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现行公务员职级如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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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方案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方案随着国家对公务员体制的不断完善和职务评审机制的不断优化,现在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方案越来越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公务员职务与职级晋升方案。

一、公务员的职务分类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职务可分为九个等级,具体如下:1. 正国级;2. 副国级;3. 正部级;4. 副部级;5. 正厅级;6. 副厅级;7. 正县级;8. 副县级;9. 科员、办事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正主任科员等五个级别。

在这九个职务等级中,正国级属于最高级别,实际上很少有公务员能够晋升到这个级别。

同时,科员、办事员等五个级别属于最底层,是公务员职务等级中最基础的层次,大多数公务员的工作生涯都是从这个级别开始的。

二、公务员职务的晋升方案公务员职务的晋升方案通常包含两种晋升途径,即考试晋升和选拔晋升。

具体来说,考试晋升主要适用于基层职务等级,选拔晋升主要适用于中层和高层职务等级。

下面分别介绍这两种晋升途径的具体规定。

1.考试晋升考试晋升是公务员初入基层后进行职务晋升的主要途径。

对于科员、办事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等基层职务,晋升都要依靠公务员考试的成绩。

具体来说,公务员考试主要有两种方式:全国统一公务员招考和省级以下单位公务员招考,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要求都会有一定的差异。

2.选拔晋升选拔晋升主要适用于中层和高层职务等级,由于这些职务的工作性质以及工作要求比较复杂,考试的成绩并不能完全反映出一个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

因此,选拔晋升是一种更为全面和科学的职务晋升方式。

选拔晋升一般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岗位竞聘:岗位竞聘是选拔晋升的第一步,其目的是寻找符合公务员要求的人才,满足职务空缺岗位需求。

(2)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通过考察公务员的工作成绩、专业技能、工作态度、创新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估其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3)考察甄别:考察甄别环节主要是为了确认公务员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身份、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以确认其是否符合职务晋升的要求。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公务员作为一种特殊职业群体,按照岗位等级划分为不同级别,每个级别分配相应的职务。

以下是对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的详细说明:一、一级公务员一级公务员是公务员中最高级别的岗位,其职务涉及国家政务决策和重要领导职责。

一级公务员通常担任国家机关部门的领导,例如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各部委的部长级职位等。

二、二级公务员二级公务员是次高级别的岗位,由具有较高经验和专业能力的公务员担任。

二级公务员主要担任部门的主管、副主管职务,以及一些特定领域的专家和顾问。

例如,二级公务员可以担任国务院各部委的副部长、局长等职位。

三、三级公务员三级公务员属于中级级别的岗位,通常是公务员职业生涯的中间阶段。

三级公务员可以担任地方政府各级机构的主管职务,例如市长、县长等。

此外,三级公务员还可以担任一些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高级职位,例如高校校长、医院院长等。

四、四级公务员四级公务员是初级职务级别,通常由新进公务员担任。

四级公务员在职务上起到一定的辅助和支持作用,负责执行、协助和管理工作。

四级公务员在地方政府和部门机构中担任各级普通工作人员的职务,例如科员、助理等。

五、五级公务员五级公务员是最低级别的岗位,属于初级职务。

五级公务员主要负责执行一些基础性、常规性的工作,协助上级公务员完成各项任务。

五级公务员可以担任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职务,例如文员、调研员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仅供参考,实际岗位划分和职务设置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具体机构的管理要求而定。

总结起来,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从高到低为一级公务员、二级公务员、三级公务员、四级公务员和五级公务员。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承担不同的职责,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能,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做出贡献。

公务员行政级别划分

公务员行政级别划分

公务员行政级别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我国干部级别划分(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第一: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第二: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第四: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第五: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第六:副厅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第七: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第八:副处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人为等级的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人为等级的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的划分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第一: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第三: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七级)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第四: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八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第五:乡级干部(科级干部):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主任科员:(十二级)副主任科员:(十三级)科员:(十四级)办事员:(十五级)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公务员编制职级与晋升规则

