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11342-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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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十 87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88 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管理规定
8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90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91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
9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93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十一)交通运输管理
94 铁路道口暂行规定 95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96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9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98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99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八)培训考核
76 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 77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78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79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80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 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意见
(九)消防管理
81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82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83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84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85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86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956-07-24
2000-03-06 2005-10-13 2004-12-01
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职业病报告办法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标准清单-我国主要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目录

(安全生产)标准清单-我国主要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目录

我国主要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目录一、基础标准(1)GB3805-83 安全电压(2)GB2893-82 安全色(3)GB2894-96 安全标志(4)GB16179-96 安全标志使用导则(5)GB13690-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6)GB1.8-89 标准化工作导则职业安全卫生标志安全编写规定(7)GB13392-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8)GB2681-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导线颜色(9)GB2682-81 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10)GB4776-84 电气安全名词术语(11)GB762-80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12)GB1980-80 电气设备额定频率(13)GB6995.1-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一部分:一般规定(14)GB6995.2-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二部分:标准颜色(15)GB6995.3-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三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16)GB6995.4-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四部分:电气装备电线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17)GB6995.5-86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第五部分:电力电缆绝缘线芯识别标志(18)GB156-80 额定电压(19)GB/T12903-90 个人防护用品术语(20)GB7231-87 工业管理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21)GB13547-92 工作空间人体尺寸(22)GB1251.1-89 工作场所的险情信号险情听觉信号(23)GB12299-90 机械加工设备危险与有害因素分类(24)GB/T15463-95 静电安全术语(25)GB7947-87 绝缘导体和裸导体的颜色标志(26)GB4884-85 绝缘导线的标记(27)GB14161-93 矿山安全标志(28)GB/T15295-94 矿山安全术语(29)GB4968-85 灭火分类(30)ZB C80001-84 灭火报警设备图形符号(31)GB7144-86 气瓶颜色标记(32)GB13861-92 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代码(33)GB190-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34)GB/T15236-94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35)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36)GB/T14107-93 消防基本术语(37)GB4327-84 消防设施图形符号二、产品标准(1)GB4014-83 安全皮鞋(2)GB6095-85 安全带(3)GB5725-85 安全网安全网力学性能试验方法(4)GB6527.1-86 安全色卡(5)GB2811-89 安全帽(6)GB12241-90 安全阀一般要求(7)GB14052-93 安装在设备上的同位素仪表的辐射安全性能要求(8)GB13034-91 带电作业用绝缘滑车(9)GB13035-91 带电作业用绝缘绳索(10)GB2702-90 爆炸品保险箱(11)GB6220-86 长管面具(12)GB11799-89 船用防爆离心通风机(13)GB11800-89 船用防爆轴流通风机(14)GB11946-89 船用钢化安全玻璃(15)GB/T14087-93 船用空气瓶安全阀(16)GB6568.1-86 带电作业用屏蔽服(17)GB8218-87 低压测电器(18)GB12015-89 低压绝缘胶鞋(19)GB4452.1-84 地上消火栓(20)GB4452.2-84 地下消火栓(21)GB4065-83 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22)GB4396-84 二氧化碳灭火剂(23)GB1444-87 防爆灯具专用螺口式灯座(24)GB5890-86 防冲击眼护具(25)GB12014-89 防静电工作服(26)12012-89 防酸工作服(27)GB5100-85 钢质焊接气瓶(28)GB5099-85 钢质无缝气瓶(29)GB4053.3-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30)GB4053.4-93 固定式工业钢平台(31)GB2890-82 过滤式防毒面具(32)GB6223-86 过滤式防微粒口罩(33)GB3609.1-83 焊接护目镜和面罩(34)GB5893.1-86 护耳器-耳塞(35)GB5893.2-86 护耳器-耳罩(36)GB4395-84 化学泡沫灭火器用灭火剂(37)GB12011-89 绝缘皮鞋(38)GB7054-86 胶面防砸安全靴(39)GB12016-89 绝缘鞋(靴)绝缘性能试验方法(40)13463-92 抗溶性泡沫灭火剂(41)GB12018-89 耐酸碱皮鞋(42)GB12019-89 耐酸碱胶靴(43)GB12020-89 耐缩碱塑料模压靴(44)GB6051-85 三氟一溴化钾烷灭火剂(1301灭火剂)(45)GB4397-84 手提式1211灭火器(46)GB4398-84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47)GB4399-84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48)GB4400-84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49)GB4401-84 手提式灭火器酸碱灭火器(50)GB4402-84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51)GB15368-94 手提式机械泡沫灭火器(52)GB4402-98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53)GB4397-98 手提式1211灭火器(54)GB15090-94 消防软管卷盘(55)GB4453-84 消防栓连接器(56)GB3446-82 消防水泵接合器(57)GB5842-86 液化石油气钢瓶(58)GB/T13661-92 一般防护服(59)GB8965-98 阻燃防护服(60)GB8965-88 阻燃防护服(61)GB2621-81 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62)GB/T16906-97 自吸过滤式防微粒口罩(63)GB4066-83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剂(64)LD5-91 防杂背甲(65)LD30-92 劳动防护雨衣(66)LD32-92 高温防护鞋(67)LD34.1-34.5-92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焊工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X线手套(68)LD7-91 开放一体型防尘呼吸器(69)LD46-93 防寒安全帽(70)LD47-93 竹编安全帽(71)LD50-94 保护足趾安全鞋(靴)(72)LD61-94 劳保羽绒服(73)LD63-94 高压绝缘胶鞋(靴)三、方法标准(1)GB58-83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2)GB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3)GB2812-81 安全帽试验方法(4)GB6096-85 安全带试验方法(5)GB12242-90 安全阀性能试验方法(6)GB6722-86 爆破安全规程(7)GB11342-89 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8)GB6245-86 车用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9)GB/T16178-96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10)GB8783-88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11)GB14784-93 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12)GB4452.3-84 地上地下消火栓通用技术(13)GB7248-87 电光源的安全要求(14)GB7158-87 电烙铁的安全要求(15)GB4046-83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16)GB7588-87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17)GB4793-84 电子测量仪器安全要求(18)GB6587.7-86 电子测量仪器基本安全试验(19)GB7667-87 电子显微镜X射线泄漏剂量规定(20)GB12142-89 二节轻金属拉伸梯安全标准(21)GB8197-87 防护屏安全要求(22)GB12623-90 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23)GB4385-84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24)GB4386-84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电阻值测量方法(25)GB4385-95 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26)GB12013-89 防酸工作服性能试验方法(27)GB12158-90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28)GB5956-91 