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抑或自然权利——洛克政治哲学基础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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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认为人类原初处在一种完备无钦 的自然状态 中, 在 自然法的范围 内行动和处理他们的人身, 除 了自然法外无须得到任何人 的许 可或听命 于 任何人的意志 , 而 由于 自然法的存在 , 自然状态也是 自由、 平等、 和平 的。洛
克对 自 然法的描述很容易使人误 以为他 的 自然法与西塞罗、 圣托马斯直至 胡克所代表的古典斯多葛和基督教传统一脉相承, 他的 自然法就是传统意 义上的自然法 。然而洛克的 自然法是传统意义上 的自然法吗?这种 自然 法真的存在吗?文章通过分析《 论 自然法》 中的五个论据 , 得出了这样的结

然法 的政 治 论 文——《 论 自然 法 》( 1 6 6 3— 1 6 6 4 ) ④, 尽管这篇论文 “ 不能厘清人们可能希 望提出的关于洛克论 自然法的每个 问题 , 但它
确 实有助 于补 救在 他 已 出版 作 品 中显 而易见 的 漏洞。 ” ④
告 自然法。在后面第五篇子论文 中洛克再次明 确宣称 自然 法 “ 在 每一个 人 的心 中都是相 同 的, 他们的创造者仅是上帝和 自然 , 除此之外没 有其 他 的创 造 者 。 ” ⑨因此 , 洛 克 的第 一 个 论 据
法吗?这 种 自然法真的存在 吗?文章 以洛克早期关于 自然法 的著作《 论自 然 法》 为 基础 , 通过层 层分析 , 得出 了这 样的结论 : 洛克 的 自然法 与传统 自然 法截然不 同, 他的 自然法背后 隐藏 的是 自然权利 学说 , 自然权 利才是洛克政治
哲学的基 础。
[ 关键词] 洛克 ; 自然法; 自 然状 态; 自 然权利 [ 中图分类 号] B 5 6 1 . 2 4 [ 文献标识码 ] A [ 文章编 号】 1 0 0 8 — 8 0 9 1 ( 2 0 1 3 ) 0 1 — 0 1 0 5— 0 5
就是按照理性行动” , 这种理性规则 “ 在任何地
方都是普遍有效 的” , 这是一种 自然法 。第二 个论据是 良心的存在证明了自然法的存在。洛



自然 法抑 或 自然权 利
— —



洛克 政 治 哲 学基 础探 析
口李 丽丽
[ 内容提要 ] 洛克在他 的政 治理论 中 赋 予 自然法非常重要的地位 , 由于 自 然 法的存在 , 洛克 的 自然状 态与霍布 斯 的
自然状态有 了很大 的不 同, 洛克的 自然 法也好像 与传 统 自然法 一脉 相承 , 然 而洛克 的 自然 法是传统 意义 上的 自然
向: 西方马克思主义和政治哲学。 ● Nhomakorabea文



的全人类 : 人们既然都是平 等和独立的, 任何人 就不 得 侵 害 他 人 的 生 命 、 健 康、c a 由或 财
产。 ” ; 洛克对 自然法 的这种 描述很容易使人 误以为他的 自然法就是传统意义上 的自然法 , 然而在 《 政府论》 下 篇 中 洛 克 对 自然 法 并 没 有 进行 详 细 的论 述 , 这 就 对 我 们 理解 在 洛 克理 论 中至关重要的自然法概念造成了困难 。但是好
论: 在洛克 的政治理论中, 传统意义上 的自然法是不存在 的, 而洛克之所 以 保留了自然法的形式 , 是因为他想要通过 自然法来 区分 自 然状态与战争状
态, 从而与霍布斯的专制国家划清界限 , 而洛克对 自然状态的论述却使我们
意外地发现在洛克的 自 然法背后 隐藏的是他 的 自然权利学说 , 自然权利才 是洛克政治哲学的基础。
从 内容上 看是 不充 分 的 。
在《 论 自然法》 中, 洛克提出了五个论据来 证 明 自然 法 是 存 在 的 , 并 且 一 一 进 行 了论 证 。 第一个论据引 自亚里士多德 的《 尼各 马可伦理 学》 , “ 人有一种特殊 的功能 , 那 就是 能够按 照
理 性规则 积极 运 用思 维 能 力 。 ” 此 处 洛克 还 写 道, 亚里 士 多 德 “ 准 确 地 总 结 出人 的恰 当 功 能
第二个论据洛克引用了 良心作为佐证 , 但 是在后面 的第 五篇子论文 中, 洛克明显推翻了 前 面 的论 据 , 在论 文 五 中 , 他认为“ 当人 们受 主 流观点所引导 , 按照他们 国家 的道德实践去行
为 时 …… 当他 们 这 样 做 时 , 他 们 不 认 为 自己违 反 了 自然 法 , 也 不 会 受 到 良心 的谴 责 和精 神 的
在在 2 0世 纪 中期 发 现 了一 篇 洛 克 早期 论 述 自
确, 仅用理性法来论证 自然法 , 这已经与前面洛 克对 自然法 的定义相矛盾 , 洛克将 自然法定义 为“ 神圣意志的命令 , 能够被 自然之光所识别 ,
能够 表 明什 么 是 , 什 么 不 是 与理 性 的 自然 相 一 致的 , 并 以此 设 定 命 令 或 禁 止 。 ” ④洛 克 在 文章 的开 头 也 指 出 自然 法 的创 造 者 是 上帝 , 而不是 理性 , 他 认 为有 些人 将 自然 法定 义 为理 性 的命 令 是 不 准确 的 , 因 为理 性 既 不 能创 制 也不 能 宣


自然法存在 吗?——《 论 自然法》 的诘难
在《 政 府论》 下篇第 二章 中洛克 指 出“自然 状 态 有一 种 为人 人所 应遵 守 的 自然 法对 它起 着支 配作用 ; 而理 性 , 也就是 自然 法 , 教 导着有 意遵从理 性
【 收稿 日 期】 2 0 1 2 — 1 0— 4 2 【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0 9 B Z X 0 0 1 ) ; 中山大学青年教师培育项 目( 1 1 0 9 1 3 1 ) 。 【 作者单位】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 广东 广州, 5 1 0 2 7 5 【 作者简介】 李丽丽( 1 9 8 4 一 ) , 女, 山东泰安人,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 9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博士生, 研究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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