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01-2011-003《易燃易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保障员工、生产设备等的安全性、减少环境污染,欧盟、美国、日本等先进国家均制定了严格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因此,我们的公司应制定针对本公司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能更好地加强化学品的管控和风险预防。
二、安全目标•预防和减少化学品事故发生及化学品泄漏事故的次数;•保障员工个人安全、维护生产场所的安全;•减轻环境污染,保障公众的财产、人身安全等。
三、危险化学品管理1. 危险化学品申报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运输前,必须申报并得到批准方可进行,未经申报的化学品一律禁止进入公司。
2. 危险化学品存储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储存室应配备专人管理,确保存储环境干燥通风,防火、防爆、防潮等设备完好有效。
3. 危险化学品标识所有危险化学品均应贴上标识并做好警示颜色标识,以便及时识别。
4. 危险化学品使用所有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培训,并在实际操作中,践行所学知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做好防护措施。
四、安全备份1. 安全设施备份公司应完善消防、泄漏等应急预案,定期检查、更换安全设施,并保证应急备份物资的齐备性。
2. 系统备份应定期备份化学品存储、使用与管理的相关数据,确保数据的完好性和正确性。
五、其他事项•工作人员应保证设备、仪器有序使用,防止过度操作、随意改动等损害设备、化学品品质;•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设备防护设施、应急备份物资,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活动。
六、附录•安全防护软件下载链接•危险化学品信息表•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安全培训课件以上是我们公司制定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每个员工都应确保执行该制度。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务必及时反馈给管理部门。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仓库等。
三、责任与义务1.管理者应当重视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2.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易燃易爆场所,未经许可不得接近易燃易爆物品。
3.操作易燃易爆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工作。
四、安全设施1.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防爆灯、防爆插座和防爆仪表。
2.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置防火墙和防火隔离带。
3.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安装并定期维护防爆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
4.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逃生通道,并配备适量的安全出口。
五、防火安全1.易燃易爆场所内任何烟火者必须立即被处罚。
2.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如焊接等作业需经过专门申请和批准。
3.易燃易爆场所内应当定期进行火灾演练,确保员工知晓逃生路线和灭火措施。
4.易燃易爆场所内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识,标明灭火器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六、电气安全1.易燃易爆场所内应当定期进行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巡查,确保安全运行。
2.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3.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和电线必须反复检查,确保无漏电和短路现象。
七、机械设备安全1.易燃易爆场所内的机械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2.易燃易爆场所内的机械设备应当进行检测和试运行,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3.易燃易爆场所内禁止私自拆卸和改装机械设备。
八、应急处置1.易燃易爆场所内应当配备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应对。
2.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使员工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九、违规行为处理1.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纪律处分、罚款等。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企业、加油站、油库、油罐区、气体储存场所、化工厂、危险化学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保障场所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
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和事故处理记录,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计划,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培训经历,熟悉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材等。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设备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安装调试,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当配备专门的防火安全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定期组织消防设施设备的演练和检查,确保防火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3篇)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是指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和管理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旨在确保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内容:一、管理机构和责任(一)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并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
(二)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个人:负责自觉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违法使用或私自调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分级和标志(一)分级: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等级,例如1级(严重危险)到4级(低危险)。
(二)标志: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包装上需要标明相应的危险标志和警示语,以便于识别和警示人员。
(三)存储区划: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等级,将其存储区域进行划分,确保不同危险等级的化学品相互不干扰。
(四)消防设备和应急措施:根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特性,设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应急措施,如灭火器、消防水池、应急通道等。
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一)储存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需储存在专门的仓库或储罐中,仓库要求通风良好,禁止明火和静电积累,应随时检测危险气体浓度并及时报警。
不同危险等级的化学品需分开存放,不得交叉,防止事故扩大。
(二)运输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包括车辆标志、包装规范、充填比例、临时停靠规定等,以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三)安全检查:定期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处置(一)使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需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使用人员需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关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第一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危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备,定期测温检查。
3、贮存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能混存。
4、对怕潮(如电石),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5、搬运和操作易燃、易曝危险物品应轻装、轻卸。
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启封。
6、运输危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或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2、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3、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
