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科院关于规范教学秩序、教学过程的若干规定
关于整顿课堂教学秩序的暂行规定
赤峰建筑工程学校关于整顿课堂教学秩序的暂行规定课堂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
达成毕业生标准,提高教学质量,课堂教学是关键。
实施有效教学,进行教学改革,良好的课堂秩序是底线。
没有秩序就没有有效教学,就一定没有质量。
课堂秩序不好,如果是态度、责任心问题,就是对自己尊严、学生前途、学校品牌不负责任的表现。
如果是掌控不了课堂,是教学能力不佳,教学水平不足的标识。
为了建立良好的课堂秩序,严明的教学秩序,做如下暂行规定:一、课堂教学秩序的基本要求课堂教学的秩序应当是“活而不乱”1、老师要做到“五不一点”:不旷课、不迟堂、不中途出堂、不早退堂、不接打手机;要节节点到2、学生要做到“四不一要”:不缺课、不睡觉、不玩手机、不乱闹;要静心向学。
违反以上要求视为教学秩序不佳。
二、检查监督1、谁的课堂谁负责,任课教师是本课课堂秩序的责任人,保证堂堂秩序好。
2、谁的班级谁负责,班主任是本班课堂秩序的责任人,负责督查本班课堂教学,保证节节有人管。
3、谁的团队谁负责,专业部主任是本专业部各个班级教学秩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专业部教学秩序管理,督查本专业部班级,保证班班有人上,并有巡课记录。
4、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秩序,课堂教学秩序,做到天天有人查,及时评价记录。
5、校长、分管副校长不定期巡课。
6、督导室摄像监控。
三、责任追究1、发现课堂教学秩序不佳,下推两级追责:班主任发现,问责学生和任课教师;专业部主任发现,问责任课教师和班主任;教务处主任发现,问责任课教师和专业部主任;副校长发现,问责任课教师和教务处主任;校长发现,问责任课教师和副校长。
按《赤峰建筑工程学校教师教学质量测评办法》相应条款扣分,同时按照《赤峰建筑工程学校教职工禁令》给予通报、罚款。
2、课堂教学秩序不佳的教师,第一次由专业部主任诫勉谈话;第二次由教务处主任诫勉谈话;第三次由分管副校长诫勉谈话,并由教务处跟踪视导,听课提高。
仍达不到要求者,停课学习或调整工作岗位。
3、造成教学秩序不佳的学生,按照《赤峰建筑工程学校班级管理考评细则》扣分。
AA师范大学数学学院关于加强本科生课堂纪律与教学秩序的规定
AA师范大学数学学院关于加强本科生课堂纪律与教学秩序的规定教学是我院人才培养的中心工作,突出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培养高质量人才始终是学院办学的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文件)、《AA师范大学教学工作规程》、《AA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相关教学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学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本科生课堂纪律与教学秩序的规定(试行)》,于2012至2013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
一、课堂考勤及纪律1.学生应按照学生守则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在上课铃响前十分钟进入教室并就座准备上课。
上课过程中必须将手机处于关闭状态。
上课期间严禁随意讲话或大声喧哗(有问题举手向任课教师提问)。
严禁携带笔记本电脑以及各种电子游戏产品进入课堂,更不容许在课堂上利用这些电子产品观看各种影像视频和玩电子游戏等;2. 学生严禁将各种餐饮食品或消遣食品(如:方便面、面包、麻辣烫、瓜子、牛奶、豆浆等)和各种水果带入教室,更不容许在课堂上享用这些食品;3. 负责清扫教室的学生,一定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仔细认真完成清扫工作,对清扫不利的学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4. 教师要抓好学生课程学习过程的管理,坚持上课点名,考勤由任课教师和辅导员指定的各班考勤员共同负责。
每堂课后考勤员必须将考勤结果经任课教师签字确认;5. 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本科生辅导员每周至少一次到课堂和宿舍抽查学生到课情况;6. 各班考勤员每周周五下午向辅导员书面提交本周所有课程的出勤记录;7. 学院汇总各班考勤员提交的出勤记录和学工系统查课记录,形成每周课堂考勤督察通报,并下发至各系、各班级。
8. 学生因事或病请假者,需填写《请假单》并经学院副书记或年级辅导员签字批准,因病请假者需另附相关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9. 学生原则上不能因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影响上课,如确实需要请假者,须持教学院长或副书记以上领导签字的请假条,其他签字一律无效;10. 对于无故缺课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5学时以上者,依照《AA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分别给予如下纪律处分:旷课累计5-15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16-26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27-37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38-4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旷课累计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1.学生课堂出勤情况,作为奖学金评定、党员发展与评议、学生资助、优秀班级评选等的重要依据。
学院数理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学院数理学院教学工作规范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事业建设者和接棒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2.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师是教学工作的承担者,是教书育人的主力军,全系教师要努力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3.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教师明确各项教学任务中的职责,是深化教学改,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学校培养人才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此,按照学院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4.本规范适用全系从事各层次、各科类、各环节教学工作的教师,是检查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基本依据,希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二、对教师的基本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教育事业,贯彻的教育方针,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建设者和接棒人为自己的神圣职责。
