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级经济师基础重点及练习题经济师第六部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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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习题练习汇总 第六章 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习题练习汇总  第六章 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

第六章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1【题型】单项选择题【类目】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题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实现最优配置的标准是()。

A、对于某种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还存在帕累托改进B、财政收入持续增长C、不存在帕累托改进的资源配置状态D、区域间经济协调增长【答案】C【解析】资源实现最优配置的标准是,当一种资源的任何重新分配,已经不可能使任何一个人的境况变好,而不使一个人的境况变坏。

换言之,社会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如果资源在某种配置下,不可能由重新组合生产和分配来使一个人或多个人的福利增加,而不使其他任何人的福利减少,那么社会就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

(知识点:帕累托最优状态)4【来源】【题型】单项选择题【类目】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题干】下列不属于准公共物品的是()。

A、教育B、医疗卫生C、治安D、收费公路【答案】C【解析】准公共物品具有一定程度的拥挤性,即准公共物品消费时消费者人数增加到一定程度时,会出现拥挤而产生消费的竞争。

准公共物品可以部分间接购买,部分直接购买,消费时可以部分地分割,政府和私人皆可以提供。

准公共物品很多,典型的如教育、医疗卫生、收费公路等。

纯公共物品是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完全的非排他性的物品,一般认为,国防、治安等都是最典型的纯粹公共物品。

纯公共物品一般通过纳税间接购买而被动消费,消费时无法分割,只能由政府提供。

C选项为纯公共物品。

(知识点:市场失灵的原因——公共物品与市场失灵)6【来源】【题型】单项选择题【类目】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题干】如果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能够在其他人福利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通过资源重新配置使至少一个人的福利水平有所提高,这种资源重新配置被称为()。

A、一般均衡状态B、帕累托改进C、瓦尔拉斯均衡D、帕累托最优【答案】B【解析】如果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能够在其他人福利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通过重新配置资源使至少一个人的福利水平有所提高,则称这种资源重新配置为“帕累托改进”。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六部分-法律

中级经济师基础--第六部分-法律

第六部分法律第二十九章合同法律制度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的支配性和排他性均来自于物的归属,即法律将某物归属于某人支配,从而使其对物的利益享有独占的支配并排他的权利.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法是指调整物的归属关系及主体因对物的占有、利用而发生的财产关系和归属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是指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物权法定原则;取得和行使物权应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原则3、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4、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5、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6、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7、善意取得既可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

8、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由所有权派生的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但也是一项独立的物权,一般以不动产为客体。

9、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10、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1、由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所建立起来的制度就是合同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订立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和违约责任等。

中级经济师-基础-G会计第二十八章 会计概论

中级经济师-基础-G会计第二十八章 会计概论

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 利润。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同为企业资产的取得来源,两者都可以 对企业资产提出索偿要求,但:
负债体现的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索偿权。负债不参与利 润分配。
所有者权益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的定义,资产的特 征包括( )。 A资产必须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 B资产必须是预期能够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 表。
2.费用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
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费用的定义外,还应当符合以下 条件:
(1)与费用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2)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
49.按照对外提供还是对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划分,现
代会计分为(
)。
A.行政失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
B.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
C.政府会计与企业会计
D.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
【答案】D
(二)会计的职能(掌握)
会计具有核算和监督两项基本职能。 1.会计的核算职能 核算职能是会计的最基本职能。会计核算具有
完整性、连续性和系统性的特点。 2.会计的监督职能 对会计核算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
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控制。 会计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会计的核算职能和监督职能是不可分割的。 核算是基本的、首要的,核算是监督的前提; 会计监督保证会计核算的正确性。 现代会计的职能还包括预测、决策、评价等。

第六部分 法律(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第六部分 法律(初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

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本章考情分析:本章考题分值1分左右。

本章主要内容:1.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2.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3.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4.法的功能和效力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考试内容:法的概念、本质与基本特征的内容(一)法的概念法是由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多选)1.法的阶级性2.法的国家意志性3.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三)法的特征(多选)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强制性。

2.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3.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4.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5.法具有普遍性6.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7.法是具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考试内容: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法律规则是构成法的细胞。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1.假定条件:适用条件、主体行为条件2.行为模式: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勿为模式3.法律后果:肯定的后果、否定的后果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是有区别的概念。

(二)法律规则的分类1.按规则的内容不同分:授权性规则、义务规则。

2.按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分: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准用性规则。

