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错了吗?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引言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坚决纠正一些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教育部特制定本禁令。
一、禁令内容1. 禁止各级各类中小学组织或变相组织有偿补课。
2. 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利用课余时间、周末、寒暑假等时间进行有偿辅导。
3. 禁止学校、教师以任何形式推荐或默认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4. 禁止学校、教师以任何名义收受补课机构给予的财物。
二、违规处理1. 对违反禁令的学校,教育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减少招生计划等措施。
2. 对违反禁令的在职教师,教育部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教师资格等措施。
3. 对违反禁令的学生,学校应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警告、记过等措施。
三、监督检查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排查制度。
2. 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3. 教育部将对违反禁令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
四、组织实施1.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禁令得到有效执行。
2. 各级各类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教师熟知禁令内容,自觉遵守禁令。
3. 广大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自觉抵制有偿补课,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五、总结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禁令,旨在维护教育公平,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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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
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
进行有偿补课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严禁进行有偿补课。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学生的权益,确保公平的教育机会,并维护教育行业的正常秩序。
该规定的实施对于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禁止有偿补课可以避免学生之间因家庭条件不同而导致的教育机会不平等。
所有学生都应该享有平等的研究机会,不应因经济原因而受到影响。
其次,禁止有偿补课可以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有偿补课往往会增加学生的课外负担,导致研究压力过大,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再次,禁止有偿补课可以维护教育行业的正常秩序。
有偿补课可能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合理分配,破坏教育市场的公平竞争,影响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的监督和管理。
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包括给予行政处罚和吊销相关从业资格。
同时,教育部也将加强对
家长和社会的宣传,增强对该规定的认知和理解,共同营造关注学生发展和教育公平的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这一规定的实施对于保护学生权益、减轻学生负担、维护教育行业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共同努力,确保该规定得到有效执行,为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
格规定
教育部针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以
确保教育公平和教师职业道德。
以下是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的主要规定:
1. 教育公平原则:教育部强调教育公平的重要性,禁止中小学
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对学生造成的不公平。
教育资源应当平等
地分配给所有学生,不应因有偿补课而导致学生之间的差距加大。
2. 在职教师补课限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应该遵守以下限制:
- 在职教师不得在本职学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 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其家长主动提供有偿
补课服务;
- 在职教师不得在校外机构、社会组织等地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 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 中小学补课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补课管理制度,并加
强对补课行为的监管。
学校应当:
- 审查教师的补课行为,确保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 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 对发现的有偿补课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 督导和检查: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督导和检查力度。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措施,以维护教育秩序和师德师风。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旨在保障教育公平和提高教师职业道德。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遵守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
偿补课的规定
背景
为了保障中小学生的研究权益和公平竞争环境,教育部制定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这一规定旨在解决教育资源不平衡、课外负担过重以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规定细则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具体细则如下:
1. 禁止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活动,以保障学生平等的研究机会和教育资源的合理利用。
2. 禁止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导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导师应专注于在校教学工作,确保学生获得规范的教育。
3. 推动课后辅导与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教育部将推动课后辅
导与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以提供更加丰富的研究资源和培养机会,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 建立监督机制:教育部将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中小学校和
在职中小学导师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得以有效执行。
若违反规定的后果
对于违反规定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教
育部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降职和开除等。
结论
教育部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导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旨在
营造公平竞争的教育环境,保障学生的学习权益,推动课后辅导与
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我们应当遵守这一规定,为学生提供公正的
教育机会。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禁止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禁止教育部最近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了严格禁止措施。
这一举措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和教师职业尊严。
以下是一些关于这一禁令的重要信息:背景过去,许多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有偿补课,以获取额外的收入。
然而,这种行为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包括教育资源不公平分配、教师过度工作和教育质量下降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教育部决定严格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禁令内容教育部发布的禁令规定,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这包括但不限于为学生补、辅导或提供额外的课外培训。
禁令适用于所有中小学,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学校。
