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乱建管理办法
整治私搭乱建工作方案(四篇)
整治私搭乱建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分级督察、预防在前、责任追究”的原则,做好普法宣传和教育,树立全社会依法建设的观念,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机制、考评机制和问责机制,促进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始终保持制止私搭乱建高压态势,实现街道私搭乱建有效治理和长期不反弹的目标。
二、工作责任街道制止私搭乱建工作____职责。
负责对各社区、居委会制止私搭乱建工作进行协调、巡查、督察、考评,定期向街道私搭乱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提供处理意见。
各社区、居委会职责。
各居委会是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书记和居委会主任是辖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私搭乱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负责做好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出现因制止私搭乱建引起群众越级____和____,杜绝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一)建立领导工作机制街道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辖区制止私搭乱建工作。
各社区、居委会实行对管理辖区付责,制止私搭乱建。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第一级办事处主任总负责;第二级由分管副主任负责;第三级每个社区分配两名办事处工作人员兼职负责;第四级每个居委会由各自居委会主任负责;(三)建立巡查报告机制建立街道制止私搭乱建日常巡查报告制度,确保私搭乱建及时发现、及时上报____局。
1、各社区、居委会安排专人每日巡查,对发现的私搭乱建要及时制止和上报,并按要求向街道制止私搭乱建工作____,建立台账。
2、街道制止私搭乱建工作____要将各居委会上报的情况及时汇总,并切实督促各相关单位落实工作职责。
3、对居委会未及时发现私搭乱建造成影响的,或存在漏报、瞒报行为的,街道制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启动问责机制。
(四)建立考评问责机制1、考评主体街道制止私搭乱建工作____要按照职责加强对各社区、居委会的巡查、督察,强化对责任单位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考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实行日常检查与定期考评制度,定期考评原则上每月一次。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制止私搭乱建管理工作的意见-许政[2011]59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制止私搭乱建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制止私搭乱建管理工作的意见(许政[201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依法有序进行,依据城市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制止私搭乱建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加大私搭乱建成本,增强属地责任意识,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树立全社会依法建设观念,保持制止私搭乱建高压态势,实现全市私搭乱建有效治理。
(二)主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坚持依法拆除,确保稳定;坚持分级督查,责任追究。
二、管理范围本意见所称私搭乱建,是指个人及单位组织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制止私搭乱建的重点区域为城市规划区(主城区和许昌新区)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魏都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许昌县新许社区、尚集镇、将官池镇、河街乡、苏桥镇。
三、明确责任魏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及许昌县(以下简称“三区一县”)、许昌新区、相关局委及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市规划监察支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城建执法监察支队、市城管执法监察支队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
“三区一县”职责:县(区)是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负总责;县(区)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是制止私搭乱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对辖区内的私搭乱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负责做好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出现因制止私搭乱建引起群众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杜绝安全事故。
私搭乱建
私搭乱建现象分析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住房紧张和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市容市貌有了很大的改善,城市形象明显提升但是历史上存在的临时建筑、违章建筑和近几年出现的私搭乱建现象也很突出。
私搭乱建行为危害深远,必须加强管理,依法治理。
一、私搭乱建的原因造成私搭乱建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目前房价和房租较高,即使因为手续不全不能出让房屋,但私下出租房屋也会带来较好的收益,许多农户和开发商由于利益的驱动而违法建筑房屋,是造成私搭乱建情况突出的主要原因。
城建部门、办事处和村委会对私搭乱建问题监管处理不力,监管不到位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突出的重要原因。