房间空调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29)GB11806-89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30)GB11921-89 复印机械安全保护(31)GB11924-89 辐射安全培训规定(32)GB10252-88 辐射加工用钴-60辐射装置的辐射防护规定(33)GB13532-92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34)GB13075-91 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35)GB13004-9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36)GB3608-83 高处作业分级(37)GB4200-84 高温作业分级(38)GB934-89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39)GB935-89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40)GB13028-91 隔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41)GBJ41-79 工业锅炉房设计规范(42)GB11291-89 工业机器人安全规范(43)GB9079-88 工业炉窑烟尘测试方法(44)GB1234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45)GB4387-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定(46)GB6222-86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47)GB3723-83 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48)GB6389-86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49)GBJ52-83 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50)GBJ65-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接地设计规范(51)GB6389-97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52)GB10892-89 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53)GB4053.2-93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54)GB4053.1-93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55)GB10892-89 固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56)GB13548-92 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价通则(57)GB/T4200-97 高温作业分级(58)GB9448-88 焊接与切割安全(59)GB7033-86 护指键式和护罩式木工平刨床安全技术要求(60)GB7945-87 弧焊设备焊接电缆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的安全要求(61)GB17429-98 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62)GB7258-87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63)GB10827-89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64)GB12265-90 机械防护安全距离(65)GB12266-90 机械加工设备一般安全要求(66)GB8196-87 机械设备的防护罩安全要求(67)GB14285-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68)GB13329-91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69)GB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0)GB12523-90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71)GB5144-85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72)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73)GB6442-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74)GB672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75)GB4717-94 灭火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76)GB12978-91 灭火报警设备检验规则(77)ZBC81001-84 灭火探测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78)GB11984-89 氯气安全规程(79)GB14544-93 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80)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81)GB12602-9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82)GB15052-94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与标志(83)GB67-84 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84)GB13746-92 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85)GB4962-85 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范(86)GB8958-8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87)GB11375-89 热喷涂操作安全(88)GB11638-89 溶解乙炔气瓶(89)GB11662-89 烧结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90)GB12801-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91)GB5083-85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92)GB5817-86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93)GB5083-99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94)GB/T4129-95 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标准声源的性能要求与校准(95)GB10055-88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96)GB5908-86 石油储罐阻火器性能和实验方法(97)GBJ74-84 石油库设计规范(98)GB12641-90 视听、视频和电视设备及系统维护与操作的安全要求(99)GB/T15499-95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100)GB3787-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101)GB3883.1-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一般要求(102)GB3883.2-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螺丝刀和冲击板手的专用要求(103)GB3883.3-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动砂轮机、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的专用要求(104)GB3883.4-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砂光机的专用要求(105)GB3883.5-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圆锯和圆刀的专用要求(106)GB3883.6-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钻的专用要求(107)GB3883.7-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锤的专用要求(108)GB3883.8-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剪刀的专用要求(109)GB3883.9-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动攻丝机的专用要求(110)GB3883.10-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刨的专用要求(111)GB3883.11-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动往复锯(曲线锯、刀锯)的专用要求(112)GB3883.12-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混凝土振动器(插入式振动器)的专用要求(113)GB3883.13-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的专用要求(114)GB3883.14-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链锯的专用要求(115)GB3883.16-9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电动钉钉机的专用要求(116)GB4351-84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117)GB/T5144-9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118)GB5306-85 特种专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119)GB12330-90 体力搬运重量限值(120)GB3869-97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121)GB/T15098-94 危险货物包装类别划分原则(122)GB6514-86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123)GB12367-90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124)GB/T16906-97 石油罐静电涂料电阻率测定法(125)GB6944-86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126)GB7694-87 危险货物命名原则(127)GB14371-93 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分级程序(128)GB14372-93 危险货物运输、爆炸品分级试验方法和判据(129)GB12638-90 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130)GB14050-93 系统接地的形式及安全要求(131)GB12514-90 消防接口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132)GB8181-87 消防水枪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133)GB6969-86 消防吸水胶管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134)GB6245-98 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135)GB7956-98 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136)GB16838-97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严酷等级(137)GB12350-90 小功率电动机的安全要求(138)GB4943-90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139)GB11341-89 悬挂输送机安全规程(140)GB5091-85 压力机的安全装置技术要求(141)GB16912-97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142)GB14193-93 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143)GB8334-87 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144)GB13348-92 液化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145)GB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146)GB6246-86 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147)GB13733-92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148)GB12331-90 