3.按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分:强行性规则、任意性规则。

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考试内容: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一)法的制定1.概念2.立法程序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及其常委会。

(1)准备阶段(2)法的形成或确立阶段(3)完备阶段(二)法律解释1.概念2.分类(1)立法解释:效力最高。

基础。

(2)行政解释(3)司法解释四、法的功能和效力(一)法的功能(作用)1.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个别指引、规范性指引(2)评价作用: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3)教育作用(4)预测作用(5)强制作用2.社会作用:与法的本质密切相关。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必背知识点(已排版)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必背知识点(已排版)

第一部分经济学第一章市场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1、需求是指在一定时间和一定价格条件下,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或服务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数量2、影响需求变动的基本因素:消费者偏好、消费者的个人收、产品价格、替代品的价格、互补品的价格、预期、其他因素3、影响需求最关键的因素还是:该商品本身的价格4、市场供给是所有生产者供给的总和5、影响供给的因素主要有:产品价格、生产成本、生产技术、预期、相关产品的价格、其他因素,包括生产要素的价格以及国家政策等6、市场上商品或服务的供给量和市场价格呈正向关系变化7、需求价格弹性指,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需求量变动百分比与价格变动百分比的比率8、通常可以把需求价格弹性分为三种:1)当需求变量百分数大于价格变动百分数,需求弹性大于1时,叫做需求富有弹性或高弹性;2)当需求变量百分数等于价格变动百分数,需求弹性等于1时,叫做需求单一弹性;3)当需求变量百分数小于价格变动百分数,需求弹性小于1时,叫做需求缺乏弹性;9、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替代品的数量和相近程度、商品的重要性、商品用途的多少、时间与需求价格弹性的大小至关重要10、影响供给价格弹性的因素:时间是决定供给弹性的首要因素、资金有机构成不同影响供给弹性的大小、供给弹性还受生产周期和自然条件的影响、投入品替代性大小和相似程度对供给弹性的影响也很大11、消费者收入变动与需求的变动呈同方向变化。

价格与需求之间的这种呈反向变化的关系,就叫需求规律。

12、供给与价格之间呈同方向变化关系。

价格与供给之间的这种呈同向变化的关系,就叫供给规律。

1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降低,供给将减少.供给曲线是一条从左下方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14、市场需求不变,供给的变动将引起均衡价格反方向变动,均衡数量同方向变动;市场供给不变,需求的变动将引起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同方向变动。

15、在我国,实行最高限价属于政府对市场价格的干预措施.16、保护价格也称支持价格、最低限价17、需求富有弹性商品适合采用薄利多销的方式增加销售收入18、需求交叉弹性是指一种商品价格的相对变化与由此引起的另一种商品需求量相对变动之间的比率。

201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1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基础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一题均有4 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1 .在构成商品需求的基本要素中,除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外,还应包括(B)。

A .消费者的潜在收入B .消费者的支付能力C .产品的市场价格D .产品的生产成本2 .市场供给力量与需求力量相互抵消时所达到的价格水平称为(D)。

A .平均价格B .理论价格C .平准价格D .均衡价格3 .某商品的价格为2 元/件时,销售量为300 件;当价格提高到4元/件时,销售量为100 件。

按照弧弹性公式计算,该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是(C)。

A . 0.4OB . 0.67C . 1.50D . 2.004.完全竞争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的主要区别在于(B)。

A .企业是否可以取得最大利润B .产品是否具有差别性C .是否存在政府管制D .消费者的价格弹性大小5 .以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作为前提假设之一的消费理论是(B)。

A .生产周期理论B .凯恩斯消费理论C .持久收入理论D .超前消费理论6 .如果以兀代表价格总水平的变动率,m 代表货币供给量的变动率,u 代表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动率,y 代表国内生产总值的变动率,那么价格总水平的决定方程是(A)。

A .π=m 十u-yB .π=m 十UC .π=m-yD .π=u-y7 .作为宏观经济分析的重要工具,简单的菲利普斯曲线是一条描述通货膨胀率与(B)之间相互关系的曲线。

A .价格上涨率B .失业率C .人口增长率D .税收负担水平8 .关于价格歧视基本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D)。

A .同一产品可以在不同市场之间流动B .消费者必须具有相同的需求价格弹性C .垄断者生产的产品必须是耐用品D .不同市场必须有效地隔离开9 .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项目的排序规则是(A)。

