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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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沈阳市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简易程序沈阳市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沈阳市医师定期考核档案(简易程序)姓名 : 医师执业机构、科室:医师执业类别:医师执业级别: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沈阳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印制填表及归档说明1.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医师定期考核实行“医师定期考核个人档案管理制度”。

2.本档案供取得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期间的定期考核时使用。

3.《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中“工作成绩评定”、“职业道德评定”等内容由执业机构出具意见,并由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工作者协会出具复核意见;“考核结论”栏由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出具意见。

4.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5.医师执业类别填写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别。

6.医师执业级别填写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7.执业范围:以医师执业证书中执业范围为准,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8.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9.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10.“照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1.考核年度:填写“2015~2016年度”。

12.个人述职部分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13.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方可参加本周期考核。

14.在选定的□内打“√”。

15.申请简易程序理由栏中执业12年以上的医师填写“执业12年以上”;执业5-12年的医师,填写“执业5-12年,在考核周期内获得XX奖励或完成XX 指令性任务”等16.考核不合格原因、对考核结果提出复核申请的处理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记入备注栏。

17.本档案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发表学术论文和专著情况获得科技成果奖励/政府奖项情况技术职称晋级情况。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篇一:医师定期考核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xx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 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成立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并设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

医师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委员:医师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考核工作制度,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

考核办公室负责对全院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考核结果及医师注册数据汇总,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考核对象和时限(一)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医师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二)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周期。

在考核周期内,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三)每年对执业注册满两年的医师进行考核,一般在本年度的12月开始,至次年的2月底前完成,3月底前将《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报送至注册机关,并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其本人。

在考核周期内,考核不合格需再次考核,拟变更执业地点或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应当由医院医务科通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考核内容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的测评。

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医师的考核还应包括《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

工作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医师执业过程中,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考核期内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政府指令性工作情况。

医师定期考核操作方法步骤

医师定期考核操作方法步骤

医师定期考核操作方法步骤一、医师帐号管理医疗单位给医生发放帐号(为执业证书号编码,110429006或者210429006开头),对单位的每位医生进行用户名设置。

从卫生机构进入——医师帐号管理——新增医师帐号——完善用户名信息——保存信息二、医生个人根据医院设置的用户名进行个人基本信息填报。

用户类型为医师,用户名为执业证书编码,初始密码123456登陆,进入后修改个人密码(牢记个人修改后的密码)后,再次登陆即可开始个人信息登记。

三、医师基本信息审核医疗机构审核医生个人提交的基本信息卫生机构——工作台——4医师基本信息审核——查找医师姓名——审核四、医师名单上报医疗单位上报审核通过的医师名单卫生机构——工作台——5医师名单上报——点击新增上报名单——点击医生姓名——上报选取的医生—确定五、考核机构审核对各医疗机构上报的医师进行审核考核机构——医师待审核名单——点击医生姓名栏审核——通过六、简易程序医师申请走简易程序医师——工作台——简易程序申请——简易申请——医师个人界面——网上写明申请简易程序理由、个人述职、上传盖医院公章的简易程序人员名单证明——提交申请七、卫生机构对简易程序申请人员审核卫生机构——工作台——医师简易程序申请审核——点击医师审核——医师个人界面——审核通过八、考核机构对各卫生机构上报的简易程序人员审核考核机构——工作台——简易程序审核——点击医师姓名栏的审核——医师个人界面——审核通过九、卫生机构对本单位全体医师进行医师行为、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定卫生机构——工作台——医师考核内容评定——医师一般或简易程序评定——医师行为、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两个合格)——提交审核十、考核机构复核:对医疗机构提交的一般及简易程序人员进行复核考核机构进入——工作台——3考核评定复核(评定一般或简易程序)——复核——2个同意(一般程序)、4个同意(简易程序)——2个合格——提交复核十一、考核机构考核:对已复核的卫生机构的全体医师进行考核,包括一般程序考核和简易程序考核一般程序考核:考核机构进入——工作台——6指派业务水平测试——审核——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查(打钩)——提交审核工作台——7业务水平测试——审核——定考考试合格(打钩)——合格——提交审核简易程序考核:考核机构进入——工作台-4人文医学测试——审核——合格——提交审核十二、打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考核机构进入——考核进度——查找医师——通知书——打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