有毒作业分级(149)GB/T17218-98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150)GB17681-99 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151)GB5748-85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标准(152)TJ/T3145-91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153)LD48-93 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编制说明(154)LD64-94 起重机械防碰装置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编制说明(155)LD80-95 噪声作业分级(156)LD81-95 有毒作业分级检测规程(157)LD82-95 高温作业分级检测规程(157)LD83-95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检测规程(158)LD84-95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检测规程(159)LD/T1-91 劳动卫生工程技术措施综合评价导则及其编制说明(160)LD/T75-96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161)ZBG51004-85 防火涂料防火性能分级标准(162)SHJ26-90 常压立式储罐抗震鉴定标准(163)SHJ501-85 石油化工剧毒、易燃、可燃介质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164)HGJ19-89 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165)HGJ43-91 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166)SJ30002-92 电子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167)SH3047-96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168)SD167-85 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169)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70)DL5027-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171)CJJ6-85 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172)CJJ33-8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3)CJJ45-9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174)CJ13-86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75)JGJ16-83 建筑电气设计技术规程(176)JGJ33-8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177)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78)JGJ50-88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179)JGJ 61-89 延时节能照明开关通用技术条件(180)JGJ65-89 液压活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181)JB1127-82 钢制焊接球形储罐技术条件(182)JB2536-80 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183)JB3350-83 机械压力机安全技术条件(184)JB4139-85 金属切削机床及机床附件安全防护技术条件(185)JB4203-85 锻压机械及附件安全防护技术条件(186)JB4700-92 压力容器法兰分类与技术条件(187)JBJ18-88 机械工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试行)(188)JCJ09-95 平板玻璃工厂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189)JT3130-88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190)JT/T3144-91 汽车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标准(191)JT/T3145-91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192)TJ8-74 放射防护规定(193)TJ28-78 城市煤气设计规范(194)TJ34-79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195)TJ37-79 工业建筑地面设计规范(196)LD2-91 防振手套一般技术条件(197)LD3-91 防振鞋一般技术要求(198)GB15760-95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199)GB6077-85 剪切机械安全规程四、卫生标准(1)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GB8773-88 车间空气中丙烯酸甲酯卫生标准(3)GB8774-88 车间空气中锑及其化合物卫生标准(4)GB8775-88 车间空气中氯丙烯卫生标准(5)GB8776-88 车间空气中甲基丙烯酸甲酯卫生标准(6)GB8777-88 车间空气中六氟化硫卫生标准(7)GB8778-88 车间空气中磷胺卫生标准(8)GB8779-88 车间空气中氢化锂卫生标准(9)GB8780-88 车间空气中二甲基乙烯胺卫生标准(10)GB10328-89 车间空气中石墨粉尘卫生标准(11)GB10329-89 车间空气中皮毛粉尘卫生标准(12)GB10330-89 车间空气中炭黑粉尘卫生标准(13)GB10331-89 车间空气中珍珠岩粉尘卫生标准(14)GB10332-89 车间空气中云母粉尘卫生标准(15)GB10333-89 车间空气中活性炭粉尘卫生标准(16)GB10439-89 车间空气中萤石混合性粉尘卫生标准(17)GB11516-89 车间空气中三氯化磷卫生标准(18)GB11517-89 车间空气中乙二胺卫生标准(19)GB11518-89 车间空气中液化石油气卫生标准(20)GB11519-89 车间空气中间苯二酚卫生标准(21)GB11520-89 车间空气中甲基丙烯酸环氧丙酯卫生标准(22)GB11521-89 车间空气中蛭石粉尘卫生标准(23)GB11522-89 车间空气中二氧化钛粉尘卫生标准(24)GB11524-89 车间空气中氯乙醇卫生标准(25)GB11525-89 车间空气中丙烯酰胺卫生标准(26)GB11526-89 车间空气中百菌清卫生标准(27)GB11527-89 车间空气中碳化硅粉尘卫生标准(28)GB11528-89 车间空气中砂轮磨尘卫生标准(29)GB11529-89 车间空气中钴及其氧化物卫生标准(30)GB11530-89 车间空气中三甲苯磷酸酯卫生标准(31)GB11531-89 车间空气中铜尘(烟)卫生标准(32)GB11532-89 车间空气中除余油(50-22 C)卫生标准(33)GB11719-89 车间空气中溶剂汽油卫生标准(34)GB11720-89 车间空气中敌百虫卫生标准(35)GB11721-89 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卫生标准(36)GB11722-89 车间空气中钒及其化合物卫生标准(37)GB11723-89 车间空气中1,2-二氯乙烷卫生标准(38)GB11724-89 车间空气中含50-80%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卫生标准(39)GB11725-89 车间空气中含8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卫生标准(40)GB11726-89 车间空气中铝、氧化铝、铝合金粉尘卫生标准(41)GB16250-96 车间空气中考的松卫生标准(42)GB16249-96 车间空气中甲酚卫生标准(43)GB16247-96 车间空气中氯化锌(烟)卫生标准(44)GB16246-96 车间空气中硫酸二甲酯卫生标准(45)GB16245-96 车间空气中草酸卫生标准(46)GB16244-96 车间空气中麻尘(亚麻,黄麻和苎麻)卫生标准(47)GB16243-96 车间空气中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卫生标准(48)GB016242-96 车间空气中对硝基苯胺卫生标准(49)GB16241-96 车间空气中石棉纤维卫生标准(50)GB16237-96 车间空气中谷物粉尘卫生标准(51)GB16236-96 车间空气中三甲基三硝基氨(黑索金)卫生标准(52)GB16235-96 车间空气中呋喃卫生标准(53)GB16234-96 车间空气中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卫生标准(54)GB16233-96 车间空气中乙酸卫生标准(55)GB16232-96 车间空气中石膏粉尘卫生标准(56)GB16231-96 车间空气中四氢呋喃卫生标准(57)GB16230-96 车间空气中异丙醇卫生标准(58)GB16229-96 车间空气中钨卫生标准(59)GB16228-96 车间空气中氟化物卫生标准(60)GB16227-96 车间空气中汞卫生标准(61)GB16226-96 车间空气中石灰石粉尘卫生标准(62)GB16224-96 车间空气中白云石粉尘卫生标准(63)GB16223-96 车间空气中偏二甲基肼卫生标准(64)GB16222-96 车间空气中一甲基肼卫生标准(65)GB16221-96 车间空气中肼卫生标准(66)GB16220-96 车间空气中白僵菌孢子卫生标准(67)GB16219-96 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卫生标准(68)GB16218-96 车间空气中二氯甲烷卫生标准(69)GB16217-96 车间空气中硒卫生标准(70)GB16216-96 车间空气中二氧化锡卫生标准(71)GB16215-96 车间空气中邻苯二甲酸酐卫生标准(72)GB16214-96 车间空气中乙胺卫生标准(73)GB16213-96 车间空气中丙烯酸卫生标准(74)GB16212-96 车间空气中硝化甘油卫生标准(75)GB16184-96 车间空气中硫酰氟卫生标准(76)GB16186-96 车间空气中溴氰菊酯卫生标准(77)GB16188-96 车间空气中氧化乐果卫生标准(78)GB16189-96 车间空气中异稻瘟净卫生标准(79)GB16191-96 车间空气中三氟甲基次氟酸酯卫生标准(80)GB16190-96 车间空气中乙二醇卫生标准(81)GB16202-96 车间空气中氯丁二烯卫生标准(82)GB16204-96 车间空气中四氟乙烯卫生标准(83)GB16205-96 车间空气中杀螟松卫生标准(84)GB16206-96 车间空气中硅藻土粉尘卫生标准(85)GB16207-96 车间空气中大理石粉尘卫生标准(86)GB16208-96 车间空气中聚乙烯卫生标准(87)GB16209-96 车间空气中聚丙烯卫生标准(88)GB16210-96 车间空气中溴及其无机化合物卫生标准(89)GB16211-96 车间空气中久效磷卫生标准(90)GB17052-97 车间空气中岩棉粉尘卫生标准(91)GB17053-97 车间空气中碳酸钠卫生标准(92)GB17054-97 车间空气中焦炉逸散物卫生标准(93)GB17055-97 车间空气中砷及其无机化合物卫生标准(94)GB1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95)GB16357-96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96)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97)GB16364-96 后装 源近距离治疗放射卫生符合标准(98)GB/T17221-98 环境镉污染健康危害区判定标准(99)GB/T17096-97 室内空气中氮氢化合物卫生标准(100)GB/T17094-97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101)GB/T17095-97 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102)GB/T17093-97 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103)GB10437-89 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104)GB10435-89 作业场所激光辐射卫生标准(105)GB10434-89 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106)GB10436-89 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107)GB16203-89 作业场所工频电场卫生标准。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精选.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精选.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劳安字[1991]33号(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三十日)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劳安字[1991]31号),我部制定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起重司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和《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共六个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现颁发执行。