A .按照资产的变现能力顺序由快到慢排列B .按照资产的变现能力顺序由慢到快排列C .按照资产的金额大小顺序由大到小排列D .按照各项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由大到小排列10 .现代会计按照对外提供还是对内提供决策所需信息,分为(B)两大分支。

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知识点第六部分

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知识点第六部分

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二章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一、“调整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法”➢经济法:是与民法、商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并列的一个法律部门,是现代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调整经济的法律:是调整黑线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体。

二、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1)民商法:处于基本法的地位,民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主要调整市场力量发挥作用的经济领域。

(2)经济法:也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法,主要调整对象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形成的法律体系。

1.经济管理关系2.市场管理关系3.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3)其他法律部门:劳动法、环境法、社会保障法等。

第三十三章物权法律制度一、物权概述➢物权的概念和特征(1)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2)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物权是交换的前提,债权是交换的过程。

(3)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绝对权2.物权属于支配权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1.物权种类法定化2.物权内容法定化3.物权效力法定化4.物权的变更规则法定化5.物权保护方法法定化(2)一物一权原则1.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2.同一物上不得设有两个以上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物权(3)物权公示原则1.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2.物权公示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3.不动产登记: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

➢物权的种类(1)根据物权的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范围不同:自物权(所有权)和他物权(2)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对他物权的进一步分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设立的目的不同(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2.权利的性质不同(主权利和从权利);3.标的物不同(不动产和无限制);4.标的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对权利的影响不同。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练习题库及参考答案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练习题库及参考答案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练习题库及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71题,每题1分,共71分)1.下列财政措施中,不属于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方向的是( )。

A、明确事权B、完善立法C、增加税收D、透明预算正确答案:C2.在公平交易时,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称为()。

A、现值B、可变现净值C、价格D、公允价值正确答案:D3.由于利率、汇率、股价以及商品价格等的波动而导致的金融参与者的资产价值变化的金融风险,属于()。

A、流动性风险B、操作风险C、市场风险D、信用风险正确答案:C4.企业对自己所提供的企业家才能的报酬支付通常是()A、超额利润B、经济利润C、企业的总收益和总成本的差额D、正常利润正确答案:D5.已知某种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是0.8,当价格为每台72元时,其销售量为1 000台。

如果这种商品价格下降5%,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其销售量是()台。

A、1050B、1000C、960D、1040正确答案:D6.企业之所以能够实行薄利多销策略,以下符合其理论基础的是()。

A、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时,抬高价格使得销售收人增加B、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时,抬高价格使得销售收入增加C、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时,降低价格使得销售收人增加D、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时,降低价格使得销售收人增加正确答案:D7.在反映企业偿债能力的财务指标中,速动比率维持在()较为理想。

A、1:1B、4:1C、1:2D、2:1正确答案:A8.某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跨行转账业务,并收取千分之一的手续费。

这种业务属于商业银行的()。

A、信托业务B、结算业务C、代理业务D、资产业务正确答案:B9.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的说法,错误的是()。

A、增强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B、建立了财政收人稳定增长机制C、降低了对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D、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正确答案:C10.向然垄断与( )有着密切的关系。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分类:财会经济中级经济师主题:202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库科目:经济基础知识类型:章节练习一、单选题1、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合同可以分为()。

A.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B.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C.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D.主合同和从合同【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分类。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要约中,允许撤销的是()。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C.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D.要约的内容与自己的利益不符且不给相对人造成损害【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如果认为该要约的内容与自己的利益不符,在不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可以撤回已经发出的要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是()A.企业法人B.某公立学校C.某公益社会团体D.某公司人力资源部【参考答案】:A【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合同担保的形式中的保证。

此题适用排除法。

国家机关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均不得作为保证人。

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A.合同订立前B.合同订立过程中C.合同履行过程中D.合同履行结束【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合同的订立中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关于债权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A.具有人身性质的债权不能转让B.债权人转让权利,不用通知债务人C.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D.双方订立合同时约定不得转让的权利不能转让【参考答案】:B【试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不具有可转让性的情形:①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 法律第三十四章 物权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四章物权法律制度分类:财会经济中级经济师主题:2022年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基础知识)考试题库科目:经济基础知识类型:章节练习一、单选题1、()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A.占有权B.使用权C.处分权D.收益权【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此题考查所有权的概念。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2、在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所具有的特征中,以下()的说法错误。

A.承包经营合同是主要确认依据B.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C.客体为全民所有土地D.主体只能是集体组织【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①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④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