2.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有崇高的思想境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于律已,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以对、社会、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教学工作。
4.要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学术水平。
5.认真学习、研究教育理论,努力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进行教学改,大力引进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6.优化教学过程,积极参加教研室及系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并积极参加科学研究,以新的科研成果不断充实教学内容。
三、教师的权利与义务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享有如下权利1)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教研室的领导下择优教材,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制订切实可行的教学进度表。
2)在教学活动中,对学生进行组织管理和指导,行使主导权。
3)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4)指导学生的学习,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5)根据教育改的要求有权提出教改方案,经系及教务处认可后进行教育教学改和实践。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学院根据近期听课、教学督导组反映的情况和教学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现重申课堂教学规范和纪律的若干要求,希望各位教师和学生遵照执行。
一、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必须依照课堂教学时间按时上课、下课,不准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事先请假;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累计达到一定学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生上课要专心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玩手机,带教材、笔和必要的记录本或实训报告单。
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教学,服从教师管理。
3.学生在课堂上不允许随便讲话、说笑、睡觉;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用品进入教室,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得随意进出或擅自离开教室。
4.学生在课堂上应自觉保持文明与卫生习惯,不在教室内吃早点零食,不穿拖鞋、背心等进入教室。
二、对教师的要求1.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课堂纪律、课堂教学内容、课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
2.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备课、讲课,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3.教师应严格遵守学院关于课堂教学的规定,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缺课、调课、由他人代课,确实需要调课、代课的,必须按规定履行手续。
调课后补课必须向当日教学值班人员申明,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
4.教师应严格根据教学进度要求安排相关教学活动,包括讲课、讨论、自习、观看教学影片等,不得随意调整教学进度、教学内容。
5.教师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课堂上不得宣扬危害国家安全、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攻击国家大政方针等言论;不得接打电话;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6.教师必须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严格管理学生。
应要求学生靠近讲台就坐,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对于上课玩手机的学生要坚决制止;学生不带教材的应责令去取;禁止学生在上课期间随意进出教室,影响教学秩序。
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规定
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规定为了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纪律,营造良好的课堂学习氛围,从根本上提高教学质量。
特对课堂教学作如下规定:一、对教师的要求1、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任课教师必须认真落实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切实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2、教师上课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
上课前不准喝酒,上课时不得吸烟、会客。
应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教师应提前2分钟到达教室门前,确保充足的课堂教学准备时间,按时上下课,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下课或者拖堂,恰当分配课堂教学时间。
3、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考勤制度。
每堂课教师应对学生的到位情况、纪律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记录,并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和教务科。