公务员编制职级与晋升规则

公务员编制职级与晋升规则公务员制度是我国行政机关中特殊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公务员编制职级与晋升规则。

在保证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公务员制度还能提供一个稳定的职业发展平台,为公务员的晋升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途径。

本文将深入探讨公务员编制职级与晋升规则的相关内容。

一、公务员编制职级公务员编制职级是衡量公务员职务等级的重要指标,其主要包括中央公务员职位和地方公务员职位两个方面。

1. 中央公务员职位中央公务员职位按照权力层级和工作职责的不同,分为领导职务、一般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三个层级。

领导职务主要包括国家领导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高级公务员职位。

一般行政职务则是指各部门中的常务副部长、副部长、司局级干部等职位。

专业技术职务则是指科研机构中的专家、教授级人员以及专业领域的技术人员。

2. 地方公务员职位地方公务员职位的设置与中央公务员类似,主要根据地方政府机构的划分来确定各种职务。

一般而言,地方公务员的职务分为厅局级、县处级和科员级三个层级。

厅局级是地方政府中的高级行政职务,如地方政府部门的厅长、局长等职位。

县处级则是指地方政府的中层行政职务,如各级政府部门的副厅长、副局长等职位。

科员级则是指地方政府机构中的基层职务,如各级地方政府的科员、办事员等职位。

二、晋升规则公务员的晋升规则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定的,其目的是通过考核、评价等环节来选拔优秀人才,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1. 考核评价公务员的晋升往往需要通过一系列的考核和评价环节,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岗位业绩考核、考核合格期等。

其中,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考查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岗位业绩考核则是评价公务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等方面。

2. 培训学习公务员在晋升过程中还需要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这些培训可以是集中培训,也可以是自主学习,包括各类公务员培训班、研讨会以及自主阅读等。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公务员是指在政府部门从事行政管理、文职等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职级级别是根据其职务等级、工作经验、能力水平以及绩效等方面进行划分的。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对应不同的职权和职责,级别的提升也意味着相应的晋升和福利待遇的提高。

下面是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一、国家级职级1. 国家公务员正部长级(职位代表:国务院组成部门部长);2. 国家公务员副部长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副部级干部);3. 国家公务员巡视员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正部级干部);4. 国家公务员司局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副厅级干部);5. 国家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正科级干部)。

二、省级职级1. 省级公务员正厅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厅级干部);2. 省级公务员副厅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副厅级干部);3. 省级公务员正处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正处级干部);4. 省级公务员副处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副处级干部)。

三、市级职级1. 市级公务员正局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正局级干部);2. 市级公务员副局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副局级干部);3. 市级公务员正科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正科级干部);4. 市级公务员副科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副科级干部)。

四、县级职级1. 县级公务员正县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正县级干部);2. 县级公务员副县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副县级干部);3. 县级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科员级干部)。

五、乡镇级职级1. 乡镇公务员正乡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正乡级干部);2. 乡镇公务员副乡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副乡级干部);3. 乡镇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科员级干部)。

以上就是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的详细内容。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在工作岗位上承担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同时也享受着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公务员职级的晋升往往需要通过选拔考试或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评估,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获得级别的提升。

公务员职务

公务员职务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原文地址]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第一: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第三: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七级)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第四: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八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第五:乡级干部(科级干部):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主任科员:(十二级)副主任科员:(十三级)科员:(十四级)办事员:(十五级)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热点—基层公务员“薪政”有助破除“官本位”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热点—基层公务员“薪政”有助破除“官本位”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热点—基层公务员“薪政”有助破除“官本位”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了包括《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内的6个文件。

这意味着县级以下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将改变以往与职务挂钩的局面,具有了相应职级,即使不当“官”也能取得相应职务的待遇。

专家认为这将改变基层公务员的“官本位”思想,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质量。

工资结构不合理问题需最先解决会议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是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现在基层公务员长期待遇偏低,工作定性不高,基本工资不到位,我们要解决的是这个问题。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