各地劳动部门在对上述六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时,应严格按照《大纲》的内容进行。

《大纲》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请将执行情况和问题及时报我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之一: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本大纲规定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1、适用范围只在企业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不含矿山)。

2、驾驶人员基本条件2、1年满18周岁(初学驾驶者不得超过45岁)。

2、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3身高1.50米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的,1.60米以上);双目视力均0.7以上(包括矫正视力);无色盲、色弱;左右耳距音叉0.50米能辨清声音方向;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厥及其它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2、4学徒期满并具有独立驾驶的能力。

3、培训要求3、1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3、2采用省级劳动部门指定的统一培训教材。

4、安全技术理论培训考核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4、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

4、3安全驾驶操作技术。

4、4机动车辆的主要构造、性能。

4、5机动车辆的机械、电气和液压基本知识。

4、6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装置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

199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

199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

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的通知【失效日期】【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1991.11.30【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1991.11.30【正文】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劳安字〔1991〕31号),我部制定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和《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共6个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现颁发执行。

各地劳动部门在对上述6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时,应严格按照《大纲》的内容进行。

《大纲》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请将执行情况和问题及时报我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

附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之一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本大纲规定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1.适用范围只在企业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不含矿山)。

2.驾驶人员基本条件2.1年满18周岁(初学驾驶者不得超过45岁)。

2.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3身高1.50米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的,1.60米以上);双目视力均0.7以上(包括矫正视力);无色盲、色弱;左右耳距音叉0.50米能辨清声音方向;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厥及其它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2.4学徒期满并具有独立驾驶的能力。

3.培训要求3.1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3.2采用省级劳动部门指定的统一培训教材。

4.安全技术理论培训考核4.1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4.2厂内交通安全标志。

场内车辆行驶安全规定

场内车辆行驶安全规定

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文件(2012)中港集发字第029号签发:夏伟江关于征求中国集装箱码头四个标准意见的函港口集装箱分会各会员单位:根据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集装箱码头操作标准制作办法》的规定,现有《场内集装箱牵引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员工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四项标准已经编制完毕,特请会员单位就该草案进行研讨,并提出修改的意见。

请大家在10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信息委员会主任罗勋杰(Jack.luo@)或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秘书处陈长庚(chencg49@)。

我们将在21-30日期间聘请专家进行审核。

同时,我们也征集愿意为集装箱标准承担评审审核的专家,专家要求是:在集装箱码头工作超过三年以上的具有高级职称的自愿为协会做工作的管理人员,专家工作完全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请单位或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制表格并将高级职称扫描件反馈给集装箱分会秘书处,分会将收入专家库并分批聘请被选中的专家担任审核标准的工作。

附件:1、《场内集装箱牵引车安全管理规定》;2、《安全生产检查管理规定》;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4、《员工安全教育管理规定》;5、《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专家登记表》;6、《关于集装箱码头操作标准制定的办法》。