4、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纪律,在课堂上应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任课教师有责任教育和督促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维持课堂秩序,对上课说话、疯打、睡觉等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应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不能放任自流。
少数学生干扰教师上课,教师批评教育无效,应立即报告教务科或学生科。
在教学检查中发现学生故意违反课堂纪律,教师不闻不问,除按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外,对教师也应进行通报批评。
5、教师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严禁私自调课、停课。
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按要求进行调课。
凡未经批准私自调课、停课者,按旷课处理。
6、教师要精心备课,要认真钻研教材,根据教学大纲对教材进行补充、删减;认真撰写教案,教案内容充实完整,内容包括:教学目的、授课内容、重点与难点、时间分配、教具、课堂组织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板书设计、课外作业等。
上课必须带教案,不带教案上课视为无教案。
必须杜绝课前无准备,临时包“佛脚”、敷衍学生的现象发生。
7、教师必须树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思想,组织好每一堂课,都是讲课要把握课程内容的重点和难点,讲课时要做到概念准确,论证严谨,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讲课要用普通话,课堂用语力求做到准确、简练、生动、声音洪亮,板书工整,布局合理。
教学秩序维护管理规定
教学秩序维护管理规定一、引言教学秩序的维护是保障学校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
教室内部秩序的稳定与学生的学习效果密切相关,因此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学秩序维护管理规定。
二、培养良好的学习氛围良好的学习氛围是教学秩序维护的基础。
学校要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三、明确教学秩序的要求学校要明确教学秩序的具体要求,包括课堂纪律、作业完成情况、学习材料的整理等方面,以确保教学秩序的规范。
四、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体,其教学行为将直接影响到教学秩序的维护。
学校要制定相关规定,规范教师授课的方式和方法,确保教师的教学行为达到一定的标准。
五、建立学生管理机制学生管理是教学秩序维护的关键环节。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机制,包括班级管理、学生奖惩制度等,为教学秩序的维护提供坚实的基础。
六、加强教室管理教室是学生学习的场所,教室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学秩序的维护。
学校要制定教室管理规定,包括教室的布置、清洁、设备设施的维护等,确保教室环境整洁、安全。
七、注重学习资源的合理利用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如图书馆、实验室、网络资源等,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学习空间和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活动,提高学习效果。
八、加强教学监管学校要加强对教学的监管,确保教学过程的规范和教学效果的评估,通过教学检查、听课互看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九、重视家校合作学校与家庭是教育的两个重要主体,家校合作是教学秩序维护的重要途径之一。
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行为表现,共同努力维护好教学秩序。
十、加强教师培训学校要定期举办教师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增强教师的教学管理意识和能力,以更好地维护教学秩序。
十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学校要建立学生和教师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学生和教师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改进教学秩序维护工作。
关于教学秩序检查的规定【模板】
关于教学秩序检查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工作,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院教学活动顺利、有序地进行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组成由主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由教务处、督导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学院教学秩序检查组,认真抓好全院范围内各个层次的教学秩序检查工作。
第三条各系组成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为组长,由各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组成的系教学秩序检查组,认真落实本系的教学秩序检查工作。
第四条教学秩序检查的具体内容为:1.教师上课情况。
包括教师是否按课表安排上课,有无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停课或调换教室等现象。
2.学生上课情况。
包括学生出勤和课堂纪律状况。
3.教师调课率和累计调课学时。
第五条各级检查组领导要重视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周密细致的安排此项工作;检查组成员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反映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六条检查组应及时填写“教学秩序检查表”,系检查组交本系教学秘书保存,学院检查组交教务科保存。
第七条教学秩序检查采取集中检查与分散抽查相结合、系部自查与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节假日前后各一天,学院和各系集中检查;其它时间由各系自行组织检查,学院将不定期抽查。
第八条集中检查时,学院检查组对全院教师上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系检查组对本系学生的出勤及课堂纪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将汇总结果形成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教务科。
第九条学期末各系检查组负责对本系教师的调课率和累计调课学时数进行检查汇总,并于期末考试开始前交教务科。