4、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5、液体危险品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
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6、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
7、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是指存在或可能存在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场所。
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必须制定一套严格的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场所管理、安全设施、操作规程等多个方面详细介绍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场所管理1. 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2. 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3. 进出场所应有严格的管控措施,包括人员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确保不合法人员和物品进入场所。
4.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与部署,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二、安全设施1. 易燃易爆场所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适当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 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以便在发生火灾或爆炸时能够迅速疏散人员。
3. 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在易燃易爆场所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三、操作规程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操作流程和步骤。
2. 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火灾和爆炸的预防意识和应对能力。
3. 严禁员工私自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场所,严格限制吸烟区域和使用明火等行为。
4. 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和运输进行严格管控,确保其不会引发火灾或爆炸。
5.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和消除隐患。
四、应急救援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和爆炸发生时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流程。
2.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避险能力和协助救援的能力。
3. 配备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能够迅速响应并采取措施控制火灾和爆炸事故。
以上是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措施,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火灾和爆炸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场所内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以及场所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监督本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工作。
3.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严禁在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中,擅自改变易燃易爆物品的用途、性质。
3. 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1)库房建筑应符合国家标准,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库房内部应设置通风、降温、消防等设施。
(3)库房内应保持干燥、清洁,禁止存放杂物。
(4)库房内严禁烟火,禁止使用明火加热、照明。
4.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1)使用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2)使用场所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禁止使用非防爆电器。
(3)使用场所的通风、降温、消防等设施应保持完好。
5.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应符合以下要求:(1)运输车辆应具备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
(2)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整洁、干燥,禁止装载其他物品。
(3)运输途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
6. 消防安全管理:(1)场所内应设置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等。
(2)消防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3)员工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4)场所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在场所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三篇)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存储、运输、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列举常见的易燃易爆物品)第四条本制度适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列举常见的易燃易爆场所)第五条组织机构:单位应设立防火防爆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的守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第二章生产与存储管理第七条安全生产许可: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存储等活动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定期办理相关年检手续。
第八条生产与存储场所选择与布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场所应远离住宅区及人员密集区,设有合适的防火设施和防爆设备,不得存在易燃易爆物品超过规定限量的情况。
第九条生产与存储设施的设计与建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与施工,设有有效的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生产与存储操作规程:单位应制订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与存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指导员工正确操作。
第十一条人员培训与考核: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防火防爆技能。
第三章运输管理第十二条运输许可: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活动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输许可证,并定期办理相关年检手续。
第十三条运输工具选择与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工具应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严禁油漆品的运输。
第十四条运输过程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人员滞留和碰撞,不得与明火、火源等接触,保持运输工具的通风和通风。
易燃、易爆、剧毒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剧毒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剧毒品是一类具有特殊性质的物质,它们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易燃、易爆、剧毒品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定义与分类易燃、易爆、剧毒品是指具有一定燃烧性、爆炸性或毒性的物质。
根据危险性的不同,我国将其细分为三类:1. 易燃物品:易燃物品是指在常温下易于燃烧的物质,如乙醇、汽油、液化气等。
2. 易爆物品:易爆物品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容易发生爆炸的物质,比如三硝基甲苯、黑火药等。
3. 剧毒物品:剧毒物品是指对人体有严重伤害或致命危险的物质,比如氰化物、砷化物等。
二、易燃、易爆、剧毒品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原则易燃、易爆、剧毒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其主要原则如下:1. 安全第一:安全是最重要的,管理制度要以安全为第一原则。
2. 预防为主:加强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分级管理:根据危险性不同,将易燃、易爆、剧毒品分为不同等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4. 整体管理:将管理制度纳入企业的整体管理体系,并与其他管理制度相配合。