根据《意见》中提出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制度,竹立家表示这意味着基层公务员即使不当“领导”,只要工作年限以及工作能力到了,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级待遇”。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也表示此举意味着打破了现行的公务员工资制度。

所谓公务员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等。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

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级别体系规定,公务员总共划分为5级: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

乡科级以下,还有两个级别:科员级、办事员级。

按照该划分方式,县以下机关最高级别是县处级,对应的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级各委办局,比如县发改委、县民政局的领导,虽然称为局长,但实际为乡科级。

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实际上,在基层公务员中,职务才是决定工资待遇的标准,当不了领导,就拿不了那么多工资。

”汪玉凯说。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由于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支付,而津补贴由地方财政和各部门财政安排,由此导致公务员收入差异巨大。

公务员十三级职称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十三级职称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十三级职称级别一览表公务员是政府运转的重要支柱,其十三级职称级别为国家行政编制体系所制定,以此来代表公务员在公务行政体系中所处级别。

本文将对全国各地公务员的十三级职称级别进行一览。

第一级:行政总监,也称行政主管。

主要职责是协助领导完成行政管理工作,并且要自行负责一些事务处理和管理工作,如招聘、改革行政系统、行政规范、政策的编制等,以确保公务的顺利运行。

第二级:行政副监,也称行政副主管。

主要职责是负责办公室一般性的行政管理工作,并协助行政总监负责的行政工作和领导的管理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自身职责,以确保公务的顺利运行。

第三级:行政人员,也称行政助理。

主要职责是完成行政支持性工作,做一些基本的行政任务,维护办公室正常运行,并协助行政主管完成一些行政工作,以确保公共事务的顺利实施。

第四级:行政助理,也称行政行政助手。

主要职责是协助行政主管完成行政事务处理,完成日常行政工作,收集资料,准备文件,整理资料等,以确保公务的顺利进行。

第五级:行政人员,也称行政人事助理。

主要职责是协助行政管理人员完成行政事务处理工作,为部门提供行政人事相关服务,为领导完成行政人事工作,以确保部门的行政人事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六级:文员,也称办公室文员。

主要职责是完成文书工作,负责文书收发,文件归档,文书保管,负责档案保管及有关档案管理工作,以保证文书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七级:文职人员,也称文秘人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各种文秘工作,如撰写有关行政文件、报告,安排会议,协助领导完成文秘工作,以确保文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级:行政助理,也称行政职员。

主要职责是负责协助行政管理人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安排会议,发放公文,准备有关材料,审核行政文件,代理行政事务等,以确保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级:行政管理实习员,也称行政管理助理。

主要职责是协助行政管理人员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助行政管理人员编制统计报表,帮助完成行政管理工作,以确保当局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务员的职级与晋升制度

公务员的职级与晋升制度

公务员的职级与晋升制度公务员职级是指公务员在职业生涯中所处的等级,与其晋升制度密切相关。

公务员职级制度是公务员管理体系中的核心要素,它对于公务员的选拔、培养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公务员职级与晋升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职级分类公务员职级主要分为行政级别和专业技术级别。

行政级别包括国家行政级别、地方行政级别和事业单位行政级别,用于管理和领导工作;而专业技术级别则针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用于评价其专业技能和水平。

国家行政级别由国家公务员管理机关确定,一般分为一至四级,级别越高,权力和责任越大。

地方行政级别由省级或地方公务员管理机关确定,在一至四级之间灵活设置。

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则由事业单位管理机关确定,与地方行政级别相对应。

专业技术级别按照职业特点和技术水平划分,一般分为五至八级。

级别越高,代表技术能力和专业水平越高。

二、晋升制度公务员的晋升主要通过考试和考核机制来实现。

晋升考试通常分为职级晋升考试和岗位晋升考试两种形式。

职级晋升考试是公务员在达到一定任职年限后,通过对行政职业能力的考核,来决定是否晋升至下一级别。

这种考试主要评价公务员在职业能力方面的表现,包括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协调能力等。