第十条各系部检查组检查时对本系部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出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后交教务科。
第十一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旷课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累计旷课20学时以下,由系负责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并报学生处汇总,累计旷课20学时及其以上,由学生处对其做出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二条对于教师未按课表安排上课,或迟到、提前下课、私自调课、停课、调换教室的情况,一经发现,则依照学院有关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数学科学教室规章制度
数学科学教室规章制度
《数学科学教室规章制度》
一、上课纪律
1. 学生应在上课之前整理好自己的学习用品,并且按时到达教室。
2. 在老师上课时,学生应当认真听讲,不得大声喧哗或干扰其他同学。
3. 在课堂上,学生不得随意离开座位,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应向老师请假。
二、作业要求
1. 学生应按时完成并提交老师布置的数学科学作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需提前向老师说明情况。
2. 作业应写工整、准确,不得抄袭他人作业。
三、试卷考试规定
1. 在考试中,学生不得使用任何作弊工具或方法,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并追究相关责任。
2. 考试时禁止交谈或传纸条,手机需关闭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四、教室卫生
1. 学生应保持教室卫生整洁,不得乱扔废纸或其他垃圾。
2. 离开教室时,学生应将自己的座位整理干净。
五、其他规定
1. 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或举止。
2. 学生应理性讨论,不得在课堂上进行任何形式的过激言论或行为。
以上为数学科学教室的规章制度,希望同学们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学习环境。
设定数字学校的规章制度
设定数字学校的规章制度
目标
我们设定数字学校的规章制度的目标是为了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学生的安全与福利。
通过明确的规定和制度,我们可以建立一个秩序井然、公平公正的研究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规章制度
1. 上课时间
- 上午:8:00 - 11:30
- 下午:13:30 - 17:00
- 晚上:19:00 - 21:00
2. 学生考勤
- 学生需要按时参加所有课程,缺勤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
- 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缺勤。
- 连续缺勤3次以上,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
3. 学生行为规范
- 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进行恶意攻击、诽谤等行为。
- 学生不得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除非经老师允许。
- 学生不得携带违禁品进入学校,如刀具、毒品等。
4. 课程安排
-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年级和学科安排相应的课程表。
- 学生应按时完成作业和课后阅读,老师将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分。
5. 学生奖惩制度
- 学生在研究和行为表现优秀的将获得表扬和奖励。
- 学生在违反规章制度或成绩不佳的情况下将受到警告、批评或惩罚。
6. 学校安全
- 学校将定期进行消防演和安全演练,确保学生的安全。
- 学校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总结
通过设定数字学校的规章制度,我们将为学生提供一个有序、安全的研究环境,并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学生需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同时学校也将为学生的安全和福利负责。
学院关于加强课堂秩序管理的规定
学院关于加强课堂秩序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学院学风建设,“抓学风、促学业”,加强课堂秩序管理,创建绿色课堂,学院针对目前在学生中存在的影响课堂秩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学生请假,要严格按照《学院请销假制度》的规定履行手续,除需要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外,学生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请假。
不上课都要办理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于课前交任课教师,否则均视为旷课。
2.学生上课不得多次缺勤,某门课程缺勤时数达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成绩记为零分。
3.学生不得旷课,同一门课程,学生累计旷课三次及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成绩记为零分。
多次旷课依据《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4、学生上课应提前进入教室,提前五分钟坐好,不迟到,不早退。
学生累计迟到、早退两次,按一次旷课记。
5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积极思考;课堂内不准交头接耳,吃东西,睡觉,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在任课教师提醒纠正后不改者按扰乱课堂秩序,依据《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6.学生如在课堂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设备或其他与课堂教学无关的物品,学校、学院教学督导人员或任课
教师有权暂时没收代为保管。
学院将根据当事学生表现情况代为保管1—18周,并根据实际需要通知学生家长。
7、学生对课程设置、教师授课方式等教学环节有建议或意见的可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
8、本规定自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未特别说明的,仍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
9、本规定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课堂的规章制度