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二○一二年十月三日主题词:征求意见函抄送:中国港口协会;分会理事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技术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信息委员会、内贸箱发展委员会、成本价格委员会附件一、HG 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行业推荐标准(草案)场内集装箱牵引车安全管理规定2012-01-01发布 2012-01-01实施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发布ZGXJF-J前言本标准汇总全国主要集装箱码头牵引车管理经验,并听取港口、车队、公路运输管理等方面的意见编制而成。

标准的制定是为规范集装箱码头在作业过程中场内集装箱牵引车安全的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长军中国港口协会集装箱分会行业推荐标准ZGXJF-J场内集装箱牵引车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本规定所称场内集装箱牵引车,是指限于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行驶及作业的集装箱运输车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doc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doc

附件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场车作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四条场车作业人员的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具体考试内容见附件A至附件C。

考试方式如下:(一)理论知识考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方式;(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

注1:不能利用虚拟机代替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第五条理论知识考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30%,安全知识占40%,法规知识占10%。

理论知识考试的题型包含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第六条场车作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试由具体的线路和项目组成。

叉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包括场地考试和场内道路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见附件B;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是指场内道路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见附件C。

叉车考生只有在场地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场内道路考试。

第七条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70分合格。

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全部合格,则综合评定为合格。

第八条本大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大纲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感谢你的观看附件A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理论知识A1 基础知识A1.1 燃油的牌号、性能及应用。

A1.2 润滑油(脂)的牌号、性能及应用知识。

A1.3 轮胎的使用常识。

A1.4 交通法规和作业场所标识。

A1.5 场车的基本原理与工作条件。

A2 专业知识A2.1 场车的分类。

电业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电业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

电业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1 特种作业的定义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2 特种作业范围2。

1电工作业。

2。

2起重机械作业。

2。

3机动车辆驾驶.2。

4 焊工作业.2。

5 锅炉工作业。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3。

1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3.2 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3 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 培训4。

1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

2 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制定。

5 考核和发证5。

1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

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者,方准许独立作业。

5。

2 考核的内容,由发证部门根据国家(或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标准》和有关规定确定。

5.3 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

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考核不合格者,可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

5。

4 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有上级有关部门考核发证。

6 本办法自二OO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二OO六年元月十九日附件1: 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内容办法。

附件2: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内容和办法.附件3: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内容和办法。

附件4:焊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内容和办法.附件5:锅炉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内容和办法。

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内容和办法1 适用范围电工作业人员,从事电工实际操作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2 作业人员基本条件2.1 年满十八岁。

2.2 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2。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94代替GB 4387—8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及其装卸作业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的运输及其装卸作业,矿山和物资仓库的铁路和道路运输及其装卸作业亦可参照使用。

本规程不适用于林场、建筑工地以及铁道、交通、公安部门管辖的铁路和道路。

2 引用标准GB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1589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GB146。

1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GB146。

2 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6389 工业企业铁路道口安全标准GB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11342 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J12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3 基本要求3.1 应根据工艺流程、运输量和物料性质,选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合理地组织车流、人流,从设计上保证运输、装卸作业的安全。

3.2 厂内建(构)筑物、设备和绿色物严禁侵入铁路线路和道路的建筑限界,并不得妨碍视线.现有已侵入限界的围墙和各种建(构)筑物必须拆除.拆除确有困难的永久性建(构)筑物,在其大修或改造时应予解决;未拆除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在侵限处设置侵限警告标志.3.3 制造、改造和改装的运输、装卸设备,应有由主持设计和生产的有关单位出具完整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

3.4 应建立运输、装卸设备的技术档案,有计划地对运输、装卸设备进行大、中、小修和维修保养。

新购、改装和修复后的运输、装卸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或试运转,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准使用。

3.5 从事运输工作的新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按不同岗位确定不同的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机车、机动车和装卸机械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劳安字[1991]33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劳安字[1991]33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标题】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的通知【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劳动部【颁布日期】 19911130【实施日期】 19911130【失效日期】【内容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文号】劳安字(1991)33号【名称】劳动部关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的通知【题注】【章名】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劳安字〔1991〕31号),我部制定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建筑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和《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共6个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现颁发执行。

各地劳动部门在对上述6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时,应严格按照《大纲》的内容进行。

《大纲》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请将执行情况和问题及时报我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

【章名】附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之一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大纲本大纲规定了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1.适用范围只在企业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不含矿山)。

2.驾驶人员基本条件2.1年满18周岁(初学驾驶者不得超过45岁)。

2.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3身高1.50米以上(驾驶大型车辆的,1.60米以上);双目视力均0.7以上(包括矫正视力);无色盲、色弱;左右耳距音叉0.50米能辨清声音方向;心、肺、血压正常;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厥及其它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2.4学徒期满并具有独立驾驶的能力。

3.培训要求3.1培训考核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场车作业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一)场车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场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二)场车维修人员,是指从事场车车辆维修的人员(三)场车司机,是指从事场车驾驶、操纵的人员,分为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取得内燃观光车司机项目作业人员证的,可以驾驶蓄电池观光车。

第三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首次取证时);(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场车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四)具有符合本大纲第五条要求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历;(五)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五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的操作技能方面安全技术培训经历要求如下:(一)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修人员,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二)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叉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三)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2以上(含B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四)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司机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1以上(含B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2023年N1叉车司机参考题库含答案1

2023年N1叉车司机参考题库含答案1

2023年N1叉车司机参考题库含答案(图片大小可自由调整)第1卷一.全能考点(共50题)1.【判断题】驾驶员由于违反规章制度造成车辆事故,后果严重已构成犯罪,应按重大责任事故罪处罚。

()2.【判断题】场车驶上过渡板之前,司机无需确保过渡板是按规定安装的,且安全可靠,具备足够的承载能力。

()3.【判断题】叉车的工作装置是指门架升降系统,是叉车的承载装置。

()4.【判断题】在一对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面与杆轴垂直的力偶作用下,杆件任意两横截面发生相对转动,称为剪切。