所以选项D错误3、有偿出让和划拨的主要区别在于()。

A.使用主体不同B.土地用途不同C.是否有期限限制D.购买价格大小【参考答案】:C【试题解析】:此题考查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47条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划拨土地没有期限的限制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抵押权标的的是()A.土地所有权B.学校的教育设施C.被扣押的财产D.建设用地使用权【参考答案】:D【试题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9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①土地所有权;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③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考点汇总-第六章

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考点汇总-第六章

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考点汇总第六章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考点:资源最优配置的含义和标准(1)一般均衡状态或瓦尔拉斯均衡状态:当居民和企业分别实现了效用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整个经济的价格体系恰好使所有的商品供求都相等时,经济就处于一般均衡状态或瓦尔拉斯均衡状态。

(2)资源最优配置:当经济处于一般均衡状态,即瓦尔拉斯均衡状态时,资源便实现了最优配置。

资源实现最优配置的标准是:当一种资源的任何重新分配,已经不可能实现在不使一个人福利减少的情况下使任何一个人的福利增加。

即如果资源在某种配置下,不可能由重新组合生产和分配来使一个人或多个人的福利增加,而不使其他任何人的福利减少。

那么社会就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这种状态称为“帕累托最优"状态。

(整体福利不能因为资源重新配置而提高。

)(3)帕累托改进: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能够在其他人福利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通过重新配置资源,使得至少有一个人的福利水平有所扩高,则称这种资源重新配置为帕累托改进。

(能够通过资源重新配置而提高整体福利。

)(4)帕累托最优状态(经济效率)帕累托最优状态是不存在帕累托改进的资源配置。

帕累托最优状态又被称作经济效率。

满足帕累托最优就是具有经济效率的,不满足帕累托状态就是缺乏经济效率的。

【例题1:单选题】如果既定的配置状态能够在其他人福利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通过资源重新配置使至少一个人的福利水平有所提高,这种资源重新配置被称为()。

A.一般均衡状态B.帕累托改进C.瓦尔拉斯均衡D.帕累托最优答案:B解析: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能够在其他人福利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通过重新配置资源,使得至少有一个人的福利水平有所提高,则称这种资源重新配置为帕累托改进。

考点:垄断与市场失灵(1)只有完全竞争市场上,企业的生产成本从长期看才是最低的,市场机制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产量最大,价格最低,消费者获得最大满足。

(2)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生产者不再是完全的价格接受者,资源已不可能在部门之间自由流动,导致生产者生产的产量不是最大的产量,市场价格不是最低的价格,长期来看成本也比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生产成本要高,消费者将不再可能获取最大满足。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分章节练习第六部分法律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分章节练习第六部分法律

第六部分法律【例题1:单选】当代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模式是( ).A诸法不分,刑、民合一B民商法主导模式C行政法主导模型D民商法、经济法主导,环境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辅助模式【答案】D【解析】通过本题掌握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阶段【例题2:2014年单选题】关于“经济法"和“调整经济的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两个概念内涵一致B. “经济法”的外延比“调整经济的法”的外延大C. “调整经济的法”包括了“经济法”D. “经济法”是与“调整经济的法”并列的法律部门【答案】C【解析】调整经济的法包括经济法、民商法等。

【例题3:单选题】人类要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首先要完成人与生产资料的结合。

这种结合具体体现为财产的支配关系,在法律上就表现为( )。

A物权法律制度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B所有权法律制度和支配权法律制度C民事责任法律制度和刑事责任法律制度D行政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制度【答案】A【例题4:2012年多选题】在经济法调整对象中,市场管理关系的内容包括()。

A.合同法律关系B.维护公平竞争关系C.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D.产品质量管理关系E.物权法律关系【答案】 BCD【例题5:2013年单选题】关于经济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和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B.经济法就是调整经济的法C.经济法是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D.物权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内容【答案】A第三十三章物权法律制度【例题1:2011年单选题】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B.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D.物权具有优先力与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答案】D【解析】通过本题掌握物权的特征。

简单记忆:”绝对优先追及支配法定物”【例题2:多选题】与债权相比,下列关于物权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有()A物权是对人权B物权是法定的C物权属于支配权D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和行为E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答案】BCE【例题3:2014年多选题】物权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A。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练习题-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练习题-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练习题-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单选题]1.下列合同中,属于从合同的是()。