当群众向城建、信访等部门反映私搭乱建问题时,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或拆除的效果,由此,造成违法建设屡屡发生。
部分群众在私搭乱建问题上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他们认为现在多建点房,将来会获得更多的补偿。
他们并不知道违法、非法建筑,以获取拆迁补偿款为目的的突击建筑和恶意建筑将来是不能获得赔偿款的,这也是造成私搭乱建现象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私搭乱建的危害在一些规划拆迁的地区,得知可以得到拆迁补偿,城郊部分村民在住房完全富裕的情况下,因为明知马上搬迁,所盖房子不为解决生活居住,只为套取国家搬迁补偿款,所以私搭乱建,尽可能多的增加建筑面积。
抢建房屋施工中,使用极其低劣的建筑材料,雇佣没有资质的建筑游击队,不惜拆解告贷,高筑债台,搭建大量临时建筑,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可以预见,这些私搭乱建的临时建筑将不久在正负付出了巨额的补偿款后化为瓦砾,以建筑垃圾运走。
这一现象极大的浪费了社会资源,也增加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加重了城市的改造负担,阻碍了城市的发展。
在一些城市里有的市民在露台加盖房屋,不仅破坏了整个楼房规划,而且影响房屋的主体结构,可能导致墙体裂缝、楼板断裂,甚至房屋倒塌,害人害己。
有的在楼外垒砌棚厦,既影响他人通行,又为小偷搭起了行窃的通道,存在治安隐患,引起邻里纠纷,更有甚者挤占道路,堵塞了生命通道。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05•【字号】济政办字〔2017〕38号•【施行日期】2017.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农村自建房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确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乡村建设工程有关政策法规,以制止违法违章建设、防范建设安全事故、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为目标,按照“堵疏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做好规划引导,规范建设审批,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安全监管,遏制违法行为,实现农村建房管理规范有序,有效改善村居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立即制止农村自建房私搭乱建行为。
一是坚决遏制农村自建房违法行为,对全市农村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居)个人私自建设项目一律停工,全面检查相关证件及手续,手续不齐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一律不得复工。
二是结合“拆违拆临”工作,对严重违法违章以及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村民自建房,予以限期拆除。
三是对顶风实施违法建设和加建的,一律依法拆除,确保违章加建“零”增长。
(二)严格执行农村自建房安置补偿标准。
一是按照宅基地面积确定安置房屋面积,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对于一户多宅的,只对一处宅基地进行安置。
二是依法对宅基地上房屋建筑进行补偿。
有合法房产证的,以证载面积为准给予补偿;无合法房产证的,最高不得超过260平方米,超出260平方米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三)严格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审批。
农村自建房建设要严格按照《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的规定履行建设审批手续。
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营造整洁美观、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推进“六城同创”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物业管理条例》、《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机制的方案》(X府〔xx〕24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四个城市管理工作方案的方案》(〔xx〕4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私搭乱建及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形成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创建整洁、文明、安全、有序的城市居民居住区。
二、基本原则(一)属地管理。
认真落实“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统筹谋划、持续推进、全面完成辖区住宅小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任务。
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协作、联合整治”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整治工作。
(二)典型带动。
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治工作。
(三)居民参与。
在整治实施前和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小区业主的沟通,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参与小区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取得小区居民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长效管理。