5. 法制化管理:依法管理易燃、易爆、剧毒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三、易燃、易爆、剧毒品管理制度的内容易燃、易爆、剧毒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做好责任划分和追究机制。
2. 人员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设备设施管理:确保储存、运输和使用设备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加强维护和检修工作。
4. 储存管理: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易燃、易爆、剧毒品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和存放。
5. 运输管理: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运输车辆和装载工具进行检查和管理,确保安全运输。
6. 使用管理:制定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加强现场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储存、使用、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第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部门监管、单位自律和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国家消防部门负责全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消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危险物品的管理第五条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生产、储存、使用。
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实行专库专储、双人两锁制度,确保危险物品安全。
第八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置专用仓库,仓库的防火、防爆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室储存,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物品不得混存;(三)仓库内应当保持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四)仓库附近不得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作业,确需进行的,必须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九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规定,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防止泄露、燃烧、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物品安全。
第三章防火防爆措施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设置防火、防爆设施,如消防水池、消防器材、防爆墙等;(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三)明确防火防爆责任人,落实防火防爆责任制;(四)定期对员工进行防火防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防爆意识;(五)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爆炸隐患;(六)建立火灾、爆炸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防范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健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化工、液化气、煤矿等易燃易爆行业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分类和等级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按照火灾危险性划分为三类:(一)一类: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较大的火灾风险和较高的燃烧速度,如石油化工厂、化学实验室等;(二)二类:危险性一般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一般的火灾风险和燃烧速度,如液化气充装站、液化气经营点等;(三)三类:危险性较低的易燃易爆场所,具有较小的火灾风险和较低的燃烧速度,如煤矿、储油库等。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按照火灾风险划分为四级:(一)高风险级:具有重大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石油储存区、化工生产区等;(二)较高风险级:具有较大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液化气充装区、配电室等;(三)一般风险级:具有一般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液化气使用区、生产车间等;(四)低风险级:具有较小火灾风险的易燃易爆场所,如储油库、煤矿井下等。
第三章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责任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组织制度和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章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灭火设施、防爆设备、警示标志等。
第十二条易燃易爆场所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满足应急灭火的需要,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可靠有效。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维护公司公共安全。
依据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管理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新隆晟公司所有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强酸、强碱等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二、运输、储存、经营、使用和销毁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领用、使用制度,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三、在厂区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填报《危险物品安全审核报表》并报安委办备案。
四、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携带火种、不得吸烟或擅自动用明火,杜绝可能产生火花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五、危险物品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由有关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经公司同意,报物资采购中心审批,由物资采购中心统一采购,并报安委办备案。
六、储存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和个人,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有关单位应根据物品的特性分类存放,经常检查,防止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七、剧毒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账本。
八、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的领用,必须有两人以上,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单位第一责任人批准后方可领用,当天领用当天配制,并有详细的用量记录。
九、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药品的领用人应对药品使用过程的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十、各单位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原则上不得外借和外卖,如外单位急需少量时,须经物资采购中心审核,公司相关领导签字同意,报安委办备案,由公司报公安机关审批。
十一、严禁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座公共交通工具。
十二、不得在员工居住、学习场所及周围____米内生产、储存危险物品。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最终版]》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最终版]》一、各类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场所和储存场所必须设立禁烟禁火标志和禁打手机标志。
三、危险品生产使用区和储存区的设立必须距居民区,交通道路和其他散发明火的地点不少于30米的安全距离。
四、严禁一切明火取暖、照明和明火作业,确须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逐级审批,严格落实责任人,监护人,防范措施。
五、生产、使用和储存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基本措施和方法,以及各类人员的分工。
六、易散发易燃可燃气体的厂房和库房,必须采取通风措施,防止气体的聚集。
各类易燃易爆储罐夏季应有防晒装置和采取降温措施。
七、应当配备“气体泄露报警器”随时测定区域的气体浓度,防止达到爆炸浓度极限,严防爆炸事故的发生。
八、危险品生产使用和储存区域必须配置数量足够的,型号匹配的灭火器材,而且人人能熟练操作。
九、根据储存危险品的危险性,配备适当的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等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
十一、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区域,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十二、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作业时应当着防静电服(纯棉织物),1不穿带钉子的鞋,不使用产生火花的操作工具。