A.保管合同B.租赁合同C.买卖合同D.抵押合同参考答(江南博哥)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分类。

从合同是指不能单独存在的,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

点赞(0)双务合同(双方义务)、单务合同(单方义务)、诺成合同(不要物)、实践合同(要物)、有名合同(有规定)、无名合同(无规定)、要式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不要式合同(不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主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从合同(附属合同)点赞(0)双务合同(双方义务)、单务合同(单方义务)、诺成合同(不要物)、实践合同(要物)、有名合同(有规定)、无名合同(无规定)、要式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不要式合同(不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主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从合同(附属合同)[单选题]2.张某24岁,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他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将自己所有的一幅国画出售给李某,收取画的费用,并将画给了李某。

事后张某的配偶对该买卖不予承认,要求李某返还该画。

张某出售该画的行为()。

A.无效B.可撤销C.待定D.有效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效力存在瑕疵的合同。

张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订立的合同应该是效力待定合同。

张某的配偶对该买卖不予承认,所以该合同无效。

点赞(0)撤销权消灭情形:1、当事人知道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90日内没有形式撤销权;2、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一年内没有形式撤销权。

3、表明放弃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单选题]4.在我国,以书面方式发出的要约,其生效时间确定采取的方式为()。

A.发出主义B.到达主义C.双方约定D.通知主义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订立。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单选题]5.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冰箱的邀约,乙企业于5月5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

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练习题

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知识第六部分练习题

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根底知识第六局部练习题第二十九章物权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以下不属于物权的是〔〕。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人格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时发生效力。

.交付.约定生效.记载于不动产登记薄.合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收取。

.件.不动产的面积的比例.不动产的体积的比例.不动产的价款的比例.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发生效力。

.事实行为成就时.约定生效时.交付时.法律行为生效时.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个月个月个月个月.以下物权中,〔〕不属于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建立用地使用权.留置权.耕地的承包期为〔〕。

年年年年.林地的承包期为〔〕。

年年年年.以支票、债券、存款单出质的,质权自〔〕设立。

.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以下关于质权的提法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法律、行政法规制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以各种财产权利出质的,应订立书面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订立质权合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及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留置权人及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两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上.占有人返复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半年年年年二、多项选择题.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权利。

.占有.使用.承包经营.收益.处分.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有〔〕。

.矿藏.国防资产.城市的土地.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矿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以下各项中,属于建立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权利是〔〕。

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重点:第6章

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重点:第6章

第六章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1、国内生产总值:简称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2、国内生产总值三种形态: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

3、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方法: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

支出法和收入法是核算GDP的两种主要方法。

4、支出法:包括消费支出、固定投资支出、政府购买、净出口。

①消费支出包括耐用消费品、非耐用消费品和各种服务的支出。

不包括居民建造住宅的支出。

②固定投资支出用于投资的物品属于最终产品,而不是中间产品。

分为居民住宅投资和企业固定投资。

③政府购买。

政府转移支付不计入GDP。

④净出口,可能为正值,也可能为负值。

5、用支出法计算GDP=消费C+投资I+政府购买G +净出口(X-M)。

在我国的统计实践中,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划分为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总额,它反映本期生产的国内生产总值的使用及构成。

其中,最终消费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

6、收入法――也称要素成本法。

用收入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收入主要是指提供生产要素所取得的收入,也包括一部分非生产要素的收入。

①生产要素收入包括工资、非公司企业业主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公司税前利润。

②非生产要素收入包括:一类是企业转移支付和企业间接税,另一类是资本折旧。

7、收入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工资+利息+租金+利润+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统计误差。

在我国的统计实践中,收入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分为四项: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余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

8、国民总收入(GNI):即国民生产总值(GNP)=国内生产总值+来自国外的净要素收入。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