完成综合整治的小区,要在有关乡镇政府(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关镇政府、凤凰镇政府、刘集镇政府、李冲回族乡政府,以下简称有关乡镇政府)的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参与下,根据业主意愿,通过专业物业管理、社区统一管理或者业主自治等模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三、整治重点(一)擅自在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开挖地下室、拉建围墙(围栏)等行为;(二)产生环境噪声、超标排放油烟的;(三)侵占公共绿地、公共部位、公共区域的;(四)乱堆乱放、毁绿种菜、饲养家禽家畜、乱停放车辆、乱扔垃圾、损坏小区道路、张贴涂写各类小广告、清运垃圾不及时等行为。
清理整顿私搭乱建专项行动方案
清理整顿私搭乱建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次党代会精神,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正常秩序,推进东北亚区域性国际化口岸名城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建设。
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私搭乱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
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以全面消除存量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建新增违法建筑为总体目标,对全市范围内的乱建、偷建、抢建的违法建筑和“毁绿种菜”、“毁林种菜”行为依法坚决拆除并严厉处罚,妥善解决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问题。
本次专项行动清理整顿私搭乱建违法建筑范围,具体为阜宁镇(含村屯)、XX镇、林业局、农业局管辖区域以及国境线2公里以内的散建住房、工农业生产和养殖业、服务业场所等一切违法建筑。
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健全落实属地管理、职责清晰、快查快处、控制萌芽的长效管理措施,形成高度震慑、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城市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和谐,百年口岸更加靓丽。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一)成立XX市清理整顿城市周边私搭乱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XXX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私搭乱建清理整顿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局,主任XXX兼任,成员XXX。
负责综合、协调、宣传、督办、检查和推进工作,并制定宣传、督办等工作计划,各成员要明确分工,既要各负其职,又要密切合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清理整顿工作推进组按照私搭乱建违法建筑治理区域,分别以XX镇、XX镇、林业局和边防大队为主体成立四个清理整顿私搭乱建工作推进组,负责清理整顿私搭乱建违法建筑。
以城管局为牵头单位成立联合执法组,负责协助四个推进组工作。
1.XX镇工作推进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镇政府、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及建设、XX派出所民警。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XX镇辖区社区及农村内私搭乱建违法建筑清理整顿工作。
2.XX镇工作推进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镇政府、城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及城镇、XX派出所民警。
私搭乱建管理办法
XXX产业集聚区禁止私搭乱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县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管理,禁止私搭乱建、私自圈占土地等不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市县相关规定,结合县产业集聚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私搭乱建是指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私自建设、圈占土地、占道经营、栽植花卉苗木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各工作区、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道路及两侧规划红线内的管理。
对本辖区内私搭乱建情况开展排查、监控、制止,具体组织私搭乱建的日常拆除。
第四条区国土资源所负责对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圈占土地的查处,对园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
凡未经批准已建成或正在建的建筑物由国土资源管理所决定性质,凡认定为非法建筑的,依法下达拆除通知书,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第五条区规划建设管理科负责规划审批项目的监督监察工作,对产业集聚区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违反规划建设项目的查处。
第六条区市政管理科协助各工作区、社区对产业集聚区内道路及两侧规划红线内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私搭乱建违规行为的排查、制止。
第三章奖惩措施第七条社区内无私搭乱建现象发生者,奖励工作区及社区各5000元;凡发生一起并采取集中行动的,处罚工作区及社区各2000元。
第八条区内主干道路及辅道、绿化带范围内无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私搭乱建者,奖励市政管理科5000元;凡发现一起并采取集中行动的,处罚市政科2000元。
第九条凡土地上无违法建房、违法占地现象,奖励国土资源管理所5000元;凡发现一起并采取集中行动的,处罚国土资源所2000元。
第十条禁止私搭乱建工作涉及的奖励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工作年度计算,由区禁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奖惩方案。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区禁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各工作区、社区、职能部门对私搭乱建的制止、拆除,组织集中执法监察工作。
