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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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偿学费申请书

代偿学费申请书

代偿学费申请书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代偿学费申请书篇一: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学生申请表填表说明1、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其他。

2、毕业时间:填写实际毕业的年份和月份,格式:20XX-06。

3、就业单位名称: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名称。

4、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地址,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尽可能落实到乡镇一级;在新疆建设兵团农牧团场就业的,应尽量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连(队);海上石油平台应在备注栏填写平台名称;远洋航海需在备注栏填写船名;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备注栏补充说明。

申请材料中涉及毕业生就业单位名称及就业单位地址的信息请填写详细,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与实际工作地点不一致的,请在表末“备注”一栏中注明,格式为“…(实际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5、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学生按学费标准已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总额(含利用银行贷款缴纳学费的部分),但不包括书本费、住宿费等杂费及补考、留级等产生的额外费用。

实际缴纳金额通常等于应缴纳金额,但学生已享受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学费金额,不含本科期间)6、贷款本金金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不区分贷款具体用途,申请时请备注区分写清楚)。

(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贷款本金,不含本科期间)7、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历(制)、学费和贷款基本信息核算申请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XX]180号)规定,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其他事项:①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贷款的毕业生,“贷款本息金额”一栏填0;②“实际缴纳学费金额”一栏的金额必须与“财务部门意见”一栏中财务老师写的金额一致;③学生获得代偿资格后,所批代偿金分三次发放,每年发放一笔。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及要求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及要求1、此表是由“全国征兵网”()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PDF格式文件获得的,可以下载、另存、打印。

2、注册的同学请按网上的说明与提示先进行实名制注册,所填写的学籍信息必须与“学信档案”中的内容一致。

3、其他有关信息填写说明如下:(1)个人信息:学习类型:普通全日制。

学业情况:毕业年度早于参军年度的学生选“往届毕业”,毕业当年参军的学生选“应届毕业”,其他学生选择“在校生”。

学校所在地选择“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填“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处”,学校邮编填“116029”,其他各项信息请据实填写。

(2)家庭成员信息:各项信息请据实准确填写,以便入伍期间保证与亲属联系通畅,及时联系补偿款等有关事宜。

(3)补偿代偿总额:应缴学费总金额等于每学年学费标准乘以已读学年数(其中:一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1,二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2,依次类推),请据实填写。

只补偿学费,住宿费不补偿。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等于应缴学费总金额(填表时如有欠费,也先这么填。

)学费减免金额填“0”(孤儿大学生享受到学校减免政策的,也填“0”)。

(4)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要填写贷款信息,新生入学后在学校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请填写“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栏目,在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请填写“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栏目。

其中,贷款本金填“贷款合同上的贷款总金额”中的“学费”总金额,贷款利息先填0。

贷款银行名称、还款账户等信息均按贷款合同上的内容填写(无法查到的,暂不填写)。

(5)用于学费补偿的账户:我校只允许选择银行账户方式,大连本地可使用存折或银行卡转帐,异地必须是银行卡。

在校生最好填写“学费卡”信息,毕业生建议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开办的银行卡,其他银行的卡放款时间较长,部分城市地区银行的卡可能无法放款。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1. 申请表的目的国家助学金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困难、保证其正常学习和完善其人格全面发展而设立的。

申请表的填写是申请助学金的第一步,通过填写准确、完整的申请表能够提高申请成功的机会。

2. 申请表的基本信息申请表主要包含以下基本信息:•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身份证号码等;•家庭信息:包括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等;•学习情况:包括学习成绩、参与学校活动、获奖情况等;•申请辅助资助的需求:包括申请助学金的原因、资助金额等。

3. 申请表的填写要求为了确保申请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填写时需注意以下要求:3.1 使用黑色墨水笔或钢笔填写为了保证申请表的可读性,建议使用黑色墨水笔或钢笔进行填写。

不要使用铅笔或彩色笔。

3.2 名字填写规范请填写与身份证信息一致的姓名,并按照“姓-名”的顺序填写,不要用昵称或别名。

请按照“年-月-日”的格式填写出生日期,例如:1990-01-01。

3.4 身份证号码填写规范请填写准确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是唯一识别一个人身份的证件号码。

3.5 家庭住址填写规范请填写准确的家庭住址,包括省、市、区、街道、门牌号等信息,并确保格式的统一性。

请填写准确的家庭成员信息,包括姓名、与申请人的关系、职业等。

如申请人的父母离异,请注明父母的具体情况。

3.7 学习成绩填写规范请填写真实的学习成绩,包括各个学科的考试成绩、总评成绩等。

若有获奖情况,请务必列明获奖名称、获奖时间等详细信息。

3.8 申请辅助资助的需求填写规范请详细说明申请助学金的原因,如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等,并注明所需的资助金额。