5.【单选题】在作业场所安全标志中,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属于()标志。

A、禁止类B、警示类C、逃生类6.【判断题】叉车堆垛时,司机应把载荷起升到稍高于堆垛高度。

()7.【判断题】叉车可通过增加配重等方式来提高其承载能力。

()8.【多选题】场车变速箱挂不上档,可能是()。

A、离合器分离不彻底B、齿轮磨损严重C、拨叉磨损严重D、动力不足9.【判断题】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障碍安全行车的障碍后,先起步后鸣笛。

10.【单选题】反渗透设备原水回收率是指设备对原水利用率的数值,用()来计算A、渗透水流量与浓缩水流量之差B、渗透水流量与原水流量之差C、渗透水流量与浓縮水流量之比D、渗透水流量与原水流量之比11.【判断题】面临天气突变时,应在大风、下雨前应将晒场内成品、有药半成品收入散热间或及时采取防雨淋措施。

12.【单选题】Q-400型电阻钎焊机电极材料为()。

A、铬铜B、高电阻率的碳精块C、电化石墨13.【单选题】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对面一侧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m以内不得停放场车。

A、5B、15C、2014.【多选题】内燃叉车按燃料种类分()种。

A、汽油叉车B、柴油叉车C、液化气叉车15.【单选题】车辆由路边起步驶入正式车道后,车辆()即关闭左转向灯。

A、加速B、调直C、减速D、斜行16.【单选题】齿轮油按粘度分类法,将齿轮油分为70W、75W、80W、85W、()、140和250这7个粘度牌号。

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2篇)

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2篇)

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机动车驾驶安全是企业生产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和执行。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一、驾驶员资质要求:1. 驾驶员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所驾驶车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与车辆所属准驾车型相符合。

2. 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并且熟悉车辆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技术。

3. 驾驶员应当接受过相关的驾驶安全培训,了解相关的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并能够熟练掌握各项驾驶技术。

二、车辆安全要求:1. 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准,且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性能安全和操作正常。

2. 车辆应当配备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并保持其完好有效状态。

3. 车辆应当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制动、悬挂、转向等关键部件的正常工作。

三、驾驶行为要求:1. 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和厂内的交通管理规定,严禁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2. 驾驶员应当保持冷静、稳定的驾驶状态,不得故意进行超车、压线等危险驾驶行为。

3. 驾驶员应当注意交通信号和行车路况,做到观察周全、判断准确,确保安全行车。

四、危险防范要求:1. 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危险判断能力,及时发现和回避潜在的危险。

2. 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距,遵守并适应不同路况的行车速度,避免突然变道、刹车等导致事故的行为。

3. 驾驶员应当注意工作期间的精神状态,如有身体不适或情绪不稳定,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停止驾驶。

五、安全意识培养要求:1.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机动车驾驶安全培训,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

2. 企业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安全档案,记录驾驶员的培训情况和驾驶安全事故记录,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驾驶员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总之,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

行业资料:________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 1 页共 6 页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一、使用单位应进行场(厂)内机动车辆的自我检查、每日检查、每月检查和年度检查。

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涉及安全的主要部件1高压胶管(通过耐压试验、长度变化试验、爆破试验、脉冲试验、泄露试验等检测);2货叉(通过重复加载的载荷试验检测);3链条(板式链和套筒滚子链);4转向器;5制动器(行车制动器和停车制动器);6轮胎;7安全阀(常用为溢流安全阀);8护顶架(超过1.8m的工业车辆必须设置);9其他。

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技术1、单斗挖掘机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

在拉铲和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轮胎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5m。

每行走500-1000m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轮滑。

2、叉车当物件质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3、平板拖车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15;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25。

4、自卸汽车第 2 页共 6 页不得边卸料边行驶;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5、静作用压路机当土的含水量超过30%是不得碾压,少于5%时,宜洒水。

一般距路基边缘不应少于0.5m,山路时不应少于1m;前后两台压路机间不得小于3m。

8、推土机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进行碾碎石块的作业。

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检修安全技术分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两种。

定检周期,每年一次。

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和复检不合格。

检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1、检验专用机动车辆的支撑地面应平整、坚实,坡道的坡度不超过10%;2、检验场地应有足够的空间,避开周围障碍物;3、试验时环境温度须在-15~40℃。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考核大纲
附录f-3
观光车场地考试评分表…………………………………………(19)
附录f-4
叉车厂内道路考试评分表………………………………………(20)
附录f-5
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厂内道路考试评分表…………………(21)
附录f-6
观光车(适用于内燃观光车和蓄电池观光车)厂内道路考试评分表
……………………………………………………………………(23)
(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XX年X月X日
前 言
2011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考核大纲起草任务书。2011年9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起草组,并在浙江省温州市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了考核大纲制定的原则、主要内容和问题、结构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2011年11月,起草组在广西柳州市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过讨论,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并于2012年1月完成考核大纲的征求意见稿。2012年X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XXXX〕XX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2年X月,送审稿提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2012年X月X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A3.5安全运行
A3.5.1安全操作规程
A3.5.2维护保养
A3.5.3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
A3.6事故预防与处理
A3.6.1事故的分类
A3.6.2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A3.6.3事故的报告与处置
A3.6.4案例分析
A4法规知识
A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附件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考核大纲第一条为了规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等,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本大纲适用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场车作业人员包括以下人员:(一)场车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从事场车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或者兼职人员。

(二)场车维修人员,是指从事场车车辆维修的人员(三)场车司机,是指从事场车驾驶、操纵的人员,分为叉车司机、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

取得内燃观光车司机项目作业人员证的,可以驾驶蓄电池观光车。

第三条场车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首次取证时);(二)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学历,并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场车安全技术和管理知识;(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具有2年以上(含2年)场车相关工作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的经历。