数学课堂的规章制度一、上课准备1. 每位学生必须携带齐全的课本、笔记本、文具和计算器等学习用品;2. 每节课开始前,学生应该主动整理座位,准备好学习用品,无需老师提醒;3. 学生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课堂整洁,禁止在课桌上乱扔纸张或废弃物;4. 上课期间,手机静音并放在书包内,严禁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影响学习的设备;5. 如果学生在课前有任何问题需要请假或者提出,要提前向老师或班主任请假。
二、课堂纪律1. 学生应该尊重老师和同学,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不得在课堂上说脏话或者捣乱;2. 学生要认真听讲,不得随意走动、吃东西或者交头接耳;3. 学生在课堂上遇到不懂的问题,应主动提问并积极参与课堂互动;4. 课堂上不准打闹、斗殴,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有紧急情况需请假,必须向老师报告。
三、课后作业1. 学生必须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按照要求整洁、认真地写在作业本上;2. 作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老师手中,逾期交作业将扣分;3. 学生应该定期整理课堂笔记,及时复习巩固知识点,以便更好地应对考试。
四、考试制度1. 学生在考试时必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定,不得抄袭或者交流答案,一旦发现将无条件作弊处理;2. 学生应统一使用纸质卷子作答,不得在试卷上乱涂乱画;3. 考试结束后,学生必须按照老师的要求整理好试卷和答题卡,交到老师手中。
五、奖惩制度1. 学生在课堂上积极发言、认真听讲、作业完成及时的将受到老师的肯定和奖励;2. 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作业不认真完成的将受到老师的批评和惩罚,包括书面警告、降分、留校批评等措施。
六、其他规定1. 学生应该保护教室设施设备,不得随意破坏或者浪费;2. 学生应该自觉维护课堂秩序,保持安静听讲,互相尊重并互相帮助;3. 无论何时何地,学生都应该遵守学校和教师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以上就是数学课堂的规章制度,希望各位同学能够认真遵守,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
谢谢。
学校课堂管理与教学秩序建设规定
学校课堂管理与教学秩序建设规定一、引言学校课堂管理和教学秩序建设是保障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促进教学有效进行。
本文将探讨学校课堂管理和教学秩序建设的规定,旨在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明确课堂管理的目标与原则学校课堂管理的目标是创建秩序井然、和谐有序的教学环境,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而在课堂管理中,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合作性和创造性。
三、建立明确的纪律规定学校应制定明确的纪律规定,明确课堂纪律的底线,确保学生遵守。
例如,要求学生准时到达课堂、安静听讲和尊重他人等。
四、制定适度的处罚措施在学校管理中,适度的处罚措施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维护教学秩序。
但是,处罚应公平合理,旨在教育学生,而不是简单地惩罚。
五、加强师生互动学校应鼓励师生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创设一个亲密、和谐的学习环境。
教师应主动引导学生参与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获得感。
六、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学校应积极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让学生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
教师可以通过给予学生一定的自主权,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七、提供良好的教学资源学校应提供丰富、优质的教学资源,为教学秩序建设提供保障。
例如,学校要完善教学设施,提供先进的教学设备,为教师和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八、积极开展课堂管理培训学校应组织师资培训,提升教师的课堂管理能力。
通过培训,教师可以获得更多的教学策略和方法,从而更好地管理课堂和建设教学秩序。
九、鼓励家校合作学校和家庭应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教学秩序建设。
学校可以与家长合作,共同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增强学生的自律能力。
十、建立有效的课堂考核体系学校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课堂考核体系,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学生在课堂中的绩效。
同时,科学的考核体系也能促进教学秩序的建设。
十一、加强教师和学生的交流与反馈学校应鼓励教师和学生之间的良好交流与反馈,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教师可以定期与学生进行座谈,听取学生的建议和意见,从而更好地管理课堂和优化教学秩序。
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办法
课堂教学秩序管理办法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是良好学风的体现,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之一。
为了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纪律,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一学时为45分钟,上午8:30分开始上午上课,中午12:50开始下午上课。
第二条教学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人为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有责任督促学生遵守本管理办法,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学生进行即时纠正和事后教育。
第三条学生在上课前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带好书、笔、笔记本,提前2分钟以上进入教室,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
进教室应服装整齐,严禁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
上课铃响后不再讲话,由班长喊“起立!”,待全体学生起立,老师喊“请坐!”后,学生落座。