小区私搭乱建的成因及解决问题之道
小区私搭乱建的成因及解决问题之道——一个成功阻止私搭乱建的案例□文/北眼北京市顺义区莱蒙湖别墅小区业委会秘书长私搭乱建一直是中国小区,特别是别墅区无法解决的难题。
表面看法不责众,大家都这样干了,政府、国法也没有办法。
其实,这也是业主人性恶、损人不利己、无法无天、自毁家园,行政司法瘫痪的典型表现,是社会失控的综合反映。
这局面是非常危险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政府管理、国法在小区失灵了,公平、正义没有了,大家可以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社会危机是迟早的事,必须从这个高度看小区的私搭乱建。
私搭乱建到底是怎样造成的?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北京某别墅区可能是中国唯一没有私搭乱建的小区。
10年来,开发商、物业公司态度坚决,严格依法管理,不惧拍权贵,硬是在中国创造了一个奇迹,别墅区里没有私搭乱建!好景不长,物业换了人,管理思路改变了,这是来了一个要私搭乱建的业主,理由是房子风水不好,必须改建。
广大业主愤怒了!10年来,大家已经习惯在一个没有私搭乱建,干净、整洁的环境中生活,逐渐形成了这样的公民意识;小区房子的外观是我们共同的财产,任何人不能破坏!突然出来这么一个业主,破坏小区整体环境,大家就不干了,团结起来,要求物业公司履行职责,通知城管,坚决制止私搭乱建,不恢复原则,决不罢休。
当社区的主人——广大业主有明确要求,管家再不作为,就是砸自己的饭碗。
所以,物业的管理力度来自业主的支持。
街道办事处书记非常给力,知道情况后要求城管坚决制止违法施工。
这时,物业公司、政府有关部门、广大业主团结起来,依法严格管理,迫使私搭乱建业主不得不停工与大家沟通!如果全体业主不团结、退让、忍耐、政府不作为,物业公司放弃管理职责,私搭乱建就成了现实!当有一个人开始时,就有第二个,第三个,然后,小区就彻底成了大杂院!我们看到,解决私搭乱建问题的关键是全体业主的意志和决心。
如果全体业主无所谓,大家被人破坏了财产,都忍了,甚至这样想,你建吧,我还想建呢!由这样的业主组成的小区,一定是一个混乱的、私搭乱建成风的大杂院!如果业主有公民意识,知道保护公共利益就是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私搭乱建就成了邪恶!成为公然与民意为敌的不可接受的战争行为。
物业小区禁止违章私搭乱建管理规定
物业小区禁止违章私搭乱建管理规定RUSER redacted on the night of December 17,2020本文提要:物业小区禁止违章私搭、乱建管理规定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违章。
1)凡未取得市规划管理部门许可证而施工的工程,包括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未经申报的装修工程及不按规定安装空调机的。
物业小区禁止违章私搭、乱建管理规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违章。
1)凡未取得市规划管理部门许可证而施工的工程,包括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未经申报的装修工程及不按规定安装空调机的。
2)虽有施工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工程。
3)在期满后仍不拆除的一切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
4)在现有房屋四周、屋顶阳台等处擅自搭建的一切附属建筑物。
5)未经批准在人行道、马路边搭建的货亭等。
6)未经批准占用道路、人行道、楼梯通道等修建的房屋及其他临时性设施。
7)私人在园区内擅自占用公用土地修建或扩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和穿过墙体安装煤气管。
8)其他违反城市规划法律的建筑物、构筑物。
9)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雨蓬等。
2、违章的处理办法 1)经检查确认属违章占地或违章乱搭乱建的,按规划、城管部门的通知处理,不服从管理者,要加重处理,对情节恶劣或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者,则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凡违章用地,一律限期退出,并给予罚款,建筑物给予没收或拆除,罚款并没收其转让、买卖、租赁或变相买卖、租赁土地的全部违章所得。
3)业户申请室内装饰时,如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外貌或进行扩建、拆建,损坏房屋结构,影响环境整体规划的,除责令停工或恢复原貌外,如在延期内仍未恢复,通知有关的主管部门处理。
4)经审定限期拆除,逾期不拆者,应强行拆除,以料抵工。
如不能以料抵工者,拆除的全部劳务费由违章者负担。
5)对参与违章设计、施工的单位,违章占地的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负责人,按有关违章用地及违章建筑处理办法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私搭乱建处置建议
私搭乱建处置建议
私搭乱建是指未经批准、违反规定的建筑行为,严重影响城市的规划和美观。
下面是针对私搭乱建处置的建议: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加强对私搭乱建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私搭乱建的认识和意识。
2. 加大执法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私搭乱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建筑的处罚力度,以起到震慑作用。
3. 建立举报机制:建立举报私搭乱建的机制,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提供举报奖励,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
4. 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杜绝私搭乱建的发生。
5. 配套设施完善:政府要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城市的配套设施,满足市民的需求,减少私搭乱建的动机。
6. 整治历史遗留问题:对已经存在的私搭乱建进行整治,通过拆除、改造等方式,恢复城市的整体形象。
7. 加强规划管理: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合理规划土地利用,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减少私搭乱建的发生。