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得虚报。

4. 申请表的注意事项在填写申请表时,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填写时要认真、细心,确保每个信息的准确性;•填写时要避免涂改,如填错请使用正确的方式改正;•填写后要仔细核对,确保没有遗漏;•如有需要,可以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Date: [填写申请日期]个人信息•姓名:[填写姓名]•性别:[填写性别]•出生日期:[填写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填写联系电话]•邮箱:[填写邮箱]•身份证号:[填写身份证号]•家庭地址:[填写家庭地址]学历信息•就读学校:[填写就读学校的全名]•就读专业:[填写就读专业]•入学时间:[填写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填写预计毕业时间]•学制:[填写学制,如本科四年制]•学费标准:[填写每年的学费金额]家庭经济状况•家庭人口:[填写家庭成员数量]•家庭年收入:[填写家庭年收入金额]•家庭固定支出:[填写家庭每年的固定支出金额]•家庭其他收入来源:[填写家庭其他收入的来源和金额]•银行卡账号:[填写申请人的有效银行卡账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是否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填写是否曾经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 •如果有,已还款金额:[填写已还款金额]•如果有,剩余还款金额:[填写剩余还款金额]•是否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填写是否符合代偿条件]申请理由[在这里填写您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理由,可以包括以下内容:]1.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和助学贷款的还款压力。

2.学习成绩优秀,努力学习但无法通过兼职等方式缓解经济负担。

3.对国家助学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对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认可。

申请材料清单•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学生本人学校成绩单复印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复印件•学生本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复印件(如有)申请人声明本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申请表格内容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不实或隐瞒情况,愿意接受相关机构的调查和处理,并自愿放弃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权利。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的Markdown格式文档范例。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大学生当兵)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大学生当兵)

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 元,其中, 单位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或备案意见 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代偿学费和助学贷 单位公章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毕业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2.各高校可自行复印(正反面,A4纸规格)。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姓名 毕业院校 院系班级 就读起止时间 学校地址及邮编 入学前户籍所在 县(市、区)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 个人基本信息(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性别 政治面貌 B地方 隶属关系 A中央 所学专业 公民身份号码 出生年月 学历 学号 本人联学费情况(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应缴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毕业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存 开户银行名称: 入 开户银行账号: 银 开户银行地址: 邮 行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局 收款人地址: 汇 邮政编码: 款 毕业高校审核情况 财务部门 经审查, 同学应缴纳学费 元,实际缴纳学费 审核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 审查意见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校领导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签字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 单位 联系 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电话: 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建议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 单位 联系 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电话:

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填写说明

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5:《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说明《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是由“全国征兵网”(全国征兵网网址:)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的PDF格式文件获得的,可以下载、另存、打印。

表格信息均要求为打印,不能手写。

表格要正反面打印,不能打成两页。

相关信息填写说明如下学费补偿代偿页面1、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安徽省淮南市泰丰大街168号安徽理工大学学生处学校邮编:2320012、家庭成员信息:填写三位家庭成员信息,保证所填电话使用通畅。

3、补偿代偿类别按照规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学生只能选择一项,本专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学生可以按照学费、贷款哪个高补哪个的原则,在相应选项处打“√”。

4、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应缴纳学费金额:按照年应缴学费金额×已读年份填写(已读年份:现就读年级为1年级是1,2年级的是2,以此类推)。

注意:按照规定,申请学费补偿的只能补偿学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不补偿,不能填写住宿费。

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填写实际缴纳学费金额,不包含住宿费等其他费用金额。

5、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要填写贷款信息,没有的不填。

本金、利息:贷款本金填已放款金额,以在校生身份入伍的学生,贷款利息填0;毕业生按照贷款利率算出截止至毕业当年12月末的利息。

贷款银行名称、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参见本人贷款合同或咨询贷款当地资助中心。

还款账户账号:农信社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还款账号为学生本人用于还款的农信社卡号;国开行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开行高校贷款/生源地贷款学生服务系统进行查询尾号为的贷款专用账户。

6、学费补偿方式:开户人户名:必须是学生本人,不能是家长。

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区等:要填写学校发放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信息,如此卡已注销或丢失可重新到中国工商银行再办理一张储蓄卡。

务必准确填写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区和地址学校发放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开户银行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淮南市分行洞山支行;开户银行账号为:学生本人的工行卡号;开户银行地区为:中国工商银行淮南市分行洞山支行。

全国征兵网中的学费补偿代偿怎么填写

全国征兵网中的学费补偿代偿怎么填写

全国征兵网中的学费补偿代偿怎么填写1、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部分的填写:“应缴学费总金额”指应缴纳的学费总金额,不含住宿费、其它杂费等。