第四条老师点名时,学生在举手的同时回答“到”。
迟到的学生在教室门口先向老师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入教室。
上课时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离教室;不得早退;如遇身体严重不适,应先举手,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教室。
第五条学生须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积极思考;课内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吃东西,不准使用手机,上课开始应主动关闭手机;尊敬老师,不准在上课时使用电子设备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情。
上课提问应举手,得到老师同意后再发问。
不得影响他人上课。
严禁在课堂、走廊内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和干扰其它班级上课。
第六条加强教室安全管理,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最后离开教室的人,应随手关闭门窗、电灯、电扇。
要爱护教室内的各种设备和设施。
不准随意搬动室内电教设备、桌椅等;不准在门、窗、桌椅、墙壁上刻画涂抹。
凡损坏公物,应照章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第七条保持教室整洁卫生,建立教室卫生值日制度,负责每次课前课后擦净黑板。
不随地吐痰,不能将点心、饮料及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进教室;不得在教室内饮食;不准抽烟;不乱扔纸屑、杂物、不得将垃圾留在课桌内,要随手带出教室;不准在教室内点蜡烛、烧杂物或出现其他使用明火的现象。
第八条以上各条规定,全校学生应自觉遵守,共同维护。
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规定
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的规定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维护课堂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作如下规定:一、停课、调课学期教学执行课表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排停课、调课、代课。
如有正当理由确需停课、调课、代课者,应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全校性活动需停课、调课全校性活动应尽量避开正常上课时间,避免大面积停课。
因全校性重大活动必须停课时,应由活动主办部门提前一至两周向教务处提出停课、调课申请,报校长审批后实施。
(二)法定节假日停课、调课法定节假日停课、调课安排按学校的通知执行。
(三)二级学院活动需停课、调课二级学院举行运动会等活动原则上不能占用上课时间。
确属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停课、调课申请。
1个班停课半天之内,由教务处审批;1个班停课达1天的,报主管校领导审批,1个班停课1天以上的,须报校长批准;2个班以上的大面积停课,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报校长批准。
(四)省、市有关部门因重要活动需我校学生、教师参与支持或借用教学场地而停课、调课校外有关部门应与本校对口部门接洽,由对口部门提前一周同教务处衔接,报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二级学院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已注册学生参加课程考核、实习、见习等学习活动,否则,造成的维权纠纷由相关二级学院承担(六)教师个人因特殊原因需停课、调课的调课程序1、不更换教师的调停课(通识选修课除外)流程教师用个人账户进教务系统,完成调停课申请,通知本单位教务干事,交申请原因佐证材料。
二级学院凭申请教师佐证材料在教务系统内完成审核审批。
二级学院教务干事通知申请调课教师审批完成;申请调课教师通知学生调课;跨专业课程申请单位教务干事通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干事。
二级学院将申请教师佐证材料存档。
2、更换教师的调停课(通识选修课除外)流程申请调课教师填写纸质《调课申请表》,按表走流程。
学院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制度
学院教学秩序监控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教学管理工作,强化教学质量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切实提高我院教学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各项日常教学活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每学期教学副院长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和进度,组织各系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负责和组织假期前后教学秩序专项检查。
定期对全院各项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第四条各系负责实施本部门教学常规检查、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和日常教学巡查工作。
对本部门教学情况的全面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第五条教学副院长联合本院的教学督导对各系的日常巡查、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复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学院领导反馈。
第六条教学副院长、各系主任两级教学督导负责对全院各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第三章检查类型第七条教学常规检查:包括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常规检查,按照“期初查准备、期中查运行、期末查成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我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切实推动我院教学工作的稳步发展。
第八条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包括放假(含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元旦等节假日)前后开展的教学秩序专项检查;为规范和落实教学环节组织开展的教学秩序专项检查等。
第九条日常教学巡查:各系日常教学巡查、教务处、督导办及学生处联合开展的日常教学巡查等。
第十条教学质量检查:包括随机听课,检查实践教学活动,抽查各教学环节相关资料等。