8. 加强社区管理:加强对社区的管理,建立社区巡查制度,及时发
现私搭乱建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障社区的安全和秩序。
9. 增加审批流程:加强对建筑审批流程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建筑项目,减少违法建筑的发生。
10. 加大处罚力度:对私搭乱建的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起到威慑作用。
通过以上建议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减少私搭乱建的发生,恢复城市的整体形象,提高市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同时,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应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使私搭乱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小区装修、违章搭建和房屋外观管理措施
小区装修、违章搭建和房屋外观管理措施小区装修、违章搭建和房屋外观管理措施提要:外观管理措施结合制止私搭乱建等装修管理措施一起进行,以制止各种不合规定或未经批准在外墙上附加设施以及随意在外墙上开门开窗挖洞小区装修、违章搭建和房屋外观管理措施(一)依法管理装修和违章搭建措施1、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业主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订立《业主临时公约》,为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2、把好入住办理时宣传交底关。
办理住户入住手续时,发给业主《住户手册》,手册中包含《小区管理条例》、《业主守则》、《装修指南》、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均含有不得违规装修、私搭乱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内容,以及违反规章的法律责任,并加强口头宣传。
3、把好装修申请审核关。
严格审核装修申请,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内容不予同意,装修审核工程不仅要耐心宣传违章装修、私搭乱建对于房屋安全、小区物业保值增值以及相关邻里关系的害处,而且还要从业主切身利益出发,提出合理化建议。
4、把好检查落实关。
加强巡查,切实执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装修、破坏房屋结构、私搭乱建、破坏房屋外立面美观统一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
(1)严格装修检查、巡视。
加强管理力度,掌握并记录每一业主的装修进度,工程维修部每天到施工现场随机了解施工情况,以防止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生和建筑外立面及公共部位发生损坏,阻止乱倒香蕉水、油漆、木屑刨花等行为,避免火险险情的发生。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
管理处与装修企业签订《房屋装修责任协议》,以禁止各种不规范野蛮装修行为。
(3)对违章装修、野蛮装修损坏共有部位共用设施,除赔偿或恢复原状外,必要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追究和处理。
(4)对装修重要事项的重点规定:①物品搬运:业主承担其所有聘请的搬运工人在运送物品过程中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破坏的赔偿责任。
浅析农村私人违章建筑的现状与整治措施
45探索研究随着小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扩张以及经济利益等头比较猛。
因素的影响,在诸暨农村出现了许多私人非法建房现现在村干部都是通过象,屡禁不止,扰乱了正常的土地管理和建设秩序。
如海选产生,为了自己的职位,对违章建筑睁一只眼闭一何有效预防和治理农村私人非法建房,成为基层国土所只眼,少数干部自身亲属也乱搭乱建,因此对违章建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现结合工作中的一些经验,谈谈预不愿管、不敢管。
防和治理农村私人非法建房的一点浅见。
由于基层国土所人手紧张,个人负责区片很大且比较分散,日常工作占据了大量时间,动态巡查无法面面俱到,私人违法建筑搭建很快,而且许多是在自家的院子中搭建,只要群众不举以牌头国土所辖报,很难发现违章建筑。
区内两个乡镇为例,牌头所辖区的两个镇:牌头和王家按照行政处井。
两个镇各有不同的特色经济:牌头镇以轻纺袜业为罚法的有关规定,一起违章建筑案件从立案、调查、告主,大部分以家庭作坊式进行生产,原有的住宅空间不知、处罚、申请法院执行,直至拆除至少数月甚至一年够,需要拓展厂房;而王家井镇是农业乡镇,发展特色以上,而小搭小建违法建筑只要短短12天时间就可搭农业,则需要许多农业附属房。
成,而且即使被拆除对违法者来说也没有多大的经济损为节约集约用地,每年全市失,违法成本很轻,有的拆除后又继续搭建,致使违法统一下发的建设留用和待置换地规划指标很少,其中,建筑越拆越多,法不责众。
除去中大型企业工业用地,可供农村私人建房的用地指法律赋予标已所剩无几,分到每个村只有一、二户家庭可以报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有限,所以违法案件只有通过一般农转用,形成了僧多粥少的局面。
而按近几年的供地量程序(即立案、调查、告知、处罚、申请法院执行等)状况,只能维持三到四年。
的途径来解决,直接当场执行的只有发出《责令停工违随着乡镇的发展和法行为通知书》后,继续强建部分的违法建筑,同时也扩张,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很快,大量外来劳动力的涌没有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如传唤、拘留)行为,致使老入,当地本来人口不多,空置房相对较少,导致出租房百姓不怕执法者,执法人员经常遭到围攻、殴打。
花园私搭乱建告之书
告之书
女士/先生:
现接科右前旗城管大队通知,碧桂园苑区花园内私搭建筑物,构筑物(仓房,狗圈,鸡圈等)。
院内杂草丛生,物品摆放混乱,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责令业主对自家花园卫生、非法建筑,构筑物进行整改。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在没有提供相关单位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加盖建筑物、构筑物。
建议阁下接到此通知后尽快作出整改或恢复原状。
近期城管大队将对违章违法建筑及影响市容的行为进行处理。
特此告之!