十三、机动车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必须佩戴熄火器。
十四、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电气线路、开关、灯具、电气设备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十五、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灭火毯、灭火沙、消防桶、消防锨等器材;灭火器选型准确,配置数量充足,放置位置合理,便于取用。
十六、按要求设置室内、室外消火栓,配齐扳手、水带、水枪等器材。
十七、按要求设置防雷、防静电、火灾报警等装置。
第二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具体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规程;2、管理要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3、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地点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有醒目的防火防爆警示牌;4、防雷、防静电须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并保证落实到位。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4篇)
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易燃易爆场所指的是存储、生产、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化工企业、油库、气体站、工业园区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科学、合理、规范的易燃易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应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包括:(一)制定和完善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明确责任和义务;(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三)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建立健全火灾警报、报警和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定期演练;(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工作制度,及时处置事故隐患;(六)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有效;(七)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八)建立健全安全事故的报告、登记、调查、处理和追责制度;(九)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易燃易爆场所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循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二)参加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谎报、误报;(四)严格遵守禁烟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场所;(五)配合安全检查和监督,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六)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火灾报警和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七)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应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以下要求:(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和权限;(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员工正确操作和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三)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四)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制度,落实防火、防爆、防毒的措施和设备;(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六)建立安全事故的统计和分析制度,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七)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完好有效;(八)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二篇)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生产、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不慎操作或管理不善可能引发爆炸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因此,建立和完善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是防范事故风险,保障安全的重要举措。
二、法律法规依据我国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分类根据其特性和危险程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可以分为多个类别。
例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燃气体等。
针对不同类别的危险品和场所,制定适当的管理措施是必要的。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储存和标识1. 储存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和储存位置进行储存,确保其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损或泄露。
同时,要注意防止危险品的混储和混装,以免引发事故。
2. 标识要求: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必须进行明显的标识,以警示人们注意处在危险环境中。
标识必须清晰、准确、易懂,确保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能够迅速辨认出危险品和场所。
五、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操作规程1. 人员培训要求: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危险品的特性、危险源辨识、安全操作程序等。
只有经过培训并合格的人员,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2.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
例如,禁止抽烟、使用明火,禁止在危险品周围进行无关操作等。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程,确保操作环境的安全。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的监控和检查1. 监控设备的使用: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必须安装监控设备,对重要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监控设备可以帮助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防止事故的发生。
2. 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对涉及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与防爆(一)生产储存设备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库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以及有关的专业防火技术规范的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5、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国家防静电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7、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8、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9、建筑物、装置等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安设防雷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不准设置移动照明灯具,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防爆场所必须用防爆电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校在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2.贮存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应严格控制贮存量。
3.贮存危险化学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量,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
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贮存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物品的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5.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6.对怕潮(如乙焕)、怕晒(氧气瓶)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暴晒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7.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8.运输危险化学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第一篇: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燃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等。