第四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取证或者换证时);(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三)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学历;(四)具有符合本大纲第五条要求的操作技能方面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历;(五)具有场车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五条场车维修人员、司机的操作技能方面安全技术培训经历要求如下:(一)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维修人员,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维修人员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二)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叉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操作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三)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搬运车、牵引车、推顶车司机指导下,进行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2以上(含B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四)申请取得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内燃观光车司机、蓄电池观光车司机,应当在已经持有相应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年以上(含2年)的相应司机指导下,进行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驾驶技能学习并经其签字确认;或者持有车型为B1以上(含B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经过专业培训机构64学时以上(含64学时)培训并取得证明。

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

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

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机动车驾驶安全是企业生产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和执行。

下面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一、驾驶员资质要求:1. 驾驶员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所驾驶车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与车辆所属准驾车型相符合。

2. 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并且熟悉车辆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技术。

3. 驾驶员应当接受过相关的驾驶安全培训,了解相关的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知识,并能够熟练掌握各项驾驶技术。

二、车辆安全要求:1. 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准,且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性能安全和操作正常。

2. 车辆应当配备安全设备,如安全带、灭火器、急救箱等,并保持其完好有效状态。

3. 车辆应当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制动、悬挂、转向等关键部件的正常工作。

三、驾驶行为要求:1. 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和厂内的交通管理规定,严禁违反交通信号、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2. 驾驶员应当保持冷静、稳定的驾驶状态,不得故意进行超车、压线等危险驾驶行为。

3. 驾驶员应当注意交通信号和行车路况,做到观察周全、判断准确,确保安全行车。

四、危险防范要求:1. 驾驶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危险判断能力,及时发现和回避潜在的危险。

2. 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距,遵守并适应不同路况的行车速度,避免突然变道、刹车等导致事故的行为。

3. 驾驶员应当注意工作期间的精神状态,如有身体不适或情绪不稳定,应当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停止驾驶。

五、安全意识培养要求:1.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机动车驾驶安全培训,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教育。