岗位晋升考试主要是针对专业技术级别公务员的晋升。

公务员需要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水平,通过专业技能和知识的考核,决定其是否具备晋升的资格。

除了考试外,公务员的晋升还需要经过考核、绩效评价等环节,以综合评价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个人素质。

三、晋升机制的优势与不足公务员职级与晋升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务员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能力的提高。

这种晋升机制有以下几个优势:1. 选拔能力优秀者:通过晋升机制可以筛选出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公务员,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2. 激励公务员发展:晋升机制为公务员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和机会,激励他们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

3. 保障公务员权益:职级制度为公务员提供了一定的待遇和权益保障,有助于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的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的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的划分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第一: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第三: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七级)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第四: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八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第五:乡级干部(科级干部):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主任科员:(十二级)副主任科员:(十三级)科员:(十四级)办事员:(十五级)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

公务员职务职级对照表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可分为十级: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厅局级副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县处级正职(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县处级副职(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乡科级正职(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乡科级副职(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公务员职务、职级、级别表:
1、专业技术类任职资格(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2、专业技术类(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官、专业技术员)。

3、行政执法类(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4、综合管理类(正厅、副厅、副处、正科、副科、科员、办事员)。

5、职级(一级巡查员、二级巡查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6、级别(十三级至八级、十五级至十级、十七级至十一级、十八级至十二级、十九级至十三级、二十级至十四级、二十一级至十五级、二十二级至十六级、二十三级至十七级、二十四级至十八级、二十六级至十八级、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公务员工资改革之职位与职级并行,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公务员工资改革之职位与职级并行,什么是职务和职级?

厦门中公教育。

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公务员工资改革之职位与职级并行,什么是职务和职级?什么是职务和职级?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而职级是指一定职务层次所对应的级别,主要体现资历,如县长所对应的职级一般是县处级正职。

根据现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这意味着,在中国,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

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现行制度下,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但现实情况却表现为以职定级、以职定薪。

如何实行双轨制?工作表现好不升职也能加薪汪玉凯表示,担任领导职务和工资待遇分开两条线来实行,副书记副县长等领导职务和他的工资待遇挂钩之外,收入还将与职级挂钩,如有多少年的资历、工作表现、百姓评价等等考评标准。

“我建议,基层普通公务员如果工作好、工作时间久,拿到的工资不应该比县长低。

”汪玉凯表示。

这是否是整个公务员群体加薪的前奏?对此,汪玉凯表示,基层公务员职务和职级的双轨是解决基层公务员根本性待遇的问题,这与整个公务员系统调薪是不一样的,“当然,后者的改革也正在启动。

”据国家行政学院博士后赵子建统计,在目前各地公务员工资的四个组成部分中,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

级别工资仅占两成。

相比之下,职务工资比例虽不高,但由于地区附加津贴基本按照职务发放,职务工资整体所占比例接近七成。

职务对工资水平具有决定性作用,职级的功能被明显弱化。

(腾讯新闻综合光明日报、中国青年网等报道)本文摘自:/?wt.mc_id=bk11312。

史上最全的公务员等级划分

史上最全的公务员等级划分

史上最全的公务员等级划分公务员等级划分是一个在公务员考试和职业生涯中非常重要的议题。

了解公务员等级划分的具体内容对于考生和从业人员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史上最全的公务员等级划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公务员职位等级以及晋升规则。

一、公务员等级划分概述公务员等级划分是为了区分不同级别的公务员职位,并根据职责、岗位要求和绩效表现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管理。

公务员等级划分通常采用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标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员等级划分方式有所不同。

二、公务员等级划分的主要内容1. 一级公务员:一级公务员是公务员中职位最高、级别最高的一类。

通常担任领导职务,负责政策制定和决策执行。

一级公务员需要具备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卓越的领导能力。

2. 二级公务员:二级公务员是一级公务员以下的职位,也是公务员中的高级别。

二级公务员的职责是协助一级公务员工作,负责具体的部门管理和运营。

3. 三级公务员:三级公务员是中级公务员的一种。

主要从事一线行政、技术和管理工作,如基层治理、事务办理等。

三级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中的骨干力量,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执行能力。