易燃易爆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或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易燃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过程中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燃烧或爆炸,最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1、供应部负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的危险品的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供应部负责建立危险品台帐。
2、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每月组织一次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3、各使用部门负责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于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的采购管理1、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一归口实施采购。
2、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资质,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严禁向无生产或销售资质的单位采购危险品。
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解等现象)的,严禁入库存放。
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
危险品采购数量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得超过临时存放点的核定数量。
危险品的存放数量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核定,严禁超量存放。
4、建立危险品管理档案。
供应部应当建立危险品的管理档案,认真做好物资的检验和交付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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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车间内的工作人员需穿棉布工作服装,防止产生静电。
第十五条定期检查维修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调漆、喷漆工工作场地如须动用明火时,必须按临时用火规定实施,禁止同时作业。
第十七条本部位的消防器材要认真检查维护,现场作业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八条物流部油库、漆料库的管理。
第十九条油库、漆料库除执行“仓库防火规定”外,并应执行以下规定。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装卸、储存、发放的操作规程,按生产需求限量储备。
第二十一条不得用铁制工具,开启容器或修理敲打,只准使用铜制工具。
第二十二条进入库内,不准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宜穿氯纶化纤之类容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4)定量:各单位应按生产使用指标和实际需要量,限量发放、领取。
5)定措施:除严格遵守储存、使用的有关规定外,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执行各使用点的防火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引用法规及标准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四)工作站内,不准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宜穿氯纶之类容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五)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漏气和乱接管道,严禁在站区乱拉临时线路、安装照明设施。
(六)在使用煤气时要按操作规程本着先点火后开气的原则,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关闭节门,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七)站区周围及管线上如需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按临时用火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油库、化工库区严禁乱拉临时线路和安装照明设备。
第二十四条每日上班后应打开门窗及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
第二十五条经常检查加油设备、油桶等设施以防发生跑、冒、滴、漏现象。
第二十六条库区严禁动用明火作业。
第二十七条油库管理人员要懂得所储存物品的化学性质,火灾危险性及灭火常识,库存管理中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第八条油漆库、喷漆工作间及喷漆场地严禁烟火,并有良好的通风装置,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
第九条喷漆车间的电器设备必须防爆,排风扇叶轮应为金属材质。
第十条使用静电喷漆,喷嘴与零件的距离要不小于20公分,不准带电调整喷嘴距离。
第十一条调漆应在单独房间的排风罩下进行,严禁在喷漆车间内进行。
第十二条调漆间及场地存《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劳动部、化工部1997.01.01实施)》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1990.04.10实施)》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经贸委2002.11.15实施)》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一)性质特别危险的物品,必须单独储存。
(二)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开隔离储存。
(三)遇水发生危险的物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低洼容易受潮的地方。
(四)遇热分解自燃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第二十八条对存放物品定期检查,发现包装容器不良、破损、残缺及物质变质、分解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八)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三十条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各种危险化学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必须按化学性质分类存放在危险品库,不准随意乱放,不准使用塑料桶、玻璃瓶盛放易燃液体,应使用导电性能好的铁制品。
(二)使用危险化学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领取、发放、使用保管规定执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行谁领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临时煤气站、煤气调压站的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工作地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器设施严格防爆。站区设立防火标志。
(二)煤气站、煤气调压站在运行中,其周围30米内严禁明火作业。
(三)经常检查煤气管道,法兰盘及节门,以防漏气,使用单位要加强对煤气使用的管理,发现漏气等情况要及时报告修复。在检修室内设备时,应打开全部门窗,保证空气流通。
制度名称
《易燃易爆场所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制度编号
XZ-01-2011-003
制度版本
A
业务类别
行政管理类
制度层级
01级
起草部门
行政管理部
会签部门
审核部门
企管运营部
批准
适用范围
股份公司所属各单位
解释权归属
行政管理部
修订/废止说明
无
签发日期
年月日
执行日期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易燃易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采购供应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存放、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品质保证部负责化学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装配工段负责临时煤气站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生产管理部、行政管理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和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使用的检查。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喷漆现场的管理
(三)公司各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必须做到“五定”:
1)定人: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使用,并把名单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2)定点: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指定的安全地点,严禁随意乱放不分地点随意使用,对用后的剩余品交回危险品库。
3)定容器:各单位在领取、使用易燃易爆液体时,必须是导电性能好的铁制品容器,并在容器上标明“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