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到学校财务处落实后填写;“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指已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总额。

2、其他部分应该这样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必须从大学生预征报名网站填写好后下载打印,一式两份。

3、毕业生登入预征报名网站的“实名注册”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毕业生通过预征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毕业生在线填写并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本表共两页,第一页为同学自己填写,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第二页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中“隶属关系”一栏选根据学校实际隶属级别填写;5、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部分的填写(仅限贷款的毕业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银行地址”请到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后填写;“贷款银行还款账户”指贷款合同上所填写的账户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请按照签订的生源地贷款合同填写相关内容。

6、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部分的填写: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需咨询学校学生自主部门,按其要求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要求填写到具体开户的银行名称,不能只填写“中国××银行”,要具体到“支行”、“储蓄所”或“信用社”。

7、填写好以上内容后,需依次至学校财务盖章、学生资助中心盖章、学校办公室,再将其中一份表格交至学校留存,一份带回到当地武装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后随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寄至原就读学校的资助管理中心。

扩展资料: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每年10月15日前,应征报名的高校在校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贷款代偿说明

贷款代偿说明

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11.16)发布人:徐德江/DLMU各院系: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附件1)和《关于报送2010年度第二批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10]9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知如下:一、代偿含义:我校2010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二、代偿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2010届应届毕业生。

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三、就业地区及基层单位界定:中西部地区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县城中学、县城医院等属于申请代偿范围,但县政府所属的部、委、局、办等机关单位除外;二是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大学生征兵入伍学费补偿表.doc

大学生征兵入伍学费补偿表.doc

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由学生本人填写)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就读院校隶属关系地方当前就读学历及年级院系班级所学专业学号入学时间公民身份号码学校地址及邮编本人联系电话入学前户籍所在家庭联系县(市、区)电话现家庭地址及邮编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应缴学费总金额(元)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学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本金(元)贷款本金(元)贷款利息(元)贷款利息(元)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银行地址贷款银行地址贷款银行还款账户贷款银行还款账户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毕业生本人填写):存开户银行名称:入开户银行账号:银开户银行地址:行邮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局收款人地址:汇邮政编码:款高校审核情况经审查,同学应缴纳学费元,实际缴纳学费元,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财务部门元。

审核意见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代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建议补偿学费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分管校领导审查意见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验、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号为:入伍通知书号为:签字:单位公章联系电话年月日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建议补偿学费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联系电话年月日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元。

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

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

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隶属关系:政治面貌:就读院校及班级:学号:入学时间:学历:研究专业:学校地址及邮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现家庭地址及邮编:本人联系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应缴纳学费总金额(元):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本金(元):贷款利息(元):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银行地址:贷款银行还款账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本金(元):贷款利息(元):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银行地址:贷款银行还款账户: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1.存入银行: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地址:2.邮局汇款:收款人姓名及联系收款人地址:邮政编码:毕业高校审核情况:经审查,同学应缴纳学费元,实际缴纳学费元,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元。

审核意见: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联系年月日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建议补偿学费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

联系年月日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或备案意见: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删除了重复的内容和格式错误,对每段话进行了小幅度的改写,使其更加简洁明了。

此表共有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毕业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各高校可以自行复印,包括正反面,纸张规格为A4.改写:该表格有两份,一份由高校保留备查,另一份供毕业生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3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样本

3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样本
年月日出生年月姓名性别政治面貌毕业学校武汉理工大学所学专业毕业时间2009年6月已签定的服务年限大写本人联系电话本人家庭电子邮件地址家庭地址及邮编就业单位名称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就业单位联系电话实际交纳学费金额院系审查意见
附件一: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填写样本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
年月
毕业学校
武汉理工大学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2009年6月
已签定的服务年限
(大写)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家庭)
电子邮件地址
家庭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地址及邮编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实际交纳学费金额*
(小写)
贷款本息金额*
(小写)
申请代偿
金额*
(小写)
院(系)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的审查意见:
大写:
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单位公章:年月日
注:*此处金额为申请人最后学历相应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学费金额和贷款金额
*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不一致时,申请代偿金额按照就高原则填写。

贵州省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m

贵州省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m
申请代偿资助金额(元)
毕业院系审查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单位公章:年月日
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单位章:年月日
单位公章:年月日
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元
单位公章:年月日
单位公章:年月日
附件3-1
贵州省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所学专业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年月
家庭地址及邮编
就业或服务单位名称
就业或服务单位所属乡(镇)名称
就业或服务单位地址
就业或服务单位邮编
就业或服务单位联系电话
已就业或服务时间
年月——年月
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元)
贷款本息金额(元)