4. 四级公务员:四级公务员是最常见的公务员等级。

主要从事一些基层的行政工作,如文员、职员等。

四级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中的基础力量。

5. 五级公务员:五级公务员是初级公务员的一种。

通常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如办公室助理、文档整理等。

五级公务员是公务员队伍中的实习生和初级岗位。

三、公务员等级划分的晋升规则1. 资格晋升:公务员需要通过参加相应的考试获得晋升资格,包括学历和专业要求。

达到指定资格后,可以申请参加晋升考试。

2. 绩效评估:公务员在晋升中绩效表现起着重要作用。

绩效评估包括个人考核和绩效工资评定等方面。

3. 岗位竞争:公务员晋升也需要竞争岗位。

通常每个职位的晋升名额是有限的,需要与其他候选人竞争,具备更突出的综合素质才能胜出。

四、公务员等级划分的发展趋势公务员等级划分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变化和调整。

公务员级别及关系

公务员级别及关系

公务员级别及关系在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中,公务员的级别是根据职位的等级划分的,不同的级别代表着不同的职权和职责。

公务员的级别之间存在着一种层级关系,这种关系是体现在公务员的晋升和管理上的。

一、公务员级别分类按照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公务员的级别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 省级公务员:包括省级政府的各类机关和单位中公务员的职位,如省政府、省级部门等。

2. 市级公务员:包括各个地级市政府的机关和单位中的公务员职位,如市政府、市级部门等。

3. 县级公务员:包括各个县、县级市的政府机关和单位中的公务员职位,如县政府、县级部门等。

4. 乡镇公务员:包括各个乡镇的政府机关和单位中的公务员职位,如乡政府、乡镇部门等。

二、公务员级别关系公务员的级别之间存在着一种层级关系,主要体现在晋升和管理方面。

1. 晋升关系:公务员的级别晋升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来进行的。

一般来说,公务员需要在岗位上具备一定年限的工作经验,并通过相应的考核和选拔程序,才能晋升到下一个级别。

而晋升的级别也决定了公务员所担任的职位和职责的变化。

2. 管理关系:公务员的级别关系还涉及到上下级之间的管理关系。

级别高的公务员通常是级别低的公务员的上级,负责对其进行指导、管理和考核。

上级公务员在职权上拥有一定的决策权和领导权,而下级公务员则需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指示来履行相应的职责。

三、公务员级别与职责不同级别的公务员所担任的职责也不同,一般来说:1. 高级公务员:担任领导岗位,负责具体政务职能的决策、管理和执行。

2. 中级公务员:作为部门的骨干力量,协助上级领导参与具体的政务工作,并负责一定范围内的管理和协调。

3. 初级公务员:通常从基层岗位开始,承担具体的行政和服务工作,负责日常事务的执行和处理。

总之,公务员级别及其关系是公务员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拥有不同的职务和职责,通过一定的晋升和管理机制,形成了层级关系。

这种关系有助于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稳定运转和高效管理,是我国行政体制中的重要组织形式。

公务员的等级分类

公务员的等级分类

公务员的等级分类
一级公务员:
1.中央高级官员:一级公务员最高层,受中央主要领导人直接授权,掌握重点职权。

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央军委主席助理、国家总政等。

2.地方高级官员:受地方主要领导人授权,地方高级管理官员是机关型地方公务员中最高级别。

包括省份副省级以上领导职务、地级市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县属乡副县级以上领导及特殊职务的领导人员等。

三级公务员:
1.中央常务官员:受中央有关部门领导授权,受命从事中央政府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其中中央领导职务较为突出,可谓“极少数”。

2.地方常务官员:受省、地、县三级的领导人授权,受命从事地方政府的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其中地方部门领导职务比较突出,一般是较有重视的厅(局)级领导干部。