兴安盟碧桂园物业服务中心
年月日
业主签收:
日期:
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私搭乱建管理办法》
《私搭乱建管理办法》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违章建筑1)在现有房屋四周、屋顶等处擅自搭建的一切附属建筑物。
2)未经批准在人行道、马路边搭建的货亭等。
3)未经批准占用道路、楼梯通道等修建的房屋及其他临时性设施。
4)私人在小区内擅自占用公用土地修建或扩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禁止私搭乱建不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农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私搭乱建是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私自建设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各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道路及居住区内的管理。
对本辖区内私搭乱建情况开展排查、监控、制止。
第四条农场国土资源所负责对私搭乱建的查处,凡未经批准已建成或正在建的建筑物由国土资源所决定性质,凡违章建筑的处理办法1.经检查确认属违章占地或违章乱搭乱建的,按规划、城管部门通知的限期整改意见处理,不服从管理者,要加重处理。
第二篇:私搭乱建论文浅谈“私搭乱建”现象摘要。
近年来,城市居民小区中私搭乱建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破坏了小区的形象,而且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力。
甚者给小区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出于以上因素加强小区共用部分管理,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制止私搭乱建的行为,势在必行。
关键词:私搭乱建,管理,法制一、私搭乱建存在形式和影响从分布区域上看,私搭乱建多出现在。
上世纪的单位福利分房形式的小区,这些小区的水、电、车库等设施混杂在一起,尤其是房改后居住情况比较复杂,对私搭乱建管理难度更加;城乡结合开发的小区,小区配套设施不全,管理以社区为主尚未理清责任关系;高档别墅小区,业主有一定资金打动土木,设置占用公共绿地盖厨房,盖车库,甚至挖地下室,留下安全隐患。
在城市中私搭乱建的影响表现为以下三点在房顶上建平房、搭阳光棚和多层屋顶上种花、种菜,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和卫星接收器等,造成屋面承载加重,引起房顶渗水和下水道堵塞,遇上台风天气还会引发高空坠物等不安全因素。
关于清理整治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的通告(2020)
关于清理整治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的通告(2020)为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管理有序的居住环境,维护和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物业管理条例》《金昌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县城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一、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规定,在住宅小区内进行的下列建设行为,均属于私搭乱建,列入本次清理整治范围:(一)占用楼梯间、走廊通道、小区道路、住宅区绿地等公共场地,违法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二)在房屋四周、屋顶、阳(晒)台等处擅自搭建的各类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三)在小区院内公共空地、楼道、地下室乱堆杂物;(四)私自改变小区居民住宅楼房屋外立面结构;(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私搭乱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附属设施。
二、已经建成的各类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附属设施以及乱堆杂物、破坏居民楼外立面结构的行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后五日内由当事人自行拆除和清理,恢复原状。
逾期没有拆除和清理的,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三、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巡查义务,发现住宅小区内有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和破坏房屋外立面结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导、制止,并上报至城市管理部门。
四、在私搭乱建清理整治工作中,如发现有党员干部或相关部门的公职人员支持、纵容、包庇、唆使、参与、实施私搭乱建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对在查处私搭乱建违法行为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五、私搭乱建当事人如有妨碍、阻挠执法人员履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倡议广大业主对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略)县执法局:7618377,城关镇:7521821。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昌县城关镇人民政府永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永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4月17日(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查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查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5•【字号】乌政办[2010]104号•【施行日期】2010.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乌鲁木齐市查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0]104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查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五日乌鲁木齐市查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实施方案为依法制止私搭乱建行为,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完善街道社区维护稳定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责任分解〉的通知》(市党办发〔2009〕153号),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出发,结合我市实际,强化城市规划管理,依法从严查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建立查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使全市查处私搭乱建违法建设“预防、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不断优化城市投资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为构建和谐宜居首府奠定基础。
