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
2019减税降费要点梳理20190705
增值税相关(六) 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销售额未超过10 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2019年第一季 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当期因代开普通发 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向主 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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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优惠政策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
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根据财税〔2009〕128号,对在城 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 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如果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 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
二、关于纳税人类别变化时减征政策适用时间的确定
增值税相关案例(一) 案例1: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 3.1万元,销售无形资产2万元。 【案例分析】
该公司合计销售额为9.1(=4+3.1+2)万元,未超过10万 元免税标准,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服务和不动产取得 的销售额9万元,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而如果按 原政策,需要缴纳2130元。
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 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 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 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 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减征时间
1、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 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2、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 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如何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在一个连续经营期间,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 元(差额前)的,可在2019年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登记后可享受免税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曾在2018年选择 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 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再转登记 为小规模纳税人。 同时也需要注意,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不得转登记为小规 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1、小规模纳税人统一按3%的征收率计征;对一些特定的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5%、4%、3%四档征收率。
2、具体来说,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5%的项目为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典当和拍卖商品、销售旧货;征收率为3%的项目为公共交通运输等营改增个别应税服务。
优惠政策1、提高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2009年开始,我国已有不少地区提高了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
北京、上海、江苏及浙江的营业税起征点为国家最高标准5000元/月。
广东省2008年1月1日起将全省营业税起征点统一调高至5000元,4万多个体户和个人受惠,年税收减免共7000多万元。
河南省营业税起征点于今年4 月调至3000元,全省14万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每年将因此享受税收优惠约2.2亿元,平均每户每年受益将近1600元。
2、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各个省市因吸引招商,也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注册上海公司为例,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返税,即企业交纳增值税后,再把一部分增值税返还给企业。
上海各区及开发区返税优惠政策有差异,一般返还给企业增值税为实际交税额的4-8%。
3、总体税收优惠依据2009年开始执行的增值税等各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200年将减少当年增值税收入约1200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约60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约36亿元,增加企业所得税约63亿元。
这些税收增减相抵后,将减轻企业税负共约1233亿元。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增值税均实行比例税率:绝大多数一般纳税人适用基本税率、低税率或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和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
减税降费政策纳税人告知书
减税降费政策纳税人告知书尊敬的纳税人:您好!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增长,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
为了让您更好地了解和享受这些政策,我们特发出本告知书。
一、企业所得税减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190万家企业受益于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减税总额高达1.9万亿元。
为确保政策落地实施,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 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由16%降至13%,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由3%降至1%,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这些措施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2. 细化“三减三降一增”政策。
为更好地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我们从2019年开始,实施“三减三降一增”政策,即减少增值税税率,降低社保费率、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企业电费、交通费用,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3. 实施个税改革。
个人所得税新政策有效提高了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也有助于推动消费升级,促进了市场的繁荣发展。
二、增值税减税增值税是企业负担最重的一项税种。
为降低企业税负,我们最近几年推出一系列减税政策,如:1. 降低税率。
自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7%降至16%,一般纳税人的税率由11%降至10%,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由3%降至1%。
2. 税务优惠。
对于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和行业,我们实施了税务优惠政策,如停止征收增值税、谷物进口关税减免等,为其恢复生产和发展提供了支持。
三、其他减税降费政策除了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减税政策外,我们还有其他减税降费政策:1. 减免社保费用。
自2020年2月起,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延缓缴纳社保费用政策,减轻其经济压力。
2. 减免房产税。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实行延缓缴纳房产税政策,减轻其经济压力。
3. 减免印花税。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六税两费部分)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为2.1万元。印花税? 注: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
2 纳税申报表
房产税 土地税纳税申表
1.若申报当期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 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默认 为“是”,可带出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 纳税人减征政策起始时间、本期适用增值 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终止时间、减免 税代码、减征比例(%)以及当期申报信 息中的本期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额。
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六税两费部分)
浓缩 易懂 专业 及时
• 主要内容
• 1 政策依据 • 2 纳税申报
1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 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 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 《辽宁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5、计税依据:免征增值税不得扣除
财税[2016]43号: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 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 减增值税额。
例:某餐厅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份提供餐饮 服务获得收入8.24万元,提供房屋出租收入2.1万元。 分析:
1.A餐厅属于提供餐饮服务的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征收 率为3%。不含税收入=8.24/(1+3%)=8(万元)
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辽财税【2019】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 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政策总结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2019年)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2019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19年新出税收优惠政策大全减税降费
2019年新出税收优惠政策一、小规模10万元免增值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最低5%税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四、小规模六税两附加减按50%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五、国内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了4月1日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可计算抵扣增值税,无需认证!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精简了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大全2019