禁令的目的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目的是多方面的:1. 维护教育公平:有偿补课导致教育资源不公平分配,给那些无法支付额外费用的学生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2. 保护学生权益:有偿补课可能导致学生过度研究和学业负担过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3. 提升教育质量:有偿补课可能分散教师的精力和时间,影响他们在正式课堂上的教学质量。
4. 尊重教师职业:禁止有偿补课可以确保教师专注于正式教学工作,提升他们的职业尊严和社会地位。
处罚措施教育部明确表示,对于违反禁令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将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
这些处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和解聘等。
政策宣传和监督教育部将加大对禁令的宣传力度,向全社会普及禁令的目的和意义。
同时,将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禁令的执行。
结论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严格禁止,以维护教育公平和教师职业尊严。
这一禁令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教育质量和保护学生权益。
所有中小学及在职教师都应该遵守禁令,并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共同努力。
---以上为文档内容。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
格规定
一、背景
近年来,一些中小学和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不仅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还损害了教育公平。
为了规范教育
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
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二、政策目标
1. 坚决杜绝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维护教育公平;
2. 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三、政策内容
1. 严禁中小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
- 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 中小学校不得在正常教学时间之外安排补课,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
2. 严禁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
- 在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 在职教师不得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诱导、推荐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3. 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
- 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规行为;
- 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进行举报。
4.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 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 对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四、实施时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附则
本规定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希望各中小学和在职教师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共同维护教育公平,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禁止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被教育部严格
禁止
教育部关于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
偿补课的通知》,明确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
补课活动。
一、禁止内容
1. 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有偿补课。
2. 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
信息。
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违规处理
1.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2. 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3. 对涉及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1.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管,确保通知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2. 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管理,杜绝有偿补课现象。
3. 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持续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特此通知。
教育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以上就是关于教育部禁止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的内容,希望各相关单位、家长和教师能够认真遵守,共同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部规定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
部规定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严禁进行有偿补课。
此规定旨在维护学生权益,保证教育公平,并加强教育质量管理。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
1. 定义:有偿补课指在正常教学工作之外,教师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或家长的付费补课请求,并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2. 禁止性质:有偿补课被视为一种违规行为,教育部将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的教师和相关机构。
3. 学生权益保护:有偿补课容易造成教育资源的差异化分配,加重学生之间的负担差异。
该规定旨在保护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益,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的研究机会。
4. 教育公平:教育部鼓励学校通过提供充足的研究资源,确保学生能够在校内充分研究。
学校应加强自身教育质量管理,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以满足学生的研究需求。
5. 教育质量管理:教育部将通过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估机制,对学校进行监督和评估。
对于存在有偿补课行为的学校和教师,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6. 家长监督责任:家长应积极履行监督教育的责任,不鼓励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家长应重视学生的研究兴趣和能力培养,合理安排研究时间和课外活动。
教育部的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旨在保障学生的权益,维护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
学校、教师和家长都应共同遵守该规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研究环境和平等的研究机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该文档旨在简要概述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行为的严禁规定。
背景教育部旨在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确保学生的权益和教育质量。
因此,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设立了严格的规定。
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行为。
具体规定如下:1. 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安排或允许教师在自己的授课时间以外,为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
2. 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
3.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不得借助名义模糊的机构或个人进行有偿补课活动。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教育部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对中小学校进行警告、罚款或撤销办学资质等行政处罚。
2. 对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进行警告、纪律处分、取消教师资格证等行政处罚。
3.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惩处措施。
效应和意义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具有以下效应和意义:1. 维护公平竞争:禁止有偿补课可以减少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确保学生在同一教育环境下获得平等的研究机会。
2. 提升教育质量:有偿补课行为可能导致教育质量下降,因此该规定能够促进教师专注于正式教学,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 保护学生权益:禁止有偿补课可以避免学生和家长过度负担,减少可能带来的教育和经济问题。