国内生产总值以地域范围作为统计标准;而国民生产总值以人口作为统计标准。

国民生产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不同,国民总收入是个收入概念,而国内生产总值是个生产概念。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练习题汇总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练习题汇总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练习题汇总第一章经济学概论1.什么是经济学?它主要研究什么问题?2.什么是稀缺性?经济学是怎样处理资源稀缺性问题的?3.什么是机会成本?第二章价值与价格1.什么是价值?价值理论包括哪些流派?2.什么是价格?价格的决定因素有哪些?3.什么是货币?货币的性质和功能有哪些?第三章市场与需求1.市场是什么?市场有哪些基本特征?2.什么是需求?需求的影响因素有哪些?3.什么是市场需求量?它是怎样决定的?第四章生产与供给1.生产过程包括哪些要素?它们的作用分别是什么?2.什么是供给?供给的影响因素有哪些?3.什么是市场供给量?它是怎样决定的?第五章市场均衡1.什么是市场均衡?市场均衡的特征和稳定性是怎样的?2.什么是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它们的计算方法是什么?3.什么是税收和补贴?它们对市场均衡的影响是怎样的?第六章市场失灵1.什么是市场失灵?市场失灵的类型有哪些?2.市场失灵是怎样产生的?它的代价是怎样的?3.政府为什么要干预市场?它的干预形式有哪些?第七章国民收入与经济周期1.什么是国民收入?国民收入的概念和测算方法有哪些?2.什么是经济周期?经济周期的阶段和特征是怎样的?3.政府为什么要实行宏观调控?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第八章货币和通货膨胀1.什么是通货膨胀?通货膨胀的原因和影响是什么?2.什么是货币政策?货币政策的工具和效果是什么?3.什么是金融体系?金融体系的结构和功能是什么?以上是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章节练习题的汇总,共包含8章,每章包含3道练习题。

这些练习题是中级经济师考试中经济基础部分的重要内容,希望考生能够认真复习并加以练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经济学水平。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练习题-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练习题-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六章公司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强化练习题-第六部分法律-第三十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单选题]1.关于公司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公司是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B.股东(江南博哥)承担有限责任C.公司具备法人人格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公司的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单选题]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人。

A.1至5B.2至10C.5至10D.3至13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

[单选题]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A.监事会B.股东大会C.董事会D.职工代表大会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单选题]7.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B.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C.董事不可以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D.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两名监事,不设监事会,选项A错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可以兼任监事,选项C错误。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选项D错误。

[单选题]8.下列企业组织中,应当设立独立董事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B.合伙企业C.上市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

[单选题]9.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通过。

A.创立大会B.股东大会C.董事会D.监事会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公司设立的条件。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章节重点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章节重点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章节重点嘿,朋友!咱今天就来好好唠唠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的那些章节重点。

先说说经济学基础这部分。

这就好比是一座大楼的根基,不打牢可不行!你想想,要是根基不稳,那上面的房子能结实吗?这里面的供求定理,就像菜市场里的菜和买菜的人,供多了价就低,求多了价就高,是不是很形象?还有边际效应递减,就好比你吃第一个包子觉得香得不得了,可吃到第五个就没啥感觉了,这道理简单又实用。

财政这一章节也重要得很呐!国家的钱怎么来,又怎么花,这里面的门道可多了。

税收,那就是国家的“钱袋子”,不同的税种就像不同的口袋,装着不同的钱。

政府支出,那是为了让咱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好,修桥铺路、建设学校,哪一样离得开钱?货币与金融这一块,货币就像人体里的血液,流通好了经济才能健康运转。

利率的调整,那可是个大杠杆,能撬动好多经济活动。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配合,就像两个人跳舞,得节奏一致,步伐协调,不然就得乱套。

统计这部分,数据就像一个个小精灵,得把它们抓准了、算对了。

平均数、方差、标准差,可别被这些名词吓住,其实就是帮咱们看清数据背后的规律。

抽样调查,就像是从一大筐苹果里挑几个尝尝,来判断这一筐苹果好不好。

会计这一章,那可是个精细活。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就像一个家庭的财产清单,得算得明明白白。

各种记账方法、财务报表,就像是企业的成绩单,反映着经营状况。

法律部分,那是给经济活动定规矩的。

合同法、公司法,就像是游戏规则,大家都得遵守,不然就得受罚。

产权制度,保护着咱们的财产权益,就像给咱的宝贝上了把锁。

朋友,你说这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的章节重点是不是很关键?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经济世界的大门。

咱把这些重点都掌握好了,还怕考不过?还怕在经济领域里摸不着头脑?加油吧,相信你一定能行!。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备考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备考

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备考中级经济师考试,那可是个有点挑战性的事儿,特别是基础知识这部分,就像盖房子的地基,得打得牢牢的。