2019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大全2019年企业所得税税率:1、主要税种,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优惠青睐企业,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20%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国家扶持的科技行业适用15%税率: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3.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4.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5.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6.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底);这6大类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软件行业和非居民企业适用10%所得税税率: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如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10%。
5、其它类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
2019 年最新增值税税率: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
(税率3%)4.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外。
(税率3%)5.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营改增前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01.1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增值税,税收优惠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五、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简化版)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汇总
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汇总一、增值税减税降费新政1.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申报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3、2019年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
(1)降低增值税税率。
4月1日起,增值税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农产品扣除政策调整。
农产品扣除率调整为9%。
用于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扣除率为10%。
出口退税率调整。
原出口退税率16%的调整为13%,10%的调整为9%。
免退税生产企业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的,仍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2)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一是4月1日起,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抵扣,航空、铁路运输客票,抵扣9%,公路水路客票,抵扣3%。
二是4月1日起,购进不动产进项税额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
3月前尚未抵扣的一次性转入进项抵扣。
(3)对生活性服务业等行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4)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
4月1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二、地方税费减税政策1、免征政策。
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
2、“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2019年1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减免20%,实际税负5%;100-300万元的,减免15%,实际税负10%。
(2019)财税13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发文文号:财税[2019]13号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时间:2019-1-17实施时间:2019-1-1失效时间:2022-1-1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中国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作者:来源:《财会学习》2019年第07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文件目录
附件2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文号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5号2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2号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1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11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1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1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财税〔2017〕22号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19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2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2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2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2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2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2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26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27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2011年第25号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25号3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2016年第33号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3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33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10号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3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8号37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和六个专项附加扣除政策_减税降费政策要点
减税降费政策要点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和六个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一、减除费用标准:从2018年10月1日起提高到5000元/月。
二、六个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一)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三)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五)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六)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一、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优惠政策2019
一般纳税人附加税优惠政策20191、小规模10万元免增值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最低5%税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4、小规模六税两附加减按50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国内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了4月1日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可计算抵扣增值税,无需认证!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6、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精简了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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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
小微企业定义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总结下来,就是同时满足“1+3”;“1”是非禁限行业,“3”是纳税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指标。
具体到各个税种,政策分别如下:
一、增值税: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这里的重点是按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和普票。
目前,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季度申报,那就可以享受季度30万增值税免征,例如公司A是季度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1月和2月没有收入,3月收入25万,虽然单月收入超过10万,但是季度没超30万(前提是季报)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注意1:公司A依法可以免征增值税,但并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2:如果公司A为季度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票虽然征收率还是3%,但是是不免征的!
二、企业所得税: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简言之,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5%;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率是10%;
注意,是分段核算,比如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200万,那么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是100万X5%+(200-100)X10%。
三、六税两附加: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征50%的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包括: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部分废止]
给大家举个城建税的例子理解下。
假设公司A是北京市的企业。
2020年一季度缴纳增值税税款2000元。
在不减免的情况下需要缴纳城建税额为2000*7%=140元。
依据现行税额的50%减征的政策,实际上我们只要缴纳140*50%=70元。
免征的情况下,城建税也相应免征。
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附加税,我们综合举个例子。
假设公司A是北京的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一季度不含税收入25万,无成本费用和其他调整项。
减征前缴纳税费总额7.09万=(增值税25*3%=0.75万)+(附加税0.75*12%=0.09万)+(企业所得税25*25%=6.25万)
减征后缴纳税费总额1.25万=增值税免征0万+附加税免征0万+(企业所得税25*5%=1.25万)
四、印花税:
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为财税[2017]7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通俗点说,你找金融机构借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了。
五、政府性基金: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2、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3、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