结论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是为了维护教育公正和提升教育质量而制定的重要措施。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应该严格遵守该规定,确保学生的权益和教育的公平性。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部规定
严禁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
部规定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严禁有偿补课。
以下是该规定的要点:
1. 禁止中小学有偿补课:教育部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这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防止形成教育资源的二级市场,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2. 严禁利用职务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师不得利用自己的职务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这是为了防止教师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确保教师专注于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3. 责任和处罚:教育部强调,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监管和管理中小学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
对于违反规定的教师,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纪律处分甚至解聘。
4. 加强监督和检查: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通过建立举报渠道和投诉机制,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共同监督教师的行为。
5. 提高教师待遇:为了减少教师有偿补课的动机,教育部将努力提高教师的待遇和福利,确保教师可以获得公平的报酬和职业发展机会。
同时,教育部也鼓励学校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多的补充教育资源,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
总之,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做出了明确的禁止规定。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维护教育公平,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正。
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
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背景近年来,中国教育系统面临着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教师有偿补课现象普遍等问题。
为了规范中小学及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教育部制定了严格的规定。
规定内容教育部对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严格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禁止有偿补课: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课后辅导、竞赛辅导等。
教育部强调,教师的职责是在正式课堂上进行教学,不应以有偿补课的形式增加学生的课外负担。
禁止有偿补课: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课后辅导、竞赛辅导等。
教育部强调,教师的职责是在正式课堂上进行教学,不应以有偿补课的形式增加学生的课外负担。
2. 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教育部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相关部门将对违规教师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有偿补课规定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教育部将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相关部门将对违规教师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3. 加强监管: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有偿补课现象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将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确保学校严格执行有偿补课规定,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
加强监管: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有偿补课现象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各级教育部门将定期对学校进行检查,确保学校严格执行有偿补课规定,并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
4. 加强家长引导:教育部呼吁家长积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外活动时间,不过分追求研究成绩。
同时,鼓励家长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研究情况,共同营造轻松的研究氛围。
加强家长引导:教育部呼吁家长积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课外活动时间,不过分追求学习成绩。
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
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在职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构建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
三、有偿补课行为界定本指导意见所称有偿补课行为,是指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正常教育教学时间外,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提供或推荐有偿补课服务,从中获取利益的行为。
具体包括:1. 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的有偿补课;2. 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及各种形式校外补习班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3. 利用职务之便相互介绍、提供补课生源或为其他教师、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利益;4. 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行为。
四、处理原则1. 坚持依法依规处理。
对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指导意见进行处理。
2. 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对有偿补课行为,既要严肃处理,也要注重教育引导,促进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
3. 坚持公平公正处理。
对有偿补课行为,一律平等对待,不搞区别对待,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公平。
4. 坚持公开透明处理。
对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过程和结果,一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五、处理措施1. 对有偿补课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1)对初次违反规定者,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处理;(2)对再次违反规定者,给予通报批评、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等处理;(3)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公职处分;(4)对涉嫌违法犯罪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对有偿补课行为涉及的学生,要妥善处理,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针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的问题,出台了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
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1. 禁止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有偿补课活动。
教育部强调,学校要依法办学,不能借有偿补课之名进行商业性经营,以免影响教育公平。
禁止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有偿补课活动。
教育部强调,学校要依法办学,不能借有偿补课之名进行商业性经营,以免影响教育公平。
2. 禁止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也不得以有偿方式进行补课。
教育部强调,教师及其他在职辅导从业者应专心教学,不涉及有偿补课,以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
禁止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也不得以有偿方式进行补课。
教育部强调,教师及其他在职辅导从业者应专心教学,不涉及有偿补课,以保证教学质量和学生权益。