咱先说说经济学基础,这部分就像个神秘的宝库,里面藏着各种经济规律和原理。

你想想,那些供求曲线、边际效益啥的,是不是有点像生活中的买卖交易?只不过更加理论化和系统化。

财政这一块呢,那可是国家的钱袋子啊!税收政策、财政支出,这不就跟咱家里的收支管理有点像嘛。

只不过国家的规模更大,情况更复杂。

货币与金融,这就好比是经济的血液,资金的流动、利率的变化,影响着整个经济的运行。

这不就像人体内血液的循环,一旦出了问题,那可不得了。

统计这部分,一堆的数据和图表,是不是感觉有点头疼?但你把它想象成是在数自己的零花钱,怎么花的,花了多少,是不是一下子就亲切了?会计呢,那些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就像是给企业做身体检查,看看它健不健康。

法律这一块,各种法律法规,就像是给经济活动定的规矩,不能越界,越界就要受罚。

备考的时候,可别死记硬背,得理解着来。

多做些练习题,就像练武要多切磋一样,才能知道自己的功夫到不到家。

别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得有个计划。

每天定个小目标,比如今天搞定一个知识点,明天做一套模拟题。

也别一个人闷头学,找几个小伙伴一起,互相交流交流,说不定别人的一句话就能让你恍然大悟,这不比自己苦思冥想强?遇到难题别轻易放弃,就像爬山,爬累了歇歇脚,接着爬,总会到山顶的。

总之,中级经济师基础知识备考是个需要耐心和毅力的过程,只要咱们方法得当,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攻克这个难关,拿到那个让人骄傲的证书!你说是不是?。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计算题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计算题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计算题嘿,朋友们!咱今天来聊聊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里的计算题。

这计算题啊,就像是一道道藏着宝藏的迷宫,得咱一点点去探索,去找出那最终的答案。

先来说说需求价格弹性的计算吧。

这可有点像你去菜市场买菜,同样的菜,价格稍微一变动,买的人数量就有大变化或者没啥变化。

需求价格弹性就是衡量这种变化程度的指标。

比如说,一种水果,原来10 块一斤,能卖 100 斤,现在降到 8 块一斤,能卖 150 斤。

那这弹性是多少呢?你就得用需求量变动的百分比除以价格变动的百分比。

再看看成本的计算。

这就好比你自己在家做饭,买食材花了多少钱,算原料成本;用了多少电、多少气,这是能源成本;再加上你花的时间精力,这也得折算成成本。

企业生产也是一样的道理,各种直接成本、间接成本都得算清楚,要不然怎么知道赚不赚钱呢?还有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的计算。

想象一下,你开了个小商店,每多卖一件商品增加的成本就是边际成本,多卖一件商品赚的钱就是边际收益。

只有当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的时候,你才应该继续多卖,对吧?还有关于国民收入的计算,这就好像是给一个国家的经济收入算总账。

各种生产要素创造的价值都得算进去,可不能有遗漏。

这些计算题,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

就像爬山,一步一步往上走,只要你掌握了方法,找准了路,也能爬到山顶看到美丽的风景。

可别被这些计算题吓住了,多做几道题,多总结总结规律,你会发现,其实它们也就是纸老虎。

每次算出一道难题,那成就感,就像大热天喝了一杯冰可乐,爽得很!所以啊,朋友们,别害怕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里的计算题,勇敢地去挑战它们,你一定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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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第一节、调整经济的法律1、法学视角的“经济”含义从法学视角来界定经济,“经济”就是指人们围绕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过程所进行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

2、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是诸法合一,刑法、民法不分。

第二个阶段始自封建社会末期和自由资本主义阶段,从最初诸法合一发展为刑法、民法分离;以后又分为民法、刑法、行政法,到十几个法律部门。

此时对经济关系调整起主导作用的是民商法。

第三阶段是进入当代社会,法律体系重新整合,民法、商法和经济法共同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同时社会保障法、环境保护法等新兴法律部门也成为调整经济关系的辅助性法律部门。

3、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包括三个层次:.1)民商法:处于基本法的地位。

调整市场力量发挥作用的经济领域;市场作为商品经济运行的载体,首要条件,市场主体(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能作为独立的、能动的主体进入市场。

2)经济法:调整对象主要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协调互补,构成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调整经济关系的两大法律体系。

▲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调整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调整和规制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活动。

如企业的市场准入、计划法、财税法、金融法、会计法、银行业法、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土地法等。

(2)调整和规制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活动。

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

(3)调整和规制国家直接从事的经济行为。

如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

3)其他法律部门除了民商法和经济法,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法律部门还包括劳动法、环境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部门。