第四章检查内容第十一条教学常规检查内容1.期初教学检查内容(1)教学工作计划表及授课计划表的填写情况;(2)开学前教案的编写情况;(3)实习、实验仪器设备、材料等准备情况;(4)教师、学生的到位情况;(5)课表印发、教材发放及教学保障的到位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内容(1)执行教学进度的情况;(2)备课、授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习、实验等是否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质量标准;(3)教学效果情况,是否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4)发现并解决影响教学质量提高的其它问题等。
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实施方案
商贸学院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实施方案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教学质量的基本保证,是学风、教风建设的重要内容。
课堂教学管理是教学秩序管理的核心。
为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对于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创建地方名牌大学的重要意义。
要把解决到课率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每个系分工一名领导主抓。
学院要把解决到课率问题作为教学例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分析形势,解决存在问题。
二、狠抓课堂教学的规范化教师应提前五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做好考勤,并要求学生做好准备工作。
任课教师要以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学生的实际水平为依据制定好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上课前必须编写好教案,无教案上课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任课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渊博的学识水平影响学生,同时要理直气壮地教育、纠正学生中旷课、迟到、早退、睡觉、聊天、吃零食等违纪行为。
下课后,教师要填写《课堂记录册》,如实填写学生到课情况、授课主要内容等。
学院定期检查教师《课堂记录册》。
三、建立科学规范的到课率检查与信息发布制度学院行政办、教学办负责对各系到课率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一般每周统计、分析、公布一次。
一学期内各次到课率的平均值为各单位该学期的平均到课率。
若到课率低于80%,要在当天反馈各系,各系要及时查找原因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学院。
各系对所属各班的到课率也要制定相应的检查、统计、分析、发布制度。
学院的检查数据可以供各系共享。
四、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考勤管理、行为监督1.各班级要在学生中开展“明确学习目的”教育,通过召开“为什么学、学什么和怎么学”为主题的班会、座谈会等,组织学生开展学风建设大讨论,帮助学生养成“乐学、勤学、会学”的良好学风。
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教育学生认真上课、刻苦学习,提高学习的自觉性。
2.各辅导员要通过班会等形式,进一步组织学生学习<黄河科技学院学生手册>等文件,帮助学生了解关于学籍管理和学生管理的制度规定,引导学生认识遵守校纪校规、严肃学习纪律的必要性。
学校教学秩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学秩序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教学秩序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各学院院长为成员。
2.教务处负责教学秩序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学院设立教学秩序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教学秩序管理的具体实施。
三、教学秩序管理内容1.课堂教学秩序管理(1)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授课,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2)教师应保持良好的教学态度,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教师应规范使用教学资源,确保教学质量。
(4)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5)学生应保持课堂纪律,不得喧哗、起哄、扰乱课堂秩序。
2.实验实训秩序管理(1)实验实训教师应按照实验实训计划进行教学,确保实验实训安全、有序。
(2)学生应按照实验实训要求参加实验实训,不得擅自操作设备。
(3)实验实训过程中,学生应遵守实验实训纪律,不得随意离开实验实训场所。
3.考试秩序管理(1)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学生应按时参加考试。
(2)考试期间,学生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抄袭。
(3)监考教师应按照考试要求,严格执行监考职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奖惩措施1.对在教学秩序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教学秩序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行政处分等处罚。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各学院、各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教学秩序管理,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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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关于规范教学
秩序、教学过程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数学科学学院(含大学数学部)教学秩序与教学过程,院教学委员会、院学位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特规定如下:
一、课程教学方面:
1.任课教师对所开设课程应根据教学大纲写出较详细的备课笔记,及时补充
该学科新的、前沿的内容,注重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每位任课教师对所开设的课程必须提供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经教研室