四级公务员:
1.中央正处级官员:受中央有关部门授权从事部门任务的官员,掌握一定的管理权力,是中央政府正处级干部最为常见的职务。

2.地方正处级官员:受各地方政府授权从事地方公务的官员,掌握地方政府正处级职权,其形式多样,可见于省级机关处级、乡镇机关处级,以及兼任职、挂职等情况。

五级公务员:
1.中央副处级官员:受有关部门领导授权,受命从事中央政府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在有关部门担任辅助性的职责,主要是副处级干部。

2.地方副处级官员:受省级机关(或地方政府)授权,受命从事具体的地方政府执行任务、执行决定的官员,具有一定的管理职权,是基层
政府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职能人士。

现任职务职级

现任职务职级

现任职务职级摘要:一、介绍现任职务职级的概念二、我国职务职级的划分1.公务员职务职级2.事业单位职务职级三、职务职级对于个人职业发展的影响1.薪酬待遇2.晋升机会3.职业发展路径四、如何提升自己的职务职级1.提升自身能力2.考取相关证书3.积累工作经验五、结论正文:一、介绍现任职务职级的概念职务职级是指在一个单位或组织中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及相应的级别。

在我国,职务职级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不仅关系到薪酬待遇,还决定了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路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职务职级的划分及对个人职业发展的影响,并探讨如何提升自己的职务职级。

二、我国职务职级的划分1.公务员职务职级公务员职务职级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包括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则包括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等。

2.事业单位职务职级事业单位职务职级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技能岗。

管理岗分为十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

专业技术岗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其中高级分为正高和副高,中级和初级则根据学历和工作经验进行划分。

工勤技能岗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和初级工。

三、职务职级对于个人职业发展的影响1.薪酬待遇职务职级越高,对应的薪酬待遇也越高。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职务职级与工资待遇挂钩,不同职级之间工资差距较大,因此提高职务职级有助于提高收入水平。

2.晋升机会职务职级的晋升意味着个人在单位中的地位提升,有更多的发展机会。

一般来说,职务职级越高,晋升机会越多。

同时,高职务职级的人员在选拔和任用方面具有优势,可担任更重要的职务。

3.职业发展路径职务职级决定了个人在职场中的发展路径。

提高职务职级有利于拓宽职业发展空间,为个人职业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

公务员职级设置工作方案

公务员职级设置工作方案

公务员职级设置工作方案
公务员职级是根据国家公务员职务分类标准进行设置的,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确定职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公务员职务分类标准,结合不同职务的工作内容、专
业技术要求、管理层级、工作经验等因素,制定职级划分标准。

2.划分职级等级:根据职级划分标准,将公务员职务根据不同等级进行划分,一般可
划分为九个等级,即从一级到九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职务和岗位要求。

3.确定职级晋升规则:根据职员在当前职级的履职情况、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
方面的表现,制定职级晋升规则,明确职级晋升的条件和程序。

4.设立职级评定机构: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公务员职级评定,由专业人员进
行评审,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5.制定职级评定标准:根据职级划分标准,制定具体的职级评定标准,明确不同职级
对应的工作能力要求和绩效评价指标。

6.开展职级评定工作:定期组织职级评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进行职级评定,
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其职级等级,对职级晋升的公务员及时发放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7.监督职级评定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对职级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定工
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8.持续完善职级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不断完善和调整公务员职级制度,适应
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以上是公务员职级设置的基本工作方案,具体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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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3.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
8.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市属中学正职。
9.乡科级正职: 6.厅来自(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现行公务员职级如何划分
公务员考试的备考时全方位、多方面的,为了让考生能够从另一个层面更深入地认知公务员考试以及公务员这个群体,中公教育专家特将目前公务员职级划分的相关知识总结如下,希望最终能帮助考生走进公务员体系。
1993年8月14日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类。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享受相应级别和待遇,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以下是具体划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5.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8、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其中
1、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10.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7.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
我国公务员的职级划分如下:
1、国务院总理:一级;
2、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3、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4、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5、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6、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4.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
2、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中国政府官员级别划分如下:
1.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2.国家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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