一)老板虚开,兼职会计判刑8年(本案是较早公布的兼职会计虚开发票罪,刘某真可谓先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
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18.08.22
•【文号】法〔2018〕226号
•【施行日期】2018.08.22
•【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量刑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
题的通知
法〔2018〕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关规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再参照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 1996〕30号)第一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二、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
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2日。
对虚开发票行为的认定以及处罚综述(老会计人的经验)
对虚开发票行为的认定以及处罚综述(老会计人的经验)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在以税额抵扣为核心的增值税征管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地位凸显。
打击虚开虚抵涉税违法行为,查处虚开发票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犯罪案件,为营改增保驾护航,是税务机关的工作重点。
在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切实防范涉税风险,是征纳双方的迫切需要。
一、“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是总的原则。
现行《发票管理办法》,《刑法》及修正案和相关司法解释等,均将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作为惩处的对象。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1.没收违法所得。
2.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罚款的第一档处罚“可以并处”是选择性规定,第二档处罚是强制性规定,对达到标准的必须并处罚款。
三、非法代开发票的,与虚开发票负同样的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有一种误解,认为非法代开发票只是轻微的违章行为,究其实质来说,代开和虚开都是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对虚开发票的处罚规定来处罚。
四、界定虚开的主要标准是“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
这里的“情况”是指某项经济业务的全部情形,即使是有货物交易或劳务发生,只要开票人不是实际销售(提供)方;或者开票人是实际销售(提供)方,但是金额不符;或者与实际交易项目不符,都属与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不符,即构成虚开。
在认定虚开发票的行为时,应根据查获的证据和查证的事实,依具体案情作如下情形的分析:1.虚开、非法代开发票认定(1)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对于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依照虚开发票进行处罚。
虚开发票的惩处措施有哪些
虚开发票的惩处措施有哪些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发票作为经济交易的重要凭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总有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进行虚开发票的违法活动。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了打击这种违法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惩处措施。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是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行为,包括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不符实际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不符实际的发票等情形。
那么,对于虚开发票的行为,具体有哪些惩处措施呢?行政惩处方面,税务机关会对虚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
罚款的数额根据虚开的金额和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一般来说,虚开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 1 万元的,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罚款,税务机关还会没收违法所得。
也就是说,通过虚开发票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都会被依法收缴。
在税收处理上,对于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不会允许其抵扣税款。
已经抵扣的,会要求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
如果情节严重,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还将面临刑事惩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会根据不同时期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有所调整。
此外,对于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除了法律规定的惩处措施,虚开发票的行为还会给当事人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
【税会实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税会实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规定:(1)有违反发票管理规范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列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2)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5)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②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③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④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⑤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⑥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出售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
⑦非法出售可以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及以盈利为目的,非法出售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
⑧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发票的。
会计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专业,同时,由于会计又分很多行业,比如工业企业会计、商业企业会计、酒店企业会计、餐饮企业会计、金融企业会计等等。
会计处理,关键是思路,因为课堂上不可能教给你所有行业,怎么样才叫学会了实操呢,就是你有了一个基本的账务处理流程,知道一些典型的业务金额是怎么由凭证最后转接到到报表的。
也就是有一个系统的思维,每一笔业务发生后,你都知道最后会影响到报表上那个栏目的数据。
虚开增值税罚款标准
虚开增值税罚款标准
虚开增值税罚款标准是指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故意虚报或者虚开发票,以此来获得不当的税收优惠或者减少税负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税收法规,也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对于虚开增值税的企业,税务部门会进行严厉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虚开增值税的企业将面临罚款、税务处罚、行政处罚等多种处罚措施。
其中,虚开增值税罚款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处罚方式。
虚开增值税罚款的标准主要根据企业虚开的金额来确定,具体如下:
1.虚开增值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罚款金额为虚开金额的3倍;
2.虚开增值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50万元的,罚款金额为虚开金额的5倍;
3.虚开增值税金额在5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100万元的,罚款金额为虚开金额的7倍;
4.虚开增值税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罚款金额为虚开金额的10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虚开增值税的行为情节严重,或者属于恶意虚开,那么税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罚款金额进行适当提高。
虚开增值税罚款标准的制定,旨在惩罚那些违反税收法规的企业,同时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对于企业来说,遵守税收法规,诚信纳税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基础。
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避免虚开增值税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虚开增值税罚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利益,也是对企业诚信纳税的一种保障。
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管理,遵守税收法规,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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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虚开发票的界定和处罚方式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虚开发票行为和处罚方式如下:
一、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
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货物运输发票等,也包括一般的普通发票;且无论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真发票,还是伪
造的假发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构成虚开行为。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