医师定期考核完善个人信息流程

医师定期考核完善个人信息流程

医师定期考核完善个人信息流程
一、首先需要打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如图所示。

二、输入相关信息,一般首次登录账号为个人的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的后六位。

进行登录后,会提示需要更改密码。

如图所示进行从新登录。

三、如图所示,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

进行【确认,下一步】。

四、提交后,页面会有提示【基本信息确认】【已提交】,如图所示。

五、进行执业信息确认,如图所示填写相关信息。

然后点击【确认并提交】。

六、如图所示,信息确认提交后,等待着机构上报就可以了。

是不是很简单。

医师授权档案管理制度

医师授权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医师授权档案的管理,确保医师授权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师授权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师授权档案是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活动的重要依据,对医师资质、技术能力、执业范围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督,对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医师授权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始证明材料;(二)医师定期考核、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相关材料;(三)医师授权等级、执业范围、专业技术职务等变动记录;(四)医师授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全过程记录。

第三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医师授权档案管理工作由医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医师授权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医师授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三)对医师授权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检索,提供查询服务;(四)对医师授权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五)对医师授权档案进行鉴定、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医师授权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完整性原则: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全面、真实、准确;(二)连续性原则:收集的档案材料应按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三)系统性原则: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具有内在联系,便于查阅。

第七条医师授权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材料的内容、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二)编目归档:对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进行编目、归档,建立档案目录;(三)编制检索工具:编制索引、目录等检索工具,方便查阅。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医师授权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安全,防止档案损坏、丢失;(二)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操作,防止档案泄露、误用;(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
业务水平测评由考核机构负责;工作成 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负责,考核机构复核。
四、考核内容
业务水平测评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 (一)个人述职; (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
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 (三)对其本人书写的医学文书的检
查; (四)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 (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
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 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 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 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 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考核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简宜 程序。一般程序考核需按照业务水平测评、 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既定程序逐项完 成,《医师定期考核表》必不可少。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3学 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 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 予,并提供由安徽省继续教育委员会验印的省级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学分凭证。
3.国家级远程继续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学 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 (Ⅰ类学分)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3 学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予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5学 分。学分由项目举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并提供由举办单位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部属单位或 一级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学分凭证。
2.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所获得的学分要求:县及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 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5学 分;初级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 以下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考核机构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四章考核方式第五章医师执业记录第六章考核程序第七章考核结果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考核机构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XXX受卫生部委托,负责开展全国医师定期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均应参加医师定期考核。

第四条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新进医师自进入该机构始满两年后承受考核。

第二章考核机构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学术团体(以下统称考核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学术团体可向辖区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承当响应范围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一)设有100张以上床位的医疗机构;(二)三级专科医疗机构;(三)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四)符合(一)、(二)项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必须连续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10年以上;(五)具有健全组织机构的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学术团体。

第六条考核机构要成立专门的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对考核工作进行搜检、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包管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考核委员会要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医疗卫生管理人员组成。

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医师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申请承担医师定期考核任务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向辖区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申请表》;(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医疗、保健机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预防机构);(三)设立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的证明文件;(四)已制定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五)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申报的证明资料;(六)其它相关材料。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具体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定期考核是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

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我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

(二)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定期考核前60日书面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五)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由考核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测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后,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30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对被考核医师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

业务水平测评采用形式(具体条款参照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六)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县卫生局,由县卫生局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对被考核医师作出相应处理。

(七)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站里的调遣和科室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考核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站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相应的外语水平等。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计划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计划

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计划
月度定期考核工作计划
一、考核时间安排
1. 定期考核时间:每月第一个工作日
2. 考核内容:医疗技术、专业知识、医患沟通、临床技能等方面
二、考核方式
1. 考核形式:书面考核和面试结合
2. 考核范围:个人业绩、医疗质量、临床技术等方面
三、考核要求
1. 考核对象:全院所有临床医师
2. 考核标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3. 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不合格或优秀
四、考核内容安排
1. 考核内容安排:分别安排专业技能考核、学术讲座听课、病例讨论等
2. 考核内容设置:涵盖各科室具体相关内容
五、考核记录和反馈
1. 考核记录:建立个人档案,记录每次考核结果
2. 考核反馈:对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和指导
六、考核结果处理
1. 合格处理:继续巩固提高,加强专业技能
2. 不合格处理:制定个人提高计划,配合上级领导安排的提升培训
3. 优秀处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其他事项
1. 考核安排:每月末确定下月考核时间和内容
2. 考核宣传:营造学习考核的浓厚氛围
以上为医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计划,望各位医师认真执行。