当兵退学费申请表

当兵退学费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建议补偿学费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
分管校领导
审查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元。
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
说明:
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毕业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应缴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毕业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地址
附件: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个人基本信息(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隶属关系
A中央B地方
学历
院系班级
所学专业
学号
就读起止时间
公民身份号码
学校地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
电话
入学前户籍所在
县(市、区)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就读起止时间 学校地址及邮编 入学前户籍所在 县(市、区)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4.20104E+17 18627896463 13707128159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常码头45号 龙道斌:13707129159 侯馥荔:13018052840 侯 灿:15827362762
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只可选择一种,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存 入 银 行 邮 局 汇 款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收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毕业高校审核情况 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查, 同学应缴纳学费 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元,实际缴纳学费 年 月 元,实 日

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该同学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 议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查意见 签字 分管校领导 审查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签字 单位公章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 签字 联系 单位 公章 电话: 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由毕业生本人填写) 应缴学费总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元) 在校期间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由毕业生向经办银行确认后填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地址 贷款银行还款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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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请表填表说明
1、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其他。

2、毕业时间:填写实际毕业的年份和月份,格式:2014-06。

3、就业单位名称: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名称。

4、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地址,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尽可能落实到乡镇一级;在新疆建设兵团农牧团场就业的,应尽量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连(队);海上石油平台应在备注栏填写平台名称;远洋航海需在备注栏填写船名;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备注栏补充说明。

申请材料中涉及毕业生就业单位名称及就业单位地址的信息请填写详细,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与实际工作地点不一致的,请在表末“备注”一栏中注明,格式为“…(实际工作地点)从事…(工作)”。

5、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学生按学费标准已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总额(含利用银行贷款缴纳学费的部分),但不包括书本费、住宿费等杂费及补考、留级等产生的额外费用。

实际缴纳金额通常等于应缴纳金额,但学生已享受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学费金额,不含本科期间)
6、贷款本金金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不区分贷款具体用途,申请时请备注区分写清楚)。

(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贷款本金,不含本科期间)
7、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历(制)、学费和贷款基本信息核算申请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规定,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其他事项:
①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贷款的毕业生,“贷款本息金额”一栏填0;
②“实际缴纳学费金额”一栏的金额必须与“财务部门意见”一栏中财务老师写的金额一致;
③学生获得代偿资格后,所批代偿金分三次发放,每年发放一笔。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会在每年五、六月份进行一次学生的在职在岗确认,以审核该生是否继续享有代偿资格。

学生在收到代偿金之后,需向学校提交代偿金签收回执。

在代偿金陆续发放的三年期间,如遇本
人手机号码、工作岗位、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电话变更、调任或离职等情况,必须及时告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以免影响后续代偿金的发放。

学院申请汇总表填表说明
1、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其他。

2、民族:选填汉族、藏族、回族等。

3、毕业时间:填写实际毕业的年份和月份,格式:2014-06。

4、学历及学制:填写取得的“最后学历”及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格式:专科3年、本科4年、本科5年、硕士2年、硕士2.5年、硕士3年、博士3年等。

5、就业单位名称: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名称。

6、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地址,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尽可能落实到乡镇一级;在新疆建设兵团农牧团场就业的,应尽量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连(队);海上石油平台应在备注栏填写平台名称;远洋航海需在备注栏填写船名;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备注栏补充说明。

7、应缴纳学费金额:学生完成“最后学历”应缴纳的学费总额,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学费标准核定。

(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学费金额,不含本科期间)
8、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学生按学费标准已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总额(含利用银行贷款缴纳学费的部分),但不包括书本费、住宿费等杂费及补考、留级等产生的额外费用。

实际缴纳金额通常等于应缴纳金额,但学生已享受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9、贷款本金金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不区分贷款具体用途)。

(注:研究生只写研究生期间的贷款本金,不含本科期间)
10、贷款起止时间: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起止时间,格式:2007.12-2017.12。

11、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历(制)、学费和贷款基本信息核算申请补偿/代偿金额。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规定,从今年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调整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12、其他事项:
①应缴纳学费金额、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贷款本金金额和申请补偿/代偿金额四栏应统一填写格式:“货币符号¥,小数位数0”,并累加求和“申请补偿/代偿金额”一栏总值;
②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贷款的毕业生,“学费补偿汇总表”中贷款基本信息四栏无需填写;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但选择学费补偿的毕业生,应汇总至“学费补偿汇总表”,并如实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四栏;
③注意市辖区与县(县级市),街道(社区)与乡、镇的区别,具体甄别可参考维基百科(/wiki/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划网(/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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