主任签字后在开课两周内交给相关教学秘书,同时提交电子版的教学进度表以上挂学院网站。
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周历实施教学活动,不得擅自扩充或减少。
3.担任实验性质课程的任课教师除提供教学进度表外,还要提交电子版的实
验教学课表以上挂学院网站。
若任课教师临时需使用机房,应先告知教务秘书,并填写相关表格后,再由机房负责人安排具体上机时间。
4.教师应既教书又育人。
在教学的同时,注意班级的管理,严格上课作息时
间与课堂纪律。
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积极与相关辅导员、班主任沟通。
5.各门课程的教学应配以相应的课外作业,作业一律用红墨水笔或红圆珠笔
批阅,除一、二年级的基础课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的作业改量每次应不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外,其余课程的作业批改量每次应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作业完成情况以及上课出勤等是平时成绩评定的依据。
院教学委员会将对作业批改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6.每门课程应安排一定数量的课外辅导与答疑,任课教师的辅导与答疑时间
应在开课两周内交给教务秘书后,上挂学院网站,并张贴在院公告栏。
一、二年级基础课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要求每周安排一次在学生晚自修时间进行课外辅导、答疑与质疑;所有必修课程要求每周安排一次辅导与答疑时间;所有选修课程原则上也要求每周安排一次辅导与答疑时间,至少任课教师要公布每周一次的固定联系方式。
7.每门课程应尽量安排期中考试,以督促学生认真复习,并及时消化所学内
容。
一、二年级基础课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以及统一进度的课程的期中考试要求是统一时间进行,且单人单座,考场由教学秘书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的期中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但要求提前一周将试题提交教务秘书,以便印制试卷。
8.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考试命题应遵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基本覆盖全
学期的教学内容,力求提高试卷的信度和效度。
命题时要按照学校的统一规定的试卷格式用打印机打印(并带有页码),同时附有试卷的详细解答与评分标准,若试卷采用A、B卷形式,则A、B中的试题不得有任何重复;
命题人对试卷标题、试卷内容、各题分值的校对要认真仔细,确保准确无误。
特别地,试卷的标题应与开设课程名一致,不得更改。
试卷需由系(或教研室)主任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后方可付印;签字人应对试卷标题、考试日期、考试班级、试卷页码、试题标号等进行检查,确保准确无误。
系(或教研室)主任有权对试卷做适当的修改和调整。
9.各门课程的试卷从命题到开考的全过程的所有环节均需严格保密措施,严
防发生泄题、遗失等事故。
10.试卷的评阅一律用红墨水笔或红圆珠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笔;试卷上
记卷面总分与每题得分,或记卷面总分与每题失分,不得既使用扣分,又使用得分;试卷上在有分数改动的地方,必须有任课教师的签名(签名使用黑墨水笔);每份试卷卷面总分的计算务必准确(一律使用百分记分制)。
11.学生成绩的总成绩的记分规则一般按照平时成绩占20%(其中作业 5%,出
勤5%,小测验、课堂提问、质疑等10%),期中成绩占20%,期末成绩占60%;
若没有进行期中考试的课程,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特别是重修生)没有能参加期中考试,总成绩的记分规则一般按照平时成绩占20%(其中作业5%,出勤5%,小测验、课堂提问、质疑等10%),期末成绩占80%,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若有记分规则的变化,则需附有经主管院长同意的有关记分规则变化的说明。
12.本院专业课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3天内向教学秘书提交使用学
校教务系统完成,打印并签字的学生成绩表二份,以及全部学生的试卷,包括期中考试的试卷,提交平时学生学习成绩记录薄(小册子)、试卷质量分析表、试卷评分标准及详细解答。
同一考试卷应存档3份空白卷。
试卷(包括重修考试试卷)应按照学号的次序由小到大地排列,任课教师会同教学秘书进行试卷的装订与归档。
担任实验性质课程的任课教师还需根据
实验教学课表提交相应次数的学生的实验报告。
13.每学期开学初,院教学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上学期各门课程的试卷批
阅、成绩记载等进行检查;院教学委员会将对出现问题的有关教师进行批评与整改;对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有关教师处以教学事故。
二、毕业论文指导方面:
14.第六学期末确定论文指导教师,同时开始准备论文题目;信息与计算科学
专业、统计学专业论文指导教师分别由计算数学系主任和统计系主任分别负责确定,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师范)专业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以9个课题组的形式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确定并告知数学系主任,9个课题组分别是:代数、组合数学、常微与动力系统、几何与拓扑、泛函分析、复分析、偏微分方程、数学史与数学建模、中学数学相关研究。
15.在第七学期的9月30日以前,确定的论文指导教师须向所在系的系主任提
交论文题目,系主任初审汇总后提交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以确定安排学生;
在第七学期末由系主任组织进行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第八学期的6月15日前两周内由系主任安排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并填写完相应的表格。
6月17日以前由各系主任将毕业论文的成绩及论文汇总后交教学秘书。
信息专业的毕业设计的时间安排可以不同以上,但答辩时间段也应该是一样的。
16.毕业论文的题目的设定要求至少应该能从题目上看出不同学生的毕业论文
所做的内容是不相重的;所有专业的毕业论文不能是纯粹的翻译文章,对于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鼓励学生写研究性毕业论文,综述性的毕业论文在答辩时应向答辩小组申明,且总成绩一般不超过90分。
17.本规定自2007年5月21日开始实行。
18.本规定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院党政联席会议。
苏州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0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