二、具体任务2010年度全市拆除私搭乱建等违法建筑50万平方米(天山区9万平方米;沙依巴克区9万平方米;新市区6万平方米;水磨沟区6万平方米;头屯河区6万平方米;米东区6万平方米;达坂城区1万平方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万平方米;经济技术开发区2万平方米;乌鲁木齐县3万平方米)。
三、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的认定私搭乱建违法建设,是指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或未按相关部门批准要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乱搭乱建的构(建)筑物。
城区乱搭乱建整治实施方案(完整版)
城区乱搭乱建整治实施方案城区乱搭乱建整治实施方案为打击城区临街违章搭建行为,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有序,根据省、市“城市管理年”活动有关要求及市城管局工作安排,市城管大队拟开展城区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城区乱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大队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大队长担任,成员由各中队执法人员及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
二、整治时间本次集中整治的时间自201X年11月1日—12月10日。
三、工作目标拆除城区临街各路段、各入城口乱搭乱建的钢棚、木棚、晴雨棚及其他违章搭建物。
四、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11月1日——11月7日)。
由各中队指派执法人员对各管辖片区内乱搭乱建情况进行实地了解调查,查清户主姓名、住址,了解家庭状况,取得联系方式。
各中队将所掌握的情况进行造册登记,于下阶段进行整治销号。
(二)宣传发动阶段(11月8日——11月16日)。
一是由各中队组织宣传发动,利用城管宣传执法车辆在城区各片区、入城口,特别是在违章搭建较多的区域来回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是办公室拟制《告知书》200份,由各中队送发至各违章搭建户主,督促各户主自行整改到位。
(三)教育整改阶段(11月17日——11月24日)。
一是由各中队上门逐户耐心细致地做好乱搭乱建违章户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对违法违章户主送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告知其违法违章事实,要求配合拆除违章搭建物。
二是与相关居委、村委加强联系,争取居委、村委的支持,共同对个别乱搭乱建刁蛮户进行思想沟通,提高整改实效。
(四)集中整治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由整治领导小组副组长轮流带领各中队参加整治的执法人员对逾期不整改的违章搭建物进行强制拆除,并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对本次城区乱搭乱建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各中队加大城区各责任路段、各入城口周边违章搭建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市容市貌靓丽,市容环境长期规范有序。
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
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已经2018年4月9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喜良2018年4月28日昆明市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制止和查处违法建筑行为,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违法建筑的处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建(构)筑物,包括城镇违法建筑和乡村违法建筑。
违反土地管理、林业、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水务、电力、燃气等法律、法规的建筑,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已建成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根据建设时的法律、法规和城乡规划进行认定。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违法建筑:(一)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二)乡、村庄规划区内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三)临时建筑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四)在合法建筑上擅自新建、搭建的;(五)其他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
第四条违法建筑处置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协作配合、依法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违法建筑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协调联动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问责制,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做好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如何举报小区内的私搭乱建
一、如何举报小区内的私搭乱建私搭乱建由当地的城管进行管理,举报私搭乱行为可以拨打12319受理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需缴纳建设工程造价50%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
如何举报小区内的私搭乱建二、乱搭乱建的范围是哪些不经过申请就私自接电线、水管等等称之为乱搭。
结合起来就是在规定的范围外改动原有的建筑等使用方式、为达到自己利益的就叫乱搭乱建。
列如:私自破坏住宅楼承重墙结构,改、扩建施工损毁住宅楼基础,影响公共安全的。
在居住密集区,未经规划部门受理审结许可或经消防部门鉴定评审,私自在房屋周围的标准外,利用公共消防通道或逃生通道建有公共隐患的建筑或临时建筑。
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修健不符合城乡总体规划,扰乱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污染环境,严重影响消防逃生进出安全的建筑物称之为乱建。
三、小区私搭乱建怎么解决(一)强化小区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是严禁业主进行私搭乱建的,所以物业要经常巡查小区情况,一旦发现乱搭乱建行为要给出警告,并强行拆除。
(二)建立联动机制小区要建立联动机制,相关部门一旦发现私搭乱建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早发现,早整治。
(三)举报有奖小区物业可以实行举报有奖的制度,对于小区内私搭乱建的行为鼓励居民进行举报,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向街道办事处反应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反应这个情况,让相关部门一起解决。