关于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流程使用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流程使用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流程使用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医师:为进一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能,特通知有关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流程及相关事项。

一、背景介绍医师是我院的核心力量,为了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和发挥医师的专业水平,我院决定引入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旨在对医师进行定期考核,提供准确、全面的医疗数据,为医务人员的个人和职业发展及医院的质量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二、系统使用流程为了方便医师使用该系统,我们将针对流程进行详细说明。

具体步骤如下:1. 登录系统请所有医师登录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账号为您的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避免泄露。

2. 填写个人信息在首次登录后,您需完善个人信息。

请认真填写您的基本信息、专业资质、科室归属等,确保准确性。

若有任何变动,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3. 上传个人档案请将您的个人档案上传至系统,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等。

通过上传档案,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您的专业背景和发展历程,为您提供更加精准的定期考核服务。

4. 提交工作业绩医师在日常工作中需积极上传工作业绩,包括病历记录、手术记录、诊疗方案等。

请确保上传的数据真实可信,以便系统进行有效的分析和评估。

5. 考核评分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将根据工作业绩和医疗质量指标,对医师进行定期评分。

评分结果将及时反馈给医师本人,并作为职称晋升和奖惩措施的重要依据。

三、相关事项提醒为保证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特提醒医师注意以下事项:1. 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医师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医院的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系统账号和密码交给他人使用,避免信息泄露。

2. 及时修改密码医师在首次登录系统后,请尽快修改密码,并确保密码的复杂性和安全性,不得使用简单密码,以免被他人恶意盗取或入侵。

3. 定期更新个人信息医师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对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个人的考核结果至关重要,请务必定期更新,并及时将个人资质证书上传至系统。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考核制度

医师定期工作考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卫生部《执业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师定期考核是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考核。

适用于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经注册在我院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

(二)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

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和公共卫生。

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四)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定期考核前 60 日书面通知需要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五)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由考核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测评,对医师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后,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 30 日将评定意见报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对被考核医师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进行复核。

(六)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书面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根据考核结果依法对被考核医师作出相应处理。

(七)医师工作成绩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能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能坚持日常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能服从医院的调遣和科室的安排,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医师职业道德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医师恪守职业道德、遵守医德规范情况,以及工作作风、医患关系、团结协作情况等。

考核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作为对院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熟悉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执业医师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一般急症和常用专业技术问题;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能处理上述问题。

医师定期考核使用说明

医师定期考核使用说明

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医师定期考核使用说明一、正常流程:1.个人报名个人使用身份证号、个人密码登陆淄博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office/index.html),进入“医师定期考核”选项卡,选择“报名”,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程序:点击“申请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等待单位审核即可。

2.单位审核单位医政管理人员使用医政管理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office/index.html),进入“审核管理”,并选择“医师定岗培训报名审核”,审核本单位报名人员,请给予审核意见(通过或否决),如图:已经审核通过的人员,则在“医师定期考核报名审核”中不再出现,如需查询详细情况,请点击“医师定期考核报名情况”中查询。

3.个人缴费对于已经审核的人员,个人登陆系统后会显示缴费按钮。

(简易程序除外)点击后自动转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费。

二、常见问题(1)如果系统弹出“未维护执业资格信息”,请先选择“执业资格信息”选项卡,维护好个人的执业资格信息后重新报考。

(2) 如果系统弹出“非医师资格不能报名”,指系统内个人信息不是“医师资格”,不能参加医师考核。

如果执业资格信息填写错误,请根据系统提示的“正在审核的单位”退回审核状态,待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如果已终审通过,请单位提出申请(区县卫生局管理的单位需经区县卫生局核实并签章),并附相关材料,交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经市卫生局审核后统一退回状态。

(3)由于网络原因,导致部分卫生技术人员在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缴费时网上银行扣款成功但系统中交易失败,这种情况一般会在交易后15个工作日内退款到您用于支付的银行账户内。

附: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问题解答1.从哪里登录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您可以登录淄博卫生人才网(),点击右边的系统登录入口进入。

第一章人事子系统1.我尚未建立个人账号,请问我该怎么建立?您可到您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建立您的个人账户,并给您初始密码。