2. 企业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安全档案,记录驾驶员的培训情况和驾驶安全事故记录,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驾驶员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总之,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要求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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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件)
D1方向盘式机动车场内驾驶考试图
图D1
D1.1图例说明:
D1.2尺寸
D1.2.1 4至5桩和7至8桩各为1.5倍车长。
D1.2.2 4至9桩和8至10桩各为1.5倍车长。
D1.2.3 4至8桩和9至10桩尺寸相同。
D1.2.4 4桩至起止线为车长加1m。
D1.2.5库长为车长加2m。
D1.2.6库宽:
4.2.2初考者只准报考一种车类。
4.2.3初考科目和考试顺序a.安全技术理论试;b.场内驾驶考试;
c.道路驾驶考试。
4.2.4在应考科目中,任何一项不合格,余下的科目不再进行,但合格科目的成绩暂予保留,并允许在两个月内进行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考试终止,成绩不再保留,如要求继续考核,须重新培训。
7.2.4报考驾驶以装卸操作为主的专用车辆者,还应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7.3道路驾驶考试
7.3.1道路驾驶考试在厂内有代表性的道路上进行,行车距离不应少于1000m,除各种拖拉机须带挂车外,其余考车一律采用单空车。
7.3.2道路驾驶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在道路驾驶中的技术应变能力和遵守厂内交通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并观察其实际驾驶技术水平。
2厂内机动车辆的具体分类见附录A(补充件)
3参加考核的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
3.1年满18周岁以上(初学驾驶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具有不低于初中毕业的文化程度。
3.2身体条件
3.2.1身高:驾驶大型车辆须身高1.60m以上,驾驶其它车辆须身高1.50m以上。
3.2.2视力:两眼均为0.7以上(包括矫正视力)。
F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扣十分
F3.1发动时未开电门、变速杆未放入空档;或使用起动机时间过长。
F3.2起步不观察周围情况,行车前不关好车门或未鸣号示意。
F3.3起步、停车时,车辆溜动0.40m以内未造成危险情况。
F3.4车已驶动尚未松手制动器。
F3.5使用离合器法半联动时间过长。
F3.6原地打方向盘。
F3.7制动器应用不发。
4.4.2复审内容:
a.进行体格检查;
b.对事故责任者检查;
c.复试安全技术理论。
4.4.3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驾驶证。凡未经复审查,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4.4.4参加复审人员在两年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经所在单位审查并体检合格者,报复审部门批准,可免试一次,但不得连续免试。
5.4持有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式拖拉机或手把三轮机动车准驾记录驾驶证者,只准驾驶本车类。
5.5持有专用机械车、履带车或蓄电池车准驾记录驾驶证者,只准驾驶本车类经考核合格的车型。
6增加准驾车类报考规定
6.1报考条件
6.1.1必须持有效的《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
6.1.2具有独立驾驶增考车类的能力。
4.4.5复审情况由复审部门在驾驶证上注明签章。
4.4.6驾驶员发生违章或责任事故,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劳动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根据具体扣留其驾驶证一至六个月,并记入驾驶证;对情节严重者,可吊销其驾驶证,并报发证部门备案。
4.4.7受扣证处分期限未满及违章肇事后未结案的不予复审,待处分期满或结案后,方可办理复审。
7.2.1场内驾驶考试采用设桩和划线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除手扶式拖拉机须带挂车外,其余考车一律采用单空车。
7.2.2场内驾驶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对车辆起步、前进、倒车、转向、停车和通过障碍等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并观察其判断和控制能力。
7.2.3场内驾驶考试如一次不合格允许接连再考一次。各种车型场内驾驶考试图样见附录D(补充件)。
GB11342-1989
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自1990-1-1起执行
为了加强厂矿企业内(以下简称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安全管理,提高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保证行车安全,特制订本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只允许在厂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不适用于各类铁路机车和轨道上行驶的车辆以及专用于载人的车辆的驾驶人员。
D3.2.2桩与边线距离各为车宽加0.30m。
D3.1行驶要求:
按图D3从起点顺车驶入绕桩后返回。
附录E
场内驾驶考试成绩评定标准
(补充件)
E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E1.1未按规定路线行驶。
E1.2车身任何部位超出划线范围。
E1.3入库或停靠时,车身未全部进入库内或起止线内。
E1.4发生倒桩或移动桩位现象。
7.5 “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考试成绩记录”式样见附录H(参考件)。
附录A
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分类
(补充件)
A1大型汽车一总重量大于4500kg或总长度在6m以上的汽车。
A2小型汽车一总重量在4500kg(含)以下和总长度在6m(含)以下的汽车。
A3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发动机功率为二十马力(含)以上的方向盘式拖拉机。
4.4.8在驾驶证有效期内,脱离驾驶工作岗位连续超过一年者,如需继续从事驾驶工作,须按初考规定得新进行考核。
5装驾车类规定
5.1持有大型汽车准驾记录驾驶证者,准驾各种方向盘式汽车和方向盘式拖拉机。
5.2持有小型汽车准驾驶记录驾驶证者,准驾各种方向盘式汽车和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5.3持有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准驾记录驾驶证者,准驾大型和小型两种方向盘式拖拉机。
F1.4起步发生间歇冲动,震动剧烈。
F1.5起步、停车时,车辆溜动0.40m以上。
F1.6挂不上档、挂错档或无故不按顺序换档;换档时机掌握太差,换档前后造成车辆严重闯动。
F1.7起步、停靠,通过交叉路口前,不注意观察其它车辆及行人动态。
F1.8在一般路口调不过车头。
F1.9驾驶技术生疏,车辆行驶不稳,行驶中左右摇摆或不能均匀控制车速。
7.1.4机动车辆的机械、电器和液压基本知识
7.1.5机动车辆的主要构造、性能和安全技术要求。
7.1.6机动车辆的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装置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
7.1.7机动车辆的一般维护保养知识。
7.1.8机动车辆一般常见故障的判断与排除方法。
7.1.9安全技术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
7.2场内驾驶考试
6.6增考科目的顺序要求及考试次数与初考规定相同。增考不同车类的应考科目规定见附录C(补充件)。
6.7增驾考试合格后,由考核发证部门在原驾驶证上增签准驾记录。
7考试内容与要求
7.1安全技术理论考试
7.1.1有关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的安全规程和安全规定。
7.1.2厂内交通法规和安全标志。
7.1.3安全驾驶操作技术知识。
D2手扶式拖拉机场内驾驶考试图
图D2
D2.1图例说明:
D2.2尺寸:
D2.2.1桩与桩之间距离为一车长。
D2.2.2桩与边线距离各为车宽加0.30m。
D2.3行驶要求:
按图D2从起点倒车绕桩驶入,再顺车绕桩驾出。
D3手把式三轮机动车场内驾驶考试图
图D3
D3.1图例说明:
D3.2尺寸:
D3.2.1桩与桩之间均为1.5倍车长。
7.3.3道路驾驶考试全过程中,应有起步、停车、转弯、调头等,道路条件一般应具有上坡、下坡、弯道、交叉路口、标志等。
7.4考试合格标准
7.4.1安全技术理论考试成绩以一百分为满分,七十分为合格。
7.4.2场内驾驶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见附录E(补充件)。
7.4.3道路驾驶考试成绩以一百分为满分,七十分为合格,具体评定标准见附录F(补充件)。
E1.5中途停车或熄火(车辆因素除外)。
E1.6由于技术生疏,造成车速不稳、严重闯动。
E1.7严重违犯操作规程或有投机取巧行为。
E2有下列情况三项的为不合格
E2.1起步不稳或未鸣号。
E2.2使用离合器半联动。
E2.3油门与离合器配合不当。
E2.4制动器应用不当。
E2.5车已驶动尚未松手制动器。
E2.6擦碰桩杆一次,但未移动桩位。
3.2.3辨色力:无赤绿色盲或全色盲。
3.2.4听力:左、右耳距音叉0.50m能辨清声音方向。
3.2.5心、肺、血压均正常。
3.2.6无癫痫、精神病、突发性昏厥及其它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病症或生理缺陷。
3.3具有人事机动车辆驾驶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独立驾驶的能力。
4培训、考核、发证、复审
4.1培训
6.2申请增驾考试者应持单位证明,报经考核发证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增驾考试。
6.3持有内燃车类准驾记录驾驶证者,增考驾驶蓄电池车类时,应按初考规定办理。反之相同。
6.4持有手扶式拖拉机、手把式三轮机动车、履带车准驾记录驾驶证者,增考驾驶其它内燃车类时,只免考安全技术理论,其余按初考规定办理。
6.5持有专用机械车、履带车、蓄电池车准驾记录驾驶证者,增考驾驶本车类其它车型时,只免考安全技术理论,其余按初考规定办理。
A9蓄电池车——以蓄电池为动力的机动车。主要包括蓄电池货车、蓄电池叉车等车型。
A10用于厂内生产运输的其它机动车辆。
附录B
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式样
(补充件)
附录C
增考不同车类的应考科目表
(补充件)
注:(1)理论——安全技术理论考试。(2)场——场内驾驶考度。
(3)路——道路驾驶考试。
附录D
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场内驾驶考试图样
4.3发证
4.3.1全部应考科目考试合格者,经市、地以上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审查批准后,发给《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
4.3.2《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证》式样由国家统一制定,见附录B(补充件)。
4.4复审
4.4.1取得驾驶证的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市、地以上劳动部门或其指定单位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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