(五)向城管局反应当然,除了向物业反应之外,业主也可以向当地的城市管理局说明这一情况,并要求城管帮忙处理。
(六)向法院起诉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这种行为一直解决不了,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七)互相监督业主之间可以互相监督,因为一旦乱建乱建会影响其他业主的利益。
业主违规 物业管理公司的处理办法
业主违规物业管理公司的处理办法本文介绍业主若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一)擅自占用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场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损毁设施、设备及有其本文介绍业主若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一)擅自占用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场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损毁设施、设备及有其他危及房屋安全行为的;(三)私搭乱建,乱停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位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绿地或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居住小区景观,制造噪声扰民的。
房地产产权人或使用人违反规定,有以上行为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劝阻、制止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有权要求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相关案例:业主违章搭了房子本报讯原本为两户业主通风和采光的公用天井,却被其中一户业主擅自搭建占用,从而影响对方的通风和采光,双方在多次沟通协调未果后对簿公堂。
日前,沧浪法院公开审理该起因违章搭建占用公用天井而引发的相邻纠纷案件。
原告张小姐和被告周先生,是吉庆街相邻店铺的产权人,双方房屋相连有一个公用天井。
这个天井,是给商铺里的洗手间通风用的,属于业主共同共有。
但是去年年底,张小姐发现,周先生把自己的店铺租给别人开饭店,未征求他人同意,擅自改造部分公用天井,借助周先生房屋的南墙,并沿着张小姐的东墙,加盖屋顶,建了个厨房。
违章建筑物影响到张小姐店铺的采光和通风,发现该情况后,张小姐多次与周先生进行交涉,并要求对方拆除违章搭建,但都遭到对方拒绝。
无奈之下,张小姐把周先生告到法院,要求周先生立即拆除他占用公共天井搭建的厨房,并将天井恢复原状。
法院判决:拆除违建恢复原状法官说,违章建筑物占用部分公用部位,并且影响到张小姐的通风采光权利,给相邻方造成不便,侵害张小姐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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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产业集聚区
禁止私搭乱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县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管理,禁止私搭乱建、私自圈占土地等不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市县相关规定,结合县产业集聚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私搭乱建是指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私自建设、圈占土地、占道经营、栽植花卉苗木等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各工作区、社区负责对本辖区内道路及两侧规划红线内的管理。
对本辖区内私搭乱建情况开展排查、监控、制止,具体组织私搭乱建的日常拆除。
第四条区国土资源所负责对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违法圈占土地的查处,对园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
凡未经批准已建成或正在建的建筑物由国土资源管理所决定性质,凡认定为非法建筑的,依法下达拆除通知书,强制拆除,并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第五条区规划建设管理科负责规划审批项目的监督
监察工作,对产业集聚区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违反规划建设项目的查处。
第六条区市政管理科协助各工作区、社区对产业集聚区内道路及两侧规划红线内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私搭乱建违规行为的排查、制止。
第三章奖惩措施
第七条社区内无私搭乱建现象发生者,奖励工作区及社区各5000元;凡发生一起并采取集中行动的,处罚工作区及社区各2000元。
第八条区内主干道路及辅道、绿化带范围内无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私搭乱建者,奖励市政管理科5000元;凡发现一起并采取集中行动的,处罚市政科2000元。
第九条凡土地上无违法建房、违法占地现象,奖励国土资源管理所5000元;凡发现一起并采取集中行动的,处罚国土资源所2000元。
第十条禁止私搭乱建工作涉及的奖励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按工作年度计算,由区禁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奖惩方案。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区禁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各工作区、社区、职能部门对私搭乱建的制止、拆除,组织集中执法监察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问责制度,各工作区、社区、职能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对未能及时发现私搭乱建或漏报、瞒报私搭乱建情况的,对第一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私搭乱建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拆除的,报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第一责任人实行行政效能告诫。
第十三条建立预防监控机制。
各工作区、社区、职能部门加强对制止私搭乱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对私搭乱建情况摸底调查、认定。
第十四条建立集中执法机制。
对私搭乱建情节严重、多次制止无效或态度恶劣的,由禁止私搭乱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工作区、社区、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执法监察。
第十五条建立投诉举报监督机制。
设立私搭乱建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对接到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的私搭乱建情况,要及时查处。
对举报查实的纵容私搭乱建行为、从中牟利的相关工作人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8月18日起执行,由XXX 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