3. 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教育部将加强对各级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的监管,对违反规定有偿补课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公布相关违规信息。
同时,教育部鼓励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举报违规补课行为。
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教育部将加强对各级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的监管,对违反规定有偿补课的行为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公布相关违规信息。
同时,教育部鼓励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举报违规补课行为。
4. 推动综合素质教育:教育部强调,学校应加强综合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以应试教育和补课为导向。
通过推动素质教育,可以减轻学生研究压力,提高教育质量。
推动综合素质教育:教育部强调,学校应加强综合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以应试教育和补课为导向。
通过推动素质教育,可以减轻学生学习压力,提高教育质量。
以上是教育部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辅导从业者有偿补课的严禁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教育公平,加强教学质量,推动综合素质教育的发展。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有偿补课的规定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有
偿补课的规定
背景
根据教育部的严格要求和政策,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严禁进行有偿补课。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提高教育质量,以及保护学生和教师的权益。
规定内容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有偿补课的任务或提供有偿补课的服务。
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在学校以外的时间为学生提供有偿教学或辅导服务;
2. 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资助,并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3. 以个人名义或通过合作机构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惩罚措施
针对有偿补课行为,教育部将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 记过处分:对有偿补课行为的教员给予嘉奖、通报批评等处分;
2. 停职整顿:对有偿补课行为严重的教员给予停职整顿,并责令其参加相关培训和教育;
3. 解聘处理: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教员,将被解聘并列入教育部的黑名单,禁止其从事教育工作。
落实措施
为确保这一规定能够有效落实,教育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监督管理:教育部将加大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的监督力度,加强巡查和检查,并建立举报投诉机制;
2. 宣传培训:教育部将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禁止有偿补课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政策法规;
3. 奖惩激励:教育部将对严格执行规定的学校和教员给予嘉奖和激励,提高违规成本和风险。
结论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员有偿补课,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和保护学生权益。
中小学校和在职
中小学教员应牢记这一规定,切实履行教育使命,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教育部对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的清晰规定
教育部对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
的清晰规定
1. 总述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特制定本规定。
2. 有偿补课定义
本规定所称有偿补课,是指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在课堂教学之外,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补习的活动。
3. 禁止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
- 在个人或他人名义下开设辅导班、培训班;
- 以家访、个人辅导等名义进行有偿补课;
- 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参与有偿补课;
- 通过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有偿补课。
4. 违规处理
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违反本规定,从事有偿补课活动的,一
经查实,将按以下规定处理:
- 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 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一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 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 解除劳动合同或取消教师资格;
- 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 自律与监督
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育教学形象。
教育部门将加强对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
者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举报、查处、通报制度,确保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6. 生效时间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 解释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教育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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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在职中小学教育从业者严格遵守本规定,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
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
这一规定旨在维护教育的公平性和教育从业者的职业道德。
背景教育部的规定是为了解决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的问题。
有偿补课指的是教师或其他教育从业者在课外时间为学生提供额外的教育服务,并收取费用。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给那些无力支付有偿补课费用的学生造成不公正的竞争。
目的该规定的目的是保障教育的公平性和教育从业者的职业道德。
通过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可以确保学生在教育方面的机会公平均等,并避免教育从业者在利益面前失去职业操守。
主要内容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不得进行有偿补课。
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教师不得在课外时间为学生提供有偿补课服务;2. 教育从业者不得以个人名义或通过其他方式收取学生或家长的费用;3. 学校和教育机构不得组织有偿补课活动;4. 学校和教育机构应当加强管理,防止有偿补课的发生。
管理措施为了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教育部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1. 加强对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监督,确保他们不组织或容忍有偿补课行为;2. 鼓励学生和家长举报有偿补课的行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3. 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聘等;4. 定期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加强对有偿补课问题的宣传教育。
结论教育部规定严禁中小学和在职教育从业者进行有偿补课,旨在维护教育的公平性和教育从业者的职业道德。
这一规定的落实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包括学校、教育机构、教育从业者、学生和家长。
只有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为学生提供公正的教育机会。
教育部强烈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
教育部强烈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业
者有偿补课
教育部近期发布通知,对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
行为进行了强烈禁止。
以下是该通知的主要内容:
1.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为保障学生的公平接受教育,中小学校不得组织或支持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这包括但
不限于利用课余时间、节假日或寒暑假进行有偿补课。
2. 严禁在职教育从业者从事有偿补课:在职教育从业者包括教师、辅导员、教育培训机构的员工等。
教育部明确规定,这些从业
者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补课活动,以确保他们专注于正常的
教育教学工作。