第二节、经济法基础知识1、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产品质量管理关系、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组织管理性的协作关系(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或设立企业、委托代理人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或经济关系,如进行招标、定(购)货、发包、出让、信贷、担保等活动时发生的合同关系;平等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之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的法律规范总称。

2、经济法的本质▲平衡协调法▲社会本位法(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责任为最高准则,立足社会整体,以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为重)▲系统、综合调整法▲经济民主和经济集中对立统一法▲以公为主、公私兼顾的法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平衡协调原则▲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反映社会化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和理念的一项核心的、基础性的原则)▲有限干预原则▲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受和承担的权(力)利、义务、职责必须相一致,这是作为经济法灵魂的一项根本性原则。

)第三十二章物权法律制度2、物权与债权的区别(1)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2)物权属于支配权,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

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均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

债权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为,而间接涉及物。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3、物权的种类4、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分为物权的保护方法和债权的保护方法1、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概念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1】财产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关系在形式上、法律上的表现。

【注2】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1.所有权的取得。

(1)原始取得。

1、生产: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2、先占: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3、添附: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

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形,其中加工标的物仅限于动产4、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发现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5、拾得遗失物: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

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6、国有化和没收: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将一定的财产收归国有的法律事实(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

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

所有权继受取得的原因主要包括:①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

法律行为具体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和互易等。

②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

例如继承遗产③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权。

如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3)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电脑被偷卖给受让人):第一,受让人须是善意的。

即受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是无权处分人。

第二,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

受让人须通过有偿交换取得该财产。

第三,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

善意取得既可适用于动产,也可适用于不动产。

不动产的转让以办理登记为物权变动的标志,动产的转让以交付作为基本标志。

【注1】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例如,枪支弹药、黄金、麻醉品等。

【注2】货币和不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谁持有就成为其权利主体,因此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所有权的消灭①所有权的相对消灭。

这是指因物权主体的原因而消灭。

有权的绝对消灭。

这是指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灭。

三、共有1.按份共有:称为分别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注1】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一定的应有部分。

不能确定应有部分的比例时,则应推定为各共有人的应有部分均等。

【注2】按份共有人依据其应有部分,对于共有物的全部享有使用收益权,而不是按比例享有一定部分的用益权。

【注3】不需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出卖自己的应有部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共有物的处分和重大修缮,须得到绝大多数(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的同意。

2.共同共有:指根据一定原因成立共同关系的数人,共享一物的所有权。

【注1】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

共同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注2】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对财产确定份额【注3】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另约除外。

【注4】共同共有的形式主要包括三种:①夫妻共同财产。

②家庭共有财产。

③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3.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①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②标的物不同:共同共有的标的物通常为多数,其标的物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权利;按份共有的标的物一般是单一或少数。

③权利的享有不同: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同共有物的全部,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物的使用收益应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按份共有人以其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④对第三人行使权利的不同。

共同共有人就共有物的全部对第三人行使本于所有权的请求权,应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按份共有人可以就共有物的全部行使本于所有权的请求权,但其回复共有物的请求,应为全体共有人的利益而进行。

⑤分割共有物的限制不同。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份共有人除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有协议约定不得分割的期限外,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第三节、用益物权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概念: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

2.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①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

用益物权是一种从所有权权能中分离出来的单独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之上的权利,它的存在不需具备前提条件。

而担保物权虽然也源于所有权,但其存在须以担保权人对担保物所有人或其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②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所有权人对物具有完全的支配力,用益物权则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它既要受法律的一般限制,还要受所有权人对其内容范围的限制,用益物权不具有所有权那样彻底支配的性质。

③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

设臵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

而担保物权则在乎物的交换价值,目的是通过物之价值担保债权得以清偿。

④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

用益物权行使的前提是已占有该不动产,而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行使并非直接占有其标的物。

第四节、担保物权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概念: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务清偿的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或所属的权利上设定的、以取得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

担保物权以取得担保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

2、担保物权特征:(1)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权性。

(2)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

当事人不得约定设立担保物权,也不得协议变更担保物权发生的要件和内容。

(3)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而且因债权的移转而移转,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应当注意,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并不是绝对的,如最高额抵押并不以债权的存在为其发生或存在的前提条件。

(4)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

(5)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担保标的物变化为其他的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所具有的支配效力及于变形物或者代替物。

担保物因毁损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可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

〓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1、抵押权:财产不移转占有。

▲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权的标的: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④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⑥交通运输工具;⑦法律、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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