2.我可以用15位的身份证在淄博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建立账号吗?不允许。

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附件1
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姓名:
医师执业机构、科室:
医师定期考核类别:
医师定期考核级别: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安徽省卫生厅监制
填表及归档说明
1、根据《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医师定期
考核实行“医师个人考核档案管理制度”。

2、本档案供取得临床、口腔、公卫或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在执业期间首次定期考核时使用,第二次以后的定期考核仅使用《医师定期考核表》。

3、一律用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4、封面、表1-4由本人填写,医师执业机构核准并加盖公章。

5、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医师定期考核类别请填写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类别。

7、医师定期考核级别请填写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8、本档案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存入考核机构
本人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9、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内将以下材料归档:
《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行为记录表》、《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医师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原件或复印件(限直接认定医师资格者);医师授予资格表原件或复印件(限通过医考取得医师资格者);按照医师执业岗位需要,必须具备的岗位培训或考试取得的各类证书复印件(如: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母婴保健合格证)和有关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获得奖励、处罚记录等。

表1。

医师定期考核需提交材料说明

医师定期考核需提交材料说明

医师定期考核需提交材料说明
一、被考核医师需提交给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的材料
(一)执行简易程序需提交材料
1.《医师定期考核表(简易程序)》一份(小2寸照片一张);
2. 《医师基本信息采集表》一份;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两面);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两面);
5.老人老办法的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复印件一份;
(二)执行一般程序需提交材料
1.《医师定期考核表(一般程序)》一份(小2寸照片一张);
2. 《医师基本信息采集表》一份;
3.《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两面);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两面);
5.2009年、2010年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校对后原件退回);
6.2009年、2010年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校对后原件退回)。

二、医师执业注册所在机构需提交给考核机构的材料
1.《温州市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2.被考核的医师需提交给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的所有材料。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11.28•【字号】甬卫发[2008]205号•【施行日期】2008.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甬卫发〔2008〕205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浙卫发〔2008〕293号)精神,我市将于近期开展第一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为确保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我市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新录用医学毕业生其执业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除外,即注册时间在06年12月31日以后的,参加下一个周期的考核,以《医师执业证书》发证日期为准)。

承担卫生支农、援疆、援藏、援外医疗队、四川卫生援建队等任务以及赴上级医院进修的医师,参加其执业注册所在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

二、考核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市卫生局委托市属1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医师数50人以上的预防、保健机构及宁波市医师协会作为考核机构。

其中市医师协会承担市属10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医师人数在50人以下的预防、保健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建立考核题库,承担全市医师业务水平考核理论考试。

每周期业务水平测试方式由市卫生局确定并提前向各考核机构下达。

各县(市)、区卫生局委托辖区内符合规定条件的机构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工作步骤(一)考核机构申报阶段(08年12月1日-08年12月31日)1.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申报工作,并由辖区卫生局按规定程序确认。

医师定期考核提供资料参考范本

医师定期考核提供资料参考范本

医师定期考核提供资料参考范本
情况一:省辖区内有定期考核规定。

填写应提供本年度的《医师定期考核表》(表一),如本年度未开展定期考核,应由考核部门提前考核(注:目前已知定期考核制度正常开展的省级地区: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浙江、湖南、安徽、四川、海南、黑龙江、山东、吉林、河南、青海、辽宁、云南、福建、山西、江西、湖北)
情况二:如所在地未开展定期考核或不能单独进行提前考核的,填写《无医师定期考核情况说明表》(表二)或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类似证明材料:
表一
医师定期考核表
考核年度:
表二
无医师定期考核情况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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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姓名:
医师执业机构:
科室:
医师定期考核类别:
医师定期考核级别: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本人联系电话:
考核周期:
考核程序: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填表时间:年月日
仙居县卫生局监制
填表及归档说明
1、根据《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医师定期考核实行“医师个人考核档案管理制度”。

2、一律用黑色或蓝黑墨水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
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医师定期考核类别请填写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类别。

5、医师定期考核级别请填写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6、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内将以下材料归档:
《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

注:1、医师行为记录栏:良好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市级各部门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应当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2、医德考评栏:扣分用负分表示;综合评价栏目确定为医德考评的等级
医师定期考核结论汇总表
考核机构(盖章)考核周期
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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