3. 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教育部将加强对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
业者的监督执法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项检查,对违反
禁令的学校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给予行政处罚、撤销资质等。
4.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教育部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禁令内容,提高全社会的意识和认识。
同时,将开展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引导学校和从业人员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教育部此次强烈禁止中小学校及在职教育从业者有偿补课,旨
在维护教育公平,确保学生能够公正获得教育资源。
全社会应共同
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为孩子们提供优质的教育环境。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
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背景教育部意识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对中小学教育的负面影响,并决定制定严格的禁令来解决问题。
目标教育部的目标是严格禁止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以保障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提高教育质量。
禁令内容教育部制定了以下禁令内容:1. 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私人辅导、培训班授课等。
2. 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有偿工作,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工作中。
3. 学校不得组织或支持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并应建立监督机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4. 学校和教师须遵守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实施措施为了确保禁令的有效实施,教育部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对中小学和在职教师的监督力度,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和学生家长积极参与监督。
2. 建立专门的检查机构,定期对学校和教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教育意识和职业素养。
4. 加大对教育资源的投入,提高中小学教育的质量,减少学生和家长对有偿补课的需求。
受益与影响该禁令的实施将带来以下受益和影响:1. 公平教育机会:禁止有偿补课将减少学生之间的差距,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平等的教育机会。
2. 提高教育质量:教师将更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学生的研究效果。
3. 缓解学生和家长压力:减少有偿补课的需求,降低学生和家长的经济和心理压力。
4. 职业道德规范:通过禁止有偿补课行为,教师将更加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
结论教育部对中小学和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严格禁令旨在保障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加强监督力度和实施相应措施,禁令将带来受益和影响,推动教育体系的改善和发展。
建议禁止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 (2)
建议禁止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1. 引言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是指教师在工作之外,以一定的报酬为学生提供额外的教学辅导和补习服务。
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学习需求,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从教育公平、教师职业道德、学生心理健康等角度来阐述,建议禁止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
2. 教育公平2.1 公平机会原则教育公平是一个社会公正的核心价值观,公平机会原则是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之一。
中小学教育应该提供公平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获得平等的教育资源。
然而,如果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成为常态,将会加重学生之间的教育机会不平等情况,贫困家庭的学生将因经济条件限制而无法享受到同样的教育机会,进一步加深教育差距。
2.2 阶级固化问题如果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成为普遍现象,将进一步加剧了中国教育中的阶级固化问题。
富裕家庭的学生能够通过有偿补课获取更多的教育资源,进一步拉大与贫困家庭学生之间的差距,使教育资源更加集中于一个小部分人,增加了社会的不公平性。
3. 教师职业道德3.1 多重身份冲突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容易导致教师职业道德的多重身份冲突。
作为教育工作者,教师应该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首要任务,全力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然而,如果教师将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有偿补课中,很容易削弱他们在正式教学中的投入,对学生的教学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3.2 教师形象的亏损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行为容易使外界对教师形象产生负面评价。
一方面,有偿补课行为可能使人误以为教师对自己的工作不尽职尽责,而是将时间和精力花在了名义上的“补课”上。
另一方面,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行为也容易引发利益冲突,让人质疑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师德。
4. 学生心理健康4.1 学习负担加重在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行为容易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
学生已经在正式学校里接受了大量的学习任务和课业压力,如果再加上在职中小学老师的补课,学生的学习负担将进一步加大,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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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影像进入7月,学生们的暑假来临。
教育部的一项“严规”也如期而至。
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以教师[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在职教师补课划出6条“红线”。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法眼聚焦我国现行《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对有偿补课均未做出明确规定。
从“法不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来看,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并不违法。
那教育部出台的这项《规定》又有多大的法律强制力呢?北京律师协会文化、体育与旅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雷思明解释称,教育部出台的这项规定只是一份临时性、非规范性、督导性的管理文件,并不是法律,也就不能对整个社会成员普遍具有约束力。
但是,该《规定》对行业内部的从业人员仍有约束力,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具有约束力。
如果哥业内的从业者违反此《规定》的要求,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有关“严禁有偿补课”的规定,各省、市的教育部门几乎年年发通知,逢寒暑假必强调。
然而,“有偿补课”仍然普遍存在,屡禁不止。
在应试教育体制里升学压力没有根本缓解的情况下,学生、家长对于有偿补课的需求不可能下降。
即使他们不选择在职教师来补课,也会选择社会上的教育培训机构或在校大学生。
“一刀切”地禁止有偿补课,有可能涉嫌侵犯教师的劳动权。
从法律上说,教师8小时工作以外的时间属于个人时间,其有权利做一些合法的兼职工作以获取额外的劳动报酬。
教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家教并挣取报酬,并无不妥。
当然,对于教师课外的有偿教育一律不予禁止,也可能造成一些不良的后果。
教师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职业,老师的职责是教书和育人。
如果对于有偿家教不设置任何限制,管理不当,有偿家教可能会影响教师这两方面职责的履行。
《规定》是教育行政部门对有偿补课最严厉的“堵”。
其实,解决问题不能仅靠“堵”,更要去做“疏导”工作。
“疏导”工作就是消除有偿补课存在的条件。
首先,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升学不唯考试成绩,才能更好地让学生全面发展,而不是热衷于做文化补习,提高考试成绩。
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和学生家长“不想补课”。
其次,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使教师能有尊严地,安心地进行教学活动,让教师“不想补课”是严禁有偿补课的基础。
只有这两个问题解决了,严禁有偿补课才是合理有效的。
(本文与北京广播电台